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出口绿色壁垒的成因及对策_绿色壁垒论文

我国农产品出口绿色壁垒的成因及对策_绿色壁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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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一年中,在激烈的国际竞争条件下,农产品出口保持了一定的增长,然而,也应该看到,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屡屡受挫于发达国家一个接一个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利用卫生与检疫方面的各种技术壁垒取代传统的关税壁垒,并想方设法提高门槛,以此限制我国农产品进口。

一、绿色壁垒的产生及其原因

国际贸易壁垒可以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关税壁垒是国际贸易中最古老的政策,长期以来,它一直是各国最主要的国际贸易政策之一。随着世贸组织的推动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适应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关税壁垒逐渐消失,其作用日益减弱。但是,各种非关税壁垒却开始兴起,针对农产品的绿色壁垒就是其中的一种。

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维护生产和消费安全以及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它主要是通过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等来实施。有些规定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变化,往往使外国产品难以适应,从而起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作用。

设置绿色壁垒的初衷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由于破坏生态环境而引起的自然灾害提高了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绿色壁垒的出现可以看作是消费者理性选择的表现。

绿色壁垒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世贸组织的宗旨在于促进贸易的自由化,消除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后,作为主要贸易壁垒形式的关税进一步降低,并在近20个产品部门实行了零关税。同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也将逐步被拆除。因而,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于是,各种新的贸易壁垒应运而生,贸易与环境的结合便形成了绿色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受阻于绿色壁垒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根据非歧视原则,各成员原来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歧视性规定已经取消,市场进一步对我国开放。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设置了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为主要内容的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了新的门槛,绿色壁垒正在削弱或部分抵消我国传统出口产品的优势,正在使我国丧失加入世贸组织后可能赢得的贸易机会。

2002年年初,欧盟停止从我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原因是从这些产品中检出有残留抗生素。2002年1月,我国最大的水产品出口市场欧盟全面禁止进口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到2002年5月,我国水产品出口下降了70%以上。在美国市场,2002年1-3月,我国沿海地区被美国药物管理局扣留产品累计896批次,我国成为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就蔬菜产品也和日本政府多次发生贸易摩擦,农产品出口也遭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2002年上半年,山东省蔬菜出口大幅下滑,传统出口产品冷冻菠菜因为个别批次农药残留超标而导致日本政府的全面禁运。2001年6月,日本以韩国在我国出口鸭肉中检出禽流感病毒和香港爆发禽流感为由,全面禁止从我国进口禽肉产品,后虽于当年8月部分解除了对我国鸡肉产品的进口禁令,但一直到今年1月10日才正式解除对我国鸭肉、鹅肉和鹌鹑肉及其产品长达一年半的进口禁令。

大量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享受世贸组织成员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同时,农产品遭遇到更为严厉的绿色壁垒限制,而且,这种趋势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扩大出口。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原因分析

事关国际贸易中的摩擦问题,都要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来分析原因,我国农产品也不例外。国际贸易是双方或者多方共同参与的一项互动性的经济活动,交易的顺利达成需要各方的积极配合。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交易各方会寻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各方的利益存在冲突,从而难以在某一点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这个时候,贸易政策选择的博弈结果就会偏离最优选择,类似于经济学中经典的“囚犯的困境”博弈模型。

1.国际原因分析

(1)贸易保护主义。根据俄林—赫克歇尔定理,一个国家应该生产和出口该国充裕要素密集的产品。由于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得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获得了价格优势,从而能够大量进入国际市场。就目前来说,我国农产品中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已经得到了国外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对进口国来讲,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势必会对国内同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基于这个层面的考虑,进口国难免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以对国内同类行业进行保护。

(2)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各种更高更严的安全卫生标准层出不穷。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所引起的自然灾害给了人类足够多的教训,使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基于健康的考虑,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转基因产品,对农产品的化学成分含量要求,对产品加工的技术标准,甚至于对动物的福利问题等都有了新的认识。各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会颁布不同的规则和标准。由于这些规则和标准的增加和改变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在短期内难以适应,从而限制了出口的增加,甚至于因为违反标准和规则而遭到禁运或者退货。

根据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原理,贸易各方即使没有绝对优势,按照“两优取重,两劣取轻”的比较优势原则,通过国际贸易也是可以增进本国福利水平的。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自由贸易能够促进贸易双方福利的改进,任何阻碍自由贸易的做法都是不经济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贸易政策的选择除了经济因素外,还受到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2.国内原因分析

(1)农产品生产缺乏协调和统一。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农业生产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形式进行的。这种以小户家庭为主体的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而这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是造成我国农产品屡屡受制于绿色壁垒的最初根源。由于农作物的种植和管理以家庭为单位自主进行,那么在时间上就会存在不同步性,在田间管理上,这种不同步性表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在病虫害防治上的不同步性,由于缺乏协调和统一,往往会造成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

(2)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知识水平低,素质差,技术和设备落后。我国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农民掌握的科学知识较少。加上劳动力的过剩,农村人口中受教育层次相对较高、科学知识相对丰富的年轻一代纷纷离开农村,加入到城市的劳动大军中,从而造成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那部分人口的素质得不到提高。由于自身素质的制约,农业生产人员难以进行科学地生产和经营。化肥的滥用、乱用,剧毒禁用农药的喷洒是常有的事情。另外,我国现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技术和装备落后,生产的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色素的滥用,安全和卫生意识的淡薄,也是导致我国农产品受阻于绿色壁垒的原因之一。

(3)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也为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森林的过度砍伐,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河流、湖泊、海洋水资源的污染,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气候的恶化等等,都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既与国内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短视行为有关,又与外国投资企业的“转移污染策略”分不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是我国在探索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功。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小的造纸厂、印染厂、金属冶炼厂等乡镇企业由于经济上的短视和观念上的落后,只注重追求眼前利益,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另外,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受本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约,把在本国内不准从事的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项目转移到积极吸引外资的我国来生产。这种把发展中国家看作“污染天堂”的做法,无疑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4)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以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生产和出口的主体分离,农民和外贸公司的目标利益存在不一致性。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生产和出口经营主体的分离造成主体利益的不一致,而且由于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导致在农产品的生产和交易过程中信息传递受阻和滞后。另外,现行的“订单农业”虽然可以对交易双方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是由于与此相配套的法规的不健全,交易双方文化层次上的差距,使得双方在签订订单之初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遭受损失的往往是农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农民寻求短期利益,隐藏信息,甚至于在博弈中采取“败德行为”,如农产品的以次充好等。

(5)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不健全。由于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经营的产品种类也较为单一,对市场信息的了解有限,对国际市场信息获得的滞后,往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整个行业也缺乏一个统一的组织机构从事市场信息的集散,经常是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还有很多企业重蹈覆辙。例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我国出口企业由于信息不畅,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在全国范围内,天津、黑龙江、辽宁等地出口企业的蜂蜜被退运后却互不知情,仍然飞蛾扑火,损失惨重。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策略

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于绿色壁垒愈演愈烈的现象,我国应该积极寻求应对策略,减少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冲击,保持并增强农产品出口的优势,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科学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针对农产品小户经营所带来的弊端,应该倡导对农业生产的协调和统一,保持病虫害防治的同步性和彻底性,减少用药次数。同时,对农药的使用要科学化,严禁剧毒农药的大量喷洒和化学肥料的滥用,从生产源头控制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在农产品的加工过程中,应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标准和科技含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上不单以价格取胜,更要以质量取胜。

2.加大对农村的教育和科技投入力度。虽然我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但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仍有大量儿童失去了受教育机会或提早辍学。因此,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应该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的力量,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投资。此外,还应该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专家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利用现代科技分析土壤成分,因地制宜,指导农民在生产中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肥料,现场解答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管理;定期举办农业生产培训班,培养一批在农产品生产上既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又富有实践经验的农业生产人员。

3.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出口体制。为了改变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主体分离现状以及由此带来的目标利益的不一致性,有必要建立一套对交易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从而把生产者和出口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荣辱与共、唇亡齿寒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应该说,现行的“订单农业”在这一方面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还远远不够,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法规还不够完善。可取的方法是让农民和外贸公司共同参与生产和出口,生产是为了出口,而出口又最终依赖于生产,把生产和出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互动关系。在生产和出口中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把生产者和出口者的目标利益统一起来,避免交易双方隐瞒信息和“败德行为”的发生。

4.完善我国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卫生的法律制度。鉴于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我国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实现与国际社会的接轨。通过生态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测报告,控制污染,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依法关闭高污染、低效益的小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入要全面考虑,避免引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同时,健全食品安全卫生法规和食品质量监督体系,倡导生产和加工“无公害食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力度。根据国际社会的发展形势,及时调整我国法律法规的纰漏,保持与国际社会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同步性,确保我国农产品出口符合国外的标准,突破绿色壁垒的障碍。

5.培育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针对我国众多的小规模农产品出口企业,我国应着手培育和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以一个整体的组织形式积极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提高企业在贸易摩擦中的应对能力,通过“用一个声音说话”,避免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恶性竞争,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同时,通过行业协会收集国际市场的信息,可以提高企业获得信息的效率、降低企业的信息采集成本,从而赢得价格优势,规避因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潜在的贸易风险。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增长举足轻重。鉴于绿色壁垒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我国有必要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利用入世带来的契机,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经济,缓解农村劳动力的过剩,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经济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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