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与政府支持的相关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民营论文,相关性论文,企业发展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民营高科技企业的界定
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前身是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技术创新为主要特征,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投资,“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研发、生产、制造和经营相结合的经济实体。民营高科技企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由国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创办的,实行公有民营的高科技企业,以及由科技人员个人或合伙集资创办,挂靠在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下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里统称为“公有民营高科技企业”;二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创办的,采取个体、私营等经济形式的高科技企业,可称之为“私有民营高科技企业”或简称为“民营高科技企业”。本文中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界定为处于信息、生物医药、环保、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六大产业中的民营科技企业。
2 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
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至今,虽历经曲折,但仍充满活力,这与国家对私营经济法律地位的逐步确立和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不断支持是紧紧相联的。
2.1 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确定历程
作为特殊历史背景下的民营企业,一直承受着诸多说不清的矛盾和困惑。其中对合法地位的渴求历程一直是辛酸而艰苦的。图1对宪法中关于私营经济和私有财产法律地位的修改过程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改革开放前民营企业法律地位的历史渊源及改革开放后民营企业法律地位的确立过程。
从宪法对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确定来看。改革开放后,民营高科技企业是随着法律对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逐步确定而发展起来的。通过宪法传达出的主流意识形态对民营经济所表现出由怀疑到谨慎到开放到认可的心路历程是清晰可见的。2004年,保护私产入宪,实现了“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财产法律形式保障,这消除了民营企业发展对生存环境的深深忧虑,必然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和自由的天地。
2.2 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历程
高科技产业本身具有资金投入强度大、高风险、智力资本集聚的特点,而我国民营高科技企业由于起步不长,大多规模不大、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高级人才缺失,这种自身实力和产业特征的结合决定了,我国政府应肩负起帮助我国民营高科技企业起步并成长的责任。这并不是市场经济下政府干预企业的行为,而是充分利用政府职能,完善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从而给予企业在高科技产业领域发展的支持行为。考察世界发达国家,高科技企业的诞生和成长从来离不开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
图1 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确定历程
资料来源:张帆,私产保护路线图,《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3月17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高科技产业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得以快速成长的又一历史条件。表1的高科技大事表记录了我国政府对高科技的支持。
从表1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设立大量高新技术开发区,从而为园区内高科技企业提供政策、资源、平台等多方面优惠和支撑;搭建科技共享平台,通过各种会议、研讨会等促进高科技创新实体和支持部门以及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基金以促进其创新频率和提升起研发水平;创建国家创新体系,通过实施“火炬计划”、“863计划”等一批提升国家科技实力的长期规划,改善高科技企业的基础科技支撑环境并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通过宏观政策引导产业定向,有重点的发展和支持具有战略性和先进性的产业;为高科技企业国际化创造机会和给予扶植;国家领导人多次直接关注,传达了政府对支持高科技产业的意愿。
表1 政府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历程
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层面的支持,这是一条世界性的规律。
2.3 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史
表2 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历史
时期
阶段
1978-1982年
获生存权,孕育新生
1982-1988年
一次创业,星火燎原
1989-1992年
躲避思潮,戴“红帽子”
1992-1997年
摆脱阴霾,重整旗鼓
1998-2002年
二次创业,深化发展
2003-现在
三次创业,全面发展
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的20多年中所遭遇的坎坷以及面对困境和挫折时体现出的顽强生命力令人深深感叹。以下我们将简要回顾这一过程,通过回顾使我们对现阶段民营高科技企业的生存状态有一个历史的和辨证的认识,以期更清晰的探讨民营高科技企业面临的困境和制约其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1)获生存权,孕育新生(1978-1982年)
这个时期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十月怀胎”时期。1978年,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纠正了长期左倾错误对经济的严重破坏和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空间被释放了。此时,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相继开始出现。但由于当时还没有完全冲破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束缚,到1982年前,还没有出现“私营经济”这个词语。
民营高科技企业需要民营经济这块孵化土壤。1980年10月,由陈春先、纪瀛等7人在北京中关村创办的“先进技术发展部”可以说是中关村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
(2)“一次创业”,星火燎原(1982-1988年)
这是一个改革开放迅猛发展,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长期积累和压抑的经济存量突然释放出来。民营经济这种新生的经济形式已在全国落地生根并迅速增长。而民营科技企业在这段时期也是大量诞生。由于缺乏统计资料,准确的数据难以得出。但从文字描述来看,80年代初期,中关村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用雨后春笋来形容。1983年,陈春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民营开发实体“北京华夏新技术开发研究所”。随后,“先海”、“京通”、“四通”等民营科技企业相继出现。中关村这些民营科技企业的创立特征是科技人员在无政府提供任何保障的条件下,脱离原来工作单位,创办技工贸紧密结合的实体。之后,上海、武汉等地也有一批科技人员,相继创办了类似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说这些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先锋队”。
1985年,中央提出设立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样在“先锋队”的带动及国家政策的鼓励下,80年代中后期,又一批民营科技企业涌现出来。这其中有许多已成长为现在民营高科技企业中的优秀企业,比如联想集团、方正集团、深圳华为、清华紫光等。
1988年,宪法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承认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存在。但这时还没有“民营科技企业”这一说法,通常被称为“民营科技实体”。这一时期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可以说是顺应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充分发挥了民营企业的众多优势。
(3)躲避思潮,戴“红帽子”(1989-1992年)
1989年下半年,左倾思潮卷土重来。很多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质疑,认为“私营经济冲击了社会主义经济”,“姓社姓资”的问题被重提出来,民营企业成为假想敌。许多民营企业财产受到侵犯,企业家个人也被认定为有罪。
由于民营企业对政策的变化琢磨不定,很多企业采取了“挂靠”在集体企业之下的做法,即所谓的戴“红帽子”。这为以后的产权关系不清埋下了隐患。民营企业的优势本来是“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戴了“红帽子”后,优势说不清了,反而会招惹祸端。
这阶段,民营企业发展进入“低谷期”,但值得注意和欣慰的是,法律对民营经济的地位并未作变动。
(4)摆脱阴霾,重整旗鼓(1992-1997年)
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确立建立市场经济使民营经济摆脱了左倾思想的阴霾,进入新一轮发展阶段。同时全国各地开始设立多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但1995年的“万言书”又散布说私营经济的发展威胁国家安全,“红帽子”现象又升温。
1997年江泽民发表讲话批评了“万言书”,肯定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同年,十五大召开,将民营经济的地位从“补充”提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十五大过后,大部分戴了“红帽子”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开始摘掉帽子,但也有少数地区例外。
(5)“二次创业”,深化发展(1998-2002年)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民营高科技企业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实力,但同时种种问题和弊端也显露出来,如发展方向不明确、自主创新能力弱、难以做大以及遗留下来的产权制度问题等。同时,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这使得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开始寻找价值回归,由前段时间的盲目扩张开始转变到注重核心能力的培养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注重内涵式发展。
(6)“三次创业”,全面发展(2003-现在)
中国加入WTO,中国民营高科技企业开始面对新的竞争环境和发展机遇。认识到与国外高科技公司在各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及几年后将直面国际的强大竞争对手。核心技术缺乏、规模小实力弱、管理建制化滞后、市场竞争激烈、国际压力显现,民营高科技企业面临新的岔路口。这是一次生死存亡的选择,而且时间不多了。
3 结论
从发展模式看,在民营科技企业一次创业之初,大部分企业既不具备参与竞争的齐备要素,从而也谈不上对这些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和配置,企业的成功主要依靠企业家的胆识和勇气以及把握机会的能力。从发展路径来看,民营高科技企业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各显神通,通过多种途径寻求市场、技术和资本的最适结合。从技术创新的方式来看,主要是科技知识的商业介入、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和商业化。这种初始知本化的进程中由于没有进入后续系统的知识积累和再创造的循环,研发严重滞后,很多民营高科技企业在后续发展中失去了知识和技术存量的持续供给源泉,也就失去了继续创新前进的内在动力。同时,创业初期的市场环境是供不应求的态势,只要生产出产品就能出售,企业很少注重产品质量、品牌等方面的锻造,而如今处于二次创业的瓶颈期和三次创业的导入期,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外高科技企业为了争夺市场,已经可以毫无屏障的对国内企业施加压力甚至利用各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今年来发生的多起中外企业甚至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之争便是这种竞争态势趋于激烈的表现,如通用和奇瑞之争,cisco控告华为,以及英特尔与“捷通”之争。民营高科技企业需要寻找新的发展模式再续辉煌。这是本篇研究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机理的必要性所在。
从发展环境看,回顾民营高科技企业2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虽然民营高科技企业自身也存在各种问题,但真正左右其发展的还是国家政策。每次政策利好,民营高科技企业就会得到一次“井喷式”的发展高峰,释放出压抑已久的活力;每次政策不利,其发展便受挫甚至倒退。另外,政策的出台有滞后性,总是在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受到制约或挫折后政府才出来扫清道路上的障碍。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政策激励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不如说政策在解除对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障碍,使民营高科技企业可以得到正常发展。民营高科技企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世界级的高科技企业,政策的出台应该具有超前性,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