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承包方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论文_刘国武

浅谈承包方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论文_刘国武

刘国武

中国二冶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技术分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 014000

摘要: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纸内不包含的事项或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工作内容,发承包双方针对该工作内容按现场实际处理情况对发生的费用所办理的认证文件。承包人的现场签证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实施阶段,其产生的原因较多,涉及的范围较广,形成的收益也较为可观,是构成承包单位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主要从承包人的角度出发,共同探讨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以期达到能够有效的提高结算效率、增加营业收入的目的。

关键词:现场签证;认证文件;规范化管理;增加营业收入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一、前言

因现场签证发生在施工图纸以外,其发生的时间及产生的原因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临时性,目前大多数建设项目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这种模式下,现场签证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大,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也逐渐增大。现场签证往往是发承包双方在进度结算及竣工审计过程中争议的焦点问题,现场签证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因此,加强对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管理:签证流程的规范化、签证内容的规范化、签证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二、现场签证的规范化管理

1、签证流程的规范化

1.1快速判断签证性质、正确填写签证单

项目经理部在收到业主或监理的指令后必须快速判断该指令是否会形成签证,若形成签证,则应判断签证的性质,看签证是属于一般签证还是特急签证,针对不同性质的签证按不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签证,本着“先签证,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处理;特急签证,本着“边签证,边施工”的原则进行处理。

1.2 加强部室配合、快速进行签证审批

签证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办理,以避免施工完成后补签困难的现象,同时有效的避免引起不必要纠纷,项目上的技术部、经营部等相关部室应密切配合,快速推进签证单的审批工作。

一般签证处理流程为:技术人员填写现场签证单,对工程量进行初步暂估,需实测实量的项目则进行实地测量,签证单填写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签证的内容及形式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转交项目经营部,经营部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初步确定签证工程的预算价值,附上初步确定的签证单预算,签认后转交项目经理进行审批,项目经理签章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初步的审核确认,现场签证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现场签证的实施情况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的核实确认,施工单位技术部及经营部应根据最终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单价等重新填写现场签证单及编制对应的预算书,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章后作为施工、结算、付款及竣工审计的依据。

特急签证因情况特殊,为了保证工期或降低损失,承包单位在接到业主方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实施,但签证审批应与施工过程同步进行,在工程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按一般签证的审核流程,将签证审批完成。

1.3 现场签证的组织实施

一般签证审批完成后及特急签证指令下达后,施工单位应立即

组织实施,一般签证在审批期间,若需要编制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编制,并按方案编制及审批要求报批、审核,以便用于指导施工;对特急签证若需要方案的,应边施工,边编制及审批相关方案文件,作为施工及结算的依据进行保存。

2、签证内容的规范化

2.1提高签证管理意识、拒绝口头签证

现场签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拒绝口头签证及随意签证的不规范形式,承包方应加强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工期及成本意识,在签证发生时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高质量的签证。

2.2签证范围明确、拒绝无效签证

承包方在施工前,公司营销部、经营部及其他相关部室应及时组织对项目部的施工合同交底,对合同要求的工期、施工范围及内容、执行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适用定额标准及计价规范等技术类、经济类、工期类的内容进行详细的交底,使管理人员明确合同内容,在签证发生时能够准确地判别该事件是否具备签证条件,同时项目的经营人员应施工合同深入了解施工合同及熟练的掌握相关定额,严把签证审核关,对合同内、图纸内、定额内已经包含的内容及时与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沟通,拒绝无效签证。

2.3内容全面,语言表述清晰,文字凝练无异议

签证的内容描述要准确,语言清晰凝练、无漏洞、表述无异议,同时要求内容明确,项目清晰,所有的签证均需要准确的说明签证时间,简要的签证原因,详细的工作内容,处理过程、采取的措施及相关的方案,且对经济类、技术类、工期类及隐蔽类的签证描述要有侧重点。

经济类签证,因其涉及面广、项目复杂繁多,在签证时要着重描述使用的机械及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牌等一定要明确,不能含含糊糊,经验主义,如对土方回填,应清晰地指明是素土回填还是灰土回填;如土方开挖,应注明土壤类别、开挖深度、放坡系数、开挖机械的品牌型号、数量及工程量,必要时要附经审批的土方开挖方案及土方开挖图,若土方需要运输的要清晰地注明运距,回填时是否回运及回运的运距。

技术类签证一般会涉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临时修订,往往涉及到的金额较大,这类签证往往会发生材料代换或增减相应的措施费,如发生材料代换,在签证时要着重描述材料代换的原因及设计针对本次材料代换批复的意见,对代换后的材料要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将设计单位的批复意见应作为签证的附件;如因施组或方案变化导致技术措施发生变化,则应对变化后的方案及措施费进行重新审批,作为施工及签证结算的有力依据。

工期类签证,因其往往涉及误工赔偿或工期提前奖励,应谨慎对待,针对这类签证要对影响工期的原因、实际的影响天数有重点说明,并配有经审批的进度网络计划或横道图,此外对本签证开竣工的时间也要有清晰地描述,坚决杜绝含糊其辞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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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类签证,因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需进行隐蔽覆盖,这类签证往往涉及的金额较大,也是结算及竣工审计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部分,是审计过程中各方争议的焦点,这类签证在填写现场签证单时应重点描述所用材料的材质,型号,结构构件的形状、尺寸,并有相应的简图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必要时要附验槽记录及隐蔽工程完整的验收记录。

2.4及时签证,保证时效性

施工过程中签证要做到一证一签、事前签证,杜绝施工完毕后统一签证及事后补签的不规范现象。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特别是零星项目施工的随意性较大,发生的较为频繁,一证一签比较麻烦,很多签证单在施工时不及时进行签证,而是在施工完毕后将多次累积的签证单一起签证,造成累计金额较大,在正式签证时较为困难,容易出现签证拖延及推诿现象,最后承包方往往会妥协,出现放弃签证或打折签证的现象,对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由于建筑工程的工期一般较长,很多事后补签的签证因发生时间过长,签证时相关单位的人员出现变动情况,而新来的人员对工程了解较少,签证时往往会出现推诿现象,且签证的时间与施工的时间相差过大,竣工审计时,签证资料与工程施工资料因时间不同步,失去说服力,可能会出现无效签证的情况。

2.5相关签证内容相互呼应,避免随意签证

在施工时签证发生的较为频繁,同一工程相关的签证在内容及时间上均不应发生冲突且应与现场施工记录相吻合。如:土方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及土方外运,同一事件分两个签证单签证时,应避免重复签证,且应避免土方外运方量大于土方开挖方量的情况出现;若该种情况发生后影响较大,同时对签证的审批、结算及竣工审计造成不良影响。

2.6合理的确定签证价款

因现场签证是对施工图纸及合同外发生工作的确认,有的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或已标价的清单中无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应采取“先定价,再签证,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定价的方式有两种:

第1种:合同中或已标价的清单中无适用的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单价,这种情况下类似项目的单价可在合理范围内作为参考;

第2种:合同中或已标价的清单中无适用的单价,也没有类似项目的单价,这种情况下应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内容、施工方案或采取的措施、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结合市场价等提出相对合理的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进行调整。

第2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认价较慢,甚至施工完成后,尚不能完成认价工作,有时施工完成后因各种原因使认价终止,导致签证工作不能继续进行,因此针对此种情况,施工前发承包双方及监理单位应事先约定价格,并形成书面文件,由发承包双方负责人签章,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使签证工作顺利进行。

2.7各方签章完善,有效的签证意见

签证的效力基本分为三种,有效签证、效力待定签证和无效签证。一份合格的现场签证单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业主)等三方的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且签字各方均应签署审批意见,此时的签证单才算是有价值的有效签证。有的签证单审核或审批人员在签字时,较为随意,盲目签字,只签姓名,无明确的审批意见及签字日期,这种签证在结算时往往能够正常结算,但是在竣工审计时,若审计单位要求较为严格,签证中的内容出现的变数较多,可能会成为效力待定的签证,不利于施工单位后期签证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实际签证时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由于出于各种原因签署的审批意见不规范,最后签证单虽然签字完整,但因审查意见不具备使用条件使签证单失去实用价值,成为无效签证单。如:总监理工程师批示的意见为“情况属实,费用不计”,如:土方开挖中的放坡,方案中放坡为1:0.75,同时配有开挖简图,定额中在同土质及深度条件下的放坡为1:0.53,在签证单审批时业主单位批复的意见为“情况属实,按定额要求计价”。以上这类签证单虽签字齐全,也有签署意见,但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批复的意见不具备实用价值,在审计时一律视为无效签证。

3、签证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承包方应加强签证资料管控意识,对签证资料应实现规范化管理,签证资料规范化管理要做到以下三点:

3.1按单位工程建立档案,专门管理

工程项目开工后发生的签证较多,承包单位应对签证单按单位工程建立档案,所有签证均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统一连续的编号,这样可以将同一工程的同类签证有序的放在一起,在签证时不会发生重复及内容冲突的签证,同时也便于签证的管理和查阅。

3.2影像资料重点保存

施工时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影像资料异常重要,是签证单结算和竣工审计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最直观、最有利的证据。影像资料的管理重点是隐蔽类工程(地勘报告、土方开挖、验槽记录、地基处理等)的影像资料管理,这类工程往往在验收合格后就隐蔽覆盖,是签证单审计时审查的重点,这类影像资料应该按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分类保存,可以将相关的隐蔽工程资料做成二维码图片,这样保存起来简单、方便,且便于查阅,不容易丢失。

3.3签证相关的文件管理

签证相关的文件包括与签证单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图、工程材料认价单、相关会议纪要、相关的造价文件、验收记录等,在实际施工时这类文件往往查阅较为频繁,有时查阅后随用随丢,到最后使用时却又找不见,这类查阅频繁的资料可做成微信二维码,将其二维码进行保存,在查阅时直接扫描即可,既能有效的防止文件丢失,又能够快速查阅,达到使用目的。

现场签证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及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面对建筑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充分的了解设计图纸及合同内容,提高承包方现场相关管理人员的签证意识,对现场签证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企业的利益。事实证明现场签证不但对承包方的成本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高质量的签证还能够增加营业收入,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承包方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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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伟.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的成本控制分析[J].环球市场,2017(14):343-343.

论文作者:刘国武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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