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分析
柳伟华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摘要: 新时代下共享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在现代社会几乎所有行业所有物品都可以搞出一个共享来,共享经济的新形势也将共享的门槛提高,很多传统的设计已经无法满足共享经济的新形势,比如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与传统的典型劳动关系完全捆绑的制度设计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形势,需要将社会保险与传统体制内的典型劳动关系脱钩,实行分层的设计和治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保险领域的重复保险问题更加显现出来,在有些地方可以有重复保险。有的地方则不可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能有重复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可以有重复保险,这些都需要我们加以区分,当然,社会保险不是十全十美的,需要有一个固定可查的账户,并且进行统筹管理,能够定期更新并且保护个人信息。
关键词: 共享经济;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分析
引言
当前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依仗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只有在多媒体普及的条件下,共享经济形式才能被实现,共享经济依托于互联网,创新了灵活劳动用工的形式,这对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带去了挑战,挑战促进发展,社会保险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出来,需要人们及时地进行理论更新和制度改革,进行实际的研究探索是革新的必要条件,在寻找新方法解决困惑时,政府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积极响应社会保险制度的新变化,促成共享经济下的新变革。本文将从几个部分阐述共享经济下社会保险制度的创新分析。
一、社会保险捆绑、脱钩与分层概览
我国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很鲜明的特色和不足就是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是完全捆绑在一起的,而这个劳动关系是狭义的,只是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而不包括民法调整的劳务关系,这就使社会保险必须以典型的劳动关系为基础,没有了这个关系就没有了社会保险,有这个关系就必须有社会保险。
共享经济背景下不同于传统典型劳动关系的很大特点就是有很多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大量滋长,很多体制外的非全日制的劳动员工很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这三者已经交杂在一起无法分辨,传统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捆绑已经被打破,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局面,需要进行法律法规改革创新,需要先在制度上将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然后增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广度,不仅能够包括原先的狭义的典型劳动关系,还能包含所有的广义的劳动关系,包括民法调整的劳务和雇佣关系。
在社会劳动保险法中,《社会保险法》比较详细规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加强明确相关法定义务与责任,目前,医疗保险是共享经济下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不断加强医疗保险的关注度,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实验结果显示,构音障碍训练治疗构音障碍患者有较好的疗效,构音障碍训练联合针灸治疗对构音障碍患者疗效较单纯构音障碍训练疗效更优。
共享经济虽然带来一些改革,但是也并没有彻底否定我国传统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如今我们要正确看待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其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改正,增添新时代需要的法条法规,而不是对过去的法规全盘否定,传统的法规不会过时,只是会不再适应当前的时代,要正确认识共享经济下的劳动关系,正确评价现有的法律法规。新型的网络技术对于劳动关系的影响可以说没有很大,需要的是人们在传统的劳动法的基本原理上改良劳动用工制度,在已经存在的劳动法框架下,去分析探讨网络技术背景下的新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解绑是一个新的跨越,只要符合传统经典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条件,用人单位就需要对劳动者负起社会保险的责任。比如,共享经济下存在的多重劳动关系或兼职,顾名思义,多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原有的工作岗位上继续正常工作,但是除了这份工作之外还有其他的工作或兼职,那么原来的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照正常情况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不能因为他们的多重劳动关系就不再负这个保险的责任。多重劳动关系是一个比较繁杂的问题,经常引起很多争议,也给我国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的解绑带来了难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奶牛隐性乳腺炎并不会表现出典型的临床症状,但却有特有的症候群。随着病情进一步加重,奶牛的产奶量和泌乳量持续减少,乳汁中含有的成分发生明显变化,乳汁中原来的弱酸性变成弱碱性,乳汁质量普遍下降,容易腐败变质。隐性乳腺炎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转变为典型的乳房炎,伴随明显的临床症状,导致养殖场奶牛淘汰率升高。本次研究该养殖场发病的23头患病奶牛并没有出现死亡现象。
二、重复保险
(一)重复保险一般法理
重复保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主要是历史与现实的交织,让这种保险问题显得更加棘手,如何创新社会保险制度是我们所要考虑的,要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的促进。
重复保险义务与责任分配比较复杂,社会保险可以借鉴商业保险的具体保险分摊原则,例如,在多重劳动关系中还涉及到一个社会保险义务与责任分配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2.2.2 叶片宽度 从图4看出,4月10日至6月7日,桑树新梢叶片宽度生长量有7次生长高峰,经过较快、最快、快、较快、慢、较慢直到停止生长的过程,从1.6 cm增至15.1 cm,增长8.43倍;其日生长量有2次生长高峰,日生长量为0.03~1.60 cm。从表2看出,桑树新梢叶片宽度的生长量和日生长量变化与时间变化间形成二次回归方程曲线的相关系数大于直线回归方程的,回归方程曲线符合二次曲线规律。其生长量和日生长量变化与时间变化的相关性分别呈高度正相关和显著正相关,其显著性分别呈极显著和显著水平。
许建宇教授在研究多重劳动关系时将其表现形态分为“并列形态”和“主从形态”,前者是指劳动者的多重劳动关系没有交叉的现象,各种劳动关系都是非全日制的,后者是指同一个劳动者既有体制内又有体制外的劳动关系。而周国良教授则认为除了前面两种形态之外应该还有第三种形态存在,即“共同雇佣”,其实这种形态也可以当做是并列形态下的一种。
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在的各个用人单位在分配社会保险的义务和责任时,首先是要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分离,即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义务,不能因为劳动者在其他用人单位已经有了社会保险就不负责,也不能因为劳动者自身可以不要保险而不负责,社会保险的义务与责任的分配需要有一个清晰的分配原则,在这个基本原则下进行工作实行,具体的研究最终的分配路径。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程度密不可分,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工作,是确保培育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根据笔者走访调查的情况看,县镇两级政府对培育工作仅限于出台一些管理性文件,而对新型职业农民后续的政策支持不足,很多地区根本就没有出台扶持政策文件,这就容易造成培育与创业工作的脱离;也影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稳定性,培育的数字上去了,但真正以农业为职业的人员数量得不到维持,培育根本目标成效难以满意。
(二)重复保险义务与责任分配
在共享经济时代下,重复保险有很多难题需要攻克。比如,重复保险存在即合理?重复保险是否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如果劳动者已经有了社会保险,兼职单位如何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保险比例如何分配等问题。
重复保险本身在商业保险领域就有多种形态,社会保险之重复保险的问题会更加复杂化,如何界定与处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保证两者合理存在是我们所要考虑的。
重复保险是指多个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同一损失的补偿责任,重复保险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医疗保险也属于重复保险,在重复保险中,保险金额与保险的数额关系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会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创新,社会保险之重复保险变得更加复杂化。
(三)重复保险之医疗保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医疗保险制度要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积极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途径加以有效执行。
针对我国轧钢加热工艺的现状,笔者从加强轧钢加热温度控制的重要意义着手,并且概括性的说明了轧制温度控制技术中存在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最终提出了笔者自己的浅薄见解,希望为读者带来帮助。
医疗保险涉及的面非常广,是我国十分重大的民生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才能保障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现实社会中,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立法方面的滞后性,加快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进程,构筑医疗保险基金法律体系有利于更好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这是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社会在不断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医疗保险制度要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只有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文化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我国还存在自愿弃保的问题,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尤其在共享经济时代得到体现,自愿弃保并不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是劳资双方将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直接发放给了劳动者,劳动者只是看到了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的发展前景,就不愿意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虽然说任何形式的自愿弃保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任何形式的弃保行为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共享经济时代要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各类社会制度的不断创新,共享经济时代是顺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
三、结语
在共享经济的新时代下重复保险要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创新分析,需要有强大的创新意识和革新能力,既要保留传统的精华,又要注入新鲜的活力,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需要人们转变思维模式,清楚地认识并界定各种劳动关系,要降低社保费率,使用人单位的负担降低,使用人单位能够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来,还要创新制度设计,在新时代的共享经济下学会与时俱进,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创新设计,最后还要加强完善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作保障,尽早实现共享经济下社会保险多覆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问清泓.共享经济下社会保险制度创新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 ,2019(1):86-98.
[2]王显勇,夏晴.共享经济平台下的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的理论依据与制度构想[J].中国劳动,2018(6):49-53.
[3]程恩富,白红丽.企业共享的理论分析和实施原则——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J].上海经济研究,2019(1):5-14.
[4]景丞,苏布达,巢清尘,翟建青,王艳君,陶辉,姜彤.基于共享社会经济路径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化水平与经济预测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29(1):21-31.
[5]贾乔琪.共享经济模式下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分析——以“共享单车”为例[J].法制与经济,2018(11):116-117.
[6]王龙君.关于“共享经济”与“零边际成本社会”的思考——读杰里米·里夫金的《零边际成本社会》[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8,38(4):17-20.
[7]胡佩君.“共享经济”下最大化共享网络社会资本效用思考——以大创项目“自由驴”旅游资源分享平台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 ,2018,39(10):118-119.
[8]于莹.共享经济用工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规制——以认识当前“共享经济”的语域为起点[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21(3):49-60.
中图分类号: F842.61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30-0039-02
标签:共享经济论文; 社会保险制度论文; 创新分析论文;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