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经济学“重大难题”的理论脉络与新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经济学论文,脉络论文,难题论文,新解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2)12-0068-09
一、“斯蒂德曼诘难”问题的研究脉络与“负价值”内涵的新界定
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研究上,“斯蒂德曼诘难”问题涉及劳动价值理论的完善性,一度引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关注,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仍未彻底得到解决。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
(一)“斯蒂德曼诘难”问题的研究脉络
资本主义利润来自剩余价值,并由生产性活劳动创造,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20世纪60年代,日本学者森岛通夫、置盐信雄等将这一基本理论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并从数学上作了相应的证明。1975年,英国学者斯蒂德曼根据斯拉法在1960年提出的“联合生产”的基本思想,认为在联合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价值量可以是负值,且正利润可以在负剩余价值的条件下存在。1977年,在《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中,专门辟出一章,阐述在联合生产条件下,可能存在剩余价值为负而利润为正的情况,以此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进而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斯蒂德曼是从一个联合生产的数例中得出“负价值”的。该数例假定:生产过程1使用5个单位的商品1和1个单位的劳动,生产出6个单位的商品1和1个单位的商品2;生产过程2使用10个单位的商品2和1个单位的劳动,生产出3个单位的商品1和12个单位的商品2。社会总计投入5单位商品1、10单位商品2和2单位劳动,生产出9单位商品1和13单位商品2。
根据投入和产出价值量相等的原则,斯蒂德曼在上述数例假定基础上建立价值体系方程,解得商品1的价值为负值(-1),继而解得剩余价值也为负值。并通过价格体系方程,解得利润为正值。
斯蒂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被称为“斯蒂德曼诘难”。客观地说,这一诘难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很大的影响,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重视,他们纷纷对斯蒂德曼所谓的“负价值”提出质疑和批判。
首先是置盐信雄对“负价值”的回应。置盐信雄(1976)对联合生产条件下的剥削重新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即使在没有剩余价值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剩余产品。只要存在剩余产品则剥削依然存在,以此证明联合生产条件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回应了斯蒂德曼的联合生产中存在“负价值”的结论。其次,森岛通夫对“负价值”的批判。森岛通夫(1978)认为,斯蒂德曼在联合生产中得出的负价值是一种“假价值”,他认为,价值应被定义为最少劳动量的耗费。这种最少劳动量的耗费不能用联合方程组求出,而应用线性规划去解出。这时所得到的价值,才是一种“真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产品数量的增加和劳动投入量的减少同时发生的现象,也就是说不可能出现“负价值”。最后,伊藤诚对“负价值”的分析。伊藤诚(1990)认为,斯蒂德曼并没有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实质内容,忽视了在满足社会需求时哪种现存技术是主要的。伊藤诚认为,必须从不同的生产技术中选一个作为劳动社会分配的标准。至于如何在联合产品之间分配劳动,进而确定联合产品之间的价值比率,是由生产技术系统和社会需要联合确定的。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斯蒂德曼负价值”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白暴力(2006)认为,斯蒂德曼对联合生产的假设是错误的,不会存在两个生产过程及其全面的产品交换,所以,他用联立方程计算价值量的方法和结果自然是错误的;张忠任(2006)认为,斯蒂德曼诘难的关键症结在于投入矩阵,而这种特殊的投入矩阵(对角矩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取消这一假定后将不会出现“负价值”问题;冯金华(2010)认为,斯蒂德曼负价值的主要问题在于对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理论的忽视,应该将不同生产过程的劳动看作个别劳动对待,从而不同个别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不同;余斌(2007)认为,斯蒂德曼的关键问题在于,价格的计算上没有理由抛弃价格为负的解,以及在数例设置上价格与利润率同时决定有悖于现实。
(二)“负价值”的现代价值与其内涵的新界定
关于“斯蒂德曼诘难”的问题,尽管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对“斯蒂德曼负价值”问题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斯蒂德曼诘难”。
我们认为,斯蒂德曼在所列举的联合生产数例中得出的“负价值”和“负剩余价值”的观点,毫无疑问是有悖于劳动价值论的,也非常荒谬,理论界如果仍然沿着这一逻辑继续进行解释性研究也是毫无价值的,只会在这一迷宫里转圈子。而已有的研究如果能够得出或证明出“非负价值”的结论,则必须改变其原假设条件。但是,改变斯蒂德曼的假定意味着并没有严格在斯蒂德曼的框架下进行批判和研究,因此,存在缺乏针对性之嫌。即使这些新的假定在特定历史时期以及逻辑上是合理的,但就这些研究本身而言,依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置盐信雄对剥削的重新定义割裂了价值量和物质量之间的关系,将联合产品中单个产品的价值量等同于联合产品的总价值量,有悖于马克思对价值量的规定性。其次,森岛通夫关于价值量的新定义也一定程度上违反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原理。再次,伊藤诚等人指出斯蒂德曼联合生产数例中的两种技术不会同时存在,但是在单一技术的联合生产条件下,单个商品的价值量依然无法确定。最后,国内学者运用单位劳动的净产品构建方程组求解价值量的方法,并不能完全确定单个产品的价值量。此外,该方法在更为一般的情况下也将失效。
为此,我们认为,虽然“斯蒂德曼诘难”还在争论当中,也没有完全得到破解,但撇开这一争论,就斯蒂德曼“负价值”这一概念本身却具有极强的经济学价值,它可以为我们研究资源环境经济学提供一个重要理论支持。
首先,“负价值”不可能与正的使用价值(即对社会有益的产品)相对应(那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解所致),但是却可能在负的使用价值(即对社会有害的产品)中出现。其次,新产品与污染物的价值总和与这一劳动投入量等价。但是,由于污染物的处理需要重新耗费劳动量,从这个角度来看,污染物的价值就是负值。下面我们用联合生产的例子加以说明。
假定在斯蒂德曼的联合生产过程中均生产出第三种“商品”——污染物,为了方便分析,这里将其称为商品3。同时,增加第三个生产过程,即生产过程3:污染物的处理和净化过程。其他假定条件均保持不变,则改造后的包含污染商品的联合生产数例如下:
由此可见,商品1和商品2的价值量均为正值,这是它们作为正的使用价值的表现,而作为污染物的商品3的价值为负值,这正是表明污染物具有负的使用价值。因此,我们认为,现实中“负价值”具有存在的可能性,但却是对于具有负使用价值的污染物而言的。在生产出“负价值”的同时,存在着处理污染物的生产过程,最终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污染物降低为零。从整个社会的全部生产过程来看,由于投入了一定数量的活劳动,剩余价值和价值总量均是正的。并不存在所谓的“负剩余价值与正利润”同时存在的结论。
当然,以上这个例子仅仅是引用斯蒂德曼“负价值”数例说明“负价值”的存在性,数例本身不具有一般性。正如很多学者所指出的,斯蒂德曼的计算方法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对于斯蒂德曼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关于平均利润率和商品生产价格的计算,我们也并不完全赞同。
二、“世纪之谜”问题的理论轨迹与三种情况新命题
“世纪之谜”问题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理论在现实经济中所出现的偏差引起,在马克思主义学者内部存在广泛的争议。而这一理论问题在马克思整个经济理论体系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其它重要原理在逻辑上能够成立的重要支撑。因此,厘清“世纪之谜”问题的研究脉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也是现代政治经济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世纪之谜”问题的讨论轨迹
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之间成反方向变动关系的理论是马克思从价值量角度对劳动价值理论所作的一般性概括。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在现时代也面临着极大挑战,即这一经典理论可以解释,劳动生产率提高会使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价值总量不变,但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却在不断下降的实际,却无法解释现代经济社会出现的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了,而且价值总量也在增加的现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经济学者试图在新的背景下对马克思这一经典理论给予新的解释和创新性发展。1949年以后,中国经济学界关于主张“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变动关系”有可能成正比的探讨尤为广泛,其研究探讨的思想轨迹和理论脉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以后到改革开放初期。这段时间正值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者们关于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讨论主要侧重于个别企业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学者认为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的劳动能够在同一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价值是本企业内部创造的。这是“成正比”理论的早期思想。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如卫兴华(1962,1963)、孙连成(1963)等。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1977年,苏联学者布宁在《科学技术革命和世界价格》一书中提出“世纪之谜”,即劳动生产力提高使得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为什么商品的市场价格却是上升的?该书中译本1982年在中国出版之后,针对“世纪之谜”,学术界引起一场关于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关系的讨论。如李翀(1988)、彭鸿林和熊剑(1989)、唐元(1985)从劳动复杂程度提高与商品价值总量增加的相关性解释“世纪之谜”,叶航(1980)从价值的测量和产品数量的增加解释价值总量的增加。
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1993年,谷书堂和柳欣在《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一文中通过对劳动量进行重新定义,得出“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的推论,掀起了一场关于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关系的讨论热潮。讨论主要焦点是在解答如何认识非生产性要素对价值的作用的基础上,探讨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2001年,江泽民提出“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之后,再次引起学术界关于劳动价值论以及“成正比”问题的大讨论。
近年来,随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发展,数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逐渐增多,很多学者运用数学方式从新的角度探讨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从最新的研究成果来看,持“成正比”观点的学者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看法。
一是劳动主观条件说。程恩富、马艳(2002)认为,“成正比”源于科技进步对劳动主观条件存在正的影响,此时虽然自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但是,密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这就意味着在同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有用劳动说。何干强(2010)认为,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正比”是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加了该生产过程中有用劳动的量,从而使得商品价值量也增加。三是劳动复杂程度说。孟捷(2005,2011)认为,部门劳动的复杂程度因技术变革而增加时,多数其他部门还未发生类似的变化,因此,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的“基准”仍然未变,此时该部门的价值总量将会增长。四是商品价值期差说。张忠任(2006)认为,由于不同时期的劳动生产率不同,不同时期的一单位的商品价值量是不相同的。他把商品价值所具有的这种性质称为“期差性”。另外,张忠任(2009,2011)还通过提出“业差性”和“域差性”来解释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此外还有劳动外延扩大说、物化劳动转移说、使用价值变化说等方面的观点。
当然也有一些学者从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出发,仍然坚持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向变化关系的观点。如丁堡骏、张衔、张晖明和陈承明等学者。
(二)“世纪之谜”的理论界定与三种情况命题
我们认为,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到底是“成正比”还是“成反比”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到底是由劳动的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还是由劳动的主观条件变化引起的,如果是由客观条件引起的变化导致“成反比”,如果由主观条件引起的变化则导致“成正比”;而主客观条件共同引起的变化则导致价值量变动的方向是不确定的,既可能成正比也可能成反比。
马克思提出的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规律的前提假设条件是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不开的。在马克思所生活的时期,工业革命带来了机器等劳动客观条件的迅速变化,而对劳动主观条件的要求并不高。由此导致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动态变化并不明显,一单位自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另一单位自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在差异并不大。
然而,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乃至人类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三次科技革命引领的技术进步不仅带来了劳动工具、劳动资料等这些劳动客观条件以及就业结构的巨大变革,而且也对劳动者本身、劳动时间等这些劳动主观条件具有极大影响。为此,必须根据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新的发展现实对劳动价值论的相关假定条件予以新的发展和创新。
首先,根据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实际,要将劳动的主观条件变化引入马克思劳动条件假定之内,具体有以下几个假定。
假定2:劳动主客观条件都受到科技进步(A)的影响,即:。
假定3:商品价值总量与使用价值量分别由劳动主客观因素决定,即:。
其次,将计量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区分为社会必要劳动意义上的劳动自然时间(外延尺度)和劳动密度时间(内涵尺度)。
劳动自然时间是用年、月、日、时、分、秒为单位进行计量的时间,其特点:(1)是有长度限度的时间,如一天就是24小时,不能无限延长;(2)同一劳动的6小时中每1小时质量都是无差别、均等的;(3)劳动时间的延长是外延性的,主要体现自然劳动时间的增加。
劳动密度时间是倍加的劳动自然时间,表现为相对一定的自然劳动时间,其劳动复杂程度、熟练程度、强度都发生变化,其特点表现为:(1)时间密度是无限的,它可以成千上万倍于劳动自然劳动时间;(2)同一劳动的不同单位自然劳动时间的劳动密度是不同的;(3)劳动时间延长是内涵性的,即自然劳动时间不变,主要体现劳动密度的提高。
在以上的假定条件下,从动态角度来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商品价值量将会出现三种变化情况:
三、价值转形问题的“百年之争”与动态新解
转形问题是马克思《资本论》中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问题,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近百年来,国内外学者围绕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转形问题一直没有定论,称之为“百年之争”。转形问题作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前沿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需要跳出现有的研究框架,从动态角度进行创新研究。
(一)转形问题的缘起与发展脉络
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首先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中不可克服的一系列矛盾,完成了劳动价值由古典走向科学的历史使命。然而,自马克思以后,一些西方学者开始质疑马克思的价值和生产价格理论,以致出现后来所谓的“转形问题”。最初的这些学者,如庞巴维克(1896)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的价值理论和第三卷的生产价格理论是直接矛盾的,从而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博特凯维茨(1907)站在维护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角度,第一次运用数学的逻辑对马克思的价值转形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转形问题上“总计一致二命题”同题。博特凯维茨的文章被斯威齐(1942)评论后,开启了经济学界关于价值转形问题的大讨论。他们围绕着投入品按照生产价格表示后“总计一致二命题”是否还能够同时成立,劳动价值论在生产价格决定中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这一论战一直持续了近百年。
从理论发展轨迹来看,转形问题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大解法:
1.古典解法。这一解法根据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中的两大部类划分思想研究转形问题,对马克思的转形基本模型进行了修正;将投入品以生产价格计量,并且将投入品和产出品的生产价格(以价值生产价格转化系数表示)当作同一变量引入模型当中。这一解法的主要贡献是将投入品按照生产价格进行计量,是后来学者研究转形问题的出发点。引入偏离系数构建价值体系与生产价格体系之间的联系,对后来的学者也有很大的影响。
2.新李嘉图主义解法。斯拉法(1960)从商品生产的物质数量关系而不是价值出发研究商品的相对价格。这一方法被很多学者运用于转形问题的研究,如,森岛通夫(1961)、萨缪尔森(1970,1971)、斯蒂德曼(1977)等。这一解法认为生产价格独立于价值而存在,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多余的。该解法对古典解法进行了完善,取消了偏离率的使用,而是根据各部门投入产出的相互依存关系建立方程组,将单位劳动者的实物工资视为既定。
3.新解主义解法。以弗利(1982)和杜梅尼尔(1980,1983)为代表的学者通过批判新李嘉图主义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提出以“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示”(MELT)②为基础的“新解释”。新解主义对新李嘉图主义的解法进行反思,在认同物质生产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应该从纯产品的角度考察两个总量相等的问题。这一解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引入MELT来说明价值体系到生产价格体系的转化关系,具有直接的现实应用性。
4.分期单一体系解法。以克里曼(1995,1998)和弗里曼(1998)为代表的分期单一体系(TSS)学派以坚持马克思价值理论为原则建立转形问题新解法为目的。TSS学派反驳了新李嘉图主义将价值体系和生产价格体系割裂开来的观点,认为应该重新认识价值等相关概念,重建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联系。这一解法通过引入“单一体系”将生产资料的生产价格纳入价值的决定方程中,建立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联系,通过引入“分期体系”将投入品和产出品的生产价格看作分期决定的。
5.中国解法。国内学者大多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国外学者的转形思想和解法,坚持和维护马克思转形理论的正确性,提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转形解法。中国解法在处理转形问题上,虽然将“总计一致二命题”作为解答转形问题的主要方面,但是并不拘泥于严格数学上的相等,而是通过分析转形本质,解释两个总量相等的意义所在。其中以平分余量解法(白暴力,2006)、偏离系数解法(丁堡骏,2005;张忠任,2004;朱奎,2005;岳宏志,2008;荣兆梓,2009;冯金华,2010)最具有代表性。
(二)转形问题的理论评述与动态新解
纵观以上国内外学者对价值转形问题的争论,尽管由于转形解法的构建方式,包括对概念的理解、变量的定义以及假定条件的设定等方面的不同,其解法也将不同。但是,就争论的核心而论都可以归结为“总计一致二命题”问题上。抛开萨缪尔森等等与马克思体系的绝对对立之外,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内部,对于“总计一致二命题”争论的核心无非是“总计一致二命题是同时成立,还是不能同时成立”的问题。而这两个命题的对立恰好是导致马克思之后价值转形经过“百年之争”之后仍然没有结论的重要原因。
我们认为,转形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重新审视价值转形理论的假定条件。价值转形问题的研究需要建立在以下假定前提之下。
首先,关于资本流动的新假定。资本实际流动是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关键,只有资本发生实际的流动,部门之间产量水平发生变化,才有供求和价格水平的调整,进而部门利润率变动。这是研究动态转形问题的应有之义,但却被大多数学者所忽视。
其次,关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新假定。在资本流动的新假定条件下,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会引起部门资本数量发生变化,进而引起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一般情况下,由于资本的流向,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的资本份额增大,而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的资本份额减少,从而社会的平均资本有机构成降低。
再次,关于剩余价值率的新假定。在现代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劳动者本身以及劳动时间等这些劳动主观条件以及相关条件具有极大影响。表现为不同行业的劳动主观条件具有很大的差异,进而带来了部门剩余价值率的不同。在剩余价值率不同引起部门利润率差异的条件下,资本流动将会使得社会的剩余价值率趋于上升。
在以上的假定条件下,通过引入资本流动函数,构建动态价值转形模型③。我们认为,由于资本流动函数和转形的过程不同,价值转形结果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利润率和单位商品实现价值的共同影响下,部门资本量将发生变化,且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也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转形完成之后平均利润总额将大于转形前的剩余价值总额,转形完成之后的生产价格总额也将大于转形前的价值总额。此时“总计一致二命题”将不成立,但是出现两个总量的差额是由于新增加的劳动量引起的,即资本有机构成的降低和剩余价值率的提高都是由于劳动量的增加而决定的。
第二种情况:在利润率和单位实现价值的共同影响下,部门资本量将保持原来的状态,此时,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不变,即满足转形理论的原假定。在这种情况下,转形完成之后,平均利润总额将等于转形前的剩余价值总额,转形完成之后的生产价格总额也将等于转形前的价值总额,“总计一致二命题”同时成立。
第三种情况: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还未形成,价值转化形态处于“半转形”状态,此时部门资本将处于相互流动过程中,“总计一致二命题”一般将不会成立。这是由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仍然处于变动中所决定的。
由此可见,在价值转形的研究上,如果仅局限静态分析而缺乏动态分析,仅拘泥于某个层面的分析而缺少全面的分析,仅着眼于特定阶段的分析而忽略历史和长期的分析,就会出现一种状态的理论结论与另一种状态的理论结论的极大的不同性,这也是马克思以后转形问题研究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
这一从动态视角出发的转形问题新解,不仅通过建立在较之传统转形理论更加宽松的假定条件,将以往对转形问题的研究纳入到动态转形框架之中,重新回答了转形问题百年争论的难题,而且也为平均利润率变动规律和产业结构演变规律这些实践性较强的经济活动提供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释。
四、“置盐谬误”问题的“世纪之辩”与利润率变动趋向新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三篇对一般利润率作了详细论述。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工业”或“机器制造”阶段,资本有机构成倾向于比剥削率更快地增长。尽管一些“反作用趋势”在起作用,但利润率一定会逐渐下降。这一结论被称之为“马克思利润率下降趋势规律”。
(一)“置盐定理”的提出及争论脉络
马克思“利润率下降规律”理论一直受到理论界的关注与讨论,最早对“利润率下降规律”提出质疑的是斯蒂贝林。他认为,较高的资本有机构成与较高的剥削率是有关系的,因此,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同时利润率可能保持不变。此后,博特凯维茨(1907)、娜塔莉·莫斯科斯卡(1929)、柴田敬(1939)等学者通过分析资本有机构成、剥削率和技术进步的关系,得出技术进步会使得利润率提高的结论。鲍威尔(1936)认为,当剥削率滞后于资本有机构成时,利润率就会下降。进入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英国、美国和日本的经济学家,如迪金森(1956)、吉尔曼(1957)、米克(1960)等,继续研究利润率下降理论和逻辑统一的问题,他们都发现,马克思关于这一理论的结论或多或少有所缺陷。
萨缪尔森(1957)对马克思利润率下降规律提出质疑的同时,进行了严格的论证,这为“置盐定理”打下了基础,成为引发学术界后续争论的导火索和核心。萨缪尔森认为,如果假定资本家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那么技术进步、实际工资不变与利润率下降三者不可能同时存在。
1961年,日本神户大学的置盐信雄在萨缪尔森论证的基础上,对“实际工资不变,利润率不可能下降”的观点提供了精确的证据。置盐信雄将斯拉法的价格体系直接作为马克思的“生产价格体系”,对马克思一般利润率下降理论进行了重新表述,并提出了批判。置盐认为,即使长期而言技术变革会导致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但资本家是否采用一项新技术并不是依据“劳动生产率准则”而是依据“成本准则”。他分析认为,除非实际工资率有足够的上升,否则资本家采用的新技术不会降低一般利润率。因此在实际工资率一定的条件下,基本品行业的技术革新确实能提高平均利润率,而非基本品行业的技术革新对平均利润率的变化没有影响。
“置盐定理”提出之后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产生了轩然大波,一系列的批判观点随之而来。
第一个回应是“置盐定理”是否适用于固定资本和联合生产问题。苏联经济学家库伊斯(1967)、萨尔瓦多里(1981)等学者均认为,“置盐定理”不适用于联合生产的一般情况。第二个回应是“置盐定理”假定前提的合理性问题。谢克(1978)认为,“置盐定理”中关于“实际工资不变”的实现和采用“成本增加”的技术两个假设是不相容的,因此,其证明和结论也就不能成立。第三个回应是在形式上接受“置盐定理”的正确性,但拒绝承认它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实际工资都不可能保持不变。如果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能快到抵消工资增长的程度,那么利润率就会下降。第四个理论回应是“置盐定理”中关于技术进步与利润率的问题。朱钟棣(1991)认为,“置盐定理”无视部门内的竞争和不同部门间竞争的差异的存在,将部门内竞争引进的新技术后形成的过度利润率与不同部门间竞争引进不同的新技术后形成的社会一般利润率混同了。第五个回应是针对定理数学证明的质疑和批评。法因(1982)认为,“置盐定理”只是在投入和产出间的内在的技术间关系的基础上,依赖平均工资、价格和利润等相互间的关系所推导出来的数学结果而已。
近年来,很多学者从新的角度探讨利润率变化规律问题,以此回应“置盐定理”。如孟捷(2001)认为,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之间的矛盾在不同产业部门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置盐定理”完全忽视了劳动生产率在不同企业和部门间的差异,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克里斯(2008)通过从“置盐定理”数学证明本身出发,认为“置盐定理”的整个数学论证逻辑陷入了同义反复的数学游戏中。迪梅尼尔和莱维(2002)通过对美国1948-1997年行业利润率数据的分类和回归发现,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产业利润率,符合马克思的理论。李民骐和朱安东(2005)通过对美国百余年来的利润率走势的分析,发现利润率存在长期下降的趋势。谢富胜等(2010)通过经验研究得出结论认为,1975-2008年美国实体经济利润率并未有效恢复,利润率呈现周期下降趋势。
(二)利润率变动趋势的新说
经典利润率下降规律是马克思在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得出来的理论结论,而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则是建立在技术进步对劳动客观条件(不变资本)影响较大而对劳动主观条件(可变资本)影响较小这一假设条件之上的,这主要同马克思构建该理论时所处的历史时期密切相关。
在现代社会中,技术进步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劳动客观条件和不变资本的变化上面,而且也体现在劳动主观条件和可变资本的变化上。在这种背景下,影响经典利润率变化趋势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必须被予以重新界定与解释,从而使得马克思利润率变化趋势理论的假设前提更加贴近社会经济现实。资本有机构成不仅存在着阶段性变化和长期性变化两种区分,还存在着外延资本有机构成和内涵资本有机构成的区分。当把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作为一个关键假定条件纳入到利润率变动趋势理论的分析框架中时,利润率变动趋势便有了新的内容。
第一种情况:如果假定资本有机构成仅发生外延性变化,并假定技术进步仅对不变资本发生较大影响的条件下,平均利润的变化趋势将会符合马克思经典理论结论。
第二种情况:如果假定资本有机构成会发生内涵性变化,即技术进步将同时对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发生影响,这时平均利润率的变化趋势则取决于不变资本变化率与可变资本变化率之间的比值,即由于技术进步对劳动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作用力度不同,内涵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将会出现提高、降低、不变等三种状态。当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上升,平均利润率将呈下降趋势;当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下降,平均利润率将呈上升趋势;当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不变,平均利润率将保持稳定的状态。
第三种情况:将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作为平均利润率变化趋势的决定因素,同时改变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率不变的这一假定条件的利润率变化。此时,利润率的变化趋势将同时取决于内涵资本有机构成与剩余价值率的交替变化。根据两者变化速度的不同,平均利润率也将会呈现出下降、不变和上升三种趋势。
注释:
①本例中假设生产过程1造成0.5单位的污染,生产过程2造成3单位的污染,但是可以证明,只要生产过程2造成的污染大于生产过程1,我们的结论就成立。
②新解主义将生产价格就称为价格是以货币计量,而价值是以劳动时间计量的。
③具体模型可参见严金强、马艳:《价值转形理论研究》,第137—175页,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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