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农户契约选择及机制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地论文,农户论文,契约论文,机制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稿日期:2016-02-16 中图分类号: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16)03-0012-08 doi:10.11994/zgtdkx.20160317.142750 1 引言 在农业经济领域,学者们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契约选择进行了较多研究。周立群和曹利群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契约分为要素契约和商品契约[1],认为在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存在两种可供选择的契约,即商品契约与要素契约,而且商品契约优于要素契约。在这之后,不少学者开始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契约选择进行研究。实际上,对契约优劣的判断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如果农户的投资决策是无弹性的和相对缺乏生产力的,应选择要素契约;如果龙头企业的资产和农户的资产互为独立,并且考虑了龙头企业经营过程中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则选择要素契约;如果考虑龙头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人力资本和农户的人力资本两方面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则要素契约与商品契约是没有差异的[2]。从理论上讲,交易的不确定性、双方的权力安排和治理成本对企业与农户间契约选择均有影响[3]。除了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之外,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农户如何选择自己的流通渠道也是一个重要课题,黄祖辉、张静等将农产品的销售契约分为就近销售给批发商、通过批发市场销售给零售商、集团购买者和合作社4种,利用浙冀两省15县30个村梨农的调查资料进行的研究说明,以交易前的信息成本、交易时的谈判成本、交易后的执行成本为代表的交易成本对农户的契约选择有显著影响[4]。卫龙宝、张菲将农产品流通契约分为市场契约、合同契约和合作社契约三种契约,运用浙赣琼黔的调查资料进行的研究认为,农户对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的认知、农户的文化水平、农户谈判能力和党员身份会对农产品流通契约的选择产生影响[5]。 与一般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相比,农地流转市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市场,这一市场包含了地缘、亲缘、人情关系,其运行有其特殊的市场逻辑[6]。沿着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路径,一些学者认为交易成本的大小是决定人们选择不同流契约的依据[7]。洪名勇引入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所进行的实验研究表明,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信任度的大小是农地流转契约选择的重要依据[8]。以这种实验经济学的研究为基础,对贵州省所进行的调查研究也表明,当农户流转土地时,面对不同流转对象,其信任度是不一样的,信任度的差异决定了流转土地时是选择书面契约还是口头契约[9]。郭继从法律社会学视角进行的研究也说明,人们选择口头契约还是书面契约是以人际信任或制度信任为基础的[10]。刘文勇等对黑龙江和四川145户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在农地流转中,农户对流转契约的选择主要考虑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11]。 就农地流转契约的选择而言,以上这些研究为本文的研究和设计提供了有益借鉴,但笔者认为,中国有自己特殊的文化背景,研究农地流转契约选择问题如果仅沿着契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路径是不够的,还需要立足农村实际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和反思。 2 农地流转契约选择: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2.1 农地流转契约选择:分析框架 从契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契约无处不在,契约选择是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课题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科斯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就是研究契约选择的。在科斯的分析视野中,市场是一种契约,而企业是另一种契约,前者是短期契约,后者是长期契约。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就是长期契约对短期契约的替代。这一分析可以说是对契约选择理论的较早探索。在科斯看来,在一些场合是长期契约替代短期契约,在另一些场合是短期契约替代长期契约。在实际生活中,是长期契约替代短期契约还是短期契约替代长期契约,需要对每种契约运行的成本进行比较,因为每一种契约的运行都是有成本的。从科斯的本意来看,虽然两种契约之间的替代没有明确的边界,但还是有一个理论的界限,即看每一种契约的边际成本,契约选择的均衡点在两种契约的边际成本无差别之处。 沿着科斯的研究路径,张五常认为,人们对企业契约或者市场契约的选择标准在于交易成本的大小[12]。威廉姆森引入资产专用性对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之间的替代关系作了进一步研究[13]。巴泽尔在《国家理论》这一经典名著中,将契约分为自我实施契约与第三方实施契约[14],认为经济主体是选择自我实施契约还是第三方实施契约,主要受4种因素的影响:契约收益的时间路径;契约履约需要的信息;维持契约双方长期关系的能力;违约的惩罚成本。 《罗马法》在对契约进行分析时,不仅涉及口头契约与书面契约,还对口头契约和书面契约进行了界定,并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15]。从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来看,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两种主要契约就是口头契约与书面契约。 借助于经济学尤其是契约经济学研究的有关成果,本文试图建立一个农户在进行农地流转时是选择口头契约还是书面契约的分析框架。口头契约内容简单、签约成本比较低,书面契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风险等,内容更加全面、签约成本相对比较高。从契约的履约来看,口头契约履约风险较大,书面契约履约风险较小。农户对流转契约的选择至少会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签约成本与履约成本,二是履约风险。前者可以统称为交易成本,是影响农地流转契约选择的首要因素,由于制度经济学对此已经有较多的研究,不再赘述。契约风险是流转双方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这方面,信任是一个有用的机制。信任与风险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关系,Deutsck认为只有在存在风险的条件下才需要信任[16],而Mayer、Davis和Schoorman则将信任视为一种风险承担行为,信任某人意味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17],而Das和Teng认为,风险贯穿于整个信任过程,不论从心理认知还是从行为角度看,信任与风险都是相伴而生的[18]。正因为这样,一些学者才认为信任可能是降低风险的一种有用机制,例如Hagen和Choe就将信任定义为:信任是一种期望,期望另一方的承诺是可靠的,并且在不可预见的环境下,对方的行动会始终体现于信任方合作的精神[19]。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信任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某种程度上,信任是一种降低风险的机制,更准确地讲,信任至少是一种从心理上降低风险的机制。如果对交易对方比较信任,相信在交易之后能够兑现承诺,就会选择成本低较的契约安排;相反,如果对交易另一方的信任度比较低,则有两种选择,一是不与他交易而去寻找新的交易对象,二是在只能与之交易时,选择风险相对较低但交易成本可能会高一些的契约安排。因此,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是交易双方进行契约选择时要考虑的第二个因素。 交易双方进行契约选择考虑的第三个因素就是声誉,前面的分析中,信任是从己方来考虑,是自己对交易另一方的考虑,将信任作为一种降低交易风险的机制。而在交易中选择契约不是一方能够完成的,而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这样,在交易过程中对契约的选择,不仅有自己对交易另一方的考量,同样也有对方对自己的考察,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自己的声誉也至关重要。自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中一直将声誉作为促进契约履约的重要机制[20],认为声誉是一种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同等重要的资本或者资产,这种资本或者资产可以减少交易中存在的道德风险,为交易者提供一种隐性激励以保证其承诺的履行,因此,声誉可以成为显性合约的替代品,增加组织或者个人承诺的可信度[21]。既然如此,对于具有不同声誉的交易对象,在交易过程中的契约选择就是不一样的,交易者会根据对交易对象声誉的了解程度选择适合的交易契约。 不管是交易对象还是契约安排,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是交易主体的认知。契约选择实际上是交易双方的一种行为选择,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交易主体的行为选择受其对有关问题认知的影响,对于同一事件、同一制度安排,不同人的认知是有差异的。在影响认知的众多因素中,交易主体的文化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人,其文化基因及文化遗产对其认知、行为模式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强调了认知模式对制度分析的重要意义,认为经济主体的想法和意识在制度演化中是起作用的,其想法和意识决定了主观的精神世界,这一精神世界是用来解释他们身边的真实世界并采取决策的基础[22],用诺斯的话来讲,“思想和意识形态决定了人们用以解释周围世界以及作出选择的主观精神构想”[23]。在诺斯看来,认知又是受文化影响的。例如,同样是以愚公移山故事,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愚公“移山而不搬家”不仅体现了愚公坚持不懈的意志和品质,而且还体现了中国人的一种“扎根、“落叶归根”的思想和语言表达;外国人学习这个故事时,无论是从创新的视角,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理解这个故事,都认为愚公的明智选择是搬家而不是在原地浪费时间[24]。因此,诺斯说:“文化提供了一个以语言为基础的概念框架,用以破译与解释呈现到大脑中去的信息”[23]。基于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对于交易双方来讲,文化背景不一样,对契约安排等制度的理解也不一样,因此,其契约选择可能也会有所不同。 2.2 农地流转契约选择:研究假设 沿着契约经济学的研究路径以及学术界研究成果,笔者赞成交易成本是影响农地流转双方进行契约选择的重要因素。基于此,得到假设一:一种契约的交易成本越大,流转双方选择这种契约的可能性越小;一种契约的交易成本越小,农地流转双方选择这种契约的可能性越大。 如果将农地流转双方称为A方和B方,不管是将农地流转出去还是流转进来,从A方的角度看,如果对B方比较了解,并且有较高的信任度,选择口头契约的概率就会大于选择书面契约的概率;反之,则选择书面契约的概率就会大于选择口头契约的概率。因此,有假设二:信任影响农户农地流转契约选择。如果对对方越信任,则越趋向于选择口头契约;反之,则越趋向于选择书面契约。 从B方的角度看,如果在与有关农户的交易中,自己有较高的声誉,这种声誉作为一种无形资本让A方相信自己不会失约,这样在进行农地流转契约选择时,即使AB双方之间只通过口头契约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声誉资本也能担保B方履行契约约定的义务。基于此,得到假设三:声誉影响农地流转契约选择。自己的声誉越高,对方选择口头契约的概率越大;反之,对方选择书面契约的可能性越大。 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中,经济学家花了较多精力来探讨不同文化差异对制度的作用机制及其不同文化导致的制度演化路径的分野。例如,格雷夫建立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框架中,就运用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两个历史案例,分析了文化信念对社会制度框架形成与演化决定性作用[25]。文化信念一旦形成,就成为一定社会、一定人们所共知,这不仅会成为众人的共享知识,而且还会形成人们的共享信念。按照诺斯的研究,共享信念塑造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的不一样,决定了他们与有关行为主体进行交易时,对交易对象的认知与理解不一样,同时也决定了他们对不同制度安排如不同契约的履约成本、履约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得到假设四: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农地流转契约的选择不一样。 3 调查设计与样本描述 3.1 调查设计 3.1.1 变量选择与定义 本文因变量为农地流转时农户选择的契约类型,解释变量主要有:一是交易成本,二是农地流转双方之间的信任情况,三是农地流转双方之间的声誉程度,同时,还考虑民族对契约选择的影响。各变量的具体内涵及定义见表1。农地流转中农民契约选择与机制的实证研究_交易成本经济学论文
农地流转中农民契约选择与机制的实证研究_交易成本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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