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二论“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导思想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地位论文,二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用它引领社会思潮,必须深入研究和回答“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指导思想多元论”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主要理论观点之一,是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直接对立的政治主张。从一定意义上说,“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为什么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回答前一个“为什么”,同时也就是对后一个“为什么”的一种说明;但是,仅仅正面说明前一个“为什么”又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指导思想多元论的谬误和危害。笔者曾撰文讨论“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问题①。本文拟通过分析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哲学理论基础和政治实质,进一步深化对“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讨论。
一、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哲学理论基础是真理多元论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正确与否,会在实践中导致不同的结果。因此,以什么理论作为指导思想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区分真理与谬误的问题。一个党、一个国家,只有以真理性的思想体系即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才能在实践中不断把事业推向前进。我们之所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首先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被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因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自觉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动历史前进。而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基本理论逻辑是:真理并非为马克思主义所独有,真理存在于各个学派之中,每个学派中都有真理,又都不是唯一的真理,真理是多元的,所以指导思想应该是多元的。
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哲学理论基础是真理多元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与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对立,就其哲学理论基础来说,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与真理多元论的对立。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认识论和真理观根据就在于:真理是一元的,只有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才是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真理观,而真理多元论是与客观实际相背离的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观。
真理是一元还是多元的争论,直接的表现是对真理数目问题的不同回答,即真理是一个还是多个。这里所说的“一”或“多”,是指对于一个确定的认识对象,真理性的认识就其内容、就其实质来说究竟是一个还是多个。人们认识不同的对象,会形成不同的真理,离开确定的对象去讨论真理是一还是多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的性质、关系可以成为不同认识活动的对象,并形成不同的真理,这并不表示真理是多元的。同一种真理性认识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表达为不同形式的实质上相同的认识不是多元的真理。有人离开具体的认识对象列举多种不同的真理,有人将实质内容相同而表达形式不同的认识说成是不同的真理,试图以此来证明真理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这种论证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为什么真理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呢?讨论这一真理观中的问题不能离开本体论和认识论,不能离开对世界本体和人类认识本质的看法。我们面前的世界是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这是唯一的存在,也是一切认识和真理的最终来源。人的认识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的反映。由于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社会历史的和认识论的原因,人们对同一个对象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其中正确的即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我们称之为真理,不符合的认识,则是谬误。认识的真理性就在于它与客观对象的符合性。因此,如果一种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检验被证明是与对象相符合的真理性的认识,那么,这同时就意味着关于同一对象的与它实质上不同的其他认识是与对象不相符合的,因而不是真理,而是谬误。互相对立的认识不能同为真理,所以真理只有一个。毛泽东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② 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最简明的表达和论证。承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认识的反映性、真理的客观性,就必然要肯定真理的一元性。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观点、能动反映论的观点在真理观中的贯彻和体现。从物质一元论到真理一元论,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体论、认识论和真理观的统一。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③
为什么会有人主张真理多元论呢?他们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撇开社会历史的根源不谈,仅就认识论的原因而言,这是基于他们对什么是真理和真理标准的回答,对世界的本质和人类认识的本质的理解。
我们先以实用主义哲学为例来讨论这个问题。从哲学史上看,实用主义哲学是真理多元论的典型代表,它明确地断言“真理是多元的”④。在实用主义哲学看来,各种理论都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而真理就是其中有用的工具。实用主义的著名理论家詹姆斯说,真理“只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这些真理是合算的”。⑤ 实用主义的另一位著名代表杜威说:“起作用的假设就是真的假设”,“真理即功效”。⑥ 既然如此,不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就有不同的真理,而且同一个人有不同的需要时,也可以把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观念都说成是真理。英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席勒说:“如果你和我的目的不相同,那么‘同一个’断言对我是‘真’对你却可能是‘假’。”⑦ 詹姆斯则明确地表示:“我们今天只好按照所能得到的真理去生活,并且准备明天把它叫做假的。”⑧ 所以,实用主义哲学主张真理多元论,是因为它把真理看作人们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制造出来为我所用的工具,而不是看作对客观对象的正确反映。这种“有用即真理”的观点,是同实用主义哲学对世界本质的理解不可分的。在本体论上,它把世界归结为“一个纯粹经验的世界”⑨,认为一切事物或整个世界都是由“纯粹经验”构成的。正如罗素在评论詹姆斯的哲学时所指出的,这是一种“或许不自知的贝克莱派的唯心论”⑩。简言之,实用主义把世界看作“经验”而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把认识看作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制造出来的工具,而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所以它把真理看作是适应不同人们不同需要的多元的工具。这里也表现出真理观与本体论、认识论的一致性。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也有一些人喜欢讲“真理是多元的”,抨击“真理只有一个”的一元论真理观。但他们大多是把真理多元论当作为自己的政治主张服务的思想武器,武断地加以宣示,很少从学术理论上对它做合乎逻辑的论证,似乎这是不容置疑的、不需要论证的。从他们发表的有限的学术理论性文章看,论证的基本逻辑是:真理都是思维的能动的创造物,不同的主体会创造出多种截然不同的理论,然后在其中取舍,而如何取舍决定于人们的心理因素和审美判断,任何理论都不可能被实践完全证实,都不过是假说,所以由不同的主体提出、取舍而产生的理论是平权的、多元的真理。(11) 这种论证既否认了只有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才是真理,又否认了社会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它把真理看成是人们凭自己的主观爱好选择、认定的,因而从认识的多元性得出了真理多元的结论。然而实际的情形是:认识是多元的,但其中只有符合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人们可以凭自己的爱好选择不同的理论,但这种选择并不能决定一种认识究竟是真理还是谬误;一时一地的实践因其相对性而不能对一切认识都做出检验,但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终究能将人们认识中的真理和谬误区分开来。所以,真理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
可见,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与真理多元论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是否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种对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和唯心主义真理观的对立。在更深的层次上,其根源在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关于世界本质和认识本质的根本观点的对立。
他们是如何用真理多元论为自己所主张的“指导思想多元论”做论证的呢?
其一,他们说,马克思主义不是唯一的真理,各种学派中都有真理,所以它们是平权的。
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在无比丰富的包括多门学科的人类科学思想宝库中,马克思主义当然不是什么“唯一的真理”。它既不代替其他任何一门科学的真理,也永远不会穷尽对自己的研究对象的真理性认识。而任何一个称得上“学派”的理论,总得运用一些知识至少是生活中的常识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因而不论其基本观点如何,都不可能一句真话不说,就此而言,当然可以说“各种学派中都有真理”。但是,是否不同学派在真理性上的差别就因此而消失了呢?是否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就可以同马克思主义并列为“多元的真理”呢?当然不是。客观对象是作为系统整体而存在的,因而对它的完整的认识或反映也以系统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而形成了各个学派的理论体系。认识了系统整体中的某些部分不等于认识了整体,一个学派即使包含着对事物某些部分或某些方面的正确认识,也不一定是关于该事物整体的真理。同一领域中的不同学派,是关于一定对象整体的不同的系统化认识,其中符合于对象整体的真理体系只能有一个,互相对立的体系不能同时都是真理性的科学体系。这是真理的一元性在不同理论体系或不同学派的关系中的表现。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的160余年中,它在指导社会实践的同时接受实践检验,并随实践不断发展,实践已经反复证明它是正确反映了物质世界、人类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思想体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历史观、社会主义观;而这同时也就表明,各种与它本质上不同的非马克思主义或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不是科学的体系。在这里,作为体系或学派的多种理论仍然是对同一个对象即作为系统整体的客观对象的多种不同看法,真理是一元还是多元的问题,表现为互相对立的体系能否同时成立。这里的客观认识对象作为整体是唯一的,因而与对象符合的完整的真理体系也只能有一个。笼统地讲每一学派中都有真理又都不是唯一的真理、“真理存在于各派学说之中”,就否认了不同学派作为整体有真理与谬误之分,抹杀了科学体系与非科学体系、反科学体系之间的本质区别和根本对立。这种混淆是非的说法,只能导致思想混乱。
其二,他们说,古希腊学派林立,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都促进了学术的繁荣,而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独占统治,中国秦汉以后“独尊儒术”,都严重阻碍了学术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这表明真理多元论和指导思想多元化具有积极作用。
这是试图用多元论与一元论的不同社会作用来论证多元论,反对一元论,但这种貌似有理的论证包含着对历史事实、对事物之间因果联系的多重曲解。
首先,学术繁荣的古希腊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是多元论的真理观占主导的时期吗?各家各派的学者们著书立说、竞长争高,是因为他们相信有多元的真理吗?不是。他们相信自己掌握了真理,而与自己对立的观点不是真理,这才会去立论、驳论,又“鸣”又“争”。支撑着他们去争鸣的,正是某种自觉或不自觉的一元论真理观。的确,古希腊有智者学派的普罗泰戈拉这样的真理多元论者,他说“真理就是像我所写的那个样子,即我们每个人都是存在或不存在的尺度”(12),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有庄子这样的真理多元论者,他认为“彼亦—是非,此亦—是非”(《庄子·齐物论》),但是以他们为代表的真理多元论,不过是一家之言,没有取得统治地位,否则就不会有百家争鸣了。如果大家都认为真理是多元的,各人有各人的真理,那就尽可以自说自话,何须去争鸣呢?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正是以一元论的真理观为基础的,而多元论的真理观只能导致精神文化的萎缩。
这里笔者想顺便指出:真理多元论者如果把自己的观点贯彻到底,就应该相信在真理是一元还是多元的问题上也存在着多元的真理,那么,他们为什么在宣扬真理多元论的同时又如此激烈地反对真理一元论呢?这不是要把他们的真理多元论说成真理是一元还是多元的问题上的“唯一的真理”,从而否定了自己的真理多元论吗?可见他们是言行不一的,是自相矛盾的。詹姆斯曾经说:“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则总是潇洒不羁、无政府主义一类的人物。”“从理性主义者看来,这种宇宙观,简直是无脊梁、无原则”,正好像某些人眼里的“政治上的‘机会主义’一样”。(13) 詹姆斯生动地勾勒出来的实用主义的理论风格,不也正是一些真理多元论者的自画像吗?
其次,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独占统治,中国封建社会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阻碍了思想文化的发展和学术的繁荣,这是历史的事实,但这同我们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为哲学理论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究竟有何可比之处呢?基督教的真理观是一元论的,但这是唯心主义一元论的真理观。“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真理观,也是唯心主义一元论的真理观。我们坚持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既反对真理多元论,也反对唯心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从思想史上看,真理多元论与唯心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之间也相互批评,这对于揭露它们各自的谬误和危害也有某种积极作用。人们尽可以通过欧洲学术繁荣的古希腊与基督教的中世纪的比较、“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与“罢黜百家”后的封建社会的比较,来研究唯心主义的一元论真理观的谬误和危害,但若将这种比较与他们反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反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硬扯在一起,当作自己的论据,那就未免离真理太远了。
总之,真理多元论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本体论、认识论基础上之上的唯心主义的真理观,以这种真理观为哲学理论基础来论证指导思想多元论,在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二、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实质是搬用西方思想理论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以什么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不只是区分真理和谬误的问题,不只是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之争,同时也是利益之争,是代表不同阶级的思想理论体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之争。从表面上看,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似乎是反对任何一种思想居于指导地位,要让各种不同的思想平起平坐,共同充当指导思想,而实质上,是要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其他思想理论特别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取而代之。这是指导思想多元论的政治实质。
在社会历史领域,各种思想都是生活于一定社会中的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不仅表现于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对象,社会意识的内容无不是来源于社会存在,也表现于社会意识的主体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他们的地位和利益影响着他们如何去反映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不仅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也决定不同主体的思想理论体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说:“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14) 他由此得出结论说:“那末,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然后,那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形态的政治和经济。”(15) 这里讲的经济和政治对文化的“决定”作用,既是决定其内容,同时也是决定其地位。不同阶级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决定着反映这种经济、政治的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地位。
指导思想属于文化领域,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是一定社会中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因而它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又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第一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深入研究揭示出一条规律:“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6) 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这一结论的得出,不只是根据对社会历史的考察,即不仅仅是对事实的经验归纳,也是基于对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物质关系与思想观念之间内在关系的深刻分析:“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17) 作为系统化的思想理论的社会意识形态,只有通过思想家理论家们自觉的专门的精神生产才得以形成和发展,这种精神生产必须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因而只有掌握了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才具备从事这种精神生产的条件,一个阶级失去了物质生产资料,同时也就失去了精神生产的条件,在精神上也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18)
由此可见,指导思想一元化而不是多元化,绝不是当代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而是社会发展中的一条普遍规律,因而是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指导思想,体现出它们各自的特殊性;总有一种思想处于指导的或统治的地位,则是包含在特殊性中的普遍性。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对指导思想多元化,体现着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一普遍规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体现,是对社会意识形态运动的客观规律的自觉遵循和运用。
正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居于统治地位是由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客观规律,所以历史上虽然在思想领域中存在着指导思想多元化的理论主张,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曾出现指导思想多元化、各种思想平起平坐的事实,因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当代世界,找不到哪个国家是把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与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并列在一起当作指导思想的。实际上,“指导思想多元化”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是一个包含着内在逻辑矛盾的虚假命题。这是因为,“指导思想”这个概念本身就意味着一定社会在思想上的某种统一,意味着用一定的思想理论去统一人们的认识,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即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共同的行动;而“多元”则意味着不同思想相互对立,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体系,因而也就不能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的指导思想。所以,虽然思想领域存在着多元对立和斗争是各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其中只能有一种思想居于统治地位。指导思想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是多元的。“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主张,如同追求“铁的木”、“方的圆”一样,表达出的是一种思维的混乱,或一种具有欺骗性的谋略。
在历史发展中的某些特定阶段,可能出现几个争夺统治地位的阶级在力量此消彼长的较量过程中暂时联合起来分享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态势,这种情形也会在思想领域反映出来,出现几种思想理论联合或“分权”并为政治上的联合或“分权”做论证的局面。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在某一个国家的某个时期,王权、贵族和资产阶级为夺取统治而争斗,因而,在那里统治是分享的,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就会是关于分权的学说,于是分权就被宣布为‘永恒的规律’”。(19) 这种情形的存在,恰好进一步表明思想领域中的态势归根到底是由经济、政治决定的,这也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的一种具体表现,因而不是否定了反倒是进一步证明了意识形态运动的这条规律。
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指导思想多元论是一种维护和改良资本主义的理论。从思想史上看,最明确地提出思想上多元主义主张的是民主社会主义。1951年社会党国际在法兰克福召开成立大会,大会通过的宣言《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与任务》(即《法兰克福宣言》)中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国际性运动,它不要求对待事物的态度严格一律。不论社会党人把他们的信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或其他的分析社会的方法上,不论他们是受宗教原则还是受人道主义原则的启示,他们都是为共同的目标,即为一个社会公正、生活美好、自由与世界和平的制度而奋斗。”(20) 按照以社会党国际为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所主张的“多元主义”,无论是基督教的学说、人道主义思想、欧洲的古典哲学,或马克思主义,都可以当作社会党人信仰的思想基础。这种思想多元化的主张,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思想混乱。一个党宣称可以将各种不同的以至相互对立的学说都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也就是不要统一的思想基础,或者说,是把不要统一的指导思想当作“指导思想”。这样的“指导思想”,是同民主社会主义认同资本主义根本制度同时又要改良资本主义的基本政治立场相适应的。在实践中,社会民主主义充当着“资本主义病床边的医生和护士”的角色,它所说的“社会主义”,不过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基础上的改良。民主社会主义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因而各种不同的思想学说都被它拿来当作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又对它进行这样那样的改良的药方。这就是民主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实质所在。正因为如此,在根本上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共产主义的同时,民主社会主义也把被它歪曲了的马克思主义同宗教原则等等并列为自己的信仰基础,拿来当作医治资本主义疾病的药方之一。
在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多元论是一种反对和否定社会主义的思想工具。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就其思想渊源和理论特征来说,也属于民主社会主义的范畴。如果说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民主社会主义是对于资本主义的改良主义,那么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扮演着否定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演变为资本主义的角色。1987年,戈尔巴乔夫出版了他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书中宣称,“新思维的核心是承认全人类的价值高于一切”。这一核心观点根本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从而也否定了对不同思想理论作社会历史的、意识形态的分析,这就从理论根基上为推行指导思想多元化开启了闸门。他反对所谓“垄断理论”,提出“结束社会科学的僵化状态”,要“使每种报刊上都出现社会主义的多元论”。1990年7月苏共28大通过的纲领性声明《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苏共党章,宣布“坚决摈弃对其他观点与思想的意识形态限制,教条主义和不容忍态度”,抛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放弃党在政治和思想方面的“垄断地位”,实行政治多元化和意识形态多元化。不久之后,全世界都看到了事情的结局:1991年12月25日,有着74年历史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宣告解体,苏联国旗从克里姆林宫上空降落。历史已经表明,在苏联和东欧各国,以指导思想多元化为理论武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之后,取而代之的并不是什么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局面,而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取代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也占据了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
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主张是针对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来的,是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且取而代之。指导思想多元化本身就是代表着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的意识形态,它以貌似要求各种思想平起平坐的“多元”论形式出现,只不过是一种争取同情和支持、企图改变自己的地位的谋略。假如有一天它真的取得了支配地位,必然会抛弃“多元”论这个过时了的思想武器,公开谋求自己独占的统治地位。这一点在苏联和东欧已经得到了证明。在中国,实行指导思想多元化至今不过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要求,是他们宣扬的一种思想观念,虽然这种思想已经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种种消极影响,但总体而言它没有也不可能得到推行,所以还没有在实践中直接显现出它的灾难性后果,没有充分暴露它的政治实质,这是因为人民不允许,我们的党和国家不允许。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难从一些人的言论中看清他们究竟想干什么。比如,有人主张“儒化中国”,为此,他们要“重建儒教”,他们说,“儒学理应取代马列主义”,“同马列主义正面对抗”,要把“尧舜孔孟之道’作为国家的立国之本即国家的宪法原则写进宪法,上升为国家的意识形态。”(21) 这是企图用儒教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如,有人宣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企图用民主社会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更常见的是,一些人搬来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特别反映当代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新自由主义,企图用它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陈奎元同志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对这种现象及其严重危害性作了深刻的揭露和分析,他强调说:“如果任凭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替代马克思主义或把马克思主义边缘化,中国共产党就将丧失维系自身团结统一的思想纽带,同时必将失去号召群众、引导群众的精神力量,自然的结局就是脱离几代共产党人选择的正确道路,滑进西方敌对势力的陷阱,使我们的国家陷入动乱、停滞和倒退,使中华民族重新沦为西方的附庸。”(22) 这一振聋发聩的警告,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揭露了一种现实存在的危险。
综上所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还是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涉及多方面的学术理论问题和干部群众中的思想问题,需要通过充分的理论讨论、学术争鸣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来分清是非曲直、澄清思想观念,与此同时,又要把它放到当代国际环境和国内大局中,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整个社会的宏观背景下,认清问题的实质,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对指导思想多元化。
注释:
① 田心铭:《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
② 《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页。
③ 《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9—90页。
④ 詹姆斯:《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7页。
⑤ 詹姆斯:《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11页。
⑥ 《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230、231页。
⑦ 席勒:《人本主义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68页。
⑧ 詹姆斯:《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14页。
⑨ 詹姆斯:《彻底的经验主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1页。
⑩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371页。
(11) 参见陈奎德:《现代科学与真理观的进化》,载《社会科学研究》1983年第3期。
(12) 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84页。
(13) 詹姆斯:《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32-133页。
(14) 《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664页。
(15) 《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4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8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8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9页。
(20) 《社会党国际文件集(1951—1987)》,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页。
(21) 参见张世保编:《大陆新儒学评论》,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
(22) 陈奎元:《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民日报》200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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