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学制中的小学语文教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制论文,近代论文,小学语文教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代的语文教学是我国语文教育史上的过渡时期,无论是教学的目的、内容,还是教学的方法,都具有鲜明的二重性的特征,既保留着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传统,又逐渐增添了当时的特殊的社会发展阶段所需要的新内容。对当时的语文教学来说,正处于剧烈的蜕变时代。应该说,语文学科是当时争议最大、问题最突出的学科。它不像数学、物理等学科,有时可以完全照搬国外的课本,翻译过来就可以使用。唯独语文学科万万照搬不得。可是,如果延续传统的语文教学,不用说教学内容不合时宜,就是所需要的课时也不能满足。但是,无论是当时的政府,还是教师、学生和家长对语文教学的期望值都是很高的,对此学科也是最熟悉不过的。因此,传统的语文教学如何向现代化语文教学转变,其艰难的历程本身,不仅是对传统的语文教学的重新审视和改造,而且是在继承的基础上使其承担起时代赋予语文学科的历史任务。所以,有必要对这一转变的过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认清其中的利弊得失,从而指导我们今天的语文教学。
一、小学语文教学演变的轨迹
自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开始,各科教学有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语文教学来说,不但对每年的课程进行了安排,而且对教学方法和课时也进行了说明。在此章程中,把初等教育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蒙学,[①]入学学生是六、七岁的儿童,教育年限为四年。语文教学内容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字课,从实字、静字,到动字、虚字,四年级时学会积字成句法;二是习字,在四年内习字课的要求是,字课中学到了什么字,在习字课就教学这些字的写法;三是读经。[②]在四年内依次读完《孝经》、《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即四书之外加《孝经》。在四年中,这三门课程的学时都是不变的,各占总学时的六分之一。三部分合在一起,占总学时的二分之一。第二阶段是寻常小学,共三年,语文教学也是三部分:一是作文,第一年要求把口语四、五句联在一起,第二年会联七、八句,第三年要求会作记事文七、八句;二是习字,主要教学今体楷书,兼习行书;三是读经,三年内完成《诗经》、《礼记》。这三年的学时安排有别于蒙学阶段,读经依然占总学时的六分之一。但是,作文和习字不同,第一年没有作文,只有习字,约占总学时的六分之一。后两年习字和作文并重,两门课共占总学时的六分之一。这三部分之和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第三阶段是高等小学,共三年,语文教学内容包括四部分:一是读古文词,三年依次读记事文、说理文、词赋、诗歌;二是作文,三年分别作记事文短篇、日记和浅短书札、说理文短篇;三是习字,继续学习楷书、行书,另加小篆;四是读经,三年完成《尔雅》、《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从课时的安排看,读古文词占总学时的十八分之一,作文占三十六分之一,习字在第一年占总学时的十二分之一,后两年各占十八分之一,读经依然占总学时的六分之一。这四部分合在一起约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教育分两级,即五年的初等小学和四年的高等小学。在初等小学阶段,语文教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读经、讲经,在五年内除了完成四书之外,还要求学完《孝经》和《礼记》节本。值得提出的是,在每年的课程要求里,不但明确规定教师要讲授这些经书的浅近之义,而且对每天所教学的经书字数作了具体的要求。这是在对所要学的经书字数和学时作了精确的计算之后,有计划地安排了每年级每天应该读经讲经的字数。随着年级的升高,每天所要求的字数也逐渐增加。对于课时的安排也比较明确,每周共30课时,读经讲经占12课时,其中6课时读经,剩下一半时间是挑背和讲解。另外,在每天的自习时间安排半课时温习经书。语文教学的另一部分是中国文字,一年级除了教学动字、静字、虚字和实字的区别之外,还有虚字和实字的联缀之法。从二年级开始主要进行作文的训练,在讲授积字成句和积句成章之法的同时,把所见所闻或所想用俗话联贯一气写于纸上。到五年级时达到会用俗话作日用书信。此部分还包括习字,各个年级都要求学什么字就教此字的写法。这部分的课时约占总学时的八分之一。总计这两部分的课时占总学时的一半还多。高等小学阶段,语文教学的内容主要有读经、讲经和中国文学两部分。在四年中,读经、讲经课要完成《诗经》、《书经》、《易经》和《仪礼》节本。这些书多有古奥之处,每天要求读大约一百二十字,此要求四年中没有变化。这部分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中国文学承担四项任务:一是阅读,四年全部读古文,但是对阅读的内容和篇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作文,前两年要求在阅读的同时,教学立意遣词的方法,并用俗话翻译文言;后两年学作记事文和说理文,毕业时作文字数要达到大约二百字。三是习字,前两年习楷书,后两年习行书。四是练习官话,每周一次,以《圣谕广训》直解为标准。中国文学约占总学时的四分之一。两部分之和占总学时的二分之一还多。
1912年的《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是语文教育史上的转折点。在此课程要求中完全把读经、讲经清除出去,从此使语文教育摆脱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阴影。在四年的初等小学里,语文教学的宗旨是使学生学习普通语言文字。从端正发音开始,教授学生简单文字和日用文章的读法、书法、作法、语法。每年的课时都约占总学时的二分之一。在三年制的高等小学中继续要求教学日用文字及普通文的读法、书法、作法。课时约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应该指出的是,这次规定的语文教学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注重学生的生活实际,尽力使语文课的内容和日常生活、学生已有的感知经验结合起来。“国文作法、宜就读本及其他科目已授事项,或儿童日常闻见与处世所需者,令记述之,其行文务求简易明了。”[③]第二,注重趣味性,教材中所选用的文章要求“择其富有趣味者用之。”[④]第三,注重口语的训练,无论初小,还是高小,都要求加强口语的训练。以上这些规定和特点在近代之前基本没有变化,只是读经曾经恢复过一段时间。1916年1月的《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规定初等小学在三、四年级要求讲授孟子大义,但是在同年的10月公布修正法案时就删去了这项要求。在同样的时间,《教育部公布高等小学校令施行细则》曾恢复的高等小学要求讲授《论语》也取缔了。
二、结论
以上是对我国近代学制中语文教学发展过程的综述。从这一过程,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语文教学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表现出鲜明的规律性。
(一)从重读写训练转变为听说读写训练并重
小学语文教学究竟是侧重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其中某方面,还是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发展,这直接受制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在《钦定学堂章程》里,无论是蒙学阶段,还是寻常小学、高等小学都没有提出发展学生听说能力的要求。尽管是蒙学,从第一年开始也是实字的读写和经书的读背。《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章第一》指出,设立初等小学堂的目的之一就是“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⑤]在中国文字教育要义里,虽然强调识字的重要性,把识字作为听讲时能够领悟的条件,但是这里没有明确指出把听说训练作为教育目的之一。高等小学要求学习官话,却是以读书面语言为主,也不能认为这是真正重视听说训练。第一次把听说训练作为语文教学目的之一还是辛亥革命之后,《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要求“初等小学校首宜正其发音。”在初等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学首先是发音的训练。在国文教授要旨里要求,初等和高等小学都要注重练习语言,并且要求创造良好的大环境随时、随地练习,“凡语言文字,在教授他科目时亦宜注意练习。”[⑥]至此,听说训练终于和读写训练一起成为小学阶段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
(二)从重视文言文教学转变为重视白话文教学
在近代语文教育史中,白话文的写比读先行了一步。《钦定小学堂章程》规定作文课从一年级开始“教以口语四五句使联属之。”[⑦]这是在蒙学阶段已经学完了遣词造句之法的基础上提出的要求。到二年级时要求把口语七、八句联在一起,三年级时就开始作记事文。高小毕业时,能够会写日记、书札和说理文。从整个过程来看,学生是以日常口语的记录开始的,寻常小学三年内肯定不会要求作文言文。那么在高等小学有无可能作文言文呢?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从高小开始有读古文词课,根据所读内容要求模仿作一些文言文,尤其在当时还依然非常重视文言的条件下是极有可能的。但是根据教学进程来看,写文言文的数量不会太多。
虽然1902年的章程规定了用口语作文,但是没有以此作为教学目的。真正明确把写白话文作为语文教学目的之一是从1903年的章程开始。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中国文字课的教育要义明确要求“并当使之以俗语叙事,及日用简短书信。”[⑧]根据这一宗旨,各年级课程里都作了具体安排。一年级在掌握了积字成句法能力的基础上,二年级就要求“随举寻常实事一件,令以俗话二三句,联贯一气,写于纸上。”[⑨]到初小毕业时,要达到会用俗话作日用书信的程度。在高小的前二年,要求用俗话翻译文言,后二年写记事文和说理文。值得重视的是,在高小阶段要求教学官话。这是为什么呢?在中国文学课的教育要义里指出了教学官话的目的,“使习通行之官话,期于全国语言统一,民志因之团结。”[⑩]但是这里没有说明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作这样的判断。从初小到高小都要求学生用俗话作文和翻译文言,可是广阔的中国大地各个地方的俗话是不一样的,各地的方言使各地的俗话具有了浓厚的地方色彩。因此,如果要求用俗话写文章,每个方言区内可能通行,但是全国不可能统一起来,理所当然,这必然影响各地的政治文化等的交流。如果按照原来的做法,都是用文言写作就不会出现这一问题。然而,社会的发展要求教育的普及,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11)]也就是使学生掌握日常生活的知识和提高这方面的能力。要想实现这样的目的,文言到此时不但不能满足这样的需要,而且还起到了阻碍作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高等小学开始要求学习官话,目的是想把官话当作通行的俗话,从而使各地的俗话统一起来。同时章程中还规定了官话的标准教材,即《圣谕广训》直解。如上所述,白话文教学从此拉开了序幕,为以后轰轰烈烈的白话文运动奠定了基础。应该注意的是,在1903年的章程里白话文只是局限在作文方面,而阅读的内容除了读经之外还是古文。真正读写都以白话文作为主要教学是从1912年的《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开始的。当时规定小学教育以向学生“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之一,[(12)]所以,无论初小还是高小,国文教学的内容都是日用文章和普通文章的读法和写法,那么读写的内容必然和学生的日常生活、教学实际、身心发展结合起来。“读本文章,宜取平易切用可为模范者,其材料就修身、历史、地理、理科及其他生活必需事项,择其富有趣味者用之。”[(13)]但是,这些文章有无文言是值得思考的。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日用文章应该有文言,例如贺信和拜年信等当时都是文言。所以,不能误认为这里所谓的日用文章和普通文都是白话文,其中必有文言文无疑。
(三)从字的认、写、讲、用分离到齐头并进
现在的语文教学对字的读、写、认、讲采用的是齐头并进的方法,即每学一个字,能认和能写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要求明白字义并且会使用,进行解词和造句等练习。但是,传统的识字教学不是这样进行的,认字和写字分别按各自的顺序教学,讲和用不但远远落后于认和写,而且也是分别进行。所以,识字的第一步采用的方法是集中识字,也就是要求学生能够认识这个字,每当看到这个字时只要能读出来就可以,不要求会写、会讲、会用。这可以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的使用窥见一斑。教师在教学时,有时会讲解一下,但并不要求学生会讲,学生只要会念、会背就可以。因为汉字难写,在教学时不是会认就必须会写,而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练习,即从“上大人孔乙己……”开始写,渐渐地写笔画繁琐一些的,到高年级认和写才逐渐合一。从近代语文教育发展史看,不难发现识字教学正好处于转变时期。在1902年的章程中,蒙学阶段的字课要求教学实字、虚字、静字、动字。而单独进行的习字课要求,字课里学什么字就写什么字。这样做的理论根据是“近日蒙学家考求教授字课之时,一面即令学习写法,亦觉易于领悟,要在神而明之也。”[(14)]1903年的章程没有把习字课独立出来,而将其包含在中国文字课内,“习字即以所授之字告以写法。”[(15)]从以上的情况能否推断认字和写字是同步的呢?不是这样的。以《钦定小学堂章程》为例,寻常小学三年的作文课和习字课根本不包括认字的任务,那么认字的任务由什么课来承担呢?实际上这个任务是由读经课来完成的。我们回头分析一下蒙学阶段的课程也可证明。尽管“功课教法”规定蒙学一年级的字课可以多安排些课时,但是无论如何,学生所会读、会写的字也不能满足读经课的需要。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里表现出这样的矛盾,初等小学五年要求读完《孝经》、《四书》,就需认61600字,这还不算应该读完的《礼记》节本,而中国文字课的主要任务是练习作文。从课时的安排上看,每周四课时的中国文字课即使全部用来认字和写字也无法满足读经课的需要。同时,从读经课自身的教学要求也可证明其承担着认字的重要任务。读经、讲经“其要义在授读经文,字数宜少,使儿童易记。……每日所授之经,必使成诵乃巳。”[(16)]不但要求学生能读,而且所读经文都要会背诵。对经文内容的理解却只要求讲授“浅近之义”,即“于读某经时,略为解说其字义章指;按诸实事,譬以物理,晓以俗情,期于童子能解;万不必涉于高深,是为浅近之义。”[(17)]实际上,几岁和十几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可能真正懂得经义。所以,考核读经讲经的标准无疑就是背诵,每周用近一半的时间反复的读和背。因此说,读经课在小学阶段主要的作用是识字教学。这也就是把读经课划归到语文教学中的原因。从1902年和1903年的章程分析,字的认、写、讲、用教学还是分步实施的:字的认和讲基本是由读经课承担(高等小学的古文词课也有此任务,但课时极少),而字的写和用或由字课、习字课、作文课,或由中国文字、中国文学课承担。应该说,这基本上还是沿用传统的识字教学方法,但是已经显露出了现代方法的端倪,也就是学什么字就要求写什么字。到1912年的新学制取消读经课之后,识字教学的认、写、讲、用就完全是齐头并进了。例如,初等小学的各年级的语文课程要求是“简单文字及日用文章之读法、书法、作法、语法”。[(18)]高等小学的要求也基本如此。这样的要求必然使识字教学的四项内容一起进行,步调一致。那么,究竟是齐头并进好还是分头出击好,因各有利弊不能简单肯定和否定,有些学校曾经作过集中识字的实验,提出了一些宝贵经验。但是,我们对这些经验分析整理不足,尤其对传统经验缺乏再认识。
总之,近代的语文教学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时期。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有些转变已经基本完成,而有些还处在转变的过程中。无论是否完成,对这个转变过程的认识和分析,毫无疑问会对我们认清今天的语文教学的来龙去脉有所帮助。
注释:
①此处把蒙学阶段划入小学教育是因为这里的蒙学教育内容和年限都与后来的小学教育基本相同。另外,舒新城的《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也把此处的蒙学放到初等教育里,而没有放到幼儿教育中。
②把读经课当作语文教学内容之一的原因在本文的结论(三)中说明。
③④⑥(13)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第452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2版。以下注释全部引自此书。所引文字原书有误之处曾参考其他书作了修正,如注释③。
⑤第441页
⑦第401页
⑧第415页
⑨第418页
⑩第431页
(11)第427页
(12)第444页
(14)第397页
(15)(17)第417页
(16)第414—415页
(18)第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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