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以及社会对策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家庭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什么叫“家庭养老”
我们知道,养老涉及三个方面,即经济或物质的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根据三方面“养老支持力”的来源,至少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尝试将养老模式区分为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其中,家庭养老又可理解为子女供养或老伴供养或亲属供养;社会养老指仅仅或主要靠养老社会保障维持生活的老年人的养老模式——例如,在城镇地区,不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在经济上依靠的就是离退休金;自我养老指既不靠子女和亲属(或无从依靠),又没有离退休金的社会保障而主要靠储蓄或其它收入(如租金、股金)来维持生计的养老模式。
事实上,相对于实际情形,上述划分是有些简单化的,所见较多的是混合型养老模式。也就是说,在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中,有着多样化的途径,既可能有子女的或其他亲属的帮助,也有离退休金收入或其它收入。在这种并不鲜见的情形中,如果我们硬要对混合型的养老模式进行明确的归类,那就只好看养老的支持力中以何者为主了,即以家庭为主抑或以社会为主或者以自己为主。笔者在检索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时,发现不少研究都没有对“家庭养老”以及对应的“社会养老”的真实涵义作出明确的、科学的解释。这样,由于缺乏一个合理的概念架构,进一步的研究常常难于深入,这是令人遗憾的。
如前述,养老涉及了三大方面,而生活照料尤其是精神慰藉方面的支持力实际上是难于量度的。这样,出于研究上分类的需要,我们在区分养老模式时,可以较多地考虑便于量化比较的经济或物质供养方面,但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之后,老年人的经济供养问题不再突出而照料问题、服务问题、慰藉问题日趋突出时,就恐怕要更多地考虑非经济方面的支持力了。这样,我们在研究中,必然会碰到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考虑的变量不够全面,就很难做到客观;如果不做假定、全盘考虑,研究又恐怕难于操作。那么,我们该如何平衡呢?以笔者管见,是否可以考虑二个原则:一是经济为主原则,在分类时考虑经济变量为主,非经济变量为辅。二是问题感受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是要显示出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即在调查中要询问老年人面对的主要问题、主要困难是什么,而解决这主要问题的力量又来自哪里,这一原则把握起来应当是相对灵活的。
进一步地,考虑到来自家庭、社会和个人“养老力”的互相渗透问题,我们可以将养老模式划分成6种:即完整的家庭养老模式;不完整的家庭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以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为辅;完整的社会养老模式;不完整的社会养老模式——以社会养老为主,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辅;完整的自我养老;不完整的自我养老模式——以自我养老为主,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为辅。
传统的完整的家庭养老模式是什么样子的呢?大致可以说是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相结合的形式。历史上绵延至今的三代同堂的做法就是一个普遍而有典型意义的传统模式。不完整的家庭养老则是二者相分离的情形。实际上这种分离态势就是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过程,也是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面临挑战的过程。
应当指出,简单地将在家养老看作是家庭养老抑或将公寓养老看作是社会养老都是不恰当的。因为在家养老抑或公寓养老,它只是养老地点的形式问题,而并没有说明养老的支持力来源。必须明确,“家”与“家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社会学的定义,家(the household)只是一个空间概念,指的是一个住所范围内的一个人群体或者个人,而家庭(families)则是指被血缘和婚姻关系联结起来的人群体。虽然家庭可以组成家,但它们之间并不必然或总是存在这种关系。总之,把作为一个亲属团体的家庭(the family)和作为一个空间团体的家(the household)善加区分是必要的。(注:参见(英)艾略特著,何世念等译《家庭:变革还是继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
二、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及其养老方式的变革
在中国,家庭养老既是一种悠久的传统,也是一个古老的制度。圣人早已有所教导:“父母在,不远游”。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是合二为一的。几代同堂,这是传统大家庭的情形。传统的大家庭由于人口多,且多以农耕为业,人口流动率很低,一家一户成了最完整的社会细胞,根本没有家庭养老功能社会化的可能,家庭养老是自然的选择。可以说,家庭养老是一种制度化的传统,不少中国人不仅乐于接受,而且习以为常。三代同堂那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在西欧和美国现在已经是绝无仅有了,但有趣的是,在日本、韩国、台湾或香港尽管它们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这种三代同堂的家庭还是十分普遍。这可以看作是深受儒家文化浸染的东方社会一个优良的传统。据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全国城乡老年人口家庭类型均以三代户所占比例最大,大约占全部老年人口家庭的50%。1987年的调查还表明,老年人与子女共居的比例高达80%。而据90年代初中国年龄科研中心有关“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中国约有70%的老年人与子女及配偶或其他亲属同住。这表明家庭养老依然是中国目前主要的养老形式。
但在社会经济现代化和现代人口转变的过程中,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多的挑战:
首当其冲的是家庭的小型化趋势,家庭户的平均规模在缩小,而核心家庭在增多。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不过,应当注意,一般所说的家庭小型化是一种笼统的说法,虽然家庭规模的主流在变小,但并不是所有人数少的家庭类型所占的比例都在扩大。对北京1995年数据的分析表明,家庭户规模的分布在向俩人户、三人户集中。(注:郭志刚、果丽珠《北京市近年来家庭户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7年第5期。)中国家庭结构正趋向核心化和小型化已成不争之事实。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我国家庭总体模式是向小型化发展,但大体上保持在2-4人之间。同时,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1982-1990年核心家庭的主要变化趋势就是向父母双亲核心家庭靠拢。三代与三代以上的直系家庭占家庭总数的17%,是仅次于核心家庭的重要家庭类型。(注:参见查瑞传、曾毅、郭志刚主编《中国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8至143页。)
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注: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生育率下降使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这已成为共识。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其次,即使在俩代人、三代人共居的条件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也在现代化因素的影响下有所削弱。一方面,一些子女迫于岗位的竞争因素,忙于工作和事业,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另一方面,就是社会学家在一些独生子女家庭所观察到的“代际倾斜”现象,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目前城市老人生活照料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个人工作与照料父母之间的矛盾。据《光明日报》1996年3月30日报道,北京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从遍布北京全市的各类单位中抽取了500户离退职工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反映最感为难的问题是“看病”。据调查,89.3%的离退职工患有多种慢性病,其中66.55%的人患有两种慢性病;22.8%的人患有3种慢性病。在回答“在生活中您最感不便、难度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时,有19.6%的人选择了看病一项。在回答“您生活中最需要帮助的是什么?”时,选择百分比排在第一位的是“生病时帮助送往医院”(占各项需求的21.6%)。在客观上,老年父母看病得不到帮助可能与子女工作忙有关,而在主观上,也与不少老年父母的心态有关。调查证实,几乎大多数有病的老年父母首先替子女着想。“孩子们也不容易,家里家外一摊事,能不连累他们就不连累”,这几乎成了这些善良的父母们的共同想法。
第三类因素是老年人平均期望余寿的延长,老年人口高龄化也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一般的规律是,随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余寿虽然增加了,但带病期也在延长。“高龄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这样,可以预见的是,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负担问题不会仅仅是经济供养方面的问题,而且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问题会日趋突出。
社会在转型,人口在发展,观念在变化,这种种因素都促成了一个现代化进程中养老方式的历史性变革迟早会到来。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家庭养老和子女养老的做法影响至深。如前述,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合二为一的。有人称之为“共居模式”、“家”是老年人幸福的伊甸园。凡是在儒家传统里长大的人,都以孝敬父母为荣。例如,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先生就十分推崇三代同堂这种传统的家庭模式,强调延续传统价值观的重要性,并指出奉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他强调:“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加以避免的,就是决不能让三代同堂演唱的家庭分裂。……我们的家庭结构坚固,具有抚育下一代、继往开来的巨大潜力。”(注:李光耀十分推崇家庭养老、三代同堂,认为它是一种优秀的传统,曾多次发表演讲主张要“恪守五伦奉养父母”(1981年2月3日)和“维持三代同堂家庭”(1982年2月7日),参见《李光耀40年政论选》,新加坡联合早报编,现代出版社1994年版,第408页。)李光耀将家庭养老看作是东方一种优秀的传统,并主张“必须采取坚决的步骤鼓励大家庭的亲人住在毗邻组屋里”(注:李光耀十分推崇家庭养老、三代同堂,认为它是一种优秀的传统,曾多次发表演讲主张要“恪守五伦奉养父母”(1981年2月3日)和“维持三代同堂家庭”(1982年2月7日),参见《李光耀40年政论选》,新加坡联合早报编,现代出版社1994年版,第408页。)。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人员流动半径不大,加上政府倡导“分而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所以李光耀先生的建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中国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我国的大家庭模式在逐步消亡,核心家庭在增多,家庭小型化趋势势不可挡,子女数的减少将不可避免地削弱现代家庭的养老功能,特别是家庭生命周期进入空巢阶段,子女不在身边的家庭,家庭的养老功能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这样,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同时,也就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养老社会化的要求。
目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出现了瓦解和分化的趋势,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可简称为:“可居模式”),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像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至少有:一是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注: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二是住房困难因素。一些为人子女者也有想尽孝心的,苦于没有房子而作罢。三是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俩代人只好分居两地。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合二为一的传统养老模式也不鲜见,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则更多。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有越来越多的子女与父母分居,晚辈难免会有“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无奈,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必然受到影响。
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本身就是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一种表现。在家养老到一定时候就会因丧偶而出现老年人独居现象,晚年的许多实际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一般地,老年人随年龄的增大,生活能力、活动能力将会有所下降,到一定程度就不得不有赖于外界的支持和照料才可能维系正常的生活。至于丧偶寡居的老人如果健康不佳面临的问题则会更多,在家养老在生活中会有诸多不便,而且难以排遣形影相吊的孤寂和落寞。这样,就必然会对养老社会化提出客观要求。有调查表明,在80岁及以上男性老年人中,能自我照料的只占35.7%。(注:参见“面向新世纪的我国人口对策”专题座谈会,《群言》1996年第10期,第10-11页。)
看来,养老功能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转移、替代和扩展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今后可能会出现两种并行不悖的趋势:
一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又要求我们大力发展社会化助老事业,包括社会扶助和社区服务两方面内容。社会扶助包括各色各样的志愿者行动以及慈善事业,一般是无偿的,一种爱心活动,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则可涉及从洗衣、做饭、购物到读报、聊天、日常照料等诸多内容,一般是有偿的。“托老所”的做法也许可看作社会化助老的一种较为合适的方式(因为被送“托老所”的老年人其生活的根还是在家里)。
二是家庭养老已难以为继,就要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实现养老功能的完全转移和替代。例如,兴办“老年公寓”实现“公寓养老”就颇为典型,其它自费进养老院的做法均可归为此类。有时,“公寓养老”不过是自我养老或子女养老的一种现代形式,抑或也可以说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如果公寓养老就在家门口,子女探望方便,所谓分而不离,加之公寓养老管理完善,则是较好选择。
三、余论
“家庭养老”的确有其独特且珍贵的文化价值。在现阶段倡导家庭养老,维护这种制度习俗也是颇富现实意义的。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充分肯定了家庭在老年保障中的作用:“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但从长远来看,各种变革已显示出家庭养老制度的“独力难支”,在现阶段,我们之所以要维护家庭养老制度,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这一制度本身拥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社会化助老和养老事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要成长为一颗能挡风雨的大树尚需假以时日。但人口老龄化以及老年人口高龄化的态势是不可阻挡的,家庭养老制度的日趋式微恐怕也难以避免,这样,余下的问题就要看一个社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和决断了。
显然,如果一方面家庭养老面临着诸多困难,另一方面社会化助老和养老事业的发展又步履维艰,这样就难免会在社会发展的某一个阶段,出现脆弱人群生活支持系统弱化乃至崩溃的危险局面,这种“养老真空”现象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这就提醒我们,“养老”决不仅仅是个别家庭的事,而是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意义。特别是老年人口的高龄化使得带病、残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比重增大,家庭养老的传统做法已无法应对,这种人口压力必然会向社会扩散。所以,如果政府和社区不及早做出准备,就可能使老龄问题相累积,既会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受损,也会使不少家庭受困于老龄问题,进而会损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格局。由此可见,一个社会越是能及早地意识到传统养老制度面对的挑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助老事业和养老社会化方面大做文章,逐渐显化的社会养老问题就越能及早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