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的泛化及其理论难点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论实践的泛化及其理论难点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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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普遍重视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实践观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键性意义,并以此为基础来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我们认为这是一条正确地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路。它抓住了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核心问题。但是,抓住了问题还不等于正确地理解了问题。其中,如何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范畴就是一个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但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近年来,许多论者对实践做了泛化的理解,把实践界定为人类生活。他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实践其实可以理解为人类生活或人类生活的同义语”;[1]“对马克思而言,实践其实是现实生活的‘代用语’,他凸显实践是为了回归现实生活总体”;[2]“实践界定为人的现实生活不是任何人主观臆断的结果,而是沿着马克思的思想道路继续前行的必然结论”;[3] 等等。对于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生活的观点,笔者不能同意。鉴于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正确理解实践范畴是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和关键,因而我们认为,对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生活的观点进行一些评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现实生活的观点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为了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实践观,弄清实践范畴的科学含义,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

众所周知,马克思实践观的基本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就已产生,正式形成则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不仅理解了私有制的本质,得出了共产主义的结论,而且在实践观上,无论是对实践概念的规定,还是对实践特征、地位和作用的论述,都有了重大的突破。

第一,马克思把生产实践看作是人的本质,进而认为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马克思指出,实践不仅使自然界成为人的无机身体,而且不断地改造人的感官和人本身,同时还创造着和形成着人与人之间的各种联系,并把它们变为人的社会机体。因此,实践不仅是对人的本质的确证,而且其本身就代表着人的本质。它不仅是人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手段,而且从根本上说,正是人生存的目的。“人化自然”、自然科学和工业在马克思看来都是人的本质的外化。总之,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由他的生产劳动活动决定的,只有从生产劳动出发才能把握和理解人的本质特征。正是生产劳动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直接区别开来”,“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4] (P96)所以,实践是人区别于动物、表现自己特殊力量的活动,是人的特殊的生命。人恰恰是通过这种特殊的力量来掌握包括自身在内的自然界的。如果人不再实践了,他就不再是人了。

在把生产劳动实践看成是人的本质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又把生产劳动实践看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说:“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4] (P121)所以,如果说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是社会生活的产物,那么,人本身以及社会本身都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本身的历史结果,“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4] (P131)

第二,马克思把生产劳动规定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使马克思不仅揭露了私有制同人本身和社会本身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而且深刻地认识到这种矛盾状态正是以往的全部生产活动的结果,从而提出了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的思想。他说,人确证自己为人,不是靠单纯的意识活动,而主要是靠人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劳动的活动。这种生产劳动既是创造生命的活动,又是人类的生活的基础。进而明确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4] (P121)马克思明确地把生产劳动作为实践的基本形式和内容,表明马克思的实践观不仅与把实践看成是一种精神活动的唯心主义实践观不同,而且与把实践看成是饮食起居等的旧唯物主义实践观划清了界限。

第三,对实践的基本特点作了初步的分析。首先,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一种客观的活动。他说:“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4] (P167)其次,实践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活动。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对自然界进行的自觉的改造和再生产,是能动性的活动,是区别于动物活动的基本特征。他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4] (P97)“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4] (P97)再次,实践具有社会性的特点。马克思认为,生产活动是社会性的活动,不是单个人孤立的活动。它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进行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规定。”[4] (P119)“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4] (P121-122)“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4] (P122-123)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在后来的著作中表达得更清楚。他说:“独立的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非常少见的事,偶然迷失在荒原中但潜能上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或许办得到——好比是没有许多人在一起生活和一起交谈而竟有语言的发展一样地不可思议。”[5] (P147-148)

第四,正确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认为,实践创造了人本身,因而人的感官是在实践的推动下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他指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4] (P126)感官作为主体的感觉器官和感觉能力,依赖于实践。同样,作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环节的感觉,也离不开实践。这不仅因为只有通过实践,感官才能与客观事物接触而产生认识,而且因为只有通过实践,客观事物才能作为认识对象进入人的认识范围,成为人的认识内容。所以,马克思说:“我们看到,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认识论——引者注)”[4] (P127)马克思在从实践出发来阐述认识的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实践是解决理论之谜唯一途径的重要思想。他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4] (P127)

由上可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确是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真正诞生地。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1)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思辨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所以,马克思在论证自己的观点和思想时,还沿用了一些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术语,这影响了他准确和科学地阐述自己的新观点、新思想。(2)马克思在《手稿》中所论述的实践,还只是从异化劳动理论出发去阐述的,而不是从整个社会生活出发去概括出实践范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克服了这些缺点,把他所创立的有关实践观的理论提高到科学的水平。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6] (P16)显然,这里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只是把客观事物作为外在于主体人、与人的实践活动没有关系的直观对象,只是把人看成是直观者,没有从主体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客观世界、理解人、理解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不懂得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和认识客观世界中的作用和意义,亦即不懂得主体的能动性,因而“直观性”是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提纲》第九条中直截了当地称旧唯物主义为“直观的唯物主义”,并深刻地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6] (P18)

与旧唯物主义上述缺点相反,唯心主义却片面、抽象地夸大了主体的能动性。唯心主义把精神和思维的东西看成是主体,并认为这种主体是万能的,外部世界只是人的思维或某种精神主体的产物或表现形式。这样,在唯心主义那里,主体和能动性被夸大为脱离物质、脱离现实的造物主的能动性。例如,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费希特认为,自我意识是主体,外部世界是客体,外部世界是自我意识所设定的、创造的。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则认为,绝对精神是主体,绝对精神是能动的、发展的,万事万物都是能动的主体绝对精神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产物。费希特和黑格尔也把主体创造客体、改造客体的活动称之为“实践”,并且高扬这种精神主体实践的能动性,但不难看出,他们所说的实践只是一种精神性的创造活动,而不是现实的、感性的物质活动。所以,唯心主义实际上把主体的能动性、实践的能动性归结为意识的能动性、精神的能动性。这是对主体能动性的片面、抽象的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批评唯心主义说:“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6] (P16)人本主义者费尔巴哈虽然强调哲学应该研究人,但他并不理解人作为历史主体的能动性,所以,尽管在他著作中也不乏实践一词,可他对什么是实践的理解是错误的。马克思尖锐地批评他说:“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仅仅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实践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6] (P16)

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以及费尔巴哈实践观的批判不难看出,马克思实际上对实践作了科学的理解。首先,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一种主体人的“感性活动”、“客观活动”、“现实活动”。这就是说,实践活动是凭人的感官可以真实感觉得到的客观过程。马克思对实践的这种理解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实践观划清了界限。其次,马克思强调实践活动的革命和批判意义,把实践理解为主体人的一种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即不是一般的感性活动,而是体现主体人特有的能动性的感性活动。马克思的这种理解,不仅把实践活动与动物的“客观”、“感性”活动作了区分,而且与旧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也作了本质的区分。可见,马克思的实践观,不仅与一切唯心主义的不同,也与旧唯物主义的有本质区别,它是一种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又高扬了主体人能动性的科学实践观。

进一步,马克思在《提纲》和《形态》中发挥了《手稿》中关于实践是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的基础的思想。他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6] (P17)并指出,无论是荒诞的宗教,还是神秘主义哲学,统统不过是对人类实践的歪曲反映,它们只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 (P18)自己要建立的新哲学是要“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一句话,“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6] (P43)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旧哲学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新哲学则立足于“改变世界”。[6] (P19)“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6] (P48)

综上所述,虽然马克思没有直接给实践下定义,但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理解的实践是一种人类有目的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其特点是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马克思正是把这种实践确立为自己创立的新哲学的最基本的核心的范畴。由此,我们认为,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生活并把它说成是马克思的观点这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的生活观点不仅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而且还将导致许多理论的困难。

第一,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的生活势必混淆认识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差别。什么是人类生活?不难理解,人类生活表明的是与动物不同的属人的活动。人类生活或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高度概括起来,无非是两大类,即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如前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在与认识、理论等精神活动相对立的意义上被提出和使用的。实践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客观活动、物质活动,而认识从本质上说则是一种主观活动、精神活动。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是有明确界限的。“客观”、“物质”总是相对于“主观”、“精神”而言的,客观的、物质的东西不仅不是主观的、精神的东西,而且当我们说一种东西是客观的、物质的,就不能说它又是主观的、精神的。如列宁所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7] (P128)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它们之所以有明确的界限,这是思维科学抽象的结果。这种抽象是必要的。马克思在叙述自己的唯物史观时说:“考察这些变革(指社会的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来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种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种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8] (P83)列宁说:“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9] (P258)例如,世界上本无脱离物质独立自存的精神,如不做思维的抽象,就无所谓独立的精神、物质范畴,也就无所谓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也就没有哲学。因此,作为哲学范畴的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是有严格界定不容混淆的,否则,就会抹煞、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基本哲学路线的对立。当工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狄慈根由于一时糊涂而提出要“扩大”物质概念,把思想也纳入物质概念时,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作了严肃的批评。他说:“狄慈根在《漫游》中重复说,物质这个概念也应当包括思想。这是糊涂思想。如果这样,狄慈根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物质和精神,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对立就会失去意义。”[10] (P245)今天,我们重温列宁的这段话,对于准确把握主观与客观、物质与精神范畴,以及准确把握实践范畴不无裨益。据此,我们认为,把实践理解为人类生活,实际上是把实践既理解为一种客观活动、物质活动,又把实践理解为一种主观活动、精神活动,这种观点不能不说是一种逻辑混乱的观点。

第二,如果坚持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生活的观点,其结果将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认识路线。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新的唯物主义,它有着既区别于唯心主义,又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特殊的哲学路线。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认识路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它表述为“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6] (P43)即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对象和源泉、观念发展的动力、观念真理性的标准、观念的目的、观念实现自己的根本条件等等。在这条特殊的哲学认识路线中,特定的基本范畴就是实践。马克思由于把实践规定为一种感性的、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因而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这条哲学认识路线才是有别于从观念出发来解释物质的唯心主义哲学认识路线,才是有别于从自然存在物出发来解释观念的旧唯物主义哲学认识路线,才是新唯物主义哲学认识路线。如果说,把实践泛化理解为人类生活,而人类生活既包括精神生活又包括物质生活,那么,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这条哲学认识路线就不能说是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也不能说是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只能说是超越唯物、唯心对立的“超越哲学”认识路线。因此,把这种观点贯彻到底,只能得出马克思是“超越”论者、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超越哲学”的结论。

第三,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的生活,将会导致实践范畴应用的混乱,有违于马克思创立实践观的初衷。如前所述,人类生活作为与动物相区别的属人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所有人类生活或活动都是实践的话,那么,不仅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是实践、认识活动和精神活动是实践,而且吃布丁是实践、吃梨子是实践,甚至小偷或大盗行为等等都是实践。这样一来,实践与非实践的区别没有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与旧唯物主义实践观、唯心主义实践观的界限也统统没有了,实践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我们认为,对实践的这种泛化理解,不仅不能凸现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核心地位和作用,不能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创立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实现哲学史上伟大变革的意义,而且将导致整个哲学话语系统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系统的混乱。这是因为,从实践这一范畴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抑或现代,也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其基本涵义都不是一个包括人类全部生活的总体范畴,从主流上来看,实践都是在与认识、理论等精神活动相对立的意义上被提出并使用的。所以,把实践泛化为人类生活,不利于哲学的交流与对话,更不利于坚持和发展以实践为本质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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