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政治文化更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导思想论文,中国论文,政治论文,政治体制改革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中共两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和江泽民的主持下进行的。 正确总结这两代领导人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分析其利弊得失和发展趋向,对 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正确发展,都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1979年到1989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得失分析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这一时期中国的政 治体制改革,总体来说是在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但对这一时期中 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做具体分析,大致可以划分三个不同的阶段:从1978年12月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6年6月为第一个阶段;从1986年6月到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为 第二阶段;中共十三大到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为第三阶段。
(一)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初设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集中反映这一时期邓小平 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有两次重要讲话:一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共中央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注:即1978年12月13日的讲话。这次讲话实际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 主题报告。在《邓小平文选》中的标题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一是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注:这次讲话的主题是“党和国家 领导制度的改革”。这次讲话被中共十三大报告确认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这两次讲话基本确定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致思路。
在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邓小平主要 讲了三点:一个是民主问题。在邓小平看来,“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 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 。”(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147、168、175—176、327、 396—397页。)民主对当时的重大意义是鼓励解放思想,而解放思想的意义在于冲破长 期以来人们在对毛泽东的崇拜和极权带来的本本主义、思想僵化、迷信盛行、权力过分 集中的官僚主义等各种各样的不良状况。不提倡民主就不能解放思想。因此,民主的意 义就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追求,而是一种现实政治斗争的急迫需要。一个是下放权力。经 济上的民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就是向地方和企业放权。通过放权,最大程度地调动地方 与企业的主动创造精神。一个是加强法制。邓小平讲:“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 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 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147、168、175—176、327 、396—397页。)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久,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又讲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问题。在讲到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问题时,邓小平提出: “采取各种措施继续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 主义的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147、168、175 —176、327、396—397页。)但邓小平强调了人民民主与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民主的区 别和特性:“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 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也分不开。”“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 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分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 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注:《邓小平文选》 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147、168、175—176、327、396—397页。)
1980年1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用了较大篇幅讲了坚持和改善党的 领导问题。邓小平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为了坚持党的领 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他提出了重点改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的问题。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系统地讨论了“党和国家 领导制度的改革”问题。邓小平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 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 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 —147、168、175—176、327、396—397页。)在这次讲话中,邓小平除了强调制度建设 的重要性外,还首次提出了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 地方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问题;建立企事业行政领导人负责制问题;和加强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等等。在这之后,到1982年,邓小平还讲过“精简机构是一场 革命”的问题,也就是“体制的革命”的问题。要建立一种体制,使老人们下的去,年 轻人上的来,“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注:《邓小平 文选》第二卷,1994年,第144、146—147、168、175—176、327、396—397页。)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致思路已经确定,主要有以下内 容:一是发扬人民民主问题,但人民民主是有特定内涵和特性的,人民民主要和专政、 纪律、集中、法制、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强调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一个是 改善党的领导问题。改善党的领导关键是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解决权力过分 集中的问题。一方面是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一方面是党要管党的事,主要是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是下放权力问题,调动基层单位和地方的积极性。还有一个是 机构改革,实现干部队伍的“四化”,把人才这个问题解决好。
(二)1986年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强调和思考 到1986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的推进,政治体制中尤其是原有的党的领导体制与权力制度愈来愈不能适应新的经济体 制改革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的矛盾日益显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再次强调政 治体制改革问题。1986年6月在听取经济情况汇报时邓小平指出:“现在看,不搞政治 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 进的一个标志。”(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第160页。)邓小平还在不同 场合分别讲到:“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中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 决,由党直接管不合适。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 。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 个政治体制的问题。”“党管政府怎么管法,也需要总结经验。党政分开,从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善不善于领导。”“进行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 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 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这个问题要提上议事日程。” “我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改革的内 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 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 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3— 164、177页。)
1987年6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还讲到“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但民主化的 含义不十分清楚。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质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 ,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 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 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 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 ,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 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注:《邓小平文选》第三 卷,1993年,第240页。)
1986年邓小平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突出特征是把改善党的领导问题放在了极端重要的 位置,而改革的目的的主导倾向是为了提高效率。改善党的领导,党政要分开,目的是 为了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党和国家领导机构的工作效率。这与1980年讲话在改革的目的 上是有些不同的。政治体制改革已超越了吸取“文化大革命”惨痛教训,避免历史悲剧 ,发展人民民主问题,更为重要的是生产力发展对政治体制提出了能动的改革要求。从 邓小平对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理解与概括来看,邓小平是一个生产力发展决定历 史进步论者。(注:详细讨论见陈红太:《当代中国政府体系》,第383、388—392页。 )邓小平认为在中国整个社会主义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最根本或第一位的任务就是搞 经济建设,搞发展生产力这件事情。一切改革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 务的,是为了解放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任何改革都不能与这个根本目的相抵触, 改革目标的正确与否从根本上要靠这个标准来检验。1986年,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的 目标的设定也说明这一问题:“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 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 的积极性。而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就增强了,社会制度就巩 固了。”(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第178、241页。)1987年在中共十三大 召开前几个月,邓小平还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 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 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第178、241页。)政 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联系,与经济发展需要相联系,改革主要是改革不利于生 产力发展、阻碍经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的政治体制问题。应该说1986年之后邓小平的政 治体制改革思想具有更现实的科学性。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已从过去经验的价值形态中 超越出来,(因为1980年的经验还限于计划经济时代政治的经验,还没有商品经济时代 政治的经验。)开始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思考 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这是邓小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本质认识 的加深与成熟而形成的新的政治体制观。
(三)中共十三大对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贯彻和发挥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 十三大,对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做了全面的贯彻和发挥。明确提出:“发展社会 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 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 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 是说,我们最终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这些国家更高更 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 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 着一些重大缺欠,主要是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进行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那么哪些政治 制度属于基本政治制度呢?十三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 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报告还指出:“改革 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 现。”(注:以上各段见中共十三大报告,第五部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在上面的总 的原则和目标下面,十三大确定的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 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共七个方面的内容。
中共十三大报告在理论和设想上有重大突破的内容包括:一是关于党的领导性质与方 式的理论与规定:“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 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 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 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以上各段见中共十三大报告,第五部分:关于政 治体制改革。)企事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并逐步改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逐步 撤消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二是下放权力要遵循“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 下面决定和执行”。地方、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自治组织的事,都要逐步做到自己 来管、自己来办。三是以转变职能作为改革政府机构的关键,四是提出建立分类管理的 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干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五是提出建立社会协商 对话制度。六是提出改变人大代表选举中关于候选人结构比例的规定,增加界别选举或 其他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 制度。七是提出法制建设的“六化”制度:“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制度 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 、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以 上各段见中共十三大报告,第五部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
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十三大报告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设计 ,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在逻辑关系匹配,政策措施具体到位,从理论上 不乏诸多创新之处。对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在整体框架上和主要之点上是 完全继承的,并且在具体实施上更具体、更深入。但中共十三大报告也有重大失误和缺 欠:
一是在党的领导性质和方式的认识方面。在中共尚未成为执政党的情况下,党对整个 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只能体现在政治领导方面。因为政权不在共产党手中,不可能对政 权进行组织和掌握,对意识形态也无法实现主导和控制,也就是说没有进行组织领导和 思想领导的前提条件。中共取得政权后情况就不同了。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政治方面, 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决策的领导,还体现在组织和思想方面,即组织和掌握国 家政权及其运做,主导和调控意识形态的传播和社会化。中共十二大对党的领导的概括 是完整的。党的十三大关于党的领导的思路是承袭中共在执政前领导的性质,这是一种 很理想的领导状态。应该说这一思路对于克服邓小平提出的党的领导制度长期存在的家 长制、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问题,是一定会有效果的。但另一方面, 民主革命时期党的领导权实现的条件和基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实践检验或实践证 实英明正确,是在特定的革命时期党员主体的道德典范和牺牲精神,马列主义在先进的 中国人中间有极高的理论威信,是靠党的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在人民中树立了 崇高的地位和威信。在20世纪80年代末,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保证政治领导实现的上述条 件,客观地说优势已经不那么明显了。党在这种条件下只提政治领导,虽然主观愿望是 好的,并保持了党的领导的优良传统,但在实践中能否把党的政治领导落到实处,能否 有效地组织和掌握国家政权、能否实现对全社会尤其是社会基层的强有力的领导,如果 没有组织和思想领导作保证,是很值得怀疑和忧虑的。在党的领导方式的设计上,十三 大报告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规定在内,而政治领导实现的主要方式就是思想政治工作, 因为政治领导不是组织领导和权力领导,而是靠真理的力量、靠正确的力量,靠行动典 范的力量。党的十三大规定的政治领导的实现方式只有走法定程序和模范作用两条,而 没有思想政治工作,恐怕时间一长,党的主张法定化也无法实现。党的领导的性质和实 现方式的不匹配,实践下来必然是党的政治领导也不能实现。党的十三大后到1989年北 京政治风波期间党的领导的分散和弱化从实践的层面上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新的经济 基础和社会结构以及思想开放的条件下,党的领导如何实现是个历史性课题。十三大报 告的思路,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二是在利用国家现有政治资源方面。中共领导人民在建立共和国的过程中积累的重要 政治资源之一,是在国体和政体方面的两大法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两大制度赖以建立的政治基础是党的领导原则 和人民民主原则;这两大制度规范的基本政治关系和政治运做秩序是完全符合现代政治 发展的基本性质和方向的,实践曾证明也是很有效率的政治组织形式。建国以来由于党 的领导的失误,在实践中这两大基本制度并没有真正运做起来,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机 制和文化形态。这实际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笔巨大的潜在制度资源。如果把这两大制度 落到实处,中国的政治形态将发生根本的转型。党的十三大虽然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总原 则中提到两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原则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在具体的改革设计上也提到这 两大制度,但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明显没有在这两大制度上做文章。而是企图另起炉灶, 创建一种全新的政治体系。这就存在一个改革的合法性问题和与原有制度的衔接或冲突 问题。动摇党的实际领导结构,创建一种新的人民民主政治结构,这不仅将直接威胁众 多当权者的既得利益,也将直接威胁现有政治秩序的正常或平稳运行。一种成功的政治 改革设计不能不把利益冲突和制度冲突考虑得相当充分和细致。而十三大的政治体制改 革设计显然对此考虑的不周全。比如党的领导,几十年政治实践形成的制度机制是,党 的领导等同于组织领导和权力领导,党是通过组织关系的或党内纪律的约束实现对国家 政权和社会基层的实际决策、指挥和管理。思想政治作用、道德典范作用的发挥已不是 党实现领导的主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让党从实际控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基层退出来 ,那么党又通过何种方式实现领导权呢?其结果必然造成党的领导的弱化甚至取消。又 如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方式从法定规范上说有三大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与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民主与自治制度。但政治实践运做的主工要 是带有“家长制”特性的党的权力领导制度、人民自发的非法定的个体或群体的“大民 主”运动制度。法制化的民主制度没有实际运做。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建设主要围绕国 家权力主体和政治组织来进行(参加上文提到的“六化”制度),而不把民主建设的主攻 方向定格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权利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建设上,实际是没有切中人民 民主实践问题的要害。建国初年建立的两大民主制度有巨大的发展和运做空间,解决好 党的领导问题和人民权利的行使问题,应该放在两大制度的法定框架内来考虑,在两大 法定制度的框架内也就是依法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权利。这也符合邓小平把民主与法制 、与集中、与纪律、与党的领导相结合,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民主发展的大思 路。
二、1989年到21世纪初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发展
从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到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至今,这一时期中国的政治 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主要的变化是改变了80年代政治体制改 革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不再提党政分开、权力下放、建立协商对话制度和保障公民权利 等内容,在20世纪90年代,突出强调民主制度和法制建设以及机构改革。2002年中共十 六大,开始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上政治体制改革日程。具体分析这 一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从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 会到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为第一阶段;从中共十四大到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为第二 阶段;中共十六大后为第三阶段。
(一)江泽民对80年代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与目标的反思经过1989年的政治风波,新 的一届党的领导集体深刻反思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1989年8月,在中共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对党政分开在基层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这样的评估:“ 党的领导作用只提政治领导不够,还应该有思想和组织领导”。“党不管思想,管什么 ?党不管干部,管什么?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表现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现在近三百万 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还是要管干部。党是政治领导核心,离开了 组织领导、思想领导,那个核心就是空的!这一点在思想上要明确。没有广大基层党组 织战斗力的发挥,最后,我看我们全党的战斗力就是空的。力量的源泉来自哪里?来自 基层。”(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建设》,1998年,第523—524、546—548 页。)
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党校举办的党建理论研讨班上 ,江泽民重申了党的领导不仅仅是政治领导问题,同时强调了党对国家政权的统一领导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各级政权组织,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接受共 产党的领导。凡属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委讨论,然后分头执行。”“政 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又是统一的,不可分的。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 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他还指出:“政治 体制改革要坚定地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应当明确,这种改革不是要削弱、更不是要取消 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首先,必须处理好党政职能分开和发挥党的领 导作用的关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级党组织和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组织 的不同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权和责任。其次,要在坚持党的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 前提下,体现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具体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作用与战斗堡垒作用。第三,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注意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 继续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注:《毛泽东 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建设》,1998年,第523—524、546—548页。)
1990年3月,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又讲到党的领导 和善于发挥人大作用的问题:“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 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如果放弃了这种领导,就谈不上执政地位。各级政权机关,包 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军队,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 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当然,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 工作方式也不同,党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 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 全国人大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地方也应如此。 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支持人大及其委员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各级党组 织推荐需经人大选举、任免的干部时,要重视人大的意见。推荐的人选确定之后,人大 党组应努力做好工作,使党的决定得到实现,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注:江泽 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 1~943页。)
江泽民在理解党的领导、党政关系方面与党的十三大报告有明显的区别:一是认为党 章规定的党的领导的三方面含义或内容是缺一不可的。思想领导是前提和基础,组织领 导是保证,不能只提政治领导。党要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党要管干部,党要管意识形 态,这些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虚化。要根据各级党组织和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 行政组织的不同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要在坚持党的自上而下的统一领 导前提下,体现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具体职能。二是强调党要坚持对国家政权 机关的统一领导。政权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想法和做法 ,都是错误的。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凡属方针、 政策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委讨论,然后分头执行。党政关系的前提是党对国家政权 实行统一领导,在统一领导下国家政权机关各施其职。其中最重要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充分重视发挥人大的作用。三是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是加强的问题而不是 削弱,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只起保证监督作用还不够,党要把基层组织建成政治领导核 心。以上三点构成了以江泽民为代表的新的一代领导集体对党的领导的内涵和执政方式 的理解和构想。
(二)民主法制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的提出在上述认识基础上, 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作了重大调整,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 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调整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来,具体说 来就是“我们应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改革 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法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中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高度重视法制建 设;搞好社会治安,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注:参见中共十四大报告,二、九十年 代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第六: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创立的先进的政治制度。建国以来的政治实践证明,由于多年来国家政权 建设以阶级斗争为理念,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 度并没有在政治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运做。这应该说是中国政治实践最 大的失误。为什么会发生“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以及“家长制”等党垄断权力、高度 集权的情况,从制度层面上就是没有真正落实体现人民民主国体性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出 来。可以想象,如果人大制度得到真正的落实,政府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接 受人大监督,国家机关都按法定的职责履行自己的权力,人大制度所规定权力关系真正 地运做起来,那么人民代表大会还会像过去那样形同虚设,被人们称为“橡皮图章”吗 ?政府还会只对同级党委负责不对人大负责吗?不会的!正是宪法所规定的政治权力关系 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大的职能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党委的领导替代人大行使权力 机关的职权,党委做了许多由宪法规定本应由人大做的事,而政府只对党委负责不对人 大负责,所以才发生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党垄断权力、高度集权的情况。如果 共产党能够像建国初年那样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本照民主协 商、互相监督的原则办事,共产党充分利用人民政协提供的广阔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的制度空间,集思广益,谦虚谨慎,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就会保持,就可以避免发 生邓小平所说的家长制、官僚主义等“潜制度”规则,我们的国家也完全可以避免类似 “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灾难。因此,从中国政治经验出发,中国宪政体制所规定的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实践来说具有 巨大的潜在发展和作为空间。
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不仅符合人民民 主的宪政体制,有宪法依据,而且落实这两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迫切要求。中共十五大在继续十四大政治体制改革 的路线的同时,对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新思考和新命题。中共十五大明确提 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 的特点和优势,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 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作了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是人民当家作主。”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 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 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中共十五大报告,六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 制建设。)在这些理论和认识基础上,十五大提出五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健全民主制度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机构改革;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国历来是重视政治主体建设轻权力制度建设或法治建设的国家,中国历朝历代的统 治者无不把执政集团的自身建设以及相应的人才的选任放在一切政治工作的首位,共产 党也同样把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培养人的问题看作决定政治成败的关键。(注:在《邓小 平文选》中,邓小平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人才的发现、培养与使用问题。他在1992年 “南巡讲话”中同样用了大段的篇幅讲了人才问题,接班人的问题。邓小平把人的问题 提到这样的高度:“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 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关键在人。”《邓小平文 选》第三卷,第380页。)轻制度建设重主体的修养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传统。把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结合起来,这是中国政治文明传统的根本转型 。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放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来讨论,这是一种新的政治思维 。这一思维虽然在1982年宪法中就奠定了这一基础,(注:1982年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与 法律。一切违反宪法与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但作为治国方略在执政党的党章与国家宪法中明确作出规定,应 该说是中共十五大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作出的卓越贡献。
把党的领导问题放在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大框架中来思考,就会对党的执政 问题作出科学的结论。执政党执掌政府行政权,这是现代西方国家执政党与国家政权机 关基本的政治关系。所谓“执政”就是掌握政府的行政权。但这种政治逻辑不符合中国 的政治实际。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语境中,国体的概念并不包括国家的政权机构。国 家的主体是阶级、阶层与他们的政治代表、即各种政党与各种社会政治组织的联合体。 为了实现这个联合体对于国家的主宰,于是组建各种国家政权机关,通过这些国家机关 ,这个联合体行使当家作主人的权力,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种经济文化事 业的权力。因此共产党的执政,首先是与人民的关系,与人民这个统一战线或政治联合 体中的各阶级各政党的关系。从政治组织层面上,是与政协中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 及各界代表或组织的关系;在国家组织层面上,是与政权中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从宪政体制的法定关系来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三者之 间的权力关系有明确的法制规范,“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 并报告工作。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规范。而党同人民的关系,党 同其他政党、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代表或组织的关系由各政党的章程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来规范。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有其独特的政治关系结构。党的十 五大报告在“健全民主制度”中,把共产党的执政作为头等重要的制度加以规范:“共 产党的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注:中 共十五大报告,六: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人民当家 作主。”(注:江泽民:《关于讲政治》,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8页。)党同人民的 关系是属于国体层面的政治关系,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接受 共产党的领导是在国体层面最基本的政治关系。党领导人民、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 权力,也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国体与政体之间最基本的政治关系。而人民代表大会 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则是政体层面最基本的政治关系。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语 境中,在当代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用语中,共产党的执政决不是现代西方执政党的“执 政”,而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权力的意思,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意 思。其中,共产党同人民及其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和制度体现当代中国政治关系和制 度的实质。不能把共产党的执政仅仅理解为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把党的执政仅仅限于党 同政府的关系问题。
(三)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江泽民对中国政治基本关系的思考符合中国宪 政体制。对党的领导的实质的理解符合中国政治的客观实际。既然共产党已经是具有几 十年执政经历的执政党,党在组织和运用权力方面有相当成熟的经验,那么党就不应该 舍此重要的权力资源,放弃已经掌控的国家机器,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的权力资源和自身 的组织资源,在新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以及国际环境下,探索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新方式, 创造和积累党在新时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实现执政党的现代化转型。为了解决上述问 题,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领导性质和建党原则作出正确和科学的 判断。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系统地 阐述了他在2000年2月一次讲话中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在新时期的领导 性质和建党原则作了与时俱进的阐述:“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 表的实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是执政为民。能否保持党的先进性,能否做到执政为 民,这关系到党的领导的性质和执政的合法性。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就为在 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新内涵、新方式奠定了基础。
在确定了党在新时期的领导性质的基础上,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把改革和 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列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在创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总的目标下,在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的大框架下面,江泽民对党的领导方式与 执政方式作了如下新概括:“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 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与党员的作用,坚持依 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 精力抓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 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 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 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 ;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 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法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 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注:中共十六大报告,五、政 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在江泽民主持党的工作期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建设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 变化。这个变化的总趋势是加强了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发挥与完善 人大作用和改善政府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党对国家政权的统一领导和对用人权、重大问 题的决策权的掌握。在高校等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农村乡 镇村、城市的街道等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是最高的领导者、决策者,“领导本地区 的工作”或“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党对国家政权机关和区域性基层组织 和事业单位决策权与用人权的控制,表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政 治实践中已经对党的领导在新时期的内涵作出了经验性的诠释。党的领导总的来说就是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治领 导就是“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 开展工作。”“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 组织领导就是统一组织和掌握国家政权、基层社会组织,组织和主导政协组织和人民团 体,负责重要干部的选任和人才的管理。党的思想领导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贯彻党的思想路线, 保证意识形态的正确导向。党的领导概括地说就是:党管决策和执行;党管国家政权、 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管干部和人才;党管意识形态。江泽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理解和 诠释的党的领导,与1957年以后乃至邓小平时期所理解的党的领导的含义各有不同。自 1957年夏季以后毛泽东所说的党的领导,等同于行使国家权力,党组织实际替代或等同 于国家机关。邓小平主政改革开放后,鉴于党高度垄断权力、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 端,主张党恢复建国前以及建国初年的党的领导模式,把管理国家具体事务的权力交还 给法定的国家机构。党的领导主要是做好决策、用人、思想政治工作三件事。所以邓小 平力主党政分开。鉴于1989年“六四”的教训以及当时国内外局势,以江泽民为核心的 第三代党的领导集体从政治稳定以及中国政治发展的全局与潜在的政体资源出发,强化 了党对国家权力以及社会基层权力的控制。强调党委是同级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党的 领导不能限于政治领导,没有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就是空的。所以江泽民所 强调的党的领导,即承继了邓小平所说的抓大事、依法执政,同时强调党应统揽全局、 协调各方,对国家机关、区域性社会基层组织与事业单位实行权力领导。同时发挥国家 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能。这种“以党统政”既不同于 “以党代政”又不同于“党政分开”,是在目前宪政体制下对党政实际关系作出的新概 括,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新的国体与政体关系的制度安排。
三、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总体特征和未来趋向
(一)20世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总体特征20世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 思想的总体特征是围绕党的领导和执政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这一问题之所以成为中国 两代领导核心思考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性 质和方式从根本上和实质上决定着当代中国政治的基本关系、性质、过程、制度和形态 。当代中国的其他政治组织,包括国家政权机关,事实上都是在党的领导和执政的性质 和方式的框架内确定自身的性质、职能和过程特征。中国宪政体制规范的法定制度,其 落实和贯彻,从根本上讲无不决定于领导党或执政党的组织和领导者自身的素质状况和 对制度和法制执行的自觉程度。中国的政治关系和制度规范是在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的 组织下整合起来和制定出来的,中国的统一的意识形态是在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宣传、 教育和灌输下形成的,中国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执行无不靠共产党的组织、协调、动员和 带头作用下完成的。一句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性、正确性和执政的合法性是中国 政治体系能够长期存在、正常运做和发展强大的基础。因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问 题是当代中国政治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中国政治的状况和前 途。
在上述统一的特征下面,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与90年代江泽民的 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在强调的侧重点方面有所不同。邓小平在党的领导和执政方面强调的 是党的领导和执政的职能的转变,并有向建国前和建国初党的领导性质和方式恢复的倾 向。重点在党的领导制度上进行改革。并且注重党的领导和执政与发展生产力和经济建 设需要之间的关系。党政分开和下放权力说到底都是为了克服家长制和官僚主义,保证 党和政府领导的正确和高效率,为经济建设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供政治上的保证。在 改革的策略上体现理论先导和整体性解决并注重“效率”特色。而江泽民在党的领导和 执政方面强调的是在宪政框架内党和国家政权组织的整体性,强化党在国家和社会各种 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利用党执政这一优势和条件,在党具有组织和掌握国家和 社会权力的能力和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建立新时期党的领导的先进性质和执政的合法性 。强调党的领导的至上性和不可动摇性,强调对国家政权和基层社会组织领导的双重强 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在宪政体制内挖掘潜在的制度资源,在党的领导下把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真正地运做起来,落到实处。把政 治体制改革放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来考虑,优先改革经济发展过程中凸显的政治问题, 如政府机构改革,村民自治建设等问题。在改革的策略上明显体现实践推动、渐进性和 保持“稳定”的特色。(注:关于以稳定为目标的渐进性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参见徐 湘林:《以政治稳定为基础的中国渐进政治改革》,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5期。)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未来趋向和政治文化更新在进行了20多年的实 践发展和改革探索之后,今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致趋向已经明确。基本思路是中国 的政治体制改革要坚定地走民主法制化之路,也就是人民民主的发展要与党的领导、法 制建设相结合。也就是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所说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 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注:中共十六 大报告,五、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三者的关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人民在党的 领导下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法”,首先是宪法,中国宪法规定的宪政体制是不能动 摇的。其中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国家结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基层 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等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根本或基本政治制度。除非对现行 宪法作出根本性的修改,不然依法治国所依的法在政治上具体体现的就是这些制度。依 法治国和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都要在这些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宪法。 因此政治体制改革从指导思想上说,是把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根本或基本制度真正地 落到实处,真正地在政治生活中实际地运做起来。并不是要抛开中国现行的宪政体制另 搞一套,或实行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是现行政治体制 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这一点必须明确。
从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上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的政治原则有两条:一 是党的领导原则,一是人民民主原则。在坚持这两条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发现并创建 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仍要抓住改革和完 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一政治核心问题以及相关连的问题不放,另一方面要加大 落实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和落实的力度。中国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说到底是把生 产经营的自主权下放给农民,然后下放给了企业,下放给了基层,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 极性。(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80、242页。)这一成功的经验的实质就是 人民实实在在地获得了他们需要的经济和社会的自主权利或自由权利,他们的经济解放 缘于他们急需的经济与社会基本权利的获得。这应该给政治体制改革以启发。体制改革 的目的不是体制自身,而是发掘这种民主制度潜在的政治资源,这种资源就是人民迫切 需求的基本政治权利。(注:董郁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法制之路》,载《政治中 国》,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第65—66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 根本动力将来源于人民对于政治自主权或自由权的需求。另一方面,“文化大革命”的 实践证明,人民权利的获得和行使不能在一种无序下进行,要把人民权利的实现和落实 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各项实现人民权利的基本制度的实际运做和落实上。如果人民权利的 落实和正当行使需要创建新的实现形式或制度,政治体制改革就应把这种制度创造出来 。人民权利的实际落实和正当行使也要实现制度化和法制化。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经验证明,真正解决党的正确领导问题和 人民权利的落实和正当行使问题,还要把党和人民两方面的政治主体的自身建设提到重 要的日程,也就是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创建公民文化问题提上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日程 。实践证明,无论党的正确领导机制和合法执政机制的建立,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实际落实,或是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依法办事,或是社会基层自治组织的有效运做,一方 面需要制度建设,没有制度规范,政治主体的责任行使和政治运做将无法可依,无章可 循,但另一方面,政治主体自身的政治文化建设随着政治发展客观经验的反馈逐渐凸显 它的重要和迫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解决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问题,主要的思路是围 绕党和国家权力的关系方面展开的。无论邓小平的党政分开还是江泽民的以党统政,( 注:关于“以党统政”的概括和讨论,参见陈红太:《从党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看中国政 治体制变革的阶段特征》,载《浙江学刊》2003年第6期。)实质上都是围绕国家权力进 行思考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实际上,在当代中国,在极度缺乏公民文化和法治传统的 社会体系中,单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并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 平等社会需要的政治体制。法制是一种工具,需要有符合它的要求的社会主体,民主法 制化的实现和法治的运做都需要有现代性质的政党、社团和公民。因此,在新的经济基 础和社会结构的条件下,如何实现执政党的“三个代表”和公民文化的社会化,并且使 执政党的执政行为与中国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要求相一致,使公民的权利意识和 权利行为与法制化的要求相一致,并且在社会生活层面不用完全依赖政府的力量,而是 存在大量的社会自治组织,通过这些自治组织的活动机制就可以满足公民的社会参与和 政治参与的需求,实现从“善政”到“善治”的转化,(注: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 治:中国人对民主与治理的一种理解》,载徐湘林等主编《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变革 》,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68—72页。)这些都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任务。因 此,21世纪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该加大政治主体的自身建设的改革力度,主要包括 两个层面:一是围绕党的先进性的改革,一是围绕公民文化建设的改革。相关的还包括 :政权的法治性改革和社团的自治性改革。
从中国的政治经验来说,政治文化的建设较之政治制度建设更具根本性,(注:关于政 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相互关系的讨论,参见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载《 士柏咨询网》“学人文集”。)也就是说,由政治思想、制度和过程内化为政治主体心 理的政治理想、价值、规则、态度和对政治的评价机制和行为机制,也就是政治文化, 对于实际的政治参与和过程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用中国传统的政治话语表达,就是 有治人而后才有治法,“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注 :《荀子·君道》。)若要“齐家、治国、平天下”,必须先“格物、致知、诚意、正 心、修身”,先成就“内圣”,才可以实现“外王”。中国传统的这套政治哲学,对于 现实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仍然适用。在一个传统社会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价值和信 仰体系尚未完全解体的条件下,中国传统政治的成熟经验完全可以充分吸纳。从这种认 识出发,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围绕党的先进性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同 时,在围绕落实人民权利和人民权利正当行使,改革、完善和健全人民民主的各项制度 的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公民文化社会化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公民文化社会化工作实质有一个基础条件,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 理论的坚持和创新问题。中国政治文化建设实质涉及的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另一主题,也 就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更新。邓小平在20世纪末期就指出,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最 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就是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邓小平提到的思想政治教育,当时 主要是指理想和纪律教育,艰苦奋斗传统教育。(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 3年,第287、290、306页。)邓小平讲这些话现在已过去了十几年,今天看来,改革的 这种失误不是弥补了,而是加大了。中国的改革走到今天,无论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 ,也包括政治领域,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自由主义的理念、制度和形态正在国家和社 会各个领域发育壮大并逐步地占据主导地位。以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内部和相互关系理 论为核心的西方政治文明正在取代以阶级关系和国家主权内部和相互关系理论为核心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这种由媒体无选择地传播、经济市场化和社会自由化发育并成长 起来的自由主义理念和制度规则,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社会化力量。这也是中国今天政治 法治制度建设之所以功效甚微、难于形成社会化的主要文化障碍。中国政治发展和体制 改革到今天,已不是单纯的体制改革或制度创新那么简单,现在已到了是坚持和发展马 克思主义还是实际选择自由主义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转折时期。所以相对20世纪的中国政 治体制改革,21世纪的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新主题,那就 是中国的政治文化改革和创新的问题。中国的政治发展的目标任务不再是单一的,而是 肩负着体制改革和文化更新的双重使命。而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是否坚持和发展马克 思主义基本政治理念问题,创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和现代系统理论问题,已 经成为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和深化的基础。所以新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任务,体制改革实 质成为了某种政治原则实现形式的改革,而政治文化的更新则上升为坚持、创新或创立 某种政治原则的过程。政治文化的更新对中国政治发展更具有根本性。如果今天我们仍 用邓小平十多年前的表达,现在加强的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教育和对马克思主义理 论的发展和创新的重视和落实。21世纪,中国既是制度创新的世纪,同时更是文化创新 的世纪。
如何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创建那样一种政治体制:使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它的先进性 和正确性;使党的执政始终能赢得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也就是获得合法性;并不断的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民主权利的需求,不断地创造出满足人民权利需求的各种具体 的民主实现形式;同时要创建一种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足以使人民包括人民中的领 导者理性地行使自身的权利或权力,对权利和权力的负责如同对待日常生活的责任或工 作那样一种政治态度。人民有这样一种政治觉悟或权利意识的觉醒,人民深切地感到民 主权利像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那样须臾不可离开,认识到法制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是人 生的第三需要,要像对待日常工作责任那样看重它、呵护它。有了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与 政治文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就完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真正建成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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