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问题的制度解决方案探析_社会价值观论文

价值问题的制度解决方案探析_社会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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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4)09-0020-07

与我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进程相一致,价值理论的研究成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哲学研究的主要生长点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价值哲学研究开始聚集到价值观问题 上,人们从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状况、价值观取向、主流价值观建构、价值观冲突的解 决思路诸层面,展开了价值观问题研究。就价值观冲突的解决思路而言,学者们提出了 思想道德教育、政治宣传工作、市场价值规律等解决思路。在我看来,这些解决思路无 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又不足以解决当前的价值观冲突,因而需要我们探寻新的解答思 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想提出一种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决思路,以拓展和深化价值观 问题的研究。据我掌握的材料,关于制度与价值观的关系问题,目前学术界研究制度的 价值者有之,但对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决思路的研究则是一片有待开拓的处女地。就此 而言,本文提出的问题与思路也就有抛砖引玉的意思,意在开辟出价值观研究的新思路 和新领域。

一、价值观问题的凸显与制度解答思路的提出

自15世纪以来,伴随市场经济、政治民主和自由主义而来的现代化浪潮首先在西方世界蓬勃兴起,并首先改变了西方世界,进而改变了整个世界和人类的生存模式、思考方 式和体验方式,人类面临着价值观的多元状况和冲突事实。特别是随着现代性的激进化 发展与全球化推进,价值观的多元与冲突更是成为整个人类无法回避的现实,无论在深 度还是广度上,都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命运攸关。

对中国而言,人们所面对的价值观问题更为复杂,影响也更为深远,更为全面,更具全方位和立体性的特点。原因在于,中国作为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其现代化进程不会像西方那样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而是一种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起飞”或“转型”过程,这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对人们价值观将会带来更加明显、剧烈和深远的冲击效应。进而言之,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不仅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人的现代化,而且交织着中国特有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转移的过程,交织着西方现代性的激进变迁和全球扩展的过程,因而更具迅速“转型”而非渐进演化的特征与性质,必将使多种价值观之间的互动、激荡和冲突更加急促而深刻,更具震撼性和冲击力,不仅广泛地体现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体验结构诸层面,其形式也更加复杂和多样,包括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主流价值观面临挑战、价值观领域的失范、人们价值观的冲突与紊乱等等。这就是新时期特有的价值观问题。这些问题引发出一系列消极的社会后果,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负面效应,包括主流价值观的“失落”,社会方向感的模糊,人心秩序的紊乱,人们在价值取向上的冲突、浮躁与被动局面等等。若不给予严肃的对待和正视,还将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秩序,影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事业,最终会影响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实现。

从理论上讲,现代化转型引发的价值观问题只能通过进一步的现代化或现代化进程的最终完成来解决。但实际情况则是:价值观问题的现代化解决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决不是一个自动解决或自发实现的过程,而是需要从价值观问题本身着手,从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两个角度探寻价值观问题的有效解决思路与具体解决办法。这已成为我国价值观研究领域的一个基本共识。

沿着这一思路,我国学术界从理论上对价值观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探讨,提出了多种解答思路,主要有教育思路、政治思路、发展思路和市场思路四个基本类型。其中,教育思路和政治思路是价值观问题的传统解答思路。按照这一思路,学者们将价值观问题界定为一种思想观念或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观念问题,力图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宣传工作,使人们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调整心态,使其在价值观上与时俱进,调整、克服、消除价值观上的种种矛盾、困惑与问题。这两种解答思路对人们在新时期正确对待和处理价值观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还推动了我国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宣传工作的进步。但它们也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集中体现为治标不治本,往往只针对价值观问题的表面现象,仅仅把价值观问题看作是存在于观念领域的问题,而没有深入 到观念问题的背后,去探讨价值观问题所隐含的物质力量和社会含义,因而难以使问题 得到根本的解决。针对这一情况,人们提出了两种新的解答思路,这就是发展思路和市 场思路。发展思路的基本主张是:价值观问题虽然有多种根源,但主要是由我国社会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道德境界不高引起的,因而只能在大力发展社 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过程中逐步解决。市场解决的基本思路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充 分发挥市场经济的道德功能,挖掘市场经济所隐含的价值观内涵和价值观问题的解决思 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解决价值观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 题。发展思路与市场思路同为一种自发的解决思路,忽视和无视人们在解决价值观问题 上的积极作用,无视价值观问题的内在逻辑,认为社会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和完善了,价值观领域的种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或自动消失。二者的差异仅仅在 于:发展思路把发展看成解决价值观问题的基本条件,而市场思路则把市场当作解决价 值观问题的内在机制。

如果说发展思路和市场思路遵循的是一种任其自然的技术路线,那么教育思路和政治思路则遵循一种就事论事、不问源头的观念路线。前者忽视了价值观问题的内在逻辑,而后者忽视了价值观问题的社会根源。针对这些缺陷与不足,我想提出旨在克服二者片面性的第三条思考路线,即制度解决思路。在我看来,这一思路一方面从根源上考虑问题,具有技术上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又从价值观的内在逻辑上考虑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或者是否承认,对价值观问题的解决,制度事实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这为人类学的研究所证实,甚至是人类学的一个基本常识。但我们的问题是:对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的理论研究为什么会长期处于阙失状态?这恐怕与如下两个原因分不开:其一,人类对价值观问题的理论研究是晚近的事情,其标志是德国知识社会学的诞生(以卡尔·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发表为突出标志),最早可上溯至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在这方面的代表作),只是在20世纪晚期的价值观研究中才得以真正展开;其二,对制度问题的专题性理论研究也是晚近的事情,虽然许多古典学问如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也涉及到制度问题,但制度本身研究的专题化还是随着现代社会科学的诞生才出现的,只是在制度经济学那里才获得较为充分的展开。在现代科学研究的体制下,制度经济学和其他制度理论研究有一个通病,就是专注于实证研究,而将规范研究撇在一旁,不屑一顾,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自然在它们的视野之外。

但是,到上世纪末,一方面由于价值观问题的凸显(对中国而言,这直接根源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和席卷世界的全球化浪潮),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研究和对待价值观的问题,这为我们从理论上思考和研究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和机遇;另一方面,人们分别对价值观和制度问题进行了越来越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为我们从制度的角度重新审视和考虑价值观问题的解决思路,提供了理论工具与分析框架。

二、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可能性

目前学术界对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的功能与价值问题上,特别是制度的经济功能(制度经济学)、政治功能(政治学)、道德功能(制度伦理学)和仪式功能(人类学) 四个方面。所有这些研究,很少涉及制度与价值观层面的问题,或者说制度与价值观的 问题都在它们的视野之外,因为它们只讲制度的用处即价值,而不对考虑制度价值的价 值观问题进行前提性的反思,即从不进一步追问我们考虑和看待制度价值的理论前提和 框架(即价值观)是什么,不思考和追问我们是在或应该在什么样的价值观下面看待制度 的价值问题。进一步说,它们更不会思考和探究制度在解决人们当前遭遇的价值观问题 中能够或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问题。这可能是当前学术界关于制度研究的根本性缺 陷,是制度研究难以上升到哲学高度的重要原因。从这一意义上讲,制度与价值观的研 究将同时是制度理论研究和价值观研究新的理论生长点。

就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而言,需要我们首先回答的问题是:制度具有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可能性吗?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我们对制度的本质和特征有一个基本的界定。

在较为全面而系统地梳理了各学科制度定义的基础上,本人曾将制度界定为“用以调整个体行动者之间以及特定组织内部行动者之间关系的权威性行为规则(体系)”,它有三个基本特征,即规则性或规范性、体系性和权威性。

就其产生与变迁而言,制度是在特定人类群体适应环境、应对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过程中被创新出来、并逐渐演化而成的,是人类适应环境与应对环境、主动创新与历史演化、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与制度的历史决定性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古代,制度演进的主要动力来自一种达致“天下太平”或促进道德生活的客观要求,而在现代,制度演进的主要动力则来自持续发展这一价值取向。

就其特征而言,制度具有公共性、导向性与程序性。所谓公共性,是指制度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公共规则与行为规范,对特定社会范围内的人们具有普遍有效性;所谓导向性,是指制度作为实现社会共同价值理念与价值诉求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和引导的功能;所谓程序性,是指制度作为一种规则或规范具 有操作程式的特点,它不会实现人的任何目的,却为人们实现其目的提供了必要框架, 它不执意追求和表现某个群体的价值观,却为协调各个群体的不同价值观提供了程序与 机制。

就其作用机制而言,制度是通过影响个体行为来完成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包括两个基本类型:一是以规则的形式通过界定机会空间形成选择集,影响个体的选择和决策;二是以规范的形式通过界定人们的行为方式而形成行动模式,影响个体的行为路线和战略战术。

在对制度作了如上粗略勾勒之后,我们发现,制度本身就内含着一个价值观的层面。因为制度作为惯例、规范或规则,本身就体现了人们一定的价值观,本身就有一定的价值诉求(如便利、效率、秩序、自然等等),因而才成了人们表达和实现自己特有价值观所必须遵守的公共准则。在此,有必要区分“制度本身的价值”与“人们利用制度实现的价值”,前者是制度作为制度本身的价值取向,后者讲制度作为人们价值追求的工具有什么用处。于是,人们所说的“制度的价值观”就有三层含义:(1)制度作为制度的价值理念,即理想的制度类型;(2)制度对人们实现其价值追求的价值与用处;(3)特定制度体系所包含的特殊的价值观。同时,作为规则、规范和惯例的混合体,制度不仅是特定社会中所有个体正在遵守或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程度不同地体现了每个个体的利益、愿望和价值观,而且作为个体之间不断博弈的产物,它还体现了特定社会中处于优势群体的利益、意志和价值观,正是通过或借助于优势群体的价值观,特定社会中各种规则、规范和惯例才得以耦合或整合为一个连贯而自洽的系统。

制度隐藏着价值观意涵或制度具有一个价值观层次这一客观事实,本身就表明它包含着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是特定社会中最低度的价值观共识。这种价值观共识是人们在不断的生活博弈和社会生活自身的不断演化过程中逐渐达成的,也是制度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根据,是怀有不同价值观和价值诉求的人们认同于制度、自觉遵循或遵守制度的前提条件。

第二,任何制度系统都包含着一定的主导价值观。作为特定社会中优势的或先进群体的利益、意志和价值观的体现,任何制度系统都包含着这一(些)群体特有的价值观,人们在接受和遵守制度的过程中同时就接受了制度所包含的价值观,从而使制度价值观名正言顺地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或主导价值观。

第三,制度是多元价值观的协调机制。分工、分层、分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其后果是社会的多元化(包括利益多元化、价值多元化、权力多元化、地位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等等),由此而来的各种冲突可能性的增加和外显,进而凸显了社会合作与社会整合的必要性。在多元价值冲突的背景下,社会整合与社会合作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多元价值观的协调,制度作为社会的公共规则与共同准则自然成为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协调机制。

三、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机制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的提出,不仅是解决价值观问题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由制度的内在本性所决定的。解决日益突出的价值观问题的客观要求凸显了探寻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的必要性,而制度所蕴涵的价值观本性又敞开 了价值观问题获得制度解答的可能性。但问题是:制度是怎样解决价值观问题的?制度 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机理和机制是什么?

根据制度在基本特征、演进方式和作用机制方面的差异,人们区分出两个基本的制度类型,即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为正式机构制定、支持或确认并以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规则或规范,而非正式制度是未获得正式机构制定的不成文的习俗、惯例或规范。

非正式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范围十分广泛(甚至没有边界),因而也较难界定,是一种混杂着观念、体验、先例、“迷思”(myth)的习惯。但就其呈现在人们生活境域和思考视野中的面目而言,体现在人们无意识或下意识活动中的习俗、惯例和思维定势是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形式。作为制度,无论是习俗、惯例还是思维定势,都表现出几个共同特征:其一,直接作用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而且这种影响和作用是持续的,既不间断,又无所不在;其二,其作用方式是无形的,人们虽然能意识到它的存在,但一般不去考虑它的作用方式与作用机制,它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调整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影响和调节着人们的生活和行动;其三,不管其作用方式多么隐蔽和无形,但它对人们生活实践的规范、约束、调节都是实实在在的,有时甚至是十分巨大的(注:正如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所说:即使在现代社会,“习俗还没有让位给自由契约和竞争……习俗只是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它们在今天可能还是非常命令性的,连一个独裁者也没法推翻它们”。参见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第9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从这几个特点看,非正式制度不仅解答着价值观的问题,不仅自发地调整着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冲突,而且本身就体现为一种价值观,一种以传统、仪式、习惯等面目出现的价值观,不容违背、亵渎和冒犯,越是古老的社会,它的作用就越是直接和巨大。研究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机制及其在解决价值观问题方面的作用,是现代人类学研究的基本主题,对我们弄清楚制度的本质、作用及作用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与价值观关联方式的差异,正式制度又可分规则和规范两个基本类型。所谓规则(rule),是以价值无涉为准绳的行为规则(体系),典型代表是程序法和实体法中的私法;而规范(norm)则是包含一定价值观的行为模式,其典型代表是实体法中的公法。规则是制度中具有公共性、形式性、程序性,而最少规范性、特殊性、实质性的部分,它是怀着不同价值观的人们互动、交往、交流、交换的共同框架和准则;而规范是制度中体现了价值诉求、实质内容和命令特征的部分,虽然也是特定群体中人们的共同准则,但不同个体在不同时间和场合对它的含义的理解并不相同。如果说规则体现了制度的技术性和操作性,那么规范所体现的则是制度的政治性和取向性;如果人们在规则面前有很大的选择空间,那么在规范面前却很少有选择余地;规则的刚性来源于它对行为者要求很少,或者是最低度、最起码的要求,而规范的刚性则来源于人们对它的自愿认同和自觉服从,它要求很多但行为者乐意。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任何制度都同时既是规则又是规范,或既具有规则的特性又兼有规范的特点,是规则与规范、技术性与政治性、公共性与倾向性的不同混合。但是,区分制度的规则类型和规范类型,对于探讨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机制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制度是表现为规则或是规范,对价值观问题的解答具有不同的作用,其作用机制也不相同。

就制度作为规则而言,它是通过对行动者选择集的界定去协调人们的价值观冲突的,其目标不是要解决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冲突,也不是要判定什么价值观正确、什么价值观不正确,甚至不对价值观作出好坏、高下的区分和定性,而是(1)以公共规则的形式协调多种价值观的冲突,使怀着这些相互冲突的价值观的不同个体或群体能够和平共处,或者竞争,或者合作,相安而无事;或者(2)为各种相互差异和对立的价值观提供相互 博弈的程序,使优者胜劣者汰。无论以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方式出现,制度都不是要 解决价值观的冲突,而仅仅为价值观的解决提供途径、程序、框架和条件,它有三个基 本取向:一是秩序,即努力保证社会最起码的和平、安全、稳定而有序;二是自由,即 力图给予主体以最大可能的自由度和机会空间;三是程序正义或形式正义,体现出罗尔 斯所说的“交叉共识”。

就制度作为规范而言,任何制度系统既是不同个体与群体之间互动、博弈、竞争、合 作、较量的结果,因而体现着特定社会的主导性价值观,主导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又是 怀着不同价值观的个体与群体之间继续互动、博弈、竞争、合作和较量的前提为新的主 导价值观的生成预留了空间。从这一意义上讲,制度的作用就是强制人们接受现有制度 的主导价值观,同时又推动新的主导价值观的生成,以此推动人类社会的生生不息,文 明进步。就其是主导价值观的体现而言,现存制度系统通过确定价值取向的优先序列, 规范着所有个体及群体的价值取向,本身就是价值观问题的一种答案;而就其促进新的 主导价值观的生成而言,制度又为所有价值观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前提和框架,通过 促进持不同价值观的个体与群体的不断重组和分配,为价值观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可能 性,为价值观的冲突创造了可贵的秩序。

制度作为人们的社会行为准则,主要是通过对人们行为的外在规范发生作用;而价值观作为人们考虑、看待、处理问题的思维定势和观念模式,存在于人的内心世界。前者属于“他律”领域,后者属于“自律”领域。沟通这两个领域和世界的是人们的制度思维方式。因此,探寻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内在机制,应当深入到制度思维方式的层次,深入研究和探讨“人们从制度上思考、分析、对待和处理问题的……思维习惯、思维方法、思维定势、思维模式”,[1]以探明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微观路径与微观机理,使我们对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深得下去,落到实处。

四、制度解答价值观问题的条件

按照我们的理解,价值观的多元与冲突问题是一个现代问题,至少是在现代社会才真正突出的问题。虽然现代社会的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为价值观问题的解答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同时还准备了内在的机制,但这种可能性的真正实现,这些机制的有效运作,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看来,价值观问题获得制度的解答,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方面或三个层次的条件,这就是制度思维方式的培养、价值观科学的发展和现代知识分子的努力。

不论是正式制度或是非正式制度,也不论是规则或是规范,若要在价值观问题的解决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就必须转变为行为者内在的精神或心理机制,必须变成人们的思维方式,即制度的思维方式。就此而言,制度思维方式既是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的机制,又是实现这一解答的前提条件。惟有借助正确而有效的制度思维方式,外在的制度才能转变为人们内在的行为准则、思维模式、体验方式,才能解答存在于人们内心世界的价值观问题。为此,我们应当在系统研究制度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深入探究制度思维方式的基本原则和生成路径,全面阐释制度分析方法,以开发、利用和培育出超越于策略智慧的制度智慧(这是一种超越于个体智慧的集体智慧或社会智慧)。

价值观问题不仅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生活实践的基本问题,也是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问题。面对这一生活实践问题,现代人不能凭习惯、传统和先祖智慧去应对,也不能依靠宗教信仰去化解,而是需要科学的理性分析和系统的理论研究。但令我们感到不无失望的是,现代社会科学一经产生就以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的“实证研究”为标榜,追求一种超越于价值判断或排除价值问题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从而无视和排除了价值观的问题。在这种思路之下,社会科学虽然走向了“实证”(其标志是数学和大量自然科学方法的运用),但却走不进浸透着价值和价值观的现实生活,越来越失去人性品格、 人文精神和实践价值。对现代实证社会科学的这种弊病,19世纪中叶的一批德国思想家 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并提出文化哲学和价值哲学研究的治偏思路和补救办法,从而第一 次将价值和价值观问题纳入现代科学观察和科学研究的视野之中。但这种研究主要是一 种哲学思考,虽然看到了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弊病,并为克服这些弊病提出了哲学的理 念与思路,但却未能提供科学的解答。最早对价值和价值观问题进行较为认真而系统的 科学探讨的,应当是20世纪20—30年代的德国知识界,其标志是知识社会学的诞生。知 识社会学展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努力方向,这就是价值观科学或意识形态科学(注:现 代社会科学研究有四个基本层次:哲学研究、科学研究(包括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个 层次)和政策研究。从广义上讲,这四个层次都涉及价值观问题,在哲学层面有价值哲 学,是价值问题的元理论研究,科学层面的规范研究实质上是价值观研究,而实证研究 是规范研究的技术延伸,政策研究则是实证研究的政策延伸(包括公共政策和个人决策 两方面)。但严格地说,价值观科学是价值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交集部分,是对价值观的 科学研究,目前的主要形态是知识社会学,即以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 学。价值哲学属于价值观问题的前提性反思和元理论,而规范科学属于价值观问题的分 学科研究,知识社会学则是价值哲学和规范科学的交叉研究。)的创立,但令人遗憾的 是,后来的世界历史演变中断了这一研究方向。只是在进入20世纪末叶以后,在价值观 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凸显出来的背景下,这一工作方向又被人们重新忆起,特别是在 面对现代化与全球化双重冲击的中国,价值观问题尤其突出,致力于建立价值观科学的 知识社会学因而被中国社会科学界寄予很大的希望,开始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我相信 ,在这一方向上着力,将对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可能为价值观问题 的制度解答提供科学依据和思想资源。

如果说价值观问题的科学研究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主题,是探寻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的科学前提,那么,致力于这项研究的现代知识分子的成长,则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性事件,对价值观问题解答的私立研究,也为现代知识分子的成长提供了动力,提出了 要求。现代知识分子的诞生与成长过程,就是现代性的展开与现代科学研究的推进过程 。从历史角度看,虽然有知识分子倾向和特征的人无疑存在于一切社会之中,但“作为一 个有自我意识的群体,知识分子只是在17世纪才产生的。他们是一种近代现象,他们是 随着近代史的开端而登场的”,因为只是“近代社会[才]提供了制度化的条件,使一个 具有自我意识的知识分子群体得以产生”。[2](P5)正是在像大学、公司、政府机构、 医院、实验室、军队、监狱等现代生活的制度场景中,现代知识分子才得以形成、诞生 和成长起来,并以现代生活的建设者姿态改变着现代社会的面貌,将20世纪创造成为名 副其实的“知识分子的世纪”,在改变现代社会面貌的过程中改变着自身的命运。在这 样的背景之下,离开了建设性的现代知识分子,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是根本无法想像 的。

五、几点初步的结论

从制度的角度探讨价值观问题的解答思路虽然是一个人们在理论上还少有建树的领域,无论对于价值观问题的研究还是制度问题的研究而言,都是一片理论空白,都可能构成新的理论生长点,因而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但从生活实践的角度看,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这里不存在任何发明和创造,因为人们在学会思考和言说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之前,已经在生活、实践、行动中探索和尝试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了。从这一意义上讲,理论的研究只有发现之功而无发明之力,只是创新而非创造,它所能做的不过是人们实践创造的理论阐释,不过是实现一种理论的自觉,不过是赋予实践探索以理论的价值与意涵。

制度作为价值观问题的解答思路,对当代人所遭遇的价值观问题的解决无疑具有重要性,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制度只是价值观问题的多种解答思路中的一种,虽然为价值 观问题的解决敞开了新的思路、框架、条件和可能性,但它不仅不能解决价值观领域的 所有问题,如果没有其他解决思路的相互配合和综合作用,它甚至不能直接解决价值观 的问题。

价值观问题的制度解答思路的形成,将为我们重新定位、估价、考量、分析价值观问题的其他解答思路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平台和观察视野,使我们可以重新思考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宣传工作的新含义、新思路与新方法,同时还将为我们重新考虑社会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意蕴提供新的契机,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价值观问题其他解决思路的探讨。

收稿日期:200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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