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持续增长。只有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获得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才能缓解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缺的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合理用地,推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详细分析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及创新模式,希望可以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性帮助。
关键词:土地整理;工程管理;创新模式
一、土地管理现状及土地整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愈来愈尖锐。目前我国每年的建设用地在逐年增加,耕地面积在逐步下降,而中国的人口却以每年近1000到1200万人的速度在增长,人均耕地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43%。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国采取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源的占用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为实现有限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一般有两种方式:
1、开垦宜农荒地,直接增加土地面积。
2、开展土地整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用地结构而腾出土地。
(1)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利用十分粗放,浪费严重,通过土地整理增加土地资源的潜力很大。土地整理作为落实我国基本国策、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解决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土地供求矛盾、协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主要手段,已在我国各地蓬勃开展起来。
(2)城市土地整理手段作为土地整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由于一方面,城市土地整理还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其理论认识的深度不够;另一方面,人们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城市土地整理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带来的损失,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致使在实际中城市土地整理的风险不断发生,既影响了城市土地整理收益的实现,也阻碍了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因此,为保证我国的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顺利发展,防范风险的发生,迫切需要对城市土地整理模式进行全方面的研究。正是基于上述理论和现实的需要,探寻城市土地整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影响预期收益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对这些风险因素的种类、特性、风险发生机率以及风险损失等方面加以分析研究,构建恰当的风险分析模型来评估城市土地整理风险,并针对分析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城市土地整理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将显得十分重要。
二、我国普遍存在土地整理现状
1、程序尚未成熟,机制有待完善
国内土地开发整理真正开展应该是起始于新中国成立后。经历农业合作化、公社化、学大寨等阶段后,仍需不断的探索、实践、总结,才能逐渐形成成熟的土地开发整理机制。因此,程序上难免存在一定缺陷,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还不很理想。
2、不同部门步调不一,设计理念有待统一
不同部门对相同项目区投入资金,提出不同的设计理念,局限了总体规划的思路。同时由于部门职能的不同,对项目建设的出发点不同,或由于不同部门策划者本身对投资项目不同程度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可能直接影响了项目设计的方向。所以往往形成有的工程内容重复建设,有的倍受冷落或刻意规避
3、重数量,轻质量
由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因此很多地方单位考虑更多的可能是数据上的“一本账”,对于后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果不够重视,耕地质量问题往往不能顾及。与耕地质量息息相关的一些工程措施,比如:土壤改良、地力改善等措施视觉上大都难以辨别,难以技术检验,工程量审核只能通过签证来体现,效果也是滞后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土地整理建后工程在体系方面都是以国家或集体所有产权为主,政府的相关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工程本身的运行、管理以及维护,但是这一种权能模糊、产权类型过于单一的管理体系,很容易导致新增耕地的工程设施发生缺位、经营权模糊、年久失修等现象,从而无法支撑土地整理项目长远开展。从具体角度来看,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方面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工程产权主体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形同虚设,集体组织缺少管理者。作为我国基层国有资产的代表,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因为种种原因,不可能真正成为机体组织财产的所有者。工程项目的产权责任人不确定。
2、管理和运营体制存在问题
乡镇政府既是土地整理建后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同时又是养护者。这种模式具有很高的专业程度,对国家资金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两种身份交织在一起,不利于相应职能的执行,再者,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不利于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良好运行。
3、工程管理方法没有结合市场经济
我国土地整理建后管理是政府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制定的时间久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违背,与目前经济发展的方向不符,工程管理体制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四、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
1、提升生态与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为社会与生态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极为可观的,只有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三方统一,才能达到土地整理的最终意义。政府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资本注入,同样是一种公益性质的投资,虽然在名义上拥有对投资成本的收益权,但就实际问题而言,其收益依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了最大程度的调动群众积极性,应科学规范街道等单位利用收益权,并监督其实现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的资本投入。同时,由土地管理部门实现对资金收益利用的监督与管理。
2、建立奖励机制
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应建立科学可行的奖励机制,不断完善现有的管理体质,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调整与优化。注重对个人以及民间团体的吸纳,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工作中去,并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人员的权益。
在实行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优化的同时,可以通过承包、租赁以及拍卖等方式实现管理。当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结束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将剩余工程转交给项目的管护主体。并按规定签订移交协议,对各项事物的交接进行科学量化。根据现有的管理方案制定合理的项目养护标准,将各项具体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个人责任机制,在出现问题时,直接追查个人责任,实现方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同步进行。
3、完善管理模式
对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而言,可以将承包与拍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通过有偿使用制度的开展实现对工程的有效管理。一方面解决了工程设施的养护工;另一方面,保证了资金的有效利用,为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只有在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的同时,做好对土地资源的建后工程管理,保障土地整理后折抵指标与用地复垦指标的合理性,才可以缓解建后用地计划指标缺乏的问题。与此同时,还需要以科学的发展理念做好土地工作与土地整理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统筹多方面的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田素娟,陈为峰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及创新模式探析[J].资源与产业,2011
[2]马杰,刘今朝.基于现行定额计价模式的“营改增”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影响[J].工程管理学报,2017
[3]戴锡花,吴志龙.枞阳县土地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创新与实践[J].农技服务,2009
论文作者:王乃英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标签:土地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 工程论文; 耕地论文; 风险论文; 我国论文; 城市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