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欣赏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学改革论文,音乐欣赏论文,理论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音乐欣赏教学为什么会成为当今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最感困难的一个领域?这一直是大家十分关心并力图澄清的一个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音乐欣赏的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教学材料和教学过程做全面系统的研究,使之能够逐步走上科学化的轨道。
一、教育哲学的研究
在这个领域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对音乐欣赏教学的目标及其价值的看法。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人们一般会遇到这样一对似乎不太容易调和的矛盾:即音乐作为一个学科现已形成的系统、完善的知识体系与儿童为自身成长而在这一领域进行实践的自然、活跃的需要体系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必然的价值对应关系。本文并不准备对音乐哲学史上两千多年以来的功利哲学与审美哲学的价值观之争做分析或评论,但作为理论思考又不能完全回避这一问题,所以必须首先将本文所讨论的哲学前提阐述如下:公民教育的一般性目的是把儿童培育成身心健康的、有能力的、有良好和丰富个性品质的、有为社会服务热情及责任感的社会成员。因此,教育所选择的每一门学科都应明确是为了促进这些理想目标的实现。换句话说也就是,在教育这个特定领域中,学科仅是被利用为帮助儿童达到理想发展目标的媒体。音乐学科自然也不应例外。因此,对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工作者来说,在设计、实施音乐课程时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挖掘音乐的特殊潜在教育价值去促进儿童的发展。如果音乐本身包含了表达、交流、创造的意义,那么音乐教育的全部过程就意味着让儿童们亲自到音乐活动中去获取表达、交流、创造的经验;探索发现音乐的意义所在。而不仅仅是让儿童通过学习(识记和练习)来掌握(继承)人类社会业已形成的音乐文化(包括知识体系和价值观)。理想的公民音乐教育应在最终使儿童将其在音乐经历中所获得的一切有益体验的营养渗透到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胞”中去。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将对音乐美的认识和对音乐爱的热情组合进他们的智力和情感领域,成为其中的一个部分。
鉴于以上这些基本考虑,我们以为:在音乐课程的具体设计、实施过程中,在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设计、教学程序的编排等一切方面,都必须以儿童发展对实践活动的需要为出发点。任何时候,音乐的体系都应服从于儿童的体系。
二、教育心理学的研究
在这个领域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儿童发展的需要对音乐这一特殊的实践领域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人们一般又会遇到这样一对似乎不太容易调和的矛盾:即欣赏作为一种相对歌唱、奏乐、律动、游戏或读写乐谱来讲而特指的倾听音乐的活动与欣赏作为一种能够使人自觉地、长时间地沉迷于音乐中的心理、行为状态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
早在本世纪初,美国著名儿童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学者詹姆斯·默塞尔就在其音乐教育心理学名著《学校音乐教学心理学》一书中反复强调指出:在普通学校中,音乐教育就是欣赏教育,就是为欣赏而进行的教育。在这里,欣赏被定义为:怀着由衷的欣喜热爱的情绪、情感去自动追求从音乐中获取自我满足、自我发展。本文并不准备分析评价目前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学的其他领域一般是否达到了上述境界,但应该指出:目前我国普通学校的欣赏(倾听音乐)教学活动中所普遍采用的——以音乐知识、价值体系为教学内容;以听教师讲解音乐、展示音乐(播放录音、录像或现场表演)为主要教学方法;以先完整听、后分段听、再完整听为唯一教学程序——的课程模式,显然是与儿童在音乐领域进行实践的需要相距甚远的。这种课程模式的不合理性也正是目前普通学校音乐欣赏教学很少能够真正达到上述理想境界的主要症结所在。
近现代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音乐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早已在诸多方面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有用信息。以上结论便是在这些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下面将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
首先,近代学习心理学的研究认为:探究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加入和获得、接纳获得交流机会的需要是激发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需要。由于参与行为能够使人在参与过程中获得许多方面需要的自我满足,从而能够进一步激发人的参与欲望和参与行动。
近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认为:成人,特别是音乐修养水平较高的成人,他们在欣赏音乐时,可以通过无外显行为的内部操作来设置期待和获取期待的满足。而缺少音乐经验的儿童只能更多地通过可见的外部操作来产生期待和追求期待的满足。欣赏主体企图从音乐中获得某种体验的期待是欣赏热情产生的最原始的动力,而期待的不断满足则是欣赏热情不断保持并增长的强化剂。因此,没有期待和期待的不断满足就不会有欣赏热情的激发、保持和增长,也就不会有真正主动和持久的欣赏行为。
从上述研究的结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普通学校中绝大多数缺少音乐经验的儿童来说,缺少外部操作参与强化体验的单纯性倾听的欣赏方式是不能够满足儿童对音乐实践活动的操作参与需要的。因此,在单纯性倾听式的音乐欣赏教学活动中,儿童不太容易产生真正持久的欲望、热情和主动的欣赏行为。
其次,近代学习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认为:冗余度过低的刺激,不易激发起主动的探究、操作行为。主动的期待和主动的探究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冗余度基础之上的。该理论提醒我们:成人,特别是音乐修养水平较高的成人,音乐信息对他们来说一般总是有较高的冗余度(熟悉程度),因此他们自然能够长时间地主动地将自己沉浸于对音乐的探究之中。而对于缺乏音乐修养的一般儿童来说,音乐信息对他们来说总是冗余度过低的。因此在儿童被要求安静地倾听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往往都会很快感到迷茫和厌倦,希望能尽快结束或退出这种活动。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普通学校中绝大多数缺少音乐经验的儿童来说,冗余度过低的内容,无论就音乐价值评论体系来说其品位多么高,就音乐知识体系来说其体系多么完善,儿童若不能很好地接受,其所有的价值都将得不到充分的实现。因此,教育工作者在选材上、设计上都必须努力确保儿童对所将关注的音乐有必需具备的冗余度。要做到这一点,在选择欣赏作品、安排教学内容时就要根据儿童原有的生活经验和音乐经验,以儿童的经验为基本的出发点。在选择欣赏方法、设计教学程序时,也要依据儿童对该作品中各种因素的熟悉情况和儿童音乐操作能力的实际发展水平来进行。任何一个可让儿童轻松愉快地接受的,具备完整音乐意义的结构单元,都应有可能作为“开始”,而后可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逐步深入。而不是生搬硬套“整体——分段——整体”的倾听模式。
再次,普通心理学的感知觉研究早就指出:人在感知一个特定对象时,开放的感知觉通道越多,对特定对象的把握(理解、记忆)就越全面、越精确、越丰富、越深刻。另外,近百年来,音乐感知心理、音乐教学心理的研究也反复证明:音乐感知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听觉感知活动,而是一种多种感知通道协同活动的感知活动。其中运动,特别是大肌肉的运动,对于儿童的音乐感知效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强化作用。因此,对于普通学校的绝大多数缺乏音乐经验的儿童来说,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可见的(教师可以观察到的)、可控的(教师可以引导、控制的)外显操作活动应该是儿童倾听欣赏的主要伴随活动方式。另外,教师应努力挖掘一切可能性,帮助儿童来充分利用他们的各种可能利用的感知通道来对音乐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探究,而不是机械地限制于倾听欣赏。
最后,音乐欣赏心理学的研究还指出: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不同的人群、同一人群中的不同个体在感知音乐的刺激时大致可以有以下四种反应倾向的类型:①较注重音乐的音响形式;②较注重音乐所引起的情绪、情感;③较注重音乐所引起的视觉表象;④较注重音乐所引发的人生经验和人生思考。本文并不准备评价这些倾向类型之间的价值差异,而是一般地赞同: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来看,这些反应的类型及其经验,对儿童的发展均是有益的。教育工作者应使儿童能够有获得最为全面、最为丰富的各种经验的机会;同时,也应尊重和注意让儿童有机会去发展他们自己的更具有个性的体验类型。
鉴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普通学校音乐欣赏教学应侧重于通过优秀音乐作品帮助儿童提高感受、理解音乐的能力;积累优秀的音乐作品,建立有质量有个性的“宠爱曲库”;享受参与的快乐和培养以音乐的探究热情。这样,音乐欣赏与其他活动的主要分界线就在于:音乐欣赏活动不特别注重表演、创作技能的发展而更侧重于感受、体验音乐的热情和能力的发展。
三、教育工艺学的研究
谈到工艺的问题,就自然不得不涉及我们所面临的儿童的具体情况,以及儿童所将面临的音乐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在选材时,应考虑的是音乐对儿童的可感性、可接纳性和可参与性。在这里,歌曲和所谓的标题音乐并不一定是仅有的最为理想的选择对象。因为,对年龄较小的儿童来说,感知对象的外在运动方式往往比对象的内在意义更具吸引力。因此,音乐作品在形式上的特点是否鲜明突出,结构是否方整,长度是否适宜,可参与性是否充分等都是我们选材的重要条件。有时,为了满足这些条件,对一些作品还可以做一些改编工作,以使之能更符合于儿童的兴趣和接受能力。
选材和做了必要的改编工作之后,紧接着便是选择合适的参与通道和为帮助儿童顺利打开这些通道而采用的辅助材料。在诸多的感知通道中,我们目前已经广泛使用的除声音听觉通道以外,其他辅助通道即为运动觉、视觉和言语知觉。动觉参与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中主要指用跟随音乐做动作、歌唱或演奏简单打击乐器的方法来感知和表现音乐;视觉参与的方法主要指用欣赏或创作美术作品的方法来感知和表现音乐;言语参与的方法主要指用欣赏、表演、创作文学语言的方法来感知和表现音乐。
接着要考虑的便是程序。程序的编排主要需根据儿童的能力和作品的复杂程度。通常在儿童能力较弱、作品难度较高的情况下,欣赏宜从一个局部或某个要素开始进入;而在儿童能力较强、作品难度较低的情况下,欣赏则可考虑从较大的局部开始,也可以考虑从整体开始。
最后还须提及的是教师在实施欣赏教学方案的过程中所通常采用的指导方法。教师在指导的态度、情绪方面应与音乐的形象、情绪相一致。教师在语言的指导方面,讲解、描述应尽量艺术化、儿童化;提问要具体明确并具有启发性。教师为儿童的参与性活动提供的指导性材料应具有艺术性、儿童性、简洁性和开放性。教师为儿童提供的参与范例应具有开放性、启发性、艺术性和接近儿童水平。
四、实践和实验证明
儿童在本文中特指3-13岁(小学及幼儿园年龄)的儿童,他们在音乐活动中的特点是更注重活动的过程和兴趣。因此,从一般情况看,让儿童较长时间积极、主动地沉湎于音乐探究活动是比较困难的。四川教育学院姚文忠老师经过对中学生的较大样本的测查统计后。将“能长时间沉湎于音乐之中”定义为:能集中注意聆听陌生音乐达到5分钟时间。而本人对大学生所做的类似研究也证明:一般在被要求倾听的情况下,能集中注意地聆听音乐,并能将这种状态保持到5分钟以上的情况是不多的。当然,以上的报告是在实验室研究的条件下做出的。在我们所做的另一个研究中,在自然的集体教学条件下,在设计组织良好的教学情境中,3岁儿童组中有70%-90%的儿童能将“沉湎状态”保持15分钟左右;而6岁儿童组有70%-90%的儿童能将“沉湎状态”保持到30分钟左右。
1991年,我们在幼儿师范学校2、3年级学生中做了“听、视、动同步感知”与“单纯聆听感知”结果差异的实验研究。经测查统计表明:在曲式感知的准确性和愉快体验的强度两方面,含辅助感知因素的实验组和不含辅助感知因素的控制组之间均存在显著性差异。
因此,在本文的最后我们可以这样做出如下初步结论:尊重儿童的目标、多通道参与感知的方法、注重冗余度积累的程度是合理的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