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300456
摘要:根据原《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及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天津港地区多年积累的经验,天津港地区码头顶面高程通常取6.0m,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并结合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水文资料,经计算,建议将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最东端泊位码头前沿顶面高程设定为6.6m(天津新港理论高程)。
关键词:大沽口港区;设计;码头前沿;顶面高程
1、工程区域概况
天津临港经济区,位于海河入海口与独流减河入海口之间,海滨高速东侧,背靠京津冀,面朝环渤海,属于滨海新区七大功能区之一,是通过围海造地而形成的港口和工业一体化的海上工业新城,规划总面积200平方公里,临港经济区产业聚集,目前已形成海洋经济、装备制造、智能装备、粮油食品、港口物流和商贸服务六大产业板块,临港经济区辖区有天津港大沽口、天津港高沙岭两个大型港区,具备大沽沙和高沙岭两条10万吨级航道,其中大沽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已经通航,已建成生产性泊位34个,有对外开放码头27个,已开通至德国、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新加坡、新西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航线,远期规划吞吐能力超过两亿吨。本次拟规划建设的码头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最东端,包括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7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1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采用引桥式平面布置,高桩梁板结构,总计利用岸线长度约1270米。
2、工程区水文条件
本区潮汐类型为不规则半日潮型,其(H01+HK1)/HM2=0.53。
(1)基准面关系
(2)潮位特征值: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下同。
根据塘沽海洋站1963~1999年实测资料统计
年最高高潮位: 5.81m(1992年9月1日)
年最低低潮位: -1.03m(1968年11月10日)
年平均高潮位: 3.74m
年平均低潮位: 1.34m
年平均海平面: 2.56m
年最大潮差: 4.37m(1980年10月)
年平均潮差: 2.40m
(3)风暴增、减水情况
引起工程海域增水的主要原因是台风、温带气旋以及冷暖气团,而减水是由寒潮和冷空气造成的。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年极值增水范围在1.04~2.30m之间,平均为1.62m。45年中超过2.0m的仅有6年;减水范围在-1.06~-2.72m之间,平均为-1.72m。45年中低于-2.0m的仅有8年。风暴增、减水如何与天文潮相组合用于工程设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规范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天津港已有401多年的验潮资料,这些资料是在各种天气条件下观测到的,实际上已经包含了风暴潮,因此采用这些资料计算的极端高、低水位,已经考虑了风暴潮和减水的影响。
(4)工程设计水位
设计高水位 4.30m
设计低水位 0.50m
极端高水位 5.88m
极端低水位 -1.29m
(5)设计波要素
选用塘沽海洋站波浪实测资料统计得,本区常浪向 ENE 和E,本港区位置考虑到口门有防波堤掩护,依据《海港水文规范》(JTS 145-2-2013)推求防波堤的绕射系数,得到拟建码头设计波要素。详见下表:
表 2-1 码头前沿设计波要素
3、码头前沿顶面高程
3.1 根据《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有掩护港口的码头顶面高程为计算水位与超高值之和,应按下表中的基本标准和复核标准分别计算,并取大值。
表3-1 码头顶面高程
本工程位于有掩护区域,按有掩护条件确定码头面高程如下:
基本标准:E=设计高水位+超高值
其中,设计高水位为 4.30m,超高值取1.0~1.5m,E 可取5.30~5.80m。
复核标准:E=极端高水位+超高值
其中,极端高水位为5.88m,超高值取0~0.5m,E 可取5.88~6.38m。
参照大沽口港区已建、拟建工程的码头面高程,本工程码头顶面高程取为6.0m。
3.2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中5.4.8 规定(《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自2014 年5月1日起施行,《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及其所有局部修订同时废止)。码头前沿顶面高程计算根据所采用波浪和潮位组合标准的不同,应按照基本标准和复核标准分别计算,潮位与波浪组合的标准及富裕高度可按下表确定。
表3-2 潮位与波浪的组合标准及富裕高度
注:①按受力标准设计时波浪采用波列累积频率为 1%的波高;
②按上水标准设计时波浪采用波列累积频率为4%的波高;
③对于风暴潮增水情况明显的码头,应在设计高水位基础上考虑增水影响;
④受力标准的波浪重现期采用结构设计的规定,一般为50 年,有特殊要求时,可相应调整。
(1)上水标准
按上水标准控制的码头前沿顶面高程可按下式计算:
E=DWL+Δw
E——码头前沿顶面高程(m);
DWL——设计水位(m);
Δw——上水标准的富裕高度(m)。
计算码头前沿顶面高程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3 码头前沿顶面高程(上水标准)
(2)受力标准
按受力标准控制的码头前沿顶面高程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E0+h
E0=DWL+ - h0+ΔF
E——码头前沿顶面高程(m);
E0——上部结构受力计算的下缘高程(m),根据结构计算所能承受的波浪
作用情况确定,应能满足竖向受力要求为主,必要时需同时考虑水平受力的要求。
h——码头上部结构高度,取0.55m;
DWL——设计水位,取4.30m;
——水面以上波峰面高度,根据计算取1.33m;
h0——水面以上波峰面高出上部结构底面的高度(m),当波峰面低于上部
结构底面时为0,本工程取0;
ΔF——受力标准的富裕高度(m),取0~1.0m。
计算得码头前沿顶面高程为 6.18~7.18m。
(3)码头前沿顶面高程计算结果
根据表3-2,用上水标准和受力标准分别计算码头前沿设计顶面高程如下表所示:
表3-4 码头前沿顶面高程计算值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计算结果,本工程码头前沿顶面高程拟取6.6m,以满足上水标准及结构受力要求。
(备注:以上高程均为天津新港理论高程)
参考文献:
[1]《海港水文规范》(JTS145-2-2013)
[2]《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3]《防洪标准》(GB50201-94)
[4]《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5]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沽口港区38、39号通用泊位及40、41号多用途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
[6]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天津港大沽口港区水流泥沙整体物理模型试验研究报告,2014
论文作者:张伟,董承赞,王旭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9
标签:高程论文; 码头论文; 天津论文; 水位论文; 标准论文; 潮位论文; 泊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