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社局 056800
摘 要: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用工制度,日益呈现出常态化、扩大化和无序化的态势,直接侵害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需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进行劳务派遣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劳务派遣 现状分析 应对策略
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经过近30年的发展,以其灵活的用工方式和低人力资源成本的优势,深受用工单位的欢迎,得到了迅速空前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用工方式。然而,由于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尚不完善,其使用的范围已远超过了“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法律范畴,呈现出常态化、扩大化和无序化的态势。劳务派遣制度已异化为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回避企业义务,转嫁法律责任和风险的“有效”用工手段,直接侵害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利益。这需要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力进行劳务派遣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分析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这一制度的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用工制度的改革,我国的劳务派遣经历了涉外劳务派遣、国企改制中的劳务派遣、市场化下的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劳务派遣四个阶段。劳务派遣也从规模小、涉及行业范围有限的状况迅速发展为几乎涵盖所有行业和部门的一种用工形式,取得了突破性的扩张。根据近日全国总工会完成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6000多万,这比此前人保部公布的2700万多出逾一倍,除保安、家政等传统劳务派遣行业外,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并且向外企和民企扩展。行业涉及银行、通信、石油、化工、钢铁、煤炭、港口、建筑和交通运输等。不可否认,在国企改革、劳动力市场化实践的发展中,劳务派遣曾在缓解了就业压力,扩大劳动者就业渠道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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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之所以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的主要原因是:1、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可以使企业减少用工、管理成本和劳资纠纷,转嫁法律责任和风险,达到利润最大化。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单位可以远远低于正式工的工资水平使用派遣工,可以随意解雇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并甩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包袱。此外,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能把工伤事故的责任,连同工人集体维权、集体合同等管理事物及风险全部转嫁给派遣公司。2、法律对劳务派遣公司设置的准入门槛单一,只有注册资金的限制,而没有登记时的相关资质审核认证制度。另外,由于我国至今没有出台规范的劳务派遣的专门法律,使政府相关部门难以对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有效地管理。在利益的驱使下,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迅速膨胀,并获得可观的劳务派遣费收益,而其承担的违法成本却相对低廉。
这种劳务派遣形式常态化、无序扩大化的状态,对于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对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及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1、劳务派遣工的幸福指数普遍不高。椐全国总工会的调查,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几乎成了所有用工单位普遍认可的现实规则。劳务派遣工对未来的发展普遍缺少信心甚至担忧,缺少就业的稳定感。2、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大量派遣工的使用使员工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及主人翁意识,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培育发展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长期大量的廉价派遣工的使用还能致使企业缺少科技创新和结构转型升级的动力和紧迫感,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
二、促进劳务派遣制度有序发展的应对策略
1、建议实施劳务派遣许可制度
劳务派遣许可制度是指,凡欲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先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具有计划和控制的功能,目的在于防止劳务派遣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抑制劳务派遣的负面因素。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均实行劳务派遣许可制度。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规定,只有雇员租赁公司向主管部门提交了公司所有有关支付员工薪水、税收、工伤保险及雇员福利支付义务的证据后,主管机关才能颁发初次或后续许可。这种做法有利于实施主管机构对劳务派遣行为的监督管理,值得我们借鉴。
2、采取列举法的方式,明确劳务派遣的行业范围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其规定范围尚显抽象和宽泛,由此带来外延的扩大,不易把握,使规定本身形同虚设,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及成熟经济体的经验,实施列举法的方式,规范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德国和日本实行的是禁止列举法的方式,即,以举例的方式明确规定不得进行劳务派遣的行业。
3、建立劳务派遣工向正式工转化的机制
尽管劳务派遣制度具有满足用人单位灵活弹性的用人需求,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建立高效用人机制等优势,但劳务派遣工由于实际经历的不公平待遇,使其缺乏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往往流动性大,责任意识不强,从而抵消了劳务派遣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为此,应建立劳务派遣工向正式工转变的激励机制,提高派遣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这方面,中国移动和中石油等大型国企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积的成果。
4、建立完善“同工同酬”制度
在政策方面对“同工同酬”的内涵进行界定,建立完善职位评价体系。在现阶段可以采用政府部门对大中型企业的薪酬标准进行备案,逐步在同行业中建立标准薪酬体系的方式来推动同工同酬原则的贯彻。此外,针对劳务派遣工的职业技能培,政府应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以支持,全面提高劳务派遣工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使其具有同正式工相当的“同工同酬”的职业能力。
5、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针对劳务派遣行业工会普遍缺失的状况,各省市的总工会应尽快着手建立派遣行业的企业工会,将派遣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充分利用工会及媒体等向社会,向雇主表达自身的诉求,改变派遣工在与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关系中的弱势地位,维护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论文作者:刘振杰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1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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