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产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区域经济论文,产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产权经济学是经济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什么是产权?中外学者对此众说纷纭。笔者认为,产权是以财产的所有权为核心的,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一系列权利在内的权利束。
长期以来,在西方主流经济学派的各种经济增长模型中,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是被忽略不计的。现代产权经济学派认为,产权及其制度安排是影响经济增长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他们提出了经济增长“诺斯模型”。“诺斯模型”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在对经济史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其基本模型可简述为: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子。
事实上,如果已有经济组织缺乏能有效刺激个人动机的产权制度安排,则社会上的个人便会丧失从事促进经济增长的活动的刺激或动机,那样这个社会就一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因为,任何包含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各项进步因素的成长都要克服两大壁垒:一是私人收益率,一是社会收益率。缺乏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会造成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的不一致,从而导致了种种搭便车的行为,严重挫伤了个人从事那些对社会有利而个人收益甚微的活动的动力和积极性。在这样产权安排的社会里,经济效率必然低下,经济难以增长。
产权制度的合理化会有利于经济增长,其内容应包括:产权的明确界定;允许产权自由交易;保护产权所有者的权益。通过产权制度的合理化,可以确立经济活动的竞赛规则,推动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刺激资源供给的增加,促使技术水平的提高,促使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这样,就可以使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不断提高,从而实现经济增长。
对不同的区域类型来说,产权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形式亦不一样。
在世界范围内的区域中,区域是由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组成,不同国家在基本产权制度安排上是各不一样的。而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安排在经济效率和经济活力上是不一样的。有的国家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和合理的,它有利于调动个人积极性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的国家的产权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和不合理的,它降低了个人的积极性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以合理的产权制度安排的国家为主的区域就能获得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而以不合理的或无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的国家为主的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就较慢或停滞,于是便出现了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如十九世纪的欧洲和其它各大洲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的区域中,各区域基本的产权制度安排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产权类型安排上是可以根据区域情况的不同而各不一样的。这时,产权主要通过产权结构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在这里所说的产权结构是指不同类型产权之间以及同一类型产权内部的相互关系。我们知道,由于各区域区情的不同和区域发展思路的不一样,各区域的产权结构是不可能整齐划一的。而在区域产权结构中,有的产权类型的经济效率和经济活力高,能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的产权类型的经济效率和经济活力低,不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或者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这样,那些具有以经济效率高的产权类型为主的产权结构的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就比较快,而那些具有以经济效率低的产权类型为主的产权结构的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就比较慢。于是,便形成或加剧了国家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如解放前我国沿海地区与内地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以前单一公有制的产权结构演变到现在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产权结构。与此同时,我国各区域的产权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由于各区域具体情况的不同,故而各区域的产权结构现状也就大不一样。
在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追求全国范围的“大而公”,当时全国各区域都是较为整齐划一的单一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各区域的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速度差别不大,因而在当时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并不突出。改革开放后,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的产权类型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壮大,而因各区域的情况不同,使得各区域的产权结构也由此出现了较大的差距。
近20年来,我国各区域产权结构变动的结果是:各区域的产权结构由以前整齐划一的单一公有制的产权结构演变成现在的三种产权结构,即以国有经济为主的产权结构(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比重〉60%),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相当的产权结构,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产权结构(国民经济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60%)。与此相适应,我国各区域从产权结构出发可划分为三类区域,即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相当的区域,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由于缺乏各区域GDP的产权构成数据,这里选择了工业总产值、城镇从业人员、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建筑业总产值等五个指标的产权构成数据,通过赋予不同的权重而大致计算出各区域国民经济的产权构成数据,得出的结论是:1995年,在我国,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十二个省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相当的区域包括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四川等八个省区;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十个省市。
改革开放后区域产权结构的差异加剧了在改革开放前业已存在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是因为,在我国现存的产权类型中,由于外部竞争环境和各自产权安排的形式、内涵的不同,使得不同产权类型的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不一样。具体说来,由于外部竞争环境和内部产权具体安排等种种原因,使得传统体制下的国有经济这种产权类型在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上明显不如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它经济等非国有经济产权类型。如在80年代,国有工业、集体工业、个体工业和其它工业的年均发展速度分别为7.7%、18.7 %、 204%和42.8%,四者的速率比为1∶2.4∶26.5∶5.6。进入90年代,特别是1992年以来,这种差距就更为明显。这样,必然会导致以传统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从而加剧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如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是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 它们1981—1995年GDP的年均发展速度是11.19%,1992—1995年GDP 的年均发展速度是16.41%; 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相当区域的发展速度居次,1981—1995年GDP的年均发展速度是9.64%,1992—1995年GDP的年均发展速度是14.40%; 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发展速度最慢, 1981 —1995年GDP的年均发展速度是8.85%, 仅为以非国有经济为主区域发展速度的79.10%,1992—1995年GDP的年均发展速度是10.09%, 仅为非国有经济为主区域发展速度的61.49%。
以上分析的是宏观产权结构的区域差异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另一方面,微观上的产权结构的区域差异也会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即不同区域由于在同一产权类型内部的实现形式上的差异也会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产权类型,他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如国有经济这种产权类型就有传统国有制、租赁制、承包制和股份制等多种实现形式。而不同种类的产权实现形式,由于在具体的产权安排上有所不同,因而在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上肯定是不一样的。这样,即使是具有类似宏观产权结构的区域,也可能会因微观产权结构的差异而造成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不一。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宏观产权结构和微观产权结构的区域差异,使得不同区域在经济发展速度上快慢不一,从而导致或加剧了微观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三)
目前,微观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发展差距上,即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与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的发展差距上。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之所以在经济发展速度上落后于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的主要产权类型——传统的国有经济在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上明显不如以非国有经济为主的区域的主要产权类型——非国有经济。因此,如果能通过某种形式的改革,使国有经济在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上超过非国有经济,则体现在我国两种类型区域之间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就会逐步缩小。
现实中的国有经济之所以效率低、活力低和速度慢,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传统国有经济这种产权实现形式适应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此带来了种种搭便车的行为,阻碍了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要想使国有经济具有高效率、高活力和快速度,必须对现有的传统国有经济这种产权实现形式进行改造,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的产权实现形式。
建立新型的国有经济的产权实现形式,就是在坚持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根据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突破原有的国有经济产权实现形式,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国有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国有经济的产权实现形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最重要的两种实现形式是把传统国有企业改造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和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进一步明确国家和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权益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
关于股份制,江泽民同志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因此,可以说控股权掌握在国有经济手中的股份制,是一种与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的产权实现形式。
总之,通过对传统国有经济产权实现形式进行改造,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国有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使国有经济具有比非国有经济更高的经济效率、经济活力和更快的经济发展速度,这样既能体现出国有经济这种产权类型的优越性,又能缩小我国区域经济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各区域能实现共同富裕,为我国在下个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的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题图摄影 晨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