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会主义试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种完整的理论一般包括两个方面,规范理论和经验理论,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应用。社会主义理论同样包含这两个方面。不同社会主义流派对这些理论无疑有着不同的解释,它们在经验理论上的差异自不待言,即使对规范理论也有着不同的解释。大多数人都会同意,社会主义规范理论包括自由、平等和博爱这三大价值观念,但对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却大相径庭。某些社会主义者注重从经济角度来理解社会主义,在他们看来,其顺序只能是这样,经济平等和物质进步是基础,它能消除竞争带来的恶果并促进合作,这种合作会增进友爱,在这样的条件下,人的个性才能从一切束缚中解脱出来,自由从而得以实现。而在另一些被称为自由社会主义者的人眼中,现实的社会主义,无论是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国家,无一例外都没有实现民主和自由。为了分析的便利,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经济社会主义,后者则称为政治社会主义。与经济社会主义者相比,政治社会主义者更关注社会主义在政治制度上的意义,关注社会主义与民主自由的关系。现实社会主义的困境,即苏东社会主义的失败和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的危机,为从民主和自由的角度探索社会主义的学者提供了大量历史论据,他们从对这二者的批判中构建了一种以政治为取向的社会主义理论。本文拟对这种政治取向的社会主义作一简单评析。
如果说经济社会主义者关心的是平等,那么可以说,政治社会主义者关心的就是自由。正如人们对平等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一样,人们对自由的认识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有些人从消极的角度看待自由,以压迫的多少衡量自由,也就是把政府采取多少强制措施限制个人按自身意愿行事作为衡量自由的标准,把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受政府干预得以自由行动的程度作为衡量自由的尺度。另一些人则从积极的方面界定自由,把人们实现自身幸福的限度视为自由的限度,而把不受压迫的自由视为理所当然,这种自由观采取的是复合标准,它在自由的主题下纳入了种种政治权利,诸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选举权、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等),这种定义方法往往把自由、民主和福利国家联系在一起。一般说来,政治社会主义者比较关注前者,关注人们免于压迫的自由权利,在他们看来,在当代权威主义和专制主义国家已经把个人的自由限制在一个狭小范围的情况下,提醒人们注意来自国家的外在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经济社会主义者则多是从后一种角度来谈论自由,在他们看来,自由的关键在于国家应以多大范围和多大财力来为社会福利和个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从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兴起之日起,这两种自由观一直存在着激烈交锋。狭义的自由观认为广义的自由观忽略了这样两种可能性,第一,政府即便不给人们提供社会保障,甚至不给选举权,公民仍然可以拥有消极的免于强制的自由;第二,非民主的国家可以一方面借助政治权威干预私人领域,限制人们的行动自由,另一方面又给他们提供了社会和就业保障。在政治社会主义者看来,这第二种可能性在福利社会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中已经成为事实。不少学者认为,以社会福利权来替代自由权,这种倾向至少从一个世纪以前就开始了,俾斯麦的德意志帝国就曾以社会福利作为抵御民主化的权威主义防线。即使在民主制度确立后,社会福利也时常被用来作为换取自由的工具。
政治社会主义者对苏联式社会主义更是持否定态度,认为它是用社会福利换取政治自由的典型。一些学者指出,苏联政治制度的一项核心措施就是以消极自由换取社会福利,人们在接受社会福利时,也接受了对其采取政治行动的限制。政治社会主义者承认,苏联取得了许多巨大的经济成就,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由于国家对市民社会的限制,自由却越来越少了,英国学者理查德·罗斯指出,“前苏联的那种制度自然有其正面的成就,但无论这种成就如何之大,它都未能使其统治下的人民看不到这种政体对人们行动的干预和阻挠,而在公民社会中,这些行为原是在国家的控制范围之外的。”(注:理查德·罗斯(Richard Rose):“自由:一种根本的价值”,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6年8月,第13卷第3期,第100页。)在苏联, 国家控制了社会所有领域,这种极权主义必然带来政治压制和经济停滞,它使得人们对自由的追求长期受到压抑,久而久之会对国家产生一种厌恶情绪,一旦市民社会复苏,长期被压抑的对自由的渴求必然会导致国家向民主制度过渡。政治社会主义者对苏东巨变的解释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的,在他们看来,苏东的革命变化的主要内容就是自由反对暴政的斗争。巴西学者维夫特指出,1989—1991年巨变的主要价值之一是,“它们给历史归根结底是自由的历史的古老观念带来了新的生机”。(注:弗朗西斯科·维夫特(Francisco C.Weffort):“社会主义的未来”, 载于拉里·戴安蒙德( Larry Diamond )和马克·普莱特纳( Marc Plattner)主编:《重读〈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和民主〉》论文集(Capitalism,Socialism,and Democracy Revisited,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第87页。)这一革命摧毁了左翼人士对“进步”所抱有的最后一点自信,它对以经济解释为基础的历史决定论提出了直接的挑战。维夫特认为,我们从苏东巨变得到的最大启示是,我们所处的时代不仅是对国家的信任受到削弱,对市场的依赖得到加强的时代,同时也是政治民主和市场社会不断强大的时代。这表明,与经济社会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普遍流行的观点相反,市场并不是当代社会的惟一游戏,政治民主和市民社会的作用不容忽视。如果社会主义思想要想在未来有所发展的话,这一点是必须加以考虑的前提条件。
二
对于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关系,或者说,从什么角度来界定自由,政治社会主义者的观点既与市场社会主义也与新保守主义相区别。后两者显然都认为,政治自由不能脱离经济自由而存在,市场是自由的基础。例如,意大利社会主义学者卢恰诺·佩利卡尼就认为,自由和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市场是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而自治的经济基础,破坏市场就意味着破坏市民社会,而没有市民社会,自由和民主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在那些消灭了市场的国家里,产生的不是‘人人自由平等的社会’,却是新型的极权国家。”(注:卢恰诺·佩利卡尼:“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未来》,中央编译出版社,1990年,第200页。)大多数新保守主义者也是从经济角度来界定自由的, 例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谈到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关系时,就显然确信前者是第一位的,在他看来,“法律下的自由意味着经济自由,而经济控制,即控制实现一切目的的手段,则使对所有自由的约束成为可能”。(注: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思想史的新研究》(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Politics,Economics,and the History of Idea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8),第132页。) 哈耶克否认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差别,认为政府除某些服务外对市场的任何干预都是迈向权威主义甚至是极权主义,从而把政治民主降低为市场的工具。与这些从经济角度界定自由的观点相反,政治社会主义者主张从政治方面界定自由,即自由更多的是政治自由,它是具有独立性的一项根本价值,它可以被交换,但不可以被替代。维夫特引用德裔美国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的话说,经济领域(在其私人或家庭生活的原本意义上,在古代,它还包括奴隶制)是必然王国,自由只能出现于公共政治生活领域。人们只能在政治生活中用语言和行动获取自由,现代革命的基础就是自由反对暴政的斗争。用这一点来解释苏东巨变再正确不过了。
福利社会主义者往往把积极自由视为消极自由的保障,认为如果要使人民获得自由,国家就必须给他们提供社会保障,换句话说,国家必须为自己购买合法性,这实际上意味着国家要以社会福利来换取人民的忠诚,而不幸的是,这种忠诚常常是以自由为代价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福利不仅未能给人民带来自由,相反倒成为压迫人民的新工具。政治社会主义者对此持激烈的批评态度。英国学者彼得·伦纳德尖锐地指出,“把福利国家视为对需求的人性化反应,这种概念在控制与教育工人阶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意识形态功能,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打着‘福利’的名义比直接的镇压更容易达到目的。”(注:彼德·伦纳德(Peter Leonard):《福利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序,参见该书,第1页。)法国学者安·高兹也认为,“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福利国家本身也缺乏民主。在西欧社会民主党的政策中,市民不是社会的主体,他们是受管理者和受压制者。在福利国家中,资本主义市场原则仍然是占统治地位的原则,社会福利国家并没有克服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和追逐最大利润的固有弊病,它只是一个保护市场经济使之免遭崩溃的必要框架。这种福利国家与社会主义理想相距甚远,在高兹看来,社会主义应被理解为这样一种社会关系,在那里,经济合理性从属于人类一直在争取的并且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实现的社会目标。(注:参见霍夫曼:《告别社会主义模式》,德国,《马克思主义革新杂志》,1994,第16期。)无疑,政治自由和民主是这些社会目标的当然组成部分。在政治社会主义者看来,福利国家是一种“国家管理的社会主义”,它破坏了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必要界限,它把国家权力视为社会生活的万能主宰,它界定并满足公民的社会需求,它使得公民日益依赖国家,这种社会主义意味着官僚机构的监视和控制。
当然,社会保障和政治自由并不是只具有非此即彼的关系,社会保障也并不完全意味着丧失自由,简而言之,社会保障拥有自身的功能和价值,它同样也不能被自由所替代。一些政治社会主义者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坚持认为,应该至少准许人民在这两者之间进行比较和选择,而不能简单地以一种取代另一种。经济保障和政治自由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验问题,理查德·罗斯所做的一项调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这项调查是对统一后具有代表性的东德人进行的,内容是要求他们评价新旧两个政治。结果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97%的人赞同旧政权,只有24%赞同新政权;在政治自由方面,82%的人觉得比过去有言论自由,13%的人认为比过去少,97%的人表示他们现在有宗教自由,认为过去也有宗教自由的人则占34%。尽管前后两种政权相比,社会保障水平下降了,但从整体上说,拥护新政权的人较之拥护旧政权的人几乎超出一倍。(注:理查德·罗斯(Richard Rose):“自由:一种根本的价值”,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6年8月,第13卷第3期,第98—99页。)显然,左右人们对新政权做出评价的是那种过去无法获得的自由经历。这突出地表明了政治自由在人们社会需求中的重要性。它的地位并不亚于经济上的保障。
三
政治社会主义者强调民主的自主性,认为政治有其独特的运作逻辑,民主并不是或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手段和条件,或者是其结果,在他们看来,这些思考都是经济中心主义的表现,即经济是最重要的,人是利益的产物,一切都可以用利益的尺度来加以衡量。严格地说,这种视民主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或结果的论点,本质上都是源自同一种理论假设,即经济或者说满足利益是人类生活的惟一目的,一切都是围绕经济来进行的。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它在实践中直接导致了经济主义的盛行。这种对社会主义的经济主义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指出,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纠正流行的经济主义偏见,这对当代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他认为,马克思最初反对资产阶级的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的和伦理的批判,而不是经济的批判,从纯粹的经济角度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更多的是赞扬而不是批判,因为从发展生产的角度看,资本主义是非常成功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应受到批判,恰恰是因为它解放了生产力而奴役了人,马克思主义的关注焦点正是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作为生产者的基本地位。迈斯纳认为,解放生产力是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把注意力集中在经济领域并使其他一切从属于这一目的的做法,有模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界限的危险。(注:莫里斯·迈斯纳(Morice Meisner):“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5期第107页。)社会主义者关心的是人所面临的不公正和不人道的待遇,而这些问题更多的只能从政治角度来解决。政治领域有其特殊目的,有其特殊范围,有其特殊规律。它同样关系到人类社会的认同问题,政治社会主义者认为,人的社会认同至少应该包括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而不是经济主义所说的一元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而不是简单的决定论式的。
政治民主无疑是政治社会主义者最为关注的领域,按照维夫特的话说,社会主义应该出于爱情与民主相结合,而它们与市场的结合则必须是一种利益婚姻。(注:弗朗西斯科·维夫特(Francisco C.Weffort):“社会主义的未来”,载于拉里·戴安蒙德(Larry Diamond )和马克·普莱特纳(Marc Plattner)主编:《重读〈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和民主〉》论文集(Capitalism,Socialism,and Democracy Revisited,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第90页。)简而言之,政治领域才是社会主义的最终归依,民主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至于经济和市场则只不过是一种权益之计。在政治社会主义者看来,从根本上说,政治民主的核心是一种能使人民获得自由的制度安排。意大利学者诺伯托·鲍比奥认为,承认人民的自由权利是民主的首要前提。这些自由权利包括:(1)个人自由, 或者说拥有不受任意逮捕和享受按严格法律规则审判的权利;(2)言论和出版自由;(3)集会自由;(4 )结社自由,这种自由最难获得,没有它,自由的政治组织无法产生,民主和多元社会也就不会出现。(注:诺伯托·鲍比奥(Norberto Bobbio):“颠倒了的乌托邦(The Upturned Utopia)”,载于罗宾·布莱克伯恩(Robin Blackburn )主编的《倒塌之后》论文集(After Fall,London,Verso,1991),第4页。 )这四种自由显然都属于消极自由,即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自由。政治社会主义者极为珍视这些自由,将之视为民主的基础,但他们并不试图将这种政治自由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他们极力避免任何形式的一元论和决定论倾向,也就是说,他们不想在政治自由和社会保障之间排出先后顺序。在政治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的思考中,也为市场留有一定的空间,他们认为,对社会主义的解释应该始终把社会看成是多元的实体,在这个实体中,市场、民主和市民社会都是基本要素,社会主义未来的核心问题就是,为社会找到一种能把社会平等原则和政治自由原则结合起来的制度形式。
政治社会主义借助于强调政治自由,使自己与经济社会主义,或者说国家管理的资本主义,相互区别开来。但与此同时,它又特别警惕把消极自由,即不受国家干预的自由,扩大到包括经济生活在内的一切社会领域的新保守主义企图。在政治社会主义看来,经济社会主义过份强调国家推进平等的能力,从而忽视了自由,它所实现的实际上是不自由的平等;而新保守主义则反对一切来自国家的干预,主张纯粹的自由市场制度,它实际上想要的是维持不平等的自由。准确地说,政治社会主义反对的是在这两种倾向中共同隐含着的经济主义因素,反对的是把经济利益当作最大的善而把人类的其他生活都当成手段的做法。政治社会主义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人类生活二元论的传统,认为人类在满足物质需求的经济领域永远都受必然性支配,而只有在政治生活中才能获得自由。不可否认,资本主义在前一个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它也在不断销蚀着政治与经济的传统分野,(注:这种变化是从近代开始的,正如汉娜·阿伦特在其名著《人类的境况》中所指出的,正是从近代开始,人不再被看作是“政治动物,”而被视为“经济动物”。生活的最高价值不再表现在公共或政治生活中,不再表现在履行公共责任上,而是表现为在市场上追逐个人利益。无限的经济增长,牺牲公共领域以换取私人领域的扩张,成为社会生活的最高目标。)以一种具有合理性的官僚主义控制了整个社会。社会主义就是要对这种状况作出反应。正如英国政治学家约翰·基恩所说,社会主义应成为更大民主的同义词,它意味着一个分散化和多元化的权力体系,意味着要重新思考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即一方面严格限定国家行动的范围,一方面扩大自主的公共生活领域,“只有在政治制度能保护独立自主的公共领域、实现它们的要求、调节它们的冲突和对抗时,才可能实现民主的社会主义。”(注:约翰·基恩:《公共生活与晚期资本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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