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组织论文,非公有制论文,试论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由来
改革开放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得到建立和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数目在我国的绝对数量和比重得到很快增长,非公有制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虽然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在某些方面具有公有制企业所不具有的优势和特点,但是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比,在某些地方的差距也逐渐显现出来。突出的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政府从全能模式转向有限政府,并开始转向追求经济效率;原先对工人的政府强助权力退出,而工人的自助权力较弱,作为工人维护权益的专业组织——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结构功能缺位。具体而言,就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虚化和工会组织建立受阻,且一直存在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并呈十分严重的态势,应当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
目前对于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宏观或微观层面的研究,对于建立工会组织中政府、企业、个人三者的行动逻辑还缺乏一种中观层面上的研究和探讨,因而我们并不能从中得出工会组织的现实行动逻辑,并进而由此去演绎和归纳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有鉴于此,笔者试图在中观层面上对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机制做一探讨。
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行动逻辑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工会组织在协调工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非公有制企业中政府、企业和工人三者对话的话语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较之以前,它们三者的利益分歧点更多,行动逻辑也具有更多的选择。工会组织在协调政府、企业、工人三者共同行动的整合作用也就更突出和明显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行动逻辑问题由此而生:
1、工人与工会
关于人们加入集团的原因,拿破仑·波拿马曾经说过:“有两种力量将人们联合起来——恐惧和利益”。在实现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有理由排除或者较少相信恐惧力量的作用。利益可以被我们视为把工人整合进工会组织的主要因素,物质利益以及一些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物质利益的潜在利益成为工人加入工会的主要考虑。工人加入工会的前提就是加入工会之后,工会能够帮助他们实现更大的利益。如果说工会无法帮助工人实现这种利益,那么工人们必然会选择退出,或者采取另外一种隐性的退出(他们可以不参加工会的任何活动甚至在参加时不投入任何成本)来应对工会的“无力”。目前这种现象在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中尤其突出,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中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务工,他们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工会组织帮助他们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但事实上工会组织的结构虚设和功能缺位加速了他们对工会组织的背离,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农民工人事实上处于原子化的个人联系之中。这也就是说,没有能力帮助工人维护和实现其预期利益的工会组织难以“实质性”的存在,而至多只是一个结构虚设的工会。
2、政府与工会
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是无处不在的。工会组织可以被看作是政府行政力量的延伸,政府与工会的利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和内在的统一性。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面临着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变过程,同样的工会组织也不再仅仅只是政府行政的“二传手”。在某种意义说,工会开始具有了部分独立的地位诉求。政府与工会已经由传统的简单的隶属关系变化为具有多重意义的关系。工会在代理政府保障工人权益、维持工人稳定的部分职责之外,具有了“第三种力量”的特征,它必须为发出自己的声音做出努力。因此政府与工会之间必然会产生局部利益分歧而整体上又保持利益一致性。政府机构精简和部分政府职能在工人私人生活领域中的撤退使得工会在发挥自身作用和功能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拓展和自主性。同时在某种时候因某种需要而与“强大”的政府对话时,工会又必须一改往日的“附庸”角色而走向对话的前台发出自己能够让政府听得见的声音。现代社会发展的特征是市民社会的兴起和一般公众社团的崛起。市民社会和公众社团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促进各方团体的利益表达方面具有一般个人和政府难以替代的作用。所以政府的机构精简和功能简化与工会自身的地位诉求,共同促使了政府与工会的角色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在这种转变中,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会较之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的工会面临的转变更大。真正强势工会的建立,有利于政府改革之后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人权益的保障。
3、工会与企业
较之工会与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相比,工会与非公有制企业关系显得更难把握,也更难协调。企业的目标是发展生产、赚取利润,非公有制企业在这一方面有着更为迫切的愿望,因为它要更加坚决地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但是赚取利润只是企业在社会中扮演的众多角色中的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在想方设法提高产出、降低成本的时候有可能因此会忽略工人的工资、工时、工作强度、福利待遇等一系列它本来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在这个方面工会和企业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也是许多企业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即使建立了也不愿意它在企业内开展正常活动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企业与工会在工人问题上又有利益上的一致。市场经济中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生产的首要条件是工人,没有工人它们无法开展生产,更不用提利润最大化了。工会可以有效地组织工人开展生产,也可以在满足工人群体的心理需要、自我尊重和被认知、认同的需要之后提升工作效率,更可以利用工会的组织作用保证工人对非公有制企业保持一定的忠诚,使非公有制企业不至于因为工人的朝三暮四而疲于奔命。从这一个方面说,工会与企业的矛盾又有着亲和的一面。再者,工会自身的物质利益和工人的物质利益的考虑也能够使工会和工人认识到,企业发展越好,自身利益越容易、越有可能得到满足。如果企业发展不好,工会和工人的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提其它要求了。同样的企业也会认识到企业如果离开了工人的支持,自身便无法运转。一句话,工会与企业之间利益的分歧和和谐都统一在双方相互依存的大前提下,这就使得两者出现了“离得太近会扎着,离得太远会冻着”的“豪猪”现象。
虽然工会与工人、政府、企业四者的复杂博弈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有,现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也仍然存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四者的博弈关系,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要比在计划经济时代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远为复杂。在我国目前特殊的国情条件下,我们更需要呼唤和促使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建立。近两年尤其是今年三四月份以来的“民工荒”现象,就与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结构虚设和功能缺席具有高度的相关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和社会转型期中,工会与工人、政府、企业的角色关系都处于一个高速变动期,他们的利益要求复杂而且变化较快,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组织能够强有力地、有效地协调工会与工人、工会与政府、工会与企业的复杂关系,最终将四者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去。
三、影响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建立的因素
上文出于分析的需要,较多的是从中层理论模型来探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会组织的行动逻辑问题,仅仅局限于此还不足以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建立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更难由此得出我们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需要考虑的各种现实因素,试析如下:
1、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的有利因素
首先,我国是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首先从意识形态上、进而从宪法层面先在地肯定了工人阶级(包括农民工)保障自身权利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政治合法性与法理合法性;而作为我国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的权利保障和权益维护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逻辑的合理引申。虽然这些并不能确保工会组织就因此而建立和有效运作,但是它使得建立工会组织以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无论从何种政治层面都具有不容置疑的天然合理性。事实上,立法机关和政府也因此而出台了一些法律和法规以保护工人利益,2001年《工会法》的修改可以看作是我国政府努力的又一个新举措。
其次,我国现有的政治制度框架对工会组织有较大的支持。目前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工会组织体制比较完整,中央、省、地、市(县)、基层五级都有一定的工会体制,对于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工会中的干部关系,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机关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都有一定的实践和基础。虽然并不能将其原原本本地移植到非公有制企业中,但是近五十年的实践经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仍具有重要意义。不过仍需注意的是,传统的政府选择为主的工会建立模式面临着向社会选择为主的工会建立模式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在依靠现有政治制度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度开发原有制度的潜在制度功能,并重视社会力量在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中的有序参与。
其三,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对工会组织存在着隐性的需求。如前所述,工会能够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稳定工人队伍、增强工人的团结感和认同感,帮助企业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减少企业管理成本方面有着突出的作用。企业在工会的帮助下能够后顾无忧地进行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从而取得较好的经营效果。相反如果工人与企业间出现了内耗、生产无序或者对抗的情况,都会导致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的上升;工人情绪上的对抗或低落,也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组织之所以仍然受到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抵制,是因为他们出于对收益的考虑,存在着一旦工会组织建立之后、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甚至和他们的需要相对立的担心。
其四是广大农民工人所存在的切实而强烈的维权要求。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人很大比例上都是来自于农村的农民工人,虽然以往出于对温饱的考虑,他们能够承受企业主的恶劣待遇,但是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人对利益的诉求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三餐的满足上,他们需要更多的权益而非仅仅被看作是“农民工”。“实践是生活最好的老师”,在近两年的“民工荒”中,因地缘、业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农民工有效地利用了部分企业缺工的问题,采取集体行动为自己争取到了部分应有的待遇,这就更使得原子化状态的农民工人加入工会组织的心情更为急迫。显然,作为集体的工会组织的行动策略、成本和收益要优于作为个体单独行动的策略、成本和收益,尝到了集体行动甜头的农民工群众已经认识到了工会组织的重要性。
第五是工会领导人物对于预期收益的考虑。团体中有一般成员和领袖人物之分,工会组织中的普通员工和领导者除了共同作为团体的成员而协调行动之外,还具有各自不同的行动逻辑。结成团体采取集体行动,在达到团体较大收益的同时使个人收益优化是每一个团体成员的目标,而社团领袖还会有其它的收益考虑,这源于他付出了比普通社团成员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风险成本。首先,较之普通工人在待遇上的差别是工会领袖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毕竟这是最实际的。其次还有就是作为工会领袖在个人社会地位序列中的进步,虽然不见得有什么权力,但是毕竟区别于普通工人,成为能够与企业主平等对话的“领导”了,还能够调动工人进行工会活动。再有就是工会领袖对于个人使命感和价值感的追求,“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可以看作是部分工会领袖追求个人使命感和价值感的体现。因为领导工会成员帮助他们实现共同权益,作为社会公正的监督者,负责与博弈双方建立联系并实现结果上的公正,这些都是工会领袖潜在的行动刺激因素。
2、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的不利因素
首先是部分地方政府方面的不利倾向。一直以来发展经济的水平和力度就是我们地方政府考核和评价当地政府官员的主要尺度之一。在这种压力下,想方设法吸引投资并与企业搞好关系,成为部分地方官员的头等大事,以致把“投资在这里建立的企业可以不设立工会”作为吸引投资的口号,甚至在工会与企业发生矛盾时,明里暗里袒护企业、不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的经费和待遇问题等,都可以视作是部分政府官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设立过程中造成的不利因素。这部分政府官员对发展经济的短视导致了工会自身难以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制衡,两者的对话也很难在“平等”的前提下得到真正实现。
其次是工会体系的行政化倾向。在市场经济中,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之中的决策和行动更多是作为一个有别于政府团体的“社会团体”而做出的行为和行动。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中要求工会组织适应从“半行政化”到“社会化”的组织方式变革,即使失去“半行政化”的组织特色可能会使它失去某种与政府部门的亲和性,但是随着它更成熟的“社会化”体制的完全建成,如果它的组织、动员、资源获取等各方面的行动策略符合社会选择的标准的话,那么它就会从更为广阔的空间中获得更为广泛的支持,它的活动空间和策略选择也会更加广阔和丰富。不能适应“政府性社团”到“社会性社团”的改变,或者留恋于过去的“行政化”所能带来的局限、狭窄和短视的利益,必将会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失去来自底层工人的动力支持,也会使之陷入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重重束缚而不能自拔,最终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会只会走向纯粹的结构虚设,进而导致其功能缺失。
再者,目前的工会因为种种原因还缺乏与企业、政府对话的平等权利,虽然我们党和国家给予工会工作很大的重视,《工会法》也已经做出了多次修改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能够得到的实际支持仍然相当有限。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它很难与宏大的法律、法规联系起来,而一旦相联系之后,工会的行动成本就会增高,行动的风险也随之变大。现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与企业的关系,使得它们的矛盾一旦诉诸于法律、程序,就更难以调和。相反如果留在本企业内部,则会带来更多的对话机会。事实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相对于企业的弱势,使得它们的对话又难以真正地维护好工人们的权益,这就使得我们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会工作陷入两难境地,事实上这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团体普遍都会碰到的一个问题。这就要求以工会为代表的社会团体既能够想方设法获得更多的行动资源,能够更为广泛地动员本组织内部人员以获得更广泛、坚实的动力基础;只有这样,工会工作才不会因维权不力得不到工人的支持而名存实亡。
其四,工会行动机制的问题。工会中的工人和领导人物共同行动时需要一个合理协调各方的行动机制。但问题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既相对缺乏行动的外部支持,又因自己的行动机制问题而失去活力,难以在其组织和发展的过程中成长和壮大。如前所述,工会组织的领导者和普通工人的行动成本和收益具有很大的差别甚至还会产生矛盾,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只有在真正解决自身的具体行动机制问题之后才能将广大劳动者整合进工会组织这个团体中,才能使工会真正强有力地代表工人自己发出的权利呼吁。工人加入工会的动机显然是在满足其心理需要的同时又能得到物质利益,如果得不到心理需要和物质利益,或者说加入工会和不加入工会时两者所得没有什么差别,就难以吸引和动员他们进一步参与工会的共同行动。而工会领袖除了上述考虑之外,还有一个考虑就是因组织工会成员而使自己暴露于一般成员之外带来的风险与压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合理行动机制是:必须满足使工会领袖在考虑其风险和成本付出之后,还能够领导工会成员争取合法权益。工会领导者较之普通工会成员还有一个差别就是,普通工会成员较容易成为一个“搭便车者”,他在付出比别人少的成本、或者根本就不付出任何成本就取得与其他人相同的权益和利益。工会普通成员只要在其宣称愿意加入工会并在某一个象征仪式上加入工会,就能够与其他人共享工会集体行动的收益,但问题是作为个体的他到底在集体行动中付出了多少实际的成本?除了上述两个问题之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还需要一个整合领导者和工会成员的利益机制,毕竟工会领导者和工会成员都有可能因为其具体利益分歧而在与企业主的斗争中走向分化,仅靠道德信任和口头许诺难以在事实上形成有效的行动整合和利益整合。如果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不能因这三方面的考虑而在工会的具体行动机制中做出探索的话,那么工会将始终面临着内部崩溃的危险,更不用提有效的外部集体行动了。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综合考虑上述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不仅要在外部争取有利资源为工会组织活动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而且要克服自身的官僚化、行政化、自由化等问题,利用有效的具体行动机制整合团体行动。要在工会与企业、工会与政府的对话和博弈中取得有利的位置,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工会领导者、工人四方面因素的共同合力和作用,仅仅凭借哪一方面或者两个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工作仍然不会有很大起色,当然我们仍然要看到这其中工会领导者和工人的动员和推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上文分别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现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行动逻辑,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立和开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三个方面谈到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建立问题,使我们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问题有了一个初步认识,这使我们可以以此来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建立和行动。此外,我们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除了其传统意义的角色之外的角色扮演还应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府已经从事无巨细的全方位行政管理转为逐渐从各个领域中收缩,这些已从政府分离出来的相应职能必须由一定的组织体系来承担。社会改革促使政府将本来就应该由社会承担的责任还给社会,社会团体的结构合法性就在于此。近年来社团发展的宏观和微观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变,各个职业团体、民间组织等NGO组织的兴起就顺应了这一时代趋势。工会组织作为工人团体也应该顺应这一要求,从各方面改革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思路,与众多的社会团体承担起“社会中间层”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利益诉求和表达趋向于多元化,其变化也比较快,社会硬性的整合方式难以适应人们的这种要求,因为其行动效率低,成本高。广大社会团体却能够因自身的角色和地位优势承担这种需要,而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重要性就在于此。非公有制企业较之公有制企业与工人之间更容易产生利益上的分歧,工会作为一个长期性的软性整合方式能够以较小的成本担负起协调和整合的作用。试想仅仅依靠法律和行政的方式去解决企业的这些问题,其实效性和效率又会如何?
目前,我国社会团体正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阶段中。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于社会团体的管制,来源于社会的力量也显示出了对社会团体的迫切需求,以工会为代表的社会团体有着自己广泛的生存空间。但是就目前而言,并没有一个制度化的体系能够将我们的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会组织起来,部分已经组织起来的非公有制企业内的工会也只能各自为政,各个工会之间基本处于松散的联系或者根本就没有联系,这就限制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体系在政府、企业与工人三方话语体系中的分量;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状况将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广泛建立而得到改变。
当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建立目前还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这些阻力的破除主要依赖于党委、政府、企业、工会四个方面能够切实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而目前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与其实现的紧迫性还存在着很大的脱钩,因而导致了现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研究理论相当落后、在实践中缺乏有效指导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