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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美国民营企业家巨擘——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个人财产的85%捐赠给盖茨基金会。他说:“把从社会得到的财富回赠给社会,是我一贯的信念。”① 75岁的沃伦·巴菲特是世界第二富豪,据《福布斯》杂志估算,其个人财富总值高达440亿美元。巴菲特表示将把自己所有的伯克希尔·哈撒韦集团的1000万股股票馈赠给盖茨基金会,照目前市价估算,这笔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慈善捐款价值约370亿美元。
一、超级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从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到李嘉诚
前不久,世界顶级民营企业家——比尔·盖茨宣布:逐渐淡出微软公司,准备在两年后把全部精力投入基金会的工作。盖茨声明说:“伴随巨大财富而来的是巨大责任,现在是把这些资源回报社会的时候了,而帮助困境中的人们是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早在2000年1月,盖茨基金会就成立了。它由盖茨教育基金会和威廉·盖茨基金会合并而成。这个机构的目标是在世界各地抵御疾病的传播和促进教育的发展。截止2005年,盖茨基金会已向第三世界国家捐助了105亿美元,挽救了至少67万人的生命,捐款的数额甚至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盖茨还表示他会在去世前将95%的财产捐献出去,他的财产总额目前为500亿美元。
2006年8月24日,超级民营企业家——香港首富李嘉诚宣布:将把个人财产的至少1/3捐给名下3个慈善基金组织。以李嘉诚的1500亿港元财产计算,他所捐出的家产约等于495亿港元,这是香港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也是全球华人私人基金会中金额最高的一个。8月30日,李嘉诚的承诺付诸行动:他把自己所持有的28.35%亿股长江生命科技股份全额捐予李嘉诚基金会。以当日长科的收市价0.85元计算,相当于总值24亿港元,占长科已发行股本的29.5%。而李嘉诚基金至今累计捐出的金额约为80亿港元,其中超过90%的资金投在祖国大陆和香港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益事业。
从盖茨到巴菲特到李嘉诚,这些被财富和荣耀包围着的超级民营企业家巨星们,正在把他们庞大的资金捐献给社会、造福人类。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他们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也为全世界的企业家作出了表率。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对社会,而且对企业自身发展也十分重要。现代企业竞争也是服务的竞争和企业形象的竞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既能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又能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渊源和定义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观点可以追溯到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他认为,“理性经济人”应具有“充分的慎重”、“严格的正义”、“适度的仁爱”三种品德。这里的“理性经济人”,我们可以看作是具有“理性行为的企业家”。这样的企业家胸怀开阔,高瞻远瞩,他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把“正义”和“仁爱”贯穿于经济活动中,从而对员工和社会担负起一定的责任。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斯密指出:“社会的财富如果不被全社会所共享,那么这个社会就不稳定”。② 亚当·斯密提出的财富应让全社会共享的主张,是对企业回报社会的最早、也是最卓越的认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渊源。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看,1800年,英国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1771~1858)在担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时,采取了缩短工作日、提高工资、改善工人居住条件、兴办公共食堂、成立互助储金会、发给工人医疗和养老补助金、抚恤金等一系列措施,以改善工人的处境。1825年,欧文用15万美元在美国印第安纳州沃巴什河岸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和一个居民点,取名“新和谐村”,希望其能成为理想社会的起点。虽然试验最终因缺陷太多而失败,但欧文用他的伟大实践,开创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进入了真正的发展期。美国学者博文(H·R·Bowen)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拓者。1953年,他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中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③ 由此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
博文之后,更多学者开始将研究对象由关注商人个体转向关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弗雷得里克(W·C·Frederick)强调,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生产和分配应以提高社会总体经济福利为目标,公众期望社会的经济、人力资源能通过企业被运用于广泛的社会目的,而不是单纯地为了个人和企业狭隘的有限利益。④ 如果说,欧文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看作是对企业内部人的关爱,那么,弗雷得里克则认为企业不单是为了个人和企业自身的狭隘利益,而是提高社会总体福利和公众期望的目标,这就是企业对社会的回报。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该领域的另一位研究者斯坦纳(S·P·Steiner)提出,企业除了遵循基本的经济原则之外,还有责任帮助社会实现基本目标。企业越大,社会责任也越大,而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带来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⑤ 自此,企业的社会责任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
当今时代,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世界性趋势。近年来,美国的《财富》杂志每年都会发表“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报告。最近,该杂志公布了“2006年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对64家世界级的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综合考量。且《财富》和《福布斯》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上都增加了“社会责任”这一必要条件。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协议要求所有的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即:①企业应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②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③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④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⑤消灭童工;⑥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⑦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⑧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⑨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⑥ 协议同时对企业应承担的经济、教育、环境和尊重基本人权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规范,这是以联合国的名义号召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世界上许多国家成功的企业都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那么,究竟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呢?世界银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有一个表述,即: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⑦ 笔者认为,世界银行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概括就目前来看,还是值得认可的。而安南的九点主张,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大体说来,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从企业内部看,是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从企业外部看,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就经济责任而言,企业要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文化责任和教育责任方面看,企业主要是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教育职工在行为上符合社会公德;就环境责任而言,企业生产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过,企业责任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内容的丰富,其概念的内涵将会进一步拓宽。
三、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1.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化
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民营企业达8000多万户,从业人员2亿左右;到2005年底,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达65%以上。而在浙江省,民营经济(据较保守的统计)已占全省GDP的70%以上,税收的50%以上,出口的40%以上,就业的90%以上。无论从浙江省还是从全国看,民营经济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还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做出了贡献,并成为我国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民营企业在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中,其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也经历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的压力下,许多民营企业经营者开始积极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意识到要在自己企业的发展思路、管理方法等方面,更多地站到社会高度上进行思考。由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开始逐渐渗入他们的经营管理理念。
在民营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因其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不同,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履行是不尽相同的。即使在同一发展阶段、发展时期,由于地区、行业、规模、发育状况等约束条件的影响,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一致。
①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第一阶段。民营企业创立阶段。经济学家一般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利润最大化。20世纪50~60年代,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就对企业责任进行了描述: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⑧ 显然,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狭义表述。1979年,邓小平约请工商界5位领导人,希望原工商业者利用落实政策以后手里的资金办私企。到1982年12月,《宪法》第一次承认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明确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权益。”⑨ 所以,20世纪80年代初是我国个体经济重新诞生或开始萌芽时期。当时经济发展还非常落后,部分地区正是在这个时候有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一开始,它们以街边食品小摊、家庭小作坊、货郎担等形式经营。一些人被生活所迫,开始做一些小买卖、小生意以图生计。这阶段的民营企业内部尚无明显的分工。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得到的政策支持少,仅因为产权相对清晰和利益主体明确,使它们具有强烈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欲望。因而,这一阶段的民营企业承担的最基本社会责任就是经济责任,即主要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同时也客观上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或者如米尔顿·弗里德曼所云,其社会责任仅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
②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经历了最初的萌芽期或创业期后,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阶段。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⑩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代会上首次承认并允许私营经济发展。在党的号召下,个体和私营经济逐渐发展壮大,形势很好。但由于受1989年“政治风波”的影响,到1991年,个体私营经济严重滑坡。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后,民营经济又得到了新一轮的发展。这个阶段可称为成长期。企业内部分工开始明晰,尽管人员还是以亲朋为主,但分工和协作已经在企业内部形成。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寻求企业持续发展的途径,探寻和巩固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优势”。而在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优势”中,人力资源是最具有竞争力的部分。事实上,正如民营企业家们所认识到的一样,人是企业中最宝贵的资源,一个企业长期发展离不开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而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又需要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和谐的关系。因此,尊重人权、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增值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内部组织共同协作的能力,而这种协作能力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基础上的。倘若没有相互信任,缺乏共享的价值观和共事合作的精神,那么,企业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就无凝聚力,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就难以提高。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民营企业家们开始思考应该如何善待员工。他们开始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改善员工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开展培训和个人职业发展计划,对人力资源进行更多的投资,等等。在这一阶段,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地表现在承担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③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营企业步入稳定的发展轨道。民营企业家一心想将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以争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他们更多地将目标转向追求企业的长期利润和可持续发展,关注与民营企业有密切利益的相关者。一般认为,参与民营企业活动的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四类:一是劳动者;二是各种资源的提供者;三是顾客或消费者;四是社会的代表——政府。这四方面的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既有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企业正是在正确、妥善处理好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取得生存和发展的。企业对社会履行责任,正是对契约关系和各方利益的最大维护。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指出,“阶段三管理者的社会责任目标包括公平的价格、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安全的生产、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以及类似的举措。他们的哲学就是,只有通过满足具体环境中其他各种构成的需要,才能实现他们对股东的责任。”(11) 这一阶段,承担起对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在承担对员工社会责任的同时,民营企业还必须承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履行对消费者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接受公众监督。企业对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和有关的其他责任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民营企业还要在公共设施使用中承担社会责任,公共设施使用程度高的企业应当承担高于普通公众的费用,以对公共设施给予必要的使用补偿。
④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第四阶段。随着民营企业实力的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也相应扩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12) 从此,民营经济由体制外经济成为体制内经济,民营经济的地位最终确立。故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的当今,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许多民营企业在某一行业已牢牢扎稳根基,在行业内和社会公众中亦享有较高威望。在拥有了财富和社会地位之后,民营企业家在追求财富的同时把对社会的责任也放在了较突出的位置。这一阶段,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体现在消除贫困、支持教育、人文关怀、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慈善捐助、参加各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及创办基金会是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在这些方面,我国民营企业进行了诸多有意义的实践。
为配合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刘永好等10位民营企业家在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上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光彩事业”由此而发起。加入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以参与西部大开发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据光彩事业促进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6月,先后有18723家民营企业参与了以扶贫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项目13544个,到位资金总额达1069.96亿元,为1176.27万人提供了扶贫帮助;有19003家企业参与了各项光彩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总额达130.83亿元,其中,认捐光彩小学536所,认捐资金达12440.5万元。同时,民营企业还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闲置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仅在2005和2006年两年的“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期间,就有14.78万家民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了330.5万个工作岗位,使119.5万人有了工作。(13) 2005年,由正泰集团公司董事长南存辉等民营企业家提议,全国工商联与27位民营企业家发起设立了“中华红丝带基金会”。基金会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动员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行动起来,推动艾滋病防治事业,加强与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等组织密切合作,重点支持和促进偏远、贫困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基金会自设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如在河南省上蔡县建立孤儿村,使当地孤儿得到了悉心照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浙江乐清市,民营企业家的捐助已从单一零散的个体行为转变为成立统一规范的慈善机构进行的团体行为。2003年1月9日,162家乐清民营企业成立了“民营企业扶贫济困总会”,这是全国首家由民营企业建立的慈善机构,当时的认捐总额高达2.59亿元。而“抱团行善”也让民营企业家回报社会的行为变得更为“自愿和自觉”。据统计,浙江省近年来各级慈善组织所接受的捐赠有近80%来自于民营企业,在今年发布的3个中国慈善榜中,入选最多的是浙江民营企业家;而在上海,仅市慈善基金会名下设立的专门用于教育项目的基金就有约4成来自于民营企业。2005年,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进行的私营企业调查显示,63.6%的私营业主向社会捐赠过,全国一百名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平均捐赠3670万元。(14) 此外,很多民营企业家还走出国门,开展各项灾后国际援助,展现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国际人道主义情怀。
2.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已经走在国有企业的前面,为其他所有制企业作出了表率,成绩斐然。但不可否认,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诚信缺失。个别民营企业信用低下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企业与内部或外部利益相关的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对立上。内部失信表现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失信,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克扣和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劳资纠纷等;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失信,主要是对投资者的承诺未很好履行和对投资回报未按契约兑现。外部的失信主要表现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失信,如制假售假,承诺的商品售后服务不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的失信,逃废债务、合同欺诈,等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失信,如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环境保护,等等,没有认真做好。
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只关注企业的利润,不关心对员工承担的工伤医疗、劳动保险等方面的责任。此外,少数民营企业还利用国家政策和法规的空缺,尽可能减少社会性支出,导致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恶性事故、环境污染等。
观念狭隘。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一般是家族制企业,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较深,对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淡薄,因而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不够主动。
四、关于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若干建议
承担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义务。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质是平衡社会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企业利益是企业的发展动力,社会利益是经济有序发展的前提。只有尊重社会“公益”利益,企业“私益”利益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政府担当着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和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角色,因此,政府应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以形成企业、社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合理关系。
1.从企业自身管理的角度确定社会责任内容,培育民营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应当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民营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将对企业的经营目标、组织结构、用工制度、利润分配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民营企业须根据内外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社会责任战略。总体来看,在企业经营理念中要加入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内容;在企业运作的特定时期,要制定具体的社会责任目标;另外,企业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内外部环境,适时调整社会责任战略。其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调控。也就是企业从道德的角度对自身经营思想、营销行为等进行规范、约束和控制,它是民营企业内在的、自觉的行动和制度安排。主要内容有:树立市场经济的营销理念,增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企业道德形象建设;制定伦理型营销战略,重视道德因素在民营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企业道德规则,规范企业行为;重视对自身经营活动的监督和对非道德运作行为的控制,等等。
2.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应建立规范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强化执法力度。这是形成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约束机制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一方面,政府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应给予相应的鼓励与支持,如制定优惠政策;对那些倡导诚信、依法经营、合理纳税、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关爱员工、热心社区建设、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民营企业加以表彰和奖励,并给予资金上的倾斜,等等。另一方面,政府应充当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监护人和协调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仲裁者,以行政干预和经济调控为手段,引导和监督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纠正和惩处民营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以保证民营企业对部分强制的社会责任的履行。
3.加强社会对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和民间团体的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
除了政府的监督外,还应加强社会对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在这一过程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国际接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促导机制。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按照SA8000和CSM2000(15) 等社会责任标准规范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使民营企业不断改进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民营企业“劳工标准低、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社会形象。与此同时,了解国际采购商对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社会福利和其他方面的要求,为民营企业扩大国际市场打下基础。舆论媒体和民间团体也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营造好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笔者深信,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日益发展和壮大,它们在担负社会责任方面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注释:
①刘海二、颖姗:《巴菲特:让中国富豪汗颜》,文摘报,2006年7月27日第9版。
②亚当·斯密著,蒋自强等译:《道德情操论》(1759年第1版),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③H·R·Bowen:《商人的社会责任》,哈珀兄弟出版社1953年6月版。
④W.C.Frederick,1960,The growing concern over business responsibility,in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⑤S.P.Steiner,1975,Dimension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in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⑥《联合国全球协议》,www.csr.ied.cn,2000年7月。
⑦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Business、Competitiveness & Development,WBI Learning Program,Learning,http://web.worldbank.org.
⑧米尔顿·弗里德曼著,张瑞玉译:《资本主义与自由》第八章,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2年)》,第一章第十一条。
⑩《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87年10月25日)。
(11)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2)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97年9月12日)。
(13)中时新闻网,www.cbt.com.cn,2006年9月11日。
(14)中国新闻网,www.chinanews.com.cn,2006年9月11日。
(15)SA8000,即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它在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工人结社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工作时间、工资方面设置了最低要求;CSM2000,即Complianc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针对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综合管理标准,它对供应厂商的管理涉及质量、环境、安全卫生、社会责任以及贸易限制等5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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