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本义与拓展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论文

和谐社会的本义与拓展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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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08(2008)04-0066-04

和谐社会是近年使用频率极高的词,用在官方的文件中,用在学者的论著中,也常用在大众传媒和百姓的言谈中。然而,其含义却不尽相同,有些甚至造成了混淆和误解。因此,廓清和谐社会的相关概念,对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与和谐理论探讨具有基础性意义。

一、和谐社会的概念使用

“和谐社会”究竟什么时候出现在党的重要而正式的文献中呢?这要分成“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等,给出几个相关的答案。

第一,就“和谐”一词而言,最早出现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的报告之中。在该报告的第六部分“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中有这样的论述,“现在的党中央,是团结的和谐的领导集体,是能够驾驭复杂局势的坚强核心”。

第二,就“社会”一词指社会建设方面而言,它与“和谐”一词关联使用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这也是常被引用的报告的第三部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论述:“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这在我们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是第一次。

第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词,出现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在这个决定的第三部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2]

第四,以和谐社会作为主题,则是胡锦涛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的。这个讲话就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的论述。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则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专门的纲领性文献。

和谐社会的相关概念集中使用在三个重要文献中:一是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二是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三是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以下简称《报告》)。在《讲话》中,有104次提到“和谐”;在《决定》中,有91次提到“和谐”;在《报告》中,有34次提到“和谐”。在这些重要的文献中,与“和谐”相关的用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初步梳理有以下之多:和谐社会、社会和谐、和谐世界、和谐发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文化、和谐的政治局面、党内和谐、和谐相处、和谐因素、和谐的民族关系、和谐人际关系、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理念、和谐精神、和谐风尚、心理和谐、和谐创业等。这些概念中一是全称的“和谐社会”,二是“和谐社会”的延伸,三是“和谐”的扩展。

和谐社会是近年来理论研究的热点。笔者在2007年10月底对“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最近5年篇名中包括“和谐”的文章进行了检索,2002年至今共有60960篇,其中2002年348篇,2003年440篇,2004年751篇,2005年11186篇,2006年18673篇,2007年已经有了19562篇。从中可以看出,2005年之后,以“和谐”为题的文章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势头。与科社、马列相关的重要期刊也呈现这种趋向。以下是对9种学术刊物的一些统计,2002年以来论文题目包括“和谐”的总共为473篇,其中2006年以来为345篇,最近2年占到总数的73%。中共中央理论刊物《求是》的情况也是如此,2002年以来总数210篇,其中2006年以来146篇,最近2年约占70%。

在这些专业期刊的文章中,和谐的用法也多种多样。以下是从文章题目中摘录的一些用法:和谐社会、社会和谐、和谐世界、社区和谐、和谐社区、和谐省市、和谐农村、和谐校园、和谐企业、和谐政党、党内和谐、党际关系和谐、和谐党际关系、政党关系和谐、和谐党群关系、党群关系和谐、和谐文化、和谐心态、和谐的社会心态、和谐思维、和谐价值体系、和谐品质、和谐语言、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的和谐发展、和谐相处、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人际环境、劳动与资本的和谐关系、和谐劳资关系、民族和谐、和谐管理、和谐的医患关系、女性家庭角色和谐关系、和谐的网络生态等。这些用法,大部分在党的文献中出现过,也有少数是文章作者发挥或自创的。

专业相关的主要期刊2002年以来以“和谐”为题的文章情况(截至2007年10月)

数量排位

杂志名称

总文章数(2002-2007)

最近2年数(2006-2007)

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87 60

2 社会主义研究78 62

3 科学社会主义70 52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52 29

5 马克思主义研究 51 39

6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45 35

7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36 30

8 高校理论战线31 23

9 教学与研究 23 15

合计

473345

二、和谐社会的概念歧义

在与和谐社会的诸多相关概念中,中央文献中使用最多的是全称的“和谐社会”或“社会和谐”,两者几乎是同义上使用。在《讲话》104次提到“和谐”中,“和谐社会”70次,“社会和谐”7次,使用全称的频率74%;在《决定》91次提到“和谐”中,“和谐社会”28次,“社会和谐”23次,使用全称的频率56%;在《报告》34次提到“和谐”中,“和谐社会”7次,“社会和谐”12次,使用全称的频率也是56%。以前使用“和谐社会”比较多,现在“社会和谐”也流行。而且这些概念中的“社会”是指“小社会”。目前“社会”概念的使用有“大社会”和“小社会”之分。所谓“大社会”,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社会,它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部分。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在这个大层面上使用的“社会”,温饱社会、小康社会也是在这个层面上使用的“社会”。所谓“小社会”,就是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社会”。常用的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实际是指社会建设,属于“小社会”范畴。“和谐”在这里是修饰词,“社会”才是问题的所指。

中央重要文献对“和谐社会”的界定是基于“小社会”层次。党的十六大在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提出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这里,社会是和经济、民主、科教、文化、生活并列使用的。胡锦涛在关于和谐的《讲话》中指出,“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里指出了社会主义建设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社会建设与其他建设并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要“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也是并列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五、六、七、八部分分别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里也是并列展开四大建设。因此,中央关于和谐社会落脚点在于社会建设,是毫无疑义的。

然而,由于“和谐”一词的广泛使用,衍生的许多用法超出了社会建设的范畴,也出现了一些混淆甚至误用的现象。

第一,就功能性方面而言,衍生出诸如和谐文化、和谐政治、和谐政党等。这些概念的单独使用也能成立,但如果把这些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似乎有些冲突。因为如前所述,和谐社会指的是“小社会”,不包含文化、政治、政党等,而是与它们并列的。从逻辑上说,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是并列的,后者不是前者的一个部分。但在许多人的理解中,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和谐文化、和谐政治、和谐政党等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方面。

第二,就区域性方面而言,衍生出诸如和谐世界、和谐省市、和谐单位、和谐小区等概念。如果把这些纳入和谐社会的范畴,或者作为和谐社会的延伸或深化,也有不妥之处。因为在这个系列的概念中,区域上从大到小排列,和谐社会的“社会”二字,似乎是比那些小的地域概念大的“国家”的意思。但如前所述,这也不是和谐社会的本意。目前关于和谐地区、和谐单位的使用比比皆是,尤其是各地区、各单位的负责人,都喜欢将本单位、本地区名称之前冠上“和谐”二字。这些看似落实和谐社会建设的顺理成章之举,其实存在一些内在的逻辑矛盾,概念上需要斟酌。

第三,其他诸多的衍生概念,如和谐人际关系、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理念、和谐精神、和谐风尚、心理和谐、和谐创业,乃至和谐思维、和谐语言、和谐品质、和谐管理等。这些概念范围较窄,所指具体。它们能否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下一层级的概念,也需要具体分析。总体上,只有那些属于“社会”建设范畴内的事务,才能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中。而明显不属于社会建设的,只能算作是新领域的概念。总之,不能因为和谐社会建设是目前的热点,就出现“和谐社会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现象。

和谐社会有关概念的复杂现象,根源于两个基本的问题。

一是“小社会”和“大社会”问题。中央和谐社会建设的本义是社会建设范畴,是一种“小社会”,那为什么许多人会在大社会意义上理解和使用和谐社会的概念呢?首先是字面上的原因。过去一直将社会理解为包罗万象的大概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在这种惯性之下,人们容易将和谐社会也当做“大社会”看待。而把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对于许多人来说,既有些难以理解,有时也很难在两个社会之间作出区分。比如全面小康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在词义上实际上出现了前一个社会包括后一个社会的矛盾,当然前面是大社会,后面是小社会。这种词义上的歧义,就是专业人员也难以时时刻刻都加以区分,对于大众传媒或普通大众,更是难以区分。其次,也与对和谐社会界定的理解有一定的关系。胡锦涛的《讲话》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和谐社会的文献。在《讲话》中谈到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从这些具体工作看,的确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所以也容易将和谐社会理解为“大社会”。在后来的几个重要文献中,多次明确提出中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既包括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些字里行间牵涉着经济、政治、文化方方面面的内容,也让人觉得和谐社会不只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是并列关系,似乎又包含着后者。由于词义的原因,加上对和谐社会界定的不同理解,使得和谐社会的概念使用出现了诸多混淆与歧义。

二是重点在“和谐”上还是“社会”上。中央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在“社会”二字。但是,很多相关概念的使用时重点是在“和谐”上。出现这种情况,也有理解方面的原因。中央文献使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词连用,这四个词基本对应的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确实有将政治建设称为民主建设,文化建设称为文明建设的情况,以此类推社会建设也可称为和谐建设。和谐一词源远流长,并且富有褒义。许多人理解和谐社会时看重于“和谐”而不是“社会”是符合常情的。在现实中,将和谐作为一个修饰词,附加在各种名词之前,这样就形成了众多的“和谐××”的词语。应该指出,这些概念实际上与“社会”建设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而是从“和谐”出发的联想和扩展。

三、和谐社会的研究导向

鉴于和谐社会相关概念的复杂和多义,笔者认为目前相关研究有两个基本导向:重点紧扣社会建设,同时探寻和谐的理论增长点。

和谐社会的研究应当紧扣社会建设的主题。在大政上,党中央把社会建设纳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之中,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和谐社会的研究应当放在这个布局之中,而不是离开这两个总体布局另起炉灶。当前尤其要注意处理好和谐社会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关系。那种认为和谐社会与全面小康是并列关系,都是现代化的“一鸟两翅”的说法,显然是不妥的。如果说全面小康社会是“鸟”,和谐社会只是这个鸟的“翅”。因为全面小康是与温饱、小康、现代化的系列发展概念中的一环,是衡量现代化程度的形容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社会”二字,显然指的是大社会,即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的社会,是大于社会建设的内涵。还有诸如和谐社会属于“后小康社会”的说法,也偏离了和谐社会的“小社会”的原意。在学理上,紧扣社会建设也是回归和谐社会的本义。外延覆盖“大社会”、兴奋点放在“和谐”上,容易偏离主题。

社会建设对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和深的探讨课题。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社会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建设所包含的教育、就业、分配、社保、医疗、安定这六个方面的内容,既是新的,也是旧的。说是旧的,因为过去这些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到过,散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建设的具体内容中。说是新的,一方面将这些分散的内容集中在一起,以社会建设总揽全局;另一方面,这些方面的分量明显加重,要求也更高。

与此相对应,理论研究要着力于和谐社会的战略问题和具体问题。胡锦涛的《讲话》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六条总要求,党的十七大又具体阐述了六个方面的建设重点。应该说,中央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原则是明晰的。但是,社会建设作为新概括,理论上还要继续深入探讨。如何处理社会建设与其他建设的关系,如何整合社会建设之内的各组成部分,都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引起和谐社会概念使用上繁杂多义的原因之一。理论研究还要更多地关注社会建设的具体问题。这些具体问题紧密联系着民生,需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公共政策,迫切需要理论研究给予支持。

目前在社会建设的研究中,还要避免滥用“和谐”二字。笔者觉得,社会建设要达到和谐的目标,是较高的要求。目前中国的社会建设,提出还不是很久,很多工作或是不甚成熟,或是刚刚展开,甚至有的还在探索阶段,用句套话就是社会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做好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务之急,和谐毋宁说还是追求的目标,还是未来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七大在论述社会建设的那段文字中,只在6处提到“和谐”,看来在使用“和谐”二字上是比较慎重的。

理论研究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某种意义上,那些已经定论的明明白白的东西不需要研究,而那些没有定论的和争议的东西正是探讨的好课题。当今有关和谐社会概念的复杂和多义,如果把握好方法和分寸,很可能成为和谐理论的新增长点。所谓把握好方法,就是不要一窝蜂地对所有问题贴上和谐的标签,而是要进行冷静的学术性探讨。所谓把握好分寸,就是不要因为是热点问题就无限抬高其地位和分量,而是要进行恰如其分的学术性评价。通过深入和仔细的研究,鉴别众多的和谐概念中,哪些可以使用,哪些并不适用。在能用的和谐概念中,哪些概念是属于社会建设之中,哪些概念超出社会建设的范畴。那些属于社会建设的概念,如何纳入和谐社会的概念体制当中。那些超出社会建设范畴的概念,如何纳入中国现代化发展和建设之中。目前而言,尤其要认真考虑能否从“大社会”的意义上使用和谐社会概念。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社会主义是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如果将和谐社会概念扩展到“大社会”的意义上,那么如何处理“小社会”的社会建设的概念。这个问题很深刻,也很复杂,需要不断地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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