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外庐对中国历史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历史论文,侯外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史学界,侯外庐与郭沫若、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并称为“五老”,他们都是我国新史学开拓者、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侯外庐毕生潜心于中国史学,经过他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努力,造就了他在学术史上的辉煌,同时也造就了人们常常说到的一个史学群体——侯外庐学派。
侯外庐(1903—1987年)原名兆麟,又名玉枢,自号外庐,山西平遥人,生于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初七日(公元1903年2月6日)。1922年分别考入北京法政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同时攻读法律和历史。1927年,赴法国留学,进入巴黎大学。1928年,着手翻译《资本论》,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主编《赤光报》。1930年,离开巴黎,经莫斯科回国,在哈尔滨法政大学任教。“九·一八”事变后,回到关内,分别在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任教授,加入左翼教师联合会。1932年,与许德珩、马哲民教授等一起被捕入狱(时称“许、侯、马事件”),次年出狱,还太原,主要从事《资本论》的翻译和古史研究。1937年“七七”事变后,即往山西临汾民族革命大学任教。1938年春赴西安,9月抵重庆, 任《中苏文化》杂志主编。1946年,离开重庆,经南京到达上海,与杜国庠、赵纪彬等共同撰著《中国思想通史》,主编《文汇报》“新思潮”副刊。1947年,避居香港,任达德学院教授。1948年,与郭沫若等一道自香港浮海进入东北解放区。1949年3月,自沈阳抵达北平。4月,出席布拉格拥护世界和平大会。回国后,先后参加了新政协筹备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北京大学教授、西北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等职。1966年,“文革”初始,即因吴晗《海瑞罢官》而受株连,遭到残酷迫害。拨乱反正后平反,恢复名誉和工作。198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1982年以后任名誉所长,并担任《中国大百科全书·历史卷》主编。1987年9月14日病逝于北京。曾当选为第一、二、 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
在侯外庐近六十年的治史生涯中,大致可划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
早期(30年代初至40年代中期),可称之为发轫期。
1930年,侯外庐回国后,在哈尔滨法政大学讲授经济学和经济思想史等课程,而且继续倾注于《资本论》的翻译工作。他和王思华合作,于1932年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一分册,1936年出版了我国最早的《资本论》第一卷中文全译本。侯外庐通过翻译《资本论》,为以后治学奠定了相当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30年代初,侯外庐读到了郭沫若的新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这部由中国人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系统研究中国古史的著作,回答了当时关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若干重大问题,引起了侯外庐的极大兴趣,称赞它“开辟了中国历史学的前途”(《中国古典社会史论序言》)。1933年,侯外庐撰写了《社会史导论》,着重讨论生产方式问题,主张依据不同生产方式来区别不同社会形态的质的规定性,表明他已确立科学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次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史学著作《中国古代社会与老子》。
在30年代,侯外庐在研究古史方面虽已起步,然其论著不多,影响不大。究其原因,一是他将主要精力投入翻译《资本论》,至抗战前夕已译完第二、三两卷,译稿托人带往延安途中毁于战火;二是抗战初期又忙于从事抗日宣传,撰写并出版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论》和《抗战建国论》等书,很少有时间研究古史;三是侯外庐本人认为自己的准备工作不足,他说:“科学研究应取严肃谨慎态度,在未充分做好理论准备,掌握材料以及作严肃思考之前,决不可放言高论。”(《韧的追求》,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24页)
1941年皖南事变后,侯外庐按照周恩来的指示,留在重庆继续主编《中苏文化》,并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古史研究当中。1941—1942年间,他撰成了《中国古典社会史论》和《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这两部书是相互补充的姊妹篇。
《中国古典社会史论》探讨了古代国家起源和古代社会的发展路径,断定中国奴隶制社会起源于殷周之际,其社会特点具有“亚细亚性”。但作者在该书中尚未对“亚细亚性”问题进行广泛探讨,不久后即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撰写了一系列有关“亚细亚性”问题的论文,结集出版《苏联历史学界诸论争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一书。1946年,作者将《中国古典社会史论》进行修改,吸收了《解答》一书中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内容,更名为《中国古代社会史》。该书序言说:
“我个人对这一门科学探讨了十五年,在主要关键上都作过严密的思考,对于每一个基础论点的断案,都提出自己的见解。但是我从事这项研究是有依据的,一是步王国维先生和郭沫若同志的后尘,二是继承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绪统。我力求在这两方面得到一个统一的认识。”
侯外庐经过15年的探索之后,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中国古史研究推进了一步。1950年,作者又对该书进行修改,定名为《中国古代社会史论》。该书近由日本太田幸男教授等译成日文,由日本“名著刊行会”于1997年出版发行。
《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的基本特点是,注重思想史与社会史的密切联系。作者依据中国古代(即奴隶制)社会的历史发展,将古代(先秦)思想史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即(1 )以诗书礼乐为代表的西周官学;(2)从春秋末期以邹鲁缙绅为代表的《诗》《书》传授之学, 演变为春秋战国之际的孔墨显学;(3)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并鸣之学。 此书出版后受到郭沫若等人的称许。
侯外庐本拟继续往下研究秦汉思想史,以及中古(魏晋南北朝)玄学,宋明理学,以迄近世思想。但在后来有了变化,改为研究近世思想史。作出这种转变的主观原因是,作者自己感到研究秦汉社会史是个大难题,如果搞不清秦汉社会的性质,也就很难究明秦汉思想的特质;就客观原因而言,当时周恩来建议他先研究近代史。侯外庐接受了周的建议,在1943—1944年间,撰成近80万言的《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上、下卷),还单独出版了《船山学案》。《船山学案》问世后,也很受学术界的重视,胡绳曾著文评论,认为著者对王船山唯物主义哲学的论断是确切的。当然也有学者,如熊十力就不赞成这个说法,他和侯外庐以书信往还,彼此辩难。
侯外庐自30年代涉足史学,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学术积累,至40年代初便开始大踏步前进,无论在中国古代社会史和中国思想史研究方面都开拓了新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
中期(40年代后期至50年代初期)以撰著《中国思想通史》为中心,可称之为发展期或成熟期。
侯外庐自撰成《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后,便萌发清理全部中国思想遗产的愿望。当《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问世之后,他此种愿望更加增强起来了。1946年春,新知书店准备出版“新中国大学丛书”,向他约稿。他与杜国庠、赵纪彬、陈家康商定,合作撰著一部多卷本《中国思想通史》。不久后,侯外庐从重庆到南京,卸去《中苏文化》主编,复从南京抵上海。在上海,他和杜国庠、赵纪彬很快完成了该书第一卷的撰著,次年由新知书店出版。从该书第二、三卷起,邱汉生开始参与撰著工作。1947年,为躲避国民党政府的迫害,侯外庐、杜国庠移居香港,赵纪彬走青岛,邱汉生留在上海。他们在上海完成了第二卷的写作后,分别在各地完成了第三卷的写作,稿件集中上海,由邱汉生保管,至建国初期得以继续出版。
50年代后期,侯外庐又主持了《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的撰著工作。除上述四位作者外,又有白寿彝、杨荣国、杨向奎、诸青(即杨超、李学勤、张岂之、林英、何兆武)参加。该书分上下册,约90万言,篇幅浩繁,为诸卷之最。第五卷即侯外庐原来所著的《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自1946年撰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至1961年侯外庐为五卷六册本《中国思想通史》作序,历时15年,至此这部长达260 余万言的巨著得以问世。该书博大、严谨、完整,自成体系,充分显示出侯外庐学派的治学特色和风格。此书是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的史学名著,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发展的一个标志,丰富了中国史学的宝库。
在《中国思想通史》一书中,作者强化了社会史与思想史的联系,将两者作统一的叙述,而不是如《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和《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那样将社会史与思想史分别叙述。
该书第一卷吸收了《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一书中的重要成果,探讨了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和古代社会的特殊路径,申述了以下几个主要论点: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侯外庐认为,马克思所谓“亚细亚的古代”与“古典的古代”(古希腊)是并列关系,不是先后次序;“亚细亚的古代”系指东方奴隶制社会而言,适应于中国古代社会。
——关于氏族制度的残存和家、室的意义。侯外庐认为,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方式不同于古代希腊社会。古代希腊破坏了“旧的公社土地所有权”,中国则保留了原有的氏族公社,旧的公社土地所有权转移给了氏族贵族。家、室的奴隶成为特殊的劳动者,家、室本身则成为奴隶主财产的计算单位。
——关于“城市国家”的起源和发展。侯外庐认为,中国古代的城市国家与“古典的古代”是有显著不同的,它被蒙在一层厚厚的“封建”外衣里面。如文王作邑于丰,是其建国的伊始,丰邑也就是初期的城市国家。因有城市国家,也就有了国野之分;至于后来东营洛邑,向东方殖民,这是周代国家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关于古代先王问题。侯外庐认为,殷、周对于称王、尊王显然不同,殷代的帝王宗教观是一元的,周代却是二元的,在先王之外另创一个上帝,再由上帝授命于先王,使先王“克配上帝”,这是周代思想的秘密,也是古代希腊所没有的。到了春秋时代,出现了宗教先王向理想先王的转变。孔子是把先王加上理想上不可及的人性,墨子则把先王看成平常人的代表。孔门后学将先王更加神秘化,而墨家后学则把先王放弃了。
第二、三、四卷,在社会史方面,着重研究了中国封建制社会的历史分期和封建土地国有制、封建社会的品级构成以及封建社会晚期的资本主义萌芽诸问题,令人瞩目。
——关于历史分期,以法典化作为历时分期的标志。战国中期至秦统一六国之前,属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的过渡时期;秦汉之际则是中国封建制社会的确立时期。关于封建社会内部的历史分期,亦是以若干立法为其依据,如以唐代的“两税法”作为封建制社会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标志,以明代“一条鞭”法作为封建社会进入晚期的标志。
——关于封建土地国有论。侯外庐说,他所讲的“国有”即马克思所指的“国家(例如东方专制帝王)或君王是主要的土地所有者”。封建土地国有制即是皇权垄断的土地所有制,这是封建制社会长期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但它不是唯一的形式。他还指出,封建土地国有制是封建王朝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经济根源,也是历代党争以及历代君主直接利用宗教而无皇权、教权之分的根源。
——关于封建制社会的品级结构。侯外庐不同意将地主阶级划分为大、中、小阶层,而是依据占有财产和权力的原则,将地主阶级划分为皇族地主、豪族地主(即豪门、豪强,或称品级性地主)和庶族地主(或称细族、寒门,亦可称非品级性地主、半品级性地主)。这三个不同阶层是一种三角关系,有时相互支持,有时则发生对抗。但是无论豪族和庶族,都拥护皇权;豪族与庶族彼此势力之消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封建社会不同时期政治、经济以及思想文化,使之显现出不同的特点。
——关于资本主义萌芽。侯外庐从土地关系的变化、手工业以及海外贸易的发展三个方面考察了明代嘉靖、万历以来封建社会解体过程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状况,指出土地国家所有制发展成为地主经济的经营方式,明末以后私有土地所有制和经营地主的势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当然,土地商品化的程度还很低,还不足以改变整个封建土地所有制;明中叶以后,由于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商业和都市的发展;海外贸易不但有沿海商人参加,还有内地各省的商人参加。所谓“富家以财,贫人以躯,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其方物,利于十倍”,即是当时发展海外贸易的写照。但由于旧生产方式对工商业的阻碍,封建朝廷对私商的禁止,官僚资本与高利贷的结合以及会馆制度对市场的排斥等等,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的特点。侯外庐认为,封建社会前期的农民起义军喊出“杀人者死”的口号,反映了他们争取“人身权”的要求;封建社会后期的农民起义军喊出“平均”或“均等”的口号,则反映了他们争取财产权的要求。农民战争对封建社会只能起到拆散的作用,而不能设计未来的新世界。农民起义军往往将其愿望与要求用强力塞进人们的头脑,在社会上产生各种不同的思想反响,尤其影响到等级微贱的庶族阶层的“异端”运动和“异端”思想。
晚期(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是继续开拓和总结的时期。
在“文革”中,侯外庐因遭受迫害,身体致残。林彪倒台后,政治气氛相对放松。他拖着病体,搜集自己有关封建社会史研究的论文,于1972年辑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一书。书中对自己曾经受到猛烈批判的封建土地国有论毫无顾忌,不作半句检讨,一字不改,原文照录,表现出他在理论原则上的坚定性。
1973年,侯外庐与思想史室的部分同志合作,组成写作班子,在他的指导下,共同编写《中国近代思想史》。然而在当时“四人帮”发动所谓“批孔”和“儒法斗争”的气氛中,该书的编写工作经常受到干扰,书稿完成后不得不更名为《中国近代哲学史》,197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侯外庐获得了“解放”。他的身体虽然愈来愈衰弱,而他那颗追求科学的火热的心却愈来愈炽热。他带领他的工作班子重新编写了《中国思想史纲》(上、下册)。侯外庐早在40年前就说过,在完成从古代、中古,以迄于近代的中国思想史全程的研究性著作后,一定要写一部通俗性的书。《中国思想史纲》一书,既是《中国思想通史》的普及本,同时又依据学术工作的进展,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为《中国思想通史》做了若干补充。
1980年,邱汉生提请侯外庐主编一部《宋明理学史》。为了实施写作计划,侯外庐请邱汉生、张岂之担任主编,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思想史研究室的同志为主,组织力量,开展研究和撰著工作。该书被列入国家“六·五”重点项目,于1986年完成,全书分上、下卷,130余万言,由人民出版社分别于1984、1987年出版。 这部著作以其内容丰富,富于开拓精神,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好评,先后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学术著作一等奖。
侯外庐最后一本著作,是他本人的回忆录《韧的追求》。此书费时五年告成。重要原因之一,是他的身体不好,不仅艰于执笔,甚至说话也很困难。书中的不少内容,靠他坐在椅子上或躺在病榻上,一点一滴地慢慢口述下来的。这部著作是他对平生社会活动和学术研究的系统总结,给后人留下了一份有关现代革命史和学术史的珍贵资料。
《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上、下卷)也是一部重要学术著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思想史研究室编辑。该书编选了侯外庐自30年代以来各个时期的史学论文。他在该书自序中扼要地总结了自己的治学道路和治学方法,其要点于下:
一、社会史研究,先从经济学入手,以便把握历史唯物论基本理论和方法。
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首先要弄清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阐明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特殊路径。在中国古代,文明的“早熟”与国民思想晚出,宗法制度的建立与人们对伦理道德的偏重,都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这一特殊路径的具体表现。
三、确定社会历史分期应以法典化为标志。
四、对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以社会史的研究为前提,着重于综合哲学思想、逻辑思想和社会思想(包括政治、经济、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思想)。哲学史不能代替思想史,但是思想史不止是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哲学思想的简单总和,而是要研究整个社会意识形态和各种思想的历史特点及其变化规律。既注意每种思想学说的“横通”(即它与历史时代的联系),又注意它的“纵通”(思想源流的演变);既注意思潮和学派,也注意其代表人物。
五、阐微决疑。所谓“阐微”,一是力图用科学的方法,从古文献、文物以及其它各种资料中发掘历史的隐秘;二是尽力发掘不被一般论著所重视思想家,如吕才、刘禹锡、柳宗元、黄震、邓牧、吕坤、何心隐、汤显祖、方以智等。所谓“决疑”,即对社会史、思想史研究中若干历史疑难问题做出自己的解答。
六、实事求是,谨守考证辨伪方法。科学重证据,证据不足或不确,结局便会是闭门造车和主观臆度。中国史料汗牛充栋,真伪相杂,辨伪工作是史学研究的基本功。历史科学要求实事求是地研究,不能流于夸诞和虚构。
七、既要注意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审视中国历史,又要注意历史科学的民族化,不要盲目仿照外国,用西方模式来改铸中国历史。
八、执行自我批判,聆听学术批评。学贵自得,亦贵自省,二者相因,不可或缺。他说:“我对于奖励我者,益生戒慎恐惧之感,而一字一句之教言,则使我反复思考,检点得失。”侯外庐先生终生以此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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