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电力公司财务集约融合实践研究论文_曹清华

市县电力公司财务集约融合实践研究论文_曹清华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00)

〔摘要〕县公司“子改分”,既是省公司治理结构的一次重大优化调整,又是深化市县公司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子改分”后,县公司不再作为独立主体核算利润,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势在必行。本文从试点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目标任务、工作创新、工作成效入手,提出下一步措施建议,为公司统筹调度各项财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县财务集约管理和实时管控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

一、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目标任务

(一)集约工作项目方面

1.资产集约管理方面

满足“大检修”、“大运行”、“大建设”等专业集约管理要求,基本完成县公司35KV资产上划至市公司工作,适应并支撑县公司统一运维管理。启动市公司所属的10KV及以下农网资产下划至县公司工作。

2.资金管理集约方面

撤销县公司电费账户77个,实现市县公司电费资金集约管理,降低电费层层上划风险,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和资金沉淀。支撑“大营销”集约管理需求,将县公司所有客户电费到账确认、凭证制作及审核、科目核对及前端业务环节质量管控工作集约到市公司,县公司减少支付购电费和核算购电成本职责。

3.财务业务集约管理方面

县公司融资、担保、保险投保管理等业务集约至省公司,市公司作为县公司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负责对市县公司资源进行统筹平衡和资源调配,市公司增加对县公司拨付经费、汇总合并县公司报表职责,市县公司按照省公司统一要求做好增值税及所得税管理工作。

(二)流程体系适应性调整方面

1.财务预算管理方面

以市县为一个整体开展预算编报下达,市公司对各县公司进行统筹平衡和资源调配,强化市县一体化考核。

2.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电费账户与经费账户不得混用;二是县公司电费账户资金及时足额划转至市公司电费账户,月末电费账户资金归集率达到99%以上;三是强化资金支付审批和控制,单笔业务支出超过50万元的大额支付,实行省、市公司集中审批;四是撤销县公司贷款账户及营销电费账户,精简压降账户数量。

3.其他财务业务管理方面

一是取消原县级子公司内部购电价,市县公司不再通过协同平台互相确认售电收入和购电成本;二是将县公司财产保险、年度中介机构审计、担保等业务上移到省公司,根据物资业务调整情况,推动实现县公司物资统签统付;三是县公司作为公司三级分支机构,增值税不再独立纳税,调整为按收入比重实行分税模式缴纳增值税;县公司也不再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省公司统一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信息系统适应性调整方面

与“子改分”工作同步推进,市公司已完成市县公司ERP系统、财务管控系统、员工报销等系统的调整,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相应调整了成本中心、基金中心。

二、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工作创新

一是实行预算分组管理。结合县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地域差异、资产运营水平等实际情况,将22个县公司分成山区县、半山区县、平原县三类,实行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的差异化管理,通过考核指标体系传导了科学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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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现资产优化配置。通过35KV及以下资产的上划、下拨,一方面满足了“大运行”、“大检修”等专业集约管理需求;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分离的问题,为资产全寿命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账户精益管理。通过撤销县公司贷款、电费账户,实行电费资金集中集约管控,账户资金效益、效率和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四是畅通市县交流渠道。采取集中办公、当面交流等方式,加快推进财务集约化建设;建立包括市县公司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责、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在内的“保险索赔工作微信群”,推送工作信息,随时解决市县公司在保险索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增强市县公司一体化管理。

三、市县公司财务集约融合工作成效

1.实现预算一体化管理

推行市县公司预算一体化管理,2017年下达日常可控费用同比降低5.33%;优化预算管控指标体系,增加动态考核指标,开展偏差深度分析,引导县公司财务集约运营向分公司转变。

2.实现资产优化配置

梳理县公司设备台账25865条,资产卡片19167张,实现资产卡片一一对应。通过资产调拨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统一,推动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推动实现项目结余物资、退役再利用物资在公司所有市县公司间统一调配,增强公司资源配置能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实现资金集约管控

撤销县公司电费账户77个,开立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费户,拓宽电费上缴渠道,方便基层单位缴存电费,统筹资金管理,层层稽核管控。

4.缩短税务管理链条

发挥集团融合优势,提高公司整体涉税风险防范能力。对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信息掌握更实时全面。牢牢抓住子公司注销有利时机,在省公司政策指引下,指导县公司清算预缴或多缴税款,稳妥解决税款缴纳诸多事项。完成退税83.14万元,税务局出具证明结转分公司抵扣进项税759.95万元,出具多缴证明116.68万元,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5.深化营财融合

一是深化业务融合,提升营财账务处理效率。开发营财系统业务接口,将财务管控系统和营销SG186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前端业务数据自动集成,实时生成财务凭证。以试点市公司及22个县公司计算,市县公司每月共减少凭证数量132张,大大提高账务处理的效率。二是有效延伸市公司管理深度,缩短业务流程。县公司电费资金直接集约至市公司账户,缩短资金归集链条,提高资金的归集效率,实现对县公司电费收入的“可视化”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从整体情况来看,部分试点任务尚未全部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电费资金管理、物资统签统付等部分流程变化较大,应编发流程操作规范并执行到位。

2.进一步加强市县融合

进一步加强对县公司管控,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拓展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县公司适应财务集约管理要求,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内控体系,提升对重要财务领域的风控实时监督能力,以资金链和资产链为突破,推动财务管理向营销、物资、基建、运检相关业财融合领域延伸。

3.持续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市公司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研究,指导、支持县公司开展各项财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县公司财务人员要加快思维方式转变,快速适应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流程变化,准确、规范处理各项业务,防控各类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论文作者:曹清华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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