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大学:背景#183;现状#183;可能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能性论文,现状论文,背景论文,营利性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近代国家与私立大学之间的关系
首先有必要对“私立大学”在近代社会中所处的位置作一个历史性的回顾。
1.大学的谱系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笔者认为,可以把所谓的“大学”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国家设置型”大学,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大学以及日本的国立大学属于这一类型。虽然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但从本质而言,这类大学属于政府组织机构的一部分,在接受政府财政性援助的同时,大学的运营管理均处于政府的严密监督之下。但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这类大学中教师的自治权却得到了政府的认可。第二种是“政府委托型”大学,美国的州立大学和英国的大学可以划入这一范畴。这类大学的特征是在接受政府财政性援助的同时拥有自己独立的决策机构。第三种就是“私立大学”。
从历史的角度看,私立大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英国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的“有产学院”。最初,这些学院只是学生的住宿和生活设施,但随着资产的不断积累,学院开始改善已有的设施,并逐步建立新的教育设施。在这一过程中,学院的资金是交付于一个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自治机构来管理。17世纪,英国牛津、剑桥的学院模式传到了美国,被当时的殖民地学院所沿袭和继承。在耶鲁大学成立了以民间捐赠资金为基础、承担基金管理的自治组织,即耶鲁大学法人(Yale Corporation)。这种管理模式的形成对以后建立的大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1819年“达特茅斯学院案”(Dartmouth Case)的判决则标志着私立大学法人地位的正式确立。
这一管理模式的基本理念在于,社会各界所需求的高等教育服务并非唯一地由政府提供,在社会贤达之士捐赠资金的基础上自主办学也同样可以实现这一使命。因此,私立大学的自治管理机构采用了由被委托承担基金管理的人士(即董事——Trustees)组成的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这一组织机制。董事会只有在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新任董事的选举。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董事会是一个带有自我再生性(selfperpetuating)色彩的团体组织,拥有很强的独立性。从狭义看,可以将建立在这种独立性基础上的董事会理解为不断发展具有永久性的大学的象征。董事会任命大学校长,由校长负责大学(包括教师和学生)的具体运作管理,而董事会则对其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近代国家与大学
上述自治管理机制不仅奠定了美国私立大学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成为日本等其他国家私立大学的基本模式。私立大学基本理念的重点在于由私人来承担实现公共目的的使命。为了体现这一理念,私立大学一方面建立了包括董事会在内的自主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在财政管理上具有充分的灵活性,这也是私立大学的特征。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与政府设置的国立与公立大学相比,私立大学的起步较晚,而且是在公立大学无法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即出现过度需求(excess demand)时才出现私立高等教育的扩大。美国东部地区、日本、韩国和菲律宾等国的私立大学均为这种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在东亚地区,私立大学已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支主要力量。
由于私立大学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结果导致了非政府组织的私立大学因参与公益事业而被纳入广义的公共教育体系之中。当然,这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私立大学被授予了向社会颁发学位的权力。在这里,作为学位的内涵有如下三个构成要素(参阅下图):
图 大学质量合格证体系和私立大学的制度框架
(1)教育内容的宽度、系统性和一贯性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学位的必需条件是拥有相应程度的学习与接受教育的经历。其原因在于,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大学理解为构成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大学”教育是与初等、中等教育相衔接的教育阶段,“大学教育”必须和在此前后的教育经历达成一种连续性和衔接性。例如,作为学士学位必须考虑与学生在此之前的教育经历与在此之后的就业准备两方面衔接。这就需要大学教育并不只是单纯地提供专业教育,而是提供包括通识教育在内的具有足够宽度的知识体系。
(2)教育体验的质量大学必须有效地将上述知识体系传授给学生,并且要求毕业生掌握。尽管很难客观地给“掌握”的内涵作出明确的界定,但仍有必要采用一定的基准对此进行衡量和考核。
(3)教育机构的稳定性与持久性保证大学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大学必须维护自身办学的稳定性与持久性。首先这是因为对大多数学生而言,大学教育对其一生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作出升学选择将是一种风险行为。但是在另一方面,毕业生若未达到一定的年龄层次,他们也很难对大学教育作出准确而客观的判断。目前新大学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大学倒闭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即在大学多产多亡的情况下,学生选择大学的行为始终带有很大的风险性。
通常,私立大学通过大学设置前的办学许可(charter)和设立后的资格认证制度(accreditation),被纳入到这个保障学位质量的制度性框架之中。
3.私立大学的制度性框架
为了实现以上三项目标,在学校设置基准中,政府针对私立大学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1)实行董事会管理机制为了保障大学能反映社会整体利益而不是一部分特定群体的利益,大学经营必须接受由与大学间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成员所组成的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2)基本资产为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大学必须拥有一定的基本资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基本财产。基本财产和利用基本资金购置的教育设施均归大学所有。这一方面保障了大学发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遏制了资金被挪用到非教育活动方面。
(3)非营利性正因为人们无法从外观来判断大学教育的质量,所以增加教育投资成为保障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此外,消费者即学生也很难对自己通过缴纳学费获得的教育服务的质量进行客观而准确的判断。但是,至少可以要求校方将全部学费收入投入到大学运作中,不允许出现盈余。
通过以上三个基本要求的组合,教育质量得到保障,与此同时,私立大学作为公共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被赋予合法地位。在美国,上述三个基本要求不是通过联邦政府的立法而是通过各州政府的法规或者各地区的认证团体等途径,对私立大学加以规范。在日本,根据《学校教育法》与《私立学校法》的相关规定,私立大学被定义为由“学校法人”创办与运营的学校,但实质上依然没有脱离上述三个要求的规范。
二、私立大学的变迁与营利性大学的出现
在遵循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设立的私立大学,与公立大学一起形成了公共教育体系中的“大学”。而时至今日,在私立大学自身不断出现变化的同时,营利性大学打破传统私立大学框架,以一种新的形象出现在高等教育的舞台上。
1.私立大学的变迁
私立大学的理念在于由私人通过捐资行为来实现公共目的。然而与急速膨胀的升学需求相比,民间的资金积累常常会出现滞后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通过变更或调整上述要求来创办私立大学。
例如,在现实中可以经常目睹个人并非将资产完全委托于大学董事会管理,而是以董事长的身份来确保自身权益的事例。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日本私立学校法明文确定董事长的亲属不能出任董事。尽管如此,仍然可以看到学校举办者采用某种手段来维持自身影响力的事例。由此可见,我们无法否认其间存在着学校举办者牟取私利的可能性。
此外,当基本资产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时,也会出现将学费水准设定在教育成本之上、将两者间的差额用于学校基建的事例。在日本私立学校会计基准中,把这种情况作为“转入基本金项目”予以认可。这种现象的发生虽然没有导致利益的外流,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则意味着学校内部已经产生了利益。另外,美国多数大学向金融机构或一般投资人发行债券,并在偿还时支付与一般投资相同的利息,这种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可以理解为利益。
在东亚地区出现的满足过度需求的私立大学,正是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方式,对私立大学的制度性框架加以调整与变更。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私立大学完全摆脱了制度性框架的约束。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营利性大学已明显地摆脱了私立大学制度性框架的束缚(注:中国的独立学院在学术资源上依赖于现存的公办大学,而在资金上却高度依赖于民间组织。从这个意义而言,独立学院似乎可以定义为一种新型大学。但是,据笔者了解,一部分独立学院的投资人带有明显的利益回报期待,同时他们以债权利益人的身份进入大学董事会。因此,从这一特点来看,独立学院已经脱离了本文所述的私立大学的框架而带有明显的营利性大学的色彩。)。
2.营利性大学的出现
其实,营利性大学并非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早在19世纪中期,在伦敦大学创办时期已经采用向市民转让股份、把股份转让收入投入大学设置的先例。此外,在二战后的菲律宾也出现了类似的事例。当时由于升学需求的急速上升,高等教育的供给出现明显不足。与此同时,无论是人才和办学经验等大学的经营资源,还是大学设置所需的资金,都出现了大量短缺。为了改善现状,以提供一定利益回报为诱因来吸收商业资本投入的方案得到了采纳。其结果是,股份公司参与大学设置得到认可,并且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果把以上介绍的营利性大学定义为第一代营利性大学,那么近年出现的营利性大学可以被界定为第二代营利性大学。例如,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以凤凰大学为代表的营利性大学有了大规模的发展。在日本,目前已有三所营利性大学开始了试点运作。即使在韩国,类似于汉城数码大学(Seoul Digital University)的网络大学也作为营利性大学开展着教育活动。
第一代营利性大学是在公共教育体系没有完全成熟的环境中产生的。而与此相反,第二代营利性大学的特征在于,它是在被公共教育体系所忽视的“缝隙”中产生的。美国的一部分营利性大学聚集在不存在设置前办学许可制度、而只有设立后资格认证制度(accreditation)的州内。这是因为资格认证制度是以私立大学制度为前提的一种学校同行间相互评估的制度,并不设定明确的评估指标。这种制度特征从某种程度上为营利性大学的创办与运作创造了一个理想的生存环境。此外,一部分营利性大学采用了以接收经营陷入困境的私立大学的形式进入高等教育市场。这种方式可以帮助营利性大学摆脱办学许可制度的困扰。在日本,营利性大学是在现政权积极推行减缓政府行政干预的背景下出现的。与修改和放宽大学设置基准的改革相配套,营利性大学是作为政府改革的一个环节出现的,目前设立在几个政府控制力度被大幅削减的实验性特区(日语中称为“结构改革特区”)内。在韩国,由于学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私立大学必须由学校法人设置,营利性大学尚未得到政府的承认。但是,营利性大学却巧妙地利用了依据《生涯教育法》设置的教育机构拥有学士学位颁发权这一制度空隙,以生涯教育机构的身份顺利地进入了高等教育市场。
现实中营利性大学的运营管理模式也同样存在着多样化的趋势。多数美国营利性大学是由母公司所有,大学内部设有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任命。与此相反,日本营利性大学只是母公司的一个营业部门,大学内部并不设立董事会。而在韩国,多数营利性大学则利用社会捐资设置小规模的财团,并由该财团委托营利性公司对大学进行运营管理。这样的运营管理模式将有效地确保效益的产生与提高。
3.市场化的意识形态
作为促成营利性大学诞生的重要背景,一方面是作为大学设置主体的企业存在,而另一方面是市场化理论已广泛地渗透到当今社会,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在这里,可以将该理论归纳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迅速满足社会对大学教育提出的需求。如上所述,现存私立大学的制度性框架为大学的持续发展奠定了稳定基础。但是,另一方面却导致了在设置教育课程和内容时,私立大学过度强调大学立场而忽略了学生需求。在知识社会的背景下,面对社会各个领域提出的知识与技能的需求,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已无法作出有效而及时的回应。从维护高等教育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运作是必不可缺的。
第二,从保障大学教育质量的角度而言。与制度性规范相比,采用市场淘汰的方式将产生更大的成效。无论是董事会运营管理机制,还是非营利性原则,都只是一种将焦点放在投入层面(input)、具有事先性和外部性的规范体制。因此,这并不能充分而有效地保证教育质量。即便是没有这类制度性规范,毕业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学生一旦没有得到社会认可,就很快会出现生源减少,与此同时大学也会随之出现危机。因此,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将焦点放在产出层面(output)的评估具有更明显的效果。
第三,企业经营的优越性。传统的大学给予教师高度自主性,而对学生的教育却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与此相反,企业持有追求利润的明确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实行资源最优化配置,同时根据企业内部人员对目标实现的贡献程度,向他们提供激励。营利性大学的组织形态带有明显的企业色彩,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营利性大学能够有效而迅速地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即营利性大学能够有效地提供学生所需求的教育服务。然而这一判断与其说是来自于高等教育界,不如说是来自于当今政府。对于这一论点,现存大学基本上持怀疑态度。但是他们明白,过度的反对有可能引发来自社会的强烈批判。或许正是出于这种忧虑,现阶段来自于现存大学的反对还没有达到表面化的程度。
三、营利性
正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不断高涨的背景下,上述对长期以来遭到排斥与批判的营利性大学表明肯定态度、并要求将其正当化的理论开始形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意识形态层面上的阐述与现实中出现的营利性大学往往互相脱离。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营利性大学为什么会在现实社会中出现、营利性大学的现实性基础是什么等问题展开讨论。
1.需求
从需求的视点来看,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主要因素。
第一是对学位(学士)的需求。在现存大学由于吸纳能力的限制出现严重供给不足或是升学需求急剧膨胀的状况下,就会出现供需矛盾。尽管在制度设计上私立大学被定位为承担这一使命的机构,但在现实中被要求完成这一使命的却是营利性大学。以上介绍的菲律宾营利性大学的事例,就非常具有代表性。在这种情况下,学士学位和教育内容之间并不存在着直接联系,而仅仅是一种所谓的接受教育经历的证明。在美国,由于学士课程的学生被列入联邦政府提供奖学金资助的范围,其结果导致了受教育需求的高涨。
第二是在一部分特定职业领域出现的对职业资格的需求。例如在韩国,由于取得房地产交易和社会保健等领域职业资格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大学参加过相关科目的学习,因此,作为获取职业资格的捷径,人们纷纷选择进入开设这些科目的汉城数码大学。同样,在日本,若要获得房地产鉴定士、司法书士或税理士等职业资格,也必须在大学履修过相应的科目。面对这一需求,营利性大学不仅向学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教育,同时还提供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训练,以降低学生取得职业资格的难度。为了开拓学生市场,营利性大学在招生资料中大力宣传自身的优越性。
第三是对实践性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即使与职业资格不存在直接联系,如果某种知识技能在实际工作岗位中得到认可与好评,其结果必然会诱发消费者需求的上升。在美国凤凰大学中,在校生中在职成人占有极大比重的现象正体现了这一需求的存在。凤凰大学打破了传统大学课程设置的模式,针对在职成人的特点,开设与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对应的短期教育课程。当然,这里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在向学生提供实践性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还必须向学生颁发证明其实际接受了相关教育训练的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带有“大学”名称的证书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在现实中,营利性大学正是通过对上述三因素的组合,成功地从社会吸纳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升学需求。
2.供给·成本
与需求相同,供给,尤其是与经营成本相联系的要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营利性大学。
一般而言,如果只是提供和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相同的教育产品,营利性大学是很难和国立、公立大学或私立大学展开竞争的。至少,私立大学经过长期的积累,已形成了以校舍等固定资产为主的基本资产。这就迫使营利性大学不得不将学费水准设定在一般私立大学之上。但过高的学费必然会直接影响大学生源的扩增。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成为营利性大学保障学校正常运作、实现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具体来说,营利性大学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达到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
首先是教育产品的特定化。第二代营利性大学的特征在于只提供某一特定领域的知识技能,而与“学士学位”相关的教育内容,尤其是通识教育部分被彻底删除。为了顺利地通过资格认证,凤凰大学也雇用了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但人数极为有限。原因在于学生中相当一部分已在社区学院接受了相关课程的教育,凤凰大学或把从这类课程中获得的学分直接计为通识教育的学分,或者通过对相关课程的考核,把合格者视为已履修学分者。目前,日本营利性大学中讲授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都是来自于校外的兼职教师。营利性大学对聘用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内容做出详尽的规定,但研究并不包含在内。
其次是教学标准化和教育技术的多样化。在现存大学中,教学按照各科系的课程设置进行安排,而具体教学内容的设定是由任课教师来完成的。也就是说,在这里拥有教学内容所有权(知识所有权)的是具体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但在多数营利性大学中,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由大学设定的,教师必须遵循学校的规定开展教学,即便是使用教材也是学校指定的。因此,与现存大学不同,营利性大学的教学内容所有权为大学所拥有。这一教学模式的优势在于,大学在聘用教师时不必单纯地依赖于某一特定的个人,即便是来自于校外的兼职教师或短期聘用的教师,也完全可以承担教学工作。此外,还可以充分发挥这一教学模式的特质,将音像或网络等先进教育技术导入实际的教学中。
最后是在教学标准化的基础上拓宽市场覆盖面。教学标准化可以使以往局限在校园之内的教学冲破围墙,推广到其他地区。从这一角度看,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大幅削减教学开发成本。凤凰大学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利用这种教学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展教育活动。在日本,营利性大学也将经营目标定位于全国市场的开发。此外,利用网络教学技术不仅有效地扩大听课生的规模,同时还可以削减在校舍教室等方面的投入。现实中,营利性大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利益回报,与其教育产品生产规模化的特质是无法分开的。
3.经济效益的产生基础
营利性大学正是在供求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微妙的均衡关系的基础上,实现了自身的发展。
根据以上的分析与探讨,可以明确地认识到,在现实中,营利性大学并没有成为公共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同时,营利性大学虽然也发挥着颁发学位的功能,但其提供的教育内容与现存大学所提供的教育内容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由此可见,还是必须由现存的国立、公立或私立大学来实现维护学位基准的使命。不可否认,在部分现存私立大学中,存在着单一地依赖于学费收入或教育质量低劣的问题。但必须强调的是,我们不能单纯地把这类问题和营利性大学的客观局限性混为一谈。
此外,通过以上分析还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营利性大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制度规范以及补助金制度密切相关。从需求层面来看,目前营利性大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政府制定的公共职业资格的教育需求。毕竟,无形的实践性知识和技能是很难在市场上流通的。此外在美国,由于“大学”被列入联邦政府奖学金的范围之内,因此“大学”这一名称成为营利性大学吸引生源的一个重要诱饵。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营利性大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现存大学、高等教育体制、政府的制度规范以及补助金制度等外在制度性环境的制约。目前在政策讨论层面上,营利性大学被作为市场经济的象征物,而现实中的营利性大学却已偏离了人们的期待与想象。同时,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营利性大学取代现存大学的可能性是极为有限的。
四、结论
以上探讨不是为了界定营利性大学的是非,作出某种政策性判断。在现实中,营利性大学的存在与否或者以何种形态出现,均取决于各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在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出现有以下几个社会条件:办学许可制度和资格认证制度的模糊性;针对实践性知识和技能的社会需求在不断扩大;市场化思潮背景。而在日本,营利性大学是被政府作为减少行政干预的象征而推上高等教育舞台的。虽然营利性大学无法取代现存的国立、公立或私立大学,但它将对现存大学和整个高等教育体制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我们也确信,营利性大学的出现和发展将不可避免地推动“学位”制度的重构。
译者简介:鲍威(1970— ),女,日本东京大学教育学研究科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