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劳工标准的现状和发展:基于SA8000认证的经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工论文,现状论文,经验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劳工标准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由来已久(注:早在18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财政部长就表述了劳工标准与贸易利益相联的观点(Hansson, 1983)。),但关于什么是劳工标准,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一般认为劳工标准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工标准是指核心劳工标准,按照经合组织(OECD)的定义,核心劳工标准包括:消除剥削性的童工;禁止强迫劳动;反对就业歧视;结社与集体谈判自由四个方面的内容。相同的标准也被国际劳工组织所认可(ILO, 1998)。 这些标准被认为和最基本的人权相联,故被称为“核心”劳工标准。广义的劳工标准,除包括核心劳工标准外,还包括工时、工资和劳工保护等具体措施。近20年来,贸易和劳工标准问题一直是南北之争的热点问题。传统上来说,劳工标准与贸易相联系采取的手段是自上而下借助于国家权力给予强制推行,对于这种形式,文献多有涉及,并给予了较详细的介绍。但对于劳工标准在贸易中的另一种推行模式——自愿劳工标准,则在国内还没有引起重视。虽然2004年以来大量有关SA8000的文章涌现,但大都限于对SA8000本身的介绍和分析,没有对SA8000、工厂守则和劳工标准间的关系给予梳理和说明,也没有对这种自愿劳工标准从经验研究的角度上进行分析。本文希望在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尝试。
二、自愿劳工标准、生产守则和SA8000
长期以来,将贸易和劳工标准相结合都是借助于国家权力自上而下来进行的。其最早的实践出现在19世纪末期,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种结合的形式和手法日益丰富,形成了单边、双边、区域性甚至是多边性的不同推行层次。然而,由于南北双方在劳工标准问题利益上的激烈冲突,劳工标准问题在向多边贸易规则过渡的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阻力,传统推行模式的局限凸显。比如,借助于多边贸易体制推行劳工标准的可能已经被世界贸易组织明确否定,而通过区域性的协议、普惠制的规定以及本国的贸易立法将贸易和劳工标准相联系,又有较强的地域限制,影响有限。
在传统劳工标准推行模式发展受到限制的同时,伴随着消费者运动的开展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行,一种自下而上的民间运动也在对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发挥作用,并且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西方学者将之称为自愿劳工标准(或民间劳工标准),以与传统的、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推行的劳工标准模式相区别。这种自愿劳工标准以企业生产责任运动为产生背景,以消费者运动为动力,以跨国公司为推行的主体,以跨国公司的供应链为推行媒介,以生产守则为表现形式,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日益加深。
20世纪90年代,美国媒体将部分美国海外企业让当地工人在恶劣条件下工作的情况曝光,引起了公众、劳工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广泛抗议,在西方社会掀起了一场“反血汗工厂”运动。随着这项运动的深入,广大消费者已将产品生产是否符合劳工标准,作为产品品质的一项要求。美国马里兰州大学(University of Maryland)曾在1995、1996和1999年分三次进行社会调查,结果表明有超过75%的消费者将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劳工标准作为购买的选择标准之一,并表示愿意为一件符合劳工标准的价值20美元的衬衫多付5美元(Freeman, 2001),这表明劳工标准已形成切实的市场压力。迫于这种压力,美国跨国公司纷纷制定了生产守则以规范供应链上的工厂行为,要求其海外供应商和企业遵守。这一做法逐渐为其他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采纳。
这些生产守则通常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劳工公约”为蓝本,承诺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投资所在国的相关法律、维护劳工权益、改善劳动条件,并要求其承包商与转包商遵循同样的生产行为规范。现在国际上的生产守则按照运作方式而言主要有两种:即“自我约束”的企业内部劳工标准监察的内部守则和“社会约束”的公证机构劳工标准认证和检查的外部守则。与内部守则相比,外部守则最突出的特点是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企业劳工标准遵守的可信性得到了提高。伴随着生产守则的逐步成熟,以商业运作的手法来实施的自愿劳工标准慢慢形成,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其作为区别于传统劳工标准推行模式的一种新模式也得到了越来越多西方学者的认可(Tsogas, 1999, Freeman, 2000, Block et al., 2001)。
与传统的劳工标准推行模式相比较,新兴的自愿劳工标准在内容、主体和手段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点。从推行的主体来看,传统的劳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往往以发达国家的院外集团为政治动力,以发达国家的政府为推行的主体。而自愿劳工标准的推行以消费者运动为动力,由大的跨国公司或非政府组织为主导。从执行的手段来看,传统的劳工标准借助于国家强制力,以立法和公约为手段,而自愿劳工标准以生产守则为手段,虽然这种守则有内部守则和外部守则之分,但都属于民间行为,没有国家强制力。从两者的内容上来看,传统的劳工标准由于要在不同的主权国家间适用,推行的国家必须证明这种劳工标准的统一适用性,因而传统的劳工标准往往仅仅涉及核心劳工标准要求(核心劳工标准在发达国家被认为和最基本的人类价值观相联,可以忽略种族、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统一适用),自愿劳工标准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则无须考虑此种背景,生产守则中所包含的劳工标准要求大大超出了核心劳工标准的范畴。香港大学的Welford在2003年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于亚洲和欧洲的240家公司生产守则的内容进行了考察。 他发现大多数公司生产守则的内容,除了涉及核心劳工标准之外,还会涉及公平工资、职业教育的提供等核心劳工标准之外的内容。这表明以生产守则为代表的自愿劳工标准,比传统的劳工标准走得更远。从惩罚的措施来看,传统的劳工标准推行模式大多以贸易制裁为惩罚,最常采用的手段有提高关税、禁止进口和取消贸易优惠等。而自愿劳工标准由于是民间行为,所以只能以商业手段来保证其执行,对于跨国公司供应链上的行为,一般由跨国公司中断外包合同或采购合同,对于直接进口的消费品往往由消费者来抵制购买,媒体的监督亦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正是基于上述特点,自愿劳工标准的推行较传统的劳工标准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优势在于其是民间标准,由企业自愿推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对此无法表示反对。然而,其劣势也正在于此。这种以消费者运动为发动机的自愿标准往往是脆弱的,自愿劳工标准的推行无疑会像传统劳工标准一样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成本,从而减低发达国家消费者的福利,因而自愿劳工标准能否顺利推行取决于发达国家消费者对成本(上涨的价格)和收益(道德上的满足)的衡量。但不可否认的是,其目前正处于上升阶段,它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在日益延伸,这一点我们从SA8000认证数量的迅速发展可略窥一斑。
在众多的生产守则中,SA8000受到了较多关注,这是SA8000本身的特点决定的。SA8000除了具有外部生产守则共同的特点:外部审查,第三方监督之外,它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劳工标签的特性。SAI (社会责任国际)对于合格的企业发给证书,并且允许加贴标志用于商业宣传。虽然,目前全球获得认证的企业只有近600 家,相较与数百万家处于跨国公司供应链上的企业而言,是一个很小的数目,但以SA8000为代表的自愿劳工标准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巴格瓦蒂一直是劳工壁垒的积极反对者,但他对于自愿劳工标准则持肯定态度,他表示:“支持扩大自愿性条款的适用,如社会责任认证制度SA8000”(Bhagwati, 2002)。
从发展趋势来看,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某种形式挂钩或联系,将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中国作为一个劳动力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出于多方面的考虑,自然不希望将劳工标准与贸易相联,但发达国家不会放弃这种努力。虽然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牵涉复杂的政治和经济问题,短期之内可能难于达成共识。但我们发现,在宏观层面,无论是在发达国家的单边贸易立法还是区域性的贸易协定中有关劳工标准的规定都在被引入和加强;普惠制中社会条款得到强调。而在微观层面,伴随着跨国公司生产守则的逐步成熟,以商业运作的手段来实施的自愿劳工标准已经形成,尤其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因为短期内这可能是劳工标准问题的一种解决方式。劳工标准问题涉及商品生产过程,属于“TRADE-RELATED”问题,如果被纳入多边贸易体系,将会要求WTO深入调查敏感的国内事务,容易引起纷争。世界贸易组织对于“TRADE-RELATED”问题一向态度谨慎。而由发达国家的消费者、非政府组织向本国的进口商、采购商施压,以认证和标签制度来给予解决是这类问题的常有解决方式,如著名的金枪鱼案。(注:1990年,美国根据自己的国内法, 宣布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及其产品,理由是墨西哥渔民捕捞金枪鱼的方式致使大量海豚死亡。墨西哥向当时的关贸总协定提起申诉,关贸认为自己未对因产品生产过程引起的问题做出规定,判美国败诉。美国取消了对墨西哥的进口限制,但要求在国内销售的金枪鱼及其制品需加贴“海豚安全”的标签才允许出售。墨西哥渔民改变了传统的捕捞方式。)这种做法没有违反WTO的原则,WTO也对此给予认可。自愿劳工标准在某些方面已经具有了劳工标签的性质,其第三方认证中的一些正是以合格评定并发给证书为形式的,并允许加贴相关标志用于商业宣传(如:SA8000、FLA和RUGMARK(注:FLA:公平劳工协会;RUGMARK:地毯标志基金会。))。伴随第三方认证影响力的扩大,这种形式可能会逐渐增多。
基于此,我们希望对外部生产守则给予更深入的考察,但大多数外部守则的透明度不够,相对来说,SA8000是其中透明度最高的。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选择了SA8000为代表,对于其认证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研究,以使我们能更好地了解以SA8000为代表的自愿劳工标准的现状、特点和可能的发展趋势。
三、SAI认证的经验研究
我们按照2005年3月社会责任国际网上公布的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最新认证数据对于SA8000的认证进行了整理和分析,获得如下结果。
1.SA8000认证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间的分布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球共有45个国家的572家企业获得了SAI认证。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我们将获得认证的国家按照人均国民收入的不同,分成了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三组,发展中国家由低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组成。我们发现,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认证数目的差异并不是很大(见图1)。 一般认为生产守则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为什么高收入国家也有这么高的认证数量呢?我们认为这种结果的出现,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因为高收入国家中的意大利的高认证数量(167家)导致的。这与意大利的政府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意大利四个省的地方政府鼓励企业开展认证,并对中小企业提供资助;另一方面,我们发现从申请认证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其正在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这些产业往往发达国家更具有优势。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的认证数量是354家,这个数目还是比发达国家多。45个申请国家里中等收入国家有20个,他们是跨国公司生产守则运动的主要针对对象,如:印度、印尼、中国等。
附图
图1 不同收入水平国家SAI认证分布
从各国认证数目的高低来看,发达国家的意大利(167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国(79家)排在前2位。两国认证企业的行业分布存在很大的不同,鲜明地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认证企业行业分布上的差异。
2.SA8000认证的行业分布
(1)整体的行业分布特点。随后我们对认证企业的行业分布进行了考察,我们发现其行业分布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见图2)。其中服装行业最多, 占认证数目的17%,若将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合在一起考虑,占整个认证数目的25%,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数目。纺织品和服装一直是发达国家劳工集团的重要关注领域,被视为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典型代表,其对生产技术和资本的要求很低,能够对成本的变化做出敏感的反应,迅速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该行业雇用了大量发展中国家的年轻女性工人,其恶劣的生存状况,多次经由发达国家的媒体曝光,引起广泛关注。而该行业又是一个对于品牌高度敏感的行业,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价格之外的其他因素也非常看重,来自于市场的压力决定了发展中国家的服装和纺织品生产厂商必须重视其产品的道德形象。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仅有16家服装企业和3家纺织品企业申请认证,仅占纺织品和服装行业认证数目的13%,作为全球第一大服装和纺织品出口国,这是不成比例的,商品符合特定的劳工标准应该属于非价格竞争优势的一种,应该引起国内服装厂商的重视。
附图
图2 SAI认证企业行业分布
从图2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排名居前的行业也有非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商业服务和咨询行业,其申请者多以发达国家为主。以咨询业为例,在全部24家认证企业中,发达国家占了22家。这表明生产守则运动正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中国目前尚未有服务行业的企业进行认证,而印度、巴西等均已出现了此类认证,巴西甚至还有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认证,在这方面其他发展中国家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排名居前的行业中,我们没有发现鞋类行业,事实上鞋类行业获得认证的企业仅有12家,占整个认证数目的2%,全部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认证。鞋类行业一直是“反血汗”工厂运动的重点领域,为什么认证数量如此之低?我们认为有可能是因为在制鞋行业中大型的生产厂商更倾向于以内部守则的形式来对外包体系中的工厂行为进行规范,比如耐克、锐步、阿迪达斯等。
(2)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不同的行业分布特点。意大利申请认证的企业分布很广,涉及35个行业,各类服务业企业有69家,占全部认证数目的41%。这鲜明地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申请认证时的不同企业特点。我们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认证数量最多的前5个产业发现,发达国家以第三产业为主,而发展中国家还是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为主。这一方面反映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产业结构特点;另一方面也显现出生产守则运动正在向深入发展,其影响力的加深。
(3)SA8000认证在中国的行业和地区分布。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 79家企业获得认证,排在第2位。认证企业分布在18个行业和14个地区,大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见表1)。在地区分布中,以广东省为最多,占中国认证数量的29 %(如果算上珠海和深圳,共占35%)。东南沿海地区(港澳地区除外)的认证数量占整个认证数量的64%,内陆地区仅有2家企业获得认证(见表2)。这说明生产守则运动在中国不同地区间的认知存在很大差异。我们认为,不同地区认证数目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开放程度的不同尤其是出口数量的差异和跨国公司的压力不同而引发的。在图3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地区的认证数量和该地区的出口尤其是该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表1 中国认证企业行业分布单位:家
服 玩 鞋 珠 家 附 化 电 包 纺 家 医 婴 工 照 五 塑 房 共
装 具 类 宝 用 件 妆 子 装 织 具 药 儿 业 明 金 料 地 计
钟 器 品 品 用 器 设 产
表 皿 品 材 备
16 14 9
6
6
4
4
4
3
3
2
2
1
11
1
1 179
表2 中国认证企业地区分布 单位:家
广东 福建 深圳 香港 山东 上海 天津 河北 江苏 珠海 江西 湖北 澳门 浙江 不详
231511 75 4 2 2 2 1 1 1 1 13
注:所谓不详指的是由于社会责任国际网上提供的数据不详,无法获知其所在地区。
附图
图3 中国各地区认证数量与该地区出口和外商直接企业出口关系
注:出口值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4),单位为百亿美元,选取的是2003年的数据。
3.认证数量与直接投资和出口之间的关系
在对数据进行了初步分析后,我们试图通过建立计量模型来观察认证数量和出口、国民收入水平以及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为了估计出口、直接投资和国民收入对一个国家认证数量的影响,我们使用如下模型:
log(cer)=β[,0]+β[,1]log(gni)+β[,2]log(fdi)+β[,3]log(trade)+β[,4]log(higtec)+β[,5](facb)+μ
其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cer:认证的数量;gni:人均国民收入,以美元为单位;trade:出口值与进口值之和在GDP中所占的比例;fdi:直接投资流入额,以百万美元为单位;higtec: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在制成品的出口中所占的比例;facb(注:该指数由国际劳工组织的高级官员David Kucera(2002)创建,它评估了各国工人自由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的享有情况。其值从0—10,指数越大,一国的劳工权利状况越差。):自由结社权和集体谈判权的享有情况,我们以它来代表一个国家劳工标准的高低,以决定认证数目的多少是否受劳工标准高低的影响。上述变量的数据除第一项(cer)和最后一项(facb)外,来自于世界银行的网上数据库,我们选取的是1999—2003年数据的平均值。facb数据来自于Kucera(2002)。
我们使用OLS进行了回归,在表3中我们报告了在不同的情况下的回归结果,在回归1中我们发现,在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与该国SA8000认证数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直接投资的流入量与认证数量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在同样的直接投资流入水平上,收入水平较低的国家有较高的认证数量,而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上,直接投资流入较高的国家有较高的认证数量。这和我们的直觉是基本相符的。正如前面介绍的,SA8000等生产守则,应该说主要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工厂中的劳工行为,并且推行压力也主要来自于跨国公司,而直接投资的流入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跨国公司的影响力。在回归 2中,我们集中考察了发展中国家,我们发现结果没有改变,但回归的拟合程度大大提高。随后我们引入了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比作为考虑因素,我们发现它与认证数量呈现出负相关关系,但是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无论是在全部样本中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由于篇幅我们仅报告了发展中国家的结果。在回归4中,我们引入了对外贸易依存度指标,以衡量进出口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与认证数量是否存在相关性,结果表明二者负相关,但不显著。在回归5中, 我们同时引入了这四个因素,依然只有人均国民收入和fdi的流入是统计上显著的。在回归6中,我们引入facb作为劳工标准的衡量指数,发现在facb和认证数量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由于较高的facb代表的劳工标准较低,也就是说,在控制住了其他影响认证数量的因素之后,在认证数量和劳工标准之间存在某种正相关关系,这在10%的水平上是显著的。但当我们在回归7中仅仅考虑发展中国家时,该结果发生了改变,仅有人均国民收入和fdi的流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表3 回归结果报告
因变量: Log(cer)
自变量:
(1) (2) (3)(4) (5) (6) (7)
log(gni)
-0.612[***] -1.053[***] -0.955[***]-0.583[***] -0.502[***] -0.774[***] -0.978[***]
(-3.51) (-4.12) (-3.43)(-3.29) (-2.65) (-3.19) (-2.84)
log(fdi)
0.469[***] 0.624[***] 0.686[***] 0.453[***] 0.458[***] 0.463[***] 0.679[***]
(4.02) (5.09) (4.61) (3.83) (3.23) (3.36) (3.50)
log(trade)-0.329 -0.375 -0.638 -0.088
(-0.90) (-0.94) (1.56) (-0.12)
log(higtec)-0.155 -0.080 0.035
-0.130
(-1.01)(-0.48) (0.20) (0.59)
log(facb) -0.797[*]
-0.360
(1.95) (0.42)
-cons 2.631[**]
4.658[***] 3.711[**] 3.883[**]
3.482[*]7.775[***] 4.884
(2.48) (2.92) (2.06) (2.21) (1.77) (2.69) (1.21)
n 42 26 26 42 42 40 24
调整的R[2] 0.270.510.48
0.270.230.290.42
注:括号内为t值,*为10%的显著水平,**为5%的显著水平,***为1%的显著水平。
通过上述回归结果,我们发现人均国民收入、直接投资的流入量和劳工标准的高低都与认证数量存在相关性,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相关因素主要是人均国民收入与直接投资的流入量。这说明,目前在发展中国家进行SA8000认证主要还是来自于外部压力,多数是被动行为。这是因为,SA8000的认证对出口的作用并不明显,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厂商基于成本收益考虑的行为,理论上来说,通过认证的商品会获得市场优势,并且可以索取更高的价格。因为符合劳工标准的商品相当于是一件质量更高的商品,在没有认证制度之前,由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法将他们识别出来,从而导致“柠檬问题”的出现,使高质量的商品和低质量的商品不得不按同样的价格出售。现在有了认证制度,借助于可信的第三方监督和相关的标识可以有效地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从而可以使符合劳工标准的产品(高质量的商品)索取一个更高的价格。但同时提高劳工标准也会提高生产成本,如SA8000中有关最低工资的要求,限制加班等规定都与生产成本直接相关。另外,进行认证也会耗费厂商的人力、物力。因此,如果厂商认证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其成本的上升,则厂商不会有动机去进行这种行为。更微观层面的数据也许会为此提供答案,如企业的申请认证与出口业绩、企业规模、企业工作条件的关系等,将更具指导意义,但受制于数据的可获得性,这项工作在短期内难于进行,有待于未来的进一步研究。伴随SAI认证数目的增多,其样本容量将日益丰富,也许会给我们揭示更有意义的现象。
四、结语
1.各方应该从劳工标准推行模式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SA8000等生产守则
生产守则等自愿劳工标准虽属企业行为,其目前影响也尚且有限。但事实上其已被视为是传统劳工标准推行模式的补充,它的出现为劳工标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来源于发达国家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为自愿劳工标准的推行提供了市场动力,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为其提供了发展空间,这种自愿劳工标准未来的发展和走势应该得到高度的关注。中国政府和企业要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积极关注劳工标准问题的发展和变化,在维护自己权力的同时,顺应形势,加强对劳动法的监督和执行,使传统的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政府应该积极参与自愿劳工标准的制定,要求跨国公司让渡部分利益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一直将对劳工标准问题的关注焦点投向多边贸易体系,而对在非政府层面的自愿劳工标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经过10余年的发展,自愿劳工标准已经渐成气候,虽然目前由于跨国公司守则数量众多,单个守则的影响有限,但世界银行的调查表明,守则之间已经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更具影响力的统一的标准,有可能在几年内出现。目前,ISO已开始准备制定正式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制定工作预计2007年完成。倘若该标准得以通过,自愿标准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中国政府要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ISO等关于贸易和劳工标准的讨论,参与社会责任认证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可以建议在相关守则中加强对发展中国家供应商的保护,比如,要求跨国公司分担提高劳动条件的成本,提供订单优惠,建立较稳定的商务关系等,使自愿劳工标准的推行能为发展中国家劳工条件的改善发挥一定的作用,而不是沦为跨国公司做秀的工具和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傀儡。
3.企业应该由被动到主动,严格遵守《劳动法》和相关规定
受当事各方的利益驱动,目前的生产守则在中国具有更多的商业性质和商业目的。很多企业只是为了被动应付检查,编造虚假资料的情况很多,西方媒体对此也有曝光。如何完善生产守则的监督执行是一直在探讨的问题,改进的方法也在不断地出台,被动应付只能是一种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自愿劳工标准目前在中国的推行具有较强的地域色彩和行业特性,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出口加工型企业,但观察自愿劳工标准的发展趋势,其已从传统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所以,其他企业也要未雨绸缪,检视自身,改进不足。对照SA8000等工厂守则我们发现,工厂守则和我国的《劳动法》基本一致,甚至有些方面我国的法律还要严格,所以,守法企业的实施成本并不高。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是可以统一的。比如,遵守相关守则可以克服贸易壁垒,有利于建立更稳固的雇佣关系,增加企业的向心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改善企业和政府及社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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