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利益——目标——科学价值观念形成的三部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观念论文,利益论文,目标论文,科学论文,三部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研究是人类高层次的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它作为主体的一种富于创造性、能动性的活动之所以会发生,是由于科学活动酝酿阶段中价值观念的支配和推动。这种科学价值观念,即在科学活动中“作为动机而发挥作用的人的头脑中的意念”形态的价值(《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5年第10期,第19页),有一个由萌发、深化到形成的过程。从价值论角度讲,科学活动的酝酿过程在本质上就是科学价值观念逐步形成的过程:科学活动酝酿过程的启动靠的是科学家对社会主体自身迫切需要的发现和意识,使这一酝酿过程得以展开的动力是对于科学活动将给社会主体带来的可能利益的确认,而作为酝酿过程结束的标志则是主体竭力追求并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的确立。搞清科学价值观念形成的基本机制,是对科学活动作发生学考察的重要方面。
一 科学价值观念形成的动因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是主客体之间的区别于认识论关系的一种活动论(即实践论)关系,即主体对于客体的需要与客体以其属性、规定或功能来满足于主体的关系。科学的价值则是作为客体的科学以其固有属性、规定或功能满足社会主体(人类社会)需要的关系。价值论研究表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建立,当然以主客体双方的存在为前提,但价值、特别是价值观念之所以会发生,其能动的因素和主导的方面在于主体及其需要。科学价值观念的产生,则由于社会主体对科学活动及其肯定性成果的迫切需要。那么,社会主体对科学的需要是怎样产生的?
人类自身不仅有基本的生理性需要(即自然需要),还有在社会关系中产生出来的需要和对于社会关系本身的需要。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都不会现成地满足人类的这些需要,这就产生了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必要。但“前科学”时期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斗争充满了盲目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代,人们的自然知识不仅零散而贫乏,而且和巫术、迷信、工艺传统、宗教、神学与哲学形态的知识浑然一体;至于社会知识的不足和颇多谬误更不足为怪。只是在经受了无知与盲动所遭至的无数挫折、惩罚和灾难之后,人们才逐步产生了对反映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的需要。同人类最基本的生理性与社会性需要相比,甚至同人类对一般认识活动及其成果的需要相比,对科学活动及其成果的需要乃是主体更高层次的需要。
在社会主体对科学活动及其成果的需要中,无疑包含科学家个人及科学共同体的需要。然而,科学活动(包括技术活动)的真正主体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作为单独个体存在的个人或人群,而是整个社会本身。当伽里略、牛顿等人奠定和创立经典力学的理论基础时,他们的科学活动反映了工场手工业时代社会主体对力学科学的迫切需要。同样,当代科学家的科技活动则反映世界新科技革命时代对于各种尖端科学、高新技术特别是综合性科学技术的迫切需要。因此,主体对科学的需要应视为整个社会为自身存在与发展而产生的需要。主体需要的这种社会性同时也决定了它的客观性和历史性。这就说,一方面社会主体对科学的需要从根本上说主要地不是取决于某个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代表人物的主观意志,也不取决于科学家个人的兴趣、爱好和愿望,而是取决于社会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取决于科学自身发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社会主体对科学的需要不是固定的、单一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的进程不断发展,并呈现出不同时代的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社会主体对科学的迫切需要在科学活动的发生和发展中具有能动的、主导的作用。从历史角度讲,不同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制约着人们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方向、次序和进程,从而也制约着人们研究自然与社会某方面规律的自觉程度与紧迫程度。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们对自然或社会规律的思考与研究并不存在禁区。然而,究竟是哪个领域、哪一方面的客观规律成为一个时代有智慧头脑研究与思考的兴奋中心,主要地取决于该时代社会主体的迫切需要。虽然太阳、地球、月球早已进入古代人类的视野,然而人类对太阳系中研究最早、知之最多的首先是与自身休戚相关的地球;人类很早就能绘制银河系的星图与星表,但最先成为重点观测对象的是与确定季节、农时及航海方位密切相关的少数天体;人类对地球上数以万计生物物种的认识几乎同整个文明史一样长久,但首先成为生命科学研究对象的是与人类生产与生活直接有关的部分动植物与微生物。
从逻辑角度讲,不论科学活动(及其成果)的发生,还是科学价值观念的形成,都是主体需要在逻辑上居先。这是因为:首先,科学活动作为精神生产同物质生产一样,其成果是人的创造物,它在被创造出来之前,事先已经在人们的观念中产生了对于它的某种需要。只是此刻主体需要尚具有抽象的和模糊的特点,它仅仅是主体对于某些属性或功能的向往和欲求,但是不可否认,正是这种需要推动人们去创造具有上述特定属性或功能的科学成果。其次,无论是既成的或酝酿中的科学成果最终总要为人类服务,总要充当客体而同主体发生价值联系。但是,某一种现实的或构想中的科学成果究竟能否充当客体而同主体建立价值关系,首先不在于客体具有或将具有哪些属性或功能,而在于这些属性或功能是否符合于主体的迫切需要。相对于客体所能提供的属性和功能而言,主体的需要居于主动的、逻辑上领先的地位,这反映了科学活动的目的性和能动性。英国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J.D.贝尔纳指出:“人的需要和愿望不断地为探索和行动提供动力,因此,可以把科学看作是我们取得必需的知识以满足某一特定需要的方法之一。”(《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62 页)站在一个时代前列的科学家最善于“把先前的社会关系发展过程所引起的新的社会需要指明出来”,并“担负起满足这种需要的发起责任”(《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二卷,第373页)。
社会主体对科学的需要最基本的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社会生产力以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对科学的需要。如20世纪以来高能物理、控制论与系统科学、遗传学与生物工程、计算机与人工智能,以及经济科学、管理科学、行为科学、思维科学、生态科学等学科之所以产生并获得迅速发展,就是由于科学已经不容争辩地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全部知识基础和技术基础。第二,各时代人们所进行的社会政治活动、军事活动(包括战争)、政权建设以及政治、经济体制变迁或改革等对于科学的迫切需要。“新的社会思想和理论所以产生,正是因为它们是社会所必需的。”(《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第438 页)特别是在进入多极化格局的当今世界,全人类为争取社会正义、解决地区冲突和国际争端、实现民族平等与和解、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斗争,更需要社会科学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和具操作性的工具作为指南。第三,人类不断发展的精神文化生活对科学的需要。比如,随着现代生产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忙闲结构的明显调整,如何使劳动者自身的知识水准、鉴赏能力、创造才能、道德精神风貌以至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得以改观,从而把人培养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因而也“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第46卷上册,第392页)? 对这个以往科学较少问津的新领域的探索和解决无疑是社会主体对科学的迫切需要。第四,人类对于科学创造活动本身的理性的、心理的与审美的需要。不可否认物质生产活动包含着创造成分,并可满足主体的某种心理和审美需要。但是,人们对于科学活动(作为一切智力探索活动的典型代表)的需要,在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全部表现中,在主体的一切需要中,无疑是一种最高级的需要。因为人类对于深刻理解自然、社会和思维本质与规律的需要,对未知领域强烈的探求欲望与不可扼制的创造激情,以及对于所创造成果的审美要求的满足,可使主体的内心世界得到巨大升华。
二 科学价值观念的构成基础
社会主体对科学的客观历史需要是科学价值观念发生的动因,但还不是完整的科学价值观念。正如前苏著名价值哲学家图加林诺夫指出:需要本身毕竟“不是深思熟虑的东西,而是已成为习惯的东西;它们是从人的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本能中直接得出的结果”(转引自《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5年第10期,第20页)。需要作为主体的内在规定性是属于主体自身的东西,它仅仅是主体从自身出发对客体的期待、向往或欲求,丝毫不反映客体可能提供给主体什么。主体对客体的这种单向摄取态势可表示为:
其中S,O分别为Subject和Object的字头。在这里, 主体需要能否被满足尚属未知。所以,要建立科学价值观念,必须超越主体自身,扬弃主体需要,而向利益确认转化。
什么是利益和利益确认?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伦理学中人们经常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利益”这一概念。而在哲学价值论中,我们把利益定义为客体属性或功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可能社会形式。于是,科学活动前的利益确认就是主体对于科学满足主体需要的可能社会形式的选择与确定。利益概念既非单独隶属于主体、也非单独隶属于客体,而是体现主客体关系的概念。同“需要”相比,“利益确认”不再停留于主体自身,而是主体从客体的角度出发,对于需要本身的分析、鉴别与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利益确认属于一种“价值认定”(图加林诺夫:《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15页)。
从主体需要过渡到利益确认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第一,主体对科学的所有需要并非都能得到满足。有时尽管主体的需要十分迫切,但在现有的主客观条件下,客体不可能提供满足该项需要的相应属性与功能。比如说,“永动机”的思想按其主观意图可能是具有巨大价值的,但由于它在实践中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而不具有价值(图加林诺夫:《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论》第56页)。第二,从事科学活动不能不顾及“经济”原则。有时花费巨大代价,客体可能提供的属性或功能只能满足主体某些次要和暂时的需要,却不能满足其主要的和长远的需要。第三,科学技术创造即可能产生肯定性价值即充分满足主体需要的各种属性和功能,但也可能产生否定性价值即科学成果中所蕴含的支配、奴役和否定主体的异己力量或因素。而科学活动前的利益确认则迫使主体在选择、发现、设定或创造客体可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形式时,力图排除那些带有不现实成份或主观色彩的“需要”,而保留那些符合客观规律和有现实可能性的需要;排除那些舍本求末、目光短浅的“需要”,而保留那些兼顾整体与局部、未来与现实的价值结构最佳的需要;排除那些包含本质上否定因素的“需要”,而保留那些在认识和实践意义上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显然,利益确认作为对主体需要的扬弃,已经超越了主体的生理的、心理的与社会的本能范围,它以理性的反思为特征,表现了主体更高的自觉能动性。由于利益确认作为对主体需要的全面审度(分析、鉴别)与选择(取舍),同时就是对于客体满足主体需要可能性的多方位多层次的考察和预测,因此它不再以主体自身为尺度,而是以客体为尺度,在观念中反映了客体对主体的可能的满足态势。这一态势可表示为:
但是,客体对主体可能的满足态势不可能脱离主体对客体的需求、摄取态势而自动发生和独立存在,而必须与之并存。所以,利益确认标志了由主体对客体的单向性规定性向主客体之间在观念中的相互规定性的过渡,标志了由摄取态势和可能满足态势构成的主客体之间双向联系的建立。可表示为:
尽管在利益确认阶段主客体之间的上述双向联系只是在观念中发生的一种可能的双向联系,但由于它是社会主体和即将创造的科学成果之间可能的价值关系的理性表现,而成为科学价值观念的构成基础或雏形。
利益确认的主要作用是在科学活动前对活动所产生的可能价值形式加以预测。科学的这些可能价值形式主要包括:(1)理性价值。 科学活动及其成果可使人类获得对于客观世界特殊本质与规律的新的真理性认识,它们被表达为逻辑的(包括数学的)形式,并具有可检验性。它可以满足主体对未知世界不断进行理性探求的需要。(2)社会价值。 科学是一种不属于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在历史进程中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和各种社会建制,因而不仅能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其他社会效益,而且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诸领域的变革起间接推动作用。(3)方法论价值。每门科学都是关于某一领域的普遍的、 高度概括的客观知识体系,从而可为人们在同一知识领域以至不同知识领域中进行新的科学探索提供方法论指导。科学中每一重大的理论进展以至革命都必然引起方法论的变革,并不断更新着指导科学活动的思维方式与方法论规则的内涵。(4)伦理价值。 科学活动中所蕴含的道德因素(如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正直、谦虚与自我批评精神,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伦理规范的科学精神气质(如默顿指出的普遍性原则、公有性原则、无私利原则和有条件怀疑原则, R.K. Merto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PP.256~278 and 286~324)以及控制、激励和调节科学活动中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对于全社会具有巨大的示范作用。而科学中的新观念或新成果则不断提出新的伦理道德问题,它们不仅冲击着陈旧腐朽的伦理道德观念,而且也扩大着社会伦理道德的视野,并成为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的重要源泉。(5)审美价值。 科学是主体从观念上和实践上把握客体的活动,是人类按自身内在尺度(其中包括审美尺度)和客观事物的尺度去发现外部世界秩序的活动。科学家从高度紧张并伴随危险以至牺牲的科学活动中得到的最大酬报,不仅在于新的发现与发明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令人陶醉的审美享受和快感,而且在于它使主体对完美的模型、理论框架和数学表达形式等的追求升华为科学信念和理性观念,从而为选择和评价理论提供准则,或为建构新理论提供动力与蓝图。同时,科学美也为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与素材。
总之,科学活动及其产物对社会主体的可能价值形式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仅强调和重视某一方面,而鄙薄或无视其它方面。对待科学价值的理想主义态度或纯粹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态度是片面的和有害的。
三 科学价值观念形成的标志
科学活动之前的利益确认是主体对于主客体间可能价值关系的预测,但还不是推动科学活动最终发生的明确目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图加林诺夫说:“利益还不代表价值”(《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5年第10期,第20页)。只有把利益确认即价值认定具体化为科学活动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才标志科学价值观念的最终形成。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资本论》第一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2页)。 我们把这种于活动之前就在观念和表象中存在的对于活动目的和预期结果的设想称为目标或价值目标。那么所谓科学活动的价值目标则是对于科学满足主体特定需要的具体的、现实的、确定的社会形式的设想。
价值观念之所以必然要从“利益”向“目标”过渡,是因为人们不会满足于对可能价值形式的预测,而必定要追求并创造现实的(而非潜在的)、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和确定的(而非或然性的)价值,从而使主体需要对象化和使客体属性或功能人化。所谓“主体需要对象化”,就是主体运用有关的理论观念和实践手段去变革、改造客观事物,从而创造出满足主体需要的科学成果;所谓“客体属性与功能人化”,就是使科学所具有的某些属性或功能纳入到主体的需要之中,变为主体活动必不可少的内容和工具。寻求主体对象化和客体人化的具体现实途径的认识基础在于发现社会主体的特定需要同即将创造出的客体(科学)的特定属性与功能之间内在的联系,以及实现这种联系的中介和环节(其中包括理论背景、方法储备、经济与技术条件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步骤等),从而使主体需要同客体属性或功能在观念中直接吻合。这时,利益确认阶段彼此分立的主体对客体的摄取态势和客体对主体的可能满足态势被彼此吻合的主体对象化趋向和客体人化趋向所取代,主客体间抽象的、可能的价值关系在观念中转化为具体的和确定的价值关系。可用实线双向箭头表示为
在这里,主体向客体摄取的,必定是客体向主体提供的;主体需要已不再是主体从自身出发的朦胧的模糊的单向摄取态势,而是有明确目标的需求,客体属性与功能也已不再是抽象的、可能的东西,而是在观念中具体的、确定的东西;科学价值观念于是获得了自己完整而现实的总体形式——价值目标。
在目标的确立中,选择是一个基本要素。如果说在利益对需要的扬弃中包含着对主体需要的选择,那么目标设计中则包含着对所预测的各种可能的肯定性价值关系的再选择。选择是目标设计中使需要与可能相统一从而确定主客体间最佳价值关系的前提。确定科学活动的价值目标应遵循哪些原则?第一,条件原则。在创造科学价值的活动中,要使主体需要对象化或使客体(科学)人化,总要受各种复杂的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应根据条件的成熟程度确定价值目标上下限:即科学活动必须达到的目标和希望达到的目标。对条件估计失误而设计出过低或过高的目标并用来指导科学活动,只会造成损失。第二,系统原则。创造科学价值的活动是包含价值主体(社会)、价值客体(科学)及其联系中介(各环节与条件)等要素在内的动态系统。而作为这种价值创造活动前提的科学认识活动,其主体(科学家)、客体(科学对象)、工具(仪器和方法)以及成果等要素也包含在上述系统之中。同时价值目标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层次结构的系统。由于科学活动系统诸要素的可变性及其相互作用,在科学活动中必须协调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子目标同总目标、短期目标同长远目标的关系,以保证系统整体的目标最佳。第三,社会合理性原则。鉴于科学的属性和功能对主体的效用具有二重性以及创造主体特别是应用主体的价值取向不同,很难规定目标合理性的永恒标准。但有良知的科学家理应从对全体进步人类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出发,在确定科学活动目标时一方面要在各种自然利害关系中使科学朝着变害为利和控制不良后果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竭力制止科学成果的不道德的以至反人类的应用,从而使科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追求真理、正义与自由的需要,并符合于进步人类公认的伦理准则与道德规范。
价值目标的确定对创造价值的科学活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于参与创造科学价值的主体个人而言,科学活动的目标系统一经形成,就成为一种巨大的内在驱动力,对人在创造价值活动中的思维、意志起重要指导作用。在价值目标策动下,主体将以强烈的激情、惊人的意志和活动积极性去探索科学规律并创造理想的价值。对于从事大规模科学价值工程的科学共同体而言,一个具有科学性、独创性和挑战性的价值目标作为无声的号令和无形的指挥棒将鼓舞人们协同一致,为它的实现而不遗余力地工作,这是传统的、非科学的严密监督方式所不可能造成的局面(〔美〕戴维·布雷德福与艾伦·科恩合著:《追求卓越的管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04页)。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科学活动的发生作区别于认识论的价值论考察不仅对提高科学活动的目的性、自觉性与合理性有现实意义,而且对丰富哲学价值论的内容有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