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最大”与宋代政治合法性论证
○张子峻
摘 要: 宋初“天下何物最大”与“道理最大”的问答,蕴含“道统”与“治统”的讨论,是宋儒关于政治合法性的表述。“道理最大”是天命攸归、血缘承继之外的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强调政治治理的价值设定与实效。在南宋,它与理学哲学话语汇合,建构起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论证新模式,企图型塑士人层的价值认同,形成合法性论证的双重准则。以西方视角观照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起到消解和重构作用,对彼此政治合法性理论缺失加以支撑和补充,建构合乎东西方文化传统、政治语境的合法性论述。
关键词: 天下何物最大;道理最大;政治合法性;道统;治统
宋初“道理最大”之议,最为史家注意,常被用来阐发理学话语的形成和政治法度的确立。循此进路,当代学者展开哲学话语建构、权力限制机制设置和法度传统生成的阐释。[注] 关于权力限制机制的论述,可参考张其凡:《宋初政治探研》,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 63—64页;崔英超:《宰相群体与南宋孝宗朝政治》,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5页;葛兆光:《回到历史场景:从宋人两个说法看哲学史与思想史之分野》,《河北学刊》2004年第4期,第19—23页;关于理学话语生成,可参宋人刘实甫:《宋大事记讲义·序》,吕中编《宋大事记讲义》,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87页;姚勉:《雪坡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5页;王立新:《理学开山周敦颐》,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11页;关于祖宗之法论析,参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修订版),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506—522页。 当前学界的研究,多将其视作哲学或政治学单独的阐说对象,将它在理学的形上层面和政治学论析分而述之。事实上,“道理最大”的宋代诠释,除了哲学生成、权力限制分别地理解以外,还存在另一以“道理”为依据、以融合理学与政治为进路的政治合法性建构。宏观地看,这一诠释进路,立足于两宋的政治格局的演变:北宋立国以后,并未建立起宇内一统的政治格局,及至南宋,北方陷落,国家危殆,致使士大夫的国家观念,产生了重大变化。他们不再把自己的朝廷,视为禀受天命的唯一合法正统。[注] Morris Rossabi.China among equals :The Middle Kingdom and Its Neighbors , 10th -14th centuries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另外,在宋人的观念中也有南朝、北朝之说,且与辽约为“兄弟之邦”之事实,在宋文中不难翻检,此不赘述。为了调适这种国家实力消长带来的变化,在政治理论建设上,不仅表征出统治合法与正当性阐释涵盖的重民倾向,还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建设文化上的中心主义,这既是王朝“祈天永命”永续国祚的政治基础,也是使宋王朝能够以“中心国家”的身份与辽、西
夏、金、元(大蒙古国)等外族政权建立关系的前提。本文透过“道理最大”在两宋的诠释史,展现“道理最大”涵盖儒家“道统”与“治统”的讨论,由此挖掘“道理最大”与政治合法性的关联,呈现赵宋统治层在内外局面中统治合法性叙述的历史进程。
一 宋代“道理最大”的政治合法性意涵
政治合法性又称作政治正当性,是指政治主体[注] 政治主体有广、狭之分,广义指政治行为的参与者、行动者;狭义指政治过程中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的行为者。这里采其狭义,参考王邦佐等编:《政治学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2页。 为获得政治权力、进行政治治理、延续政治统治、期待民众内心认同和服从而进行自我辩护的一般性原则。[注] 理论界对合法性问题的定义颇多,本文在合法性论证类型上参考德国哲学家马克思·韦伯的论析。见氏著《经济与社会》上卷第一部分第三章“统治的类型”;合法性内涵参考法国学者让—马克·夸克的分析,见氏著《合法性与政治》,中译本序第一部分“合法性的含义”及第一章“何为政治合法性?” 它本是西方政治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但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则广泛存在古今中外的政治实践与文本中。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往往以篡政或暴力实现,但是,帝王掌权后的政治治理、获致民众对其政权认同和服从,却难尽以武力。故开国后的政治合法性辩护,便成为王朝初期君臣当务的“政治拟制”。
赵宋代周建国,虽谓禅让,实以兵威武力实现政权转移。故而宋之太祖、太宗时期,尤其注意对其统治的正当性进行辩护。在宋代,除了以天命、血缘等要素证明政治合法性,还进一步从道统与治统两个维度来证明。治统是政治层面上的权力体现,以君王对民众统治言,即“治民之谓君”;道统是从知识、价值、意识形态等保证权力推行的合理与正当,所谓“教民之谓师”。君、师对应治统与道统[注] 冯友兰:《关于孔子讨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哲学研究》1963年第6期,第45页。 ,体现为“势”与“道”的分合,所谓“势与道合”或“势与道离”[注] 陆九渊:《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412页。 。统治者通常排斥约制其“势”的异己之“道”,常以二策免受制“道统”:一是以“势”毁“道”、制“道”的对抗策略,彰显其政治权威无与颉颃,此法为之不少,然取效甚微;二是通过“势”尊“道”、纳“道”入“势”,以求道、势融合[注] 黄进兴:《优入圣域——权力、信仰与正当性》,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95—96页。 。故政治统治即“治统”的合法与正当,往往仰赖“道统”之传。太祖虽为武人,赵普亦以少时“寡学术”见诟于人,然而执政后,太祖“晚好读书,尝读二典”以及发出“作相须用读书人”的感慨(《宋史·太祖本纪》卷三),检视太祖所读之书,其为记录三代以来圣王的政典,且太祖“常劝(赵普)以读书”以及赵普执政后“手不释卷”和施政的“刚毅果断”(《宋史·赵普传》卷二百五十六),表明君臣从武人身份向政治人的转变。因此,君臣二人对新兴王朝的政治正当性建构,虽无思想家那般的理论熟稔,却有政治家面临的问题意识之直觉。其中,太祖赵匡胤与宰相赵普二人的“道理最大”之议,即为政治正当性的“政治拟制”。“道理最大”的最早记录,见于北宋中期沈括所著《梦溪笔谈续笔谈》[注] 关于沈录的有效性,有三点说明:1、《续笔谈》晚出元祐后期,又加之刊刻、流布需时,未在北宋引起重视,不能否定其真实性;2、独沈括辑出此语或与他在治平元年编校昭文馆书籍,熙宁元年升任馆阁校勘,有关。3、沈氏为何特别重视这一记载,这与北宋中期谈道析理的学术风气直接相关。 中:
太祖皇帝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普熟思未答间,(太祖)再问如前,普对曰:“道理最大。”上屡称善。[注] 沈括:《梦溪笔谈》,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85页。
去除高校“官僚气”,让高校充盈“学术气”与“正气”,这就需要标本兼治,对高校与社会存在的“官本位”现象都要予以革除。这样才能避免学生组织沦为“小官场”,净化大学生这一全社会的“预备队”。通过对社会不良风气进行源头净化,来去除高校“官僚气”,这又能达到另一种“源头净化”,让将撑起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才不至于腐蚀、变质,让高校能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真正的有用之才。
沈录无具体语境,故遽难明其旨,但其字间透露诸多细节。首先,赵普“熟思未答”,表明他“道理最大”的答复经过慎重考虑;其次,太祖“再问如前”,暗示他对所问极为重视,故此问定意有所涉,并非随意;最后,太祖“屡称善”,说明赵普的回答,极合其心意。
尝拜观艺祖皇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普对曰:“道理最长。”此尧舜之问,稷契之对也。我朝所以理学昌明者,其论已兆于此,而国家延洪休,所以超轶汉唐者,徒恃有此义理耳!舍义理而言治,非知言者也。[注] 刘实甫:《宋大事记讲义·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87页。
士论所以凛凛者,实以陛下为四海亿兆姓纲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纲常者也。……天地间惟道理最大,人言之所以必争者,顾惜此耳。[注] 徐元杰:《楳埜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48页。
(二)陛下万机在念,百姓为心,圣略神功,举无遗算。……(然)陛下兴不急之兵,……(臣)深抱忧虞。……伏望皇帝陛下……惠养疲羸,长令外户不扃,永使边烽罢警,自然殊方慕化,率土归仁。暨四夷以来,王料契丹而安往,又何必劳民动众,卖犊买刀。有道之事易行,无为之功最大,如斯吊伐,是谓万全。[注] 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20页。
上引文献,皆赵普奏致太宗,且针对事件不一。然而考虑到太祖、太宗及赵普三人年辈相近,身处同代,共享同样的现实问题。且关键一点,作为王朝初期最为重要的政治人,“道”与“最大”皆出赵普之口,所呈对象又皆为最高权威的帝王,故有政治上的深义。且三条文献,亦非孤证,可以构成文献之间的互证,表明“道理最大”绝非赵普信口随谈。故上引文献,亦有相互印证之内证作用。以下细析其义。
第一条文献为太平兴国六年(981)为太宗上尊号的册文。引文“道惟不宰,首四大以垂名”,与“道理最大”义同,借义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在这里,赵普强调皇王虽有命“受图”,然实赖“天人合契”,天、道则以“无私、不宰”化成万物。帝王治国(治统)就是效法天、道,乃能遇“会昌之运”,得“欣戴之心”,此是民众对政权满意度与服从,是论证政治统治即治统契合道统的体现。
人们常说,做农资是需要情怀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农资人常年要忍受风吹日晒、舟车劳顿之苦,更是因为他们深入田间地头,最了解农民的辛苦,他们想要更好的产品推广开来,让农民增产增收。
太宗虽受尊号,但以虚名“累道”,认为统临大宝(即治统),在“精求治道,茂育黎元”(即道统),称己“涉道犹浅,烛理未明”,当以道自勉,期待臣僚悉体“朕意”[注] 王智勇,王蓉贵主编:《宋代诏令全集》(第3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2页。 。皇帝精研“治道”的“朕意”,是期以道统与治统的合一,融贯“道势”,以展现权力的正当。“道理”成为阐释政治文化的词汇,变成剖析政治行为或规划不得不触及的一套语汇。
第二条文献,赵普认为雍熙北伐(986)乃“不急之兵”,建议太宗宜先行“有道之事”,止熄兵戈、施行仁政,来达致“殊方慕化,率土归仁”的“无为之功”。“有道之事”指皇帝以“百姓为心”的价值设定,属道统层面。“无为之功”与前文“无心、不宰”治理类同,属治统内容。“道”的价值关怀指向百姓,显然处在“功”上,道统优先于治统;缺失道统上的价值设定,便难有治统下的秩序。此言无为、不宰,渊源道家,但治理所含爱民的为政准则和天下归仁的政治期待,则是儒家道统观念的价值设定和治统上的治效期待之体现。
宋代政治权力的场域中,以百姓为心的道统观念有其至上性。翻检史料,这种合法性表述,于宋代帝王诏书中,屡屡可见。兹以太祖即位制词为例,予以说明:
五运推移,上帝于焉眷命。三灵改卜,王者所以膺图。朕起自侧微,备尝艰险。当周邦草昧,从二帝以徂征。……属以北敌侵疆、边民罹苦。朕长驱禁旅,往殄烽尘。旗鼓才出于国门,将校共推于天命,迫回京阙,欣戴眇躬。幼主以历数有归,寻行禅让。兆庶不可以无主,万几不可以旷时。勉徇群心,已登大宝。……宜国号大宋,改周显德七年为建隆元年。……及物推恩,宜周于华夏。可大赦天下……变家为国,鸿恩宜被于寰区。更赖将相王公,同心协力,共裨寡昧,以致升平。[注] 司羲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页。
此道制词阐述了政权获得认同的内、外理据。就外部而言,太祖代周乃天命所归、历数先定,又以军将推戴,故后周幼主寻即禅让,遂变家为国,赵匡胤成为宋朝开国之君。中国古代帝王的政治合法性,既缺乏一个至高的上帝或宗教机构,将合法性授予或收回,也缺乏西方近代的契约授权,而是首先诉诸天命等外缘性因素。日本学者尾形勇就指出,古代中国开国之君的这种即位程序,先以天命图谶等制造舆论,次以臣民劝进表现拥戴,遂即皇帝位,继而大赦改元,把新王朝的建立昭告天下万邦。[注] [日]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13页。 在此诏中,从即位到昭告上天,其合法性证明,由外部进入内部。制词强调“帝王之心”宜以“黎庶为念”,君臣“同心协力,共裨寡昧,以致升平”,政权的合法除了依据外部神秘力量,还仰赖政治行为的价值设定。这种以民为心、偕民致治的价值,就是儒家为治统设计的道统思想。
总体来说,南宋“道理最大”的讨论,皆由政治义展开,关系“祈天永命”、延祐国祚、历世长远的主题。士人将“道理最大”与之联系,实论继续统治的正当性。它的延续性,与国运息息相关。故高、孝以后,光、宁、理、度四朝之君臣,遂皆重“道理”的阐发,要解决的正是“祈天永命”时代课题。尽管朱熹在这一时期没有直接论及“道理最大”,但对道理讨论及其指涉,却时有明确的说明。[注] 朱熹议论“道理”,大体有三义,其一,指事情因果逻辑关系或理据,如“只缘道理只是一个道理”,其二是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如引谢良佐“凡事皆有恁地简易不易底道理,看得分明,何劳之有!”其三,是价值儒家观念的总称,如“所谓道理之谈,孟子之仁义是也。”分别见《朱子全书》第15,12,7册,第1094,1034,786页。 孝宗以后,经过短暂的光宗朝,真德秀就对宁宗劝以道、理,诫以公议,认为“善为国者,畏公议如畏天,则人悦之,天助之,何事功不立之忧哉!”[注] 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30页。 真氏所言,体现“道理”是政治实践的依据。他以“公议”责问皇帝,表明道统对治统的约制。真氏门人徐元杰“佩服师说”,详释士论、公议之义:
可知“道理最大”一语,乃是一个政治合法性自证的隐喻,象征统治者的政治治理须合民心。“道理”指向政治实践中的价值设定与治理效果。尽管帝王如此郑重地宣布其统治是“天命”所归,但是政治权力的合法仍以“道理最大”获得更为现实的体现。同时,后嗣之君掌握政权,仍需继续合法性证明,这是南宋君臣、士人持续讨论“道理最大”的内在动因。
二 “道理最大”讨论的南宋延续以及合法性论证的新动向
“道理最大”的讨论延续至南宋。南宋的广泛议论,展现其与南宋内外政局息息相关的历史叙事,凸显政治合法性论证为南宋统治者为政理民中的“焦虑”。同时,“道理”作为一个公共的学术词汇,在南宋的合法性论证中呈现与理学交汇的新情态。
将破碎榨汁后的苹果汁分装到500 mL的三角瓶中,装液量为400 mL,在苹果汁中分别接种酿酒酵母(CICC 31084、CICC 31085、CICC 32178、CICC 32130、CICC 32168),接种量为6%,接种浓度为1×104 cfu/mL,在20 ℃进行恒温发酵,发酵过程中当二氧化碳失重量不再变化时则发酵结束。发酵结束后蒸馏取样,测定苹果白兰地中异丁醇、异戊醇及苯乙醇含量。
(一)南宋政局与“道理最大”之讨论
绍兴末年,李季可就重拾“道理最大”话语,记后梁太祖朱温及本朝太祖赵匡胤言行事,作为因应现实政治统治合法性焦虑的方案:
朱温既贵,迎致其母,……置酒上寿曰:“朱五经平生读书不登一第,有子为节度使,无忝先人也。”母测然曰:“汝能至此,固英特。然行义未必如先人。”贤哉斯言!昔我太祖皇帝尝问忠献赵普曰:“天下何者最大?”普曰:“道理最大。”上深以为然。所以定天下,垂后世者,莫不由之。而温以区区诈力徼幸之功,欲骄其先君子,妇人亦知其可羞也。[注] 李季可:《松窗百说》,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8页。
根据南宋初政治家史浩为季可所作跋文,知此书完成在绍兴年间[注] 史浩:《鄮峰真隐漫录》卷三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815页。 。其时宋室飘摇,半壁江山陷落,季可引赵普“道理最大”的用意,自有现实政治的需要。在他看来,宋初“道理最大”之议,是赵宋“定天下,垂后世”的总依据。朱温倚靠欺诈与暴力所得非分之功,难获长久统治。太祖之“定天下,垂后世”者,即“莫不”依据面向人民的“道理”(道统)。赵普称:“兴王易姓,虽云天命,实系人心。”[注]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页。 即言政权的合法性实蕴于价值意义上的道统。将朱温与太祖联结,强调朱温开启的五代是价值上偏离正轨的时代,凸显赵宋王朝承续道统,为宋渡南室继续执政,找寻深远的历史价值依据,重建政治治理的合法性证据。
在政治危局下,士人群体对天命的合法性论证产生质疑,开始探寻王朝存续的根本依据。重释“道理最大”,便有应对现实的需求。如孝宗乾道五年(1169),明州州学教授郑耕道在进对中发挥说:“夫知道理为大,则必不以私意而失公中。上曰:‘固不当任私意。’”[注] 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十五,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710页。 这里说君王不任私意,不仅关系士大夫群体的共公意志,更涉及深层的以民为心的政治理念。留正编辑《中兴两朝圣政》便为之注释,特发重视公意、百姓之旨:
天下惟道理最大,故有以万乘之尊而屈于匹夫之一言,以四海之富而不得以私于其亲与故者,若不顺道理,……私意又安得不肆。寿皇(孝宗)圣帝,因臣下论“道理最大”,乃以一言蔽之曰:“固不当任私意。”[注] 留正等撰:《皇宋中兴两朝圣政》(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554—555页。
工程木协会(APA)的质量功能得到技术工作的支持。在位于华盛顿州塔科马(Tacoma)的该组织总部的4.5万ft2研究中心,工程木协会(APA)开展标准制定、监管活动、产品评估,以及与市场需求和机遇相关的项目研究。
此论公、私,与耕道义同,强调皇权应尊重士大夫的群体意志。但“不任私意”的政治观点,涵摄执政者应该关切庶众之义。二人政治行迹主要在高、孝两朝,此正南宋政局转折之际,士人群体的政治正当性辩护的焦虑便投射为对“道理最大”的再诠解。
一条公路是否适宜作为乡村旅游公路取决于这条公路是否能通达旅游资源,有安全舒适的驾驶环境,为旅客提供符合生理、心理需求的服务设施和沿线优美的乡土景观。本文从旅游资源价值、交通便捷度、沿线可视景观美感度、设施配置合理性4个层面进行乡村旅游公路选线适宜性的研究。指标筛选过程详见图3。
孝宗本为太祖血脉,在宋代皇帝承续谱系中,终于由太宗一系流回太祖苗裔。在此,孝宗面临先辈的政治遗产,是选择帝王统序上的“异脉相续”,还是认同血缘上的“血脉相承”。显然,他重释“道理最大”,无疑是以政治血脉为符号的合法性自证尝试,以此象征自己的统治乃是继承了太祖皇帝的政治血液。透过“血缘”继承,象征价值的承继。“不任私意”的宣誓,是对太祖“变家为国”之语从一家之私递变为一国之公的价值呼应。孝宗朝“道理最大”之议论,亦为政治合法性而发,此非凿空之论,乃是基于另外一条极为重要的佐证:
1.3 培养基的制备 玉米琼脂培养基(CMA)和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PDA)参照文献〔8〕进行制备。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夫天之所以能成造化之功者,以其无容心也。……夫圣人之心,亦如是而已。举天下之事,是非利害杂然至乎其前,而吾一概以无心处之,方寸湛然,处处洞彻,天下之事焉往而不得其当哉!臣(留正)知艺祖(太祖)之心、寿皇(孝宗)之心,即天之心也。[注] 留正等撰:《皇宋中兴两朝圣政》(第4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49页。
文引“四时行焉”出自《论语·阳货》,表明天道无为、无私而化万物,自成秩序,在政治治理上有以人法天的意思。此言“无容心、无心”,即前文不任私意之义。“圣人之心”是指在道统义上价值是无私意;“举天下之事”,即用之治理,乃能“处处洞彻”,显为道统对治统的价值引导所能。儒家不自为的天心,表现为生化万物的仁心公心,故能公共于天下,为儒者师法。[注] 譬如朱熹曾多次与门人讨论儒经中“天地生物之心”说:“天地生物,……便是仁,所以人物得之,无不有慈爱恻怛之心。”“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朱子语类》卷五十三,《朱子全书》(第1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756,1778页。 留正将跨越九帝,时隔百年的两位帝王联系,强调“艺祖之心”即“寿皇之心”,就是强调道统意义(传“心”)的政治合法性。孝宗的为政之道溯及“艺祖之心”,高宗之法便不成为孝宗之政,他承继的乃是太祖的道统与治统合一。
留正的论证策略,一方面用血缘承继的方案,暗示孝宗即位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他强调道理所蕴价值,超越血缘证明,以血缘为符号,暗指公心为民的价值,应当措置在血缘论证之上,太祖化作的政治图腾,亦须服从“道理最大”,此是政治合法性的枢纽。
故虽文献阙如,词义上难以疏释“道理”,但其涵摄执政者以民为心的政治价值和执政理念,无疑相当清楚。这是因为,观念以概念的形式表现,本即是语词的体现。“道”“理”常与人、民联系,就是政治正当性中重民观念的凸显:宋代皇帝们常常宣称以“道”驯致“天下治”,如宋太祖即在改元诏令中称:“我国家膺上天之景命,洽四海之欢心,车书大同,声教遐被,……致兆民之苏息,山川克复,……朕君临天下,道莅人寰,致率土之同情,自玄穹之垂贶。于是恭循典礼,亲执豆笾,……罄虔诚而告谢。”[注]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04—106页。 显然,其治理以“道庇生民”“道莅人寰”,体现他们渴望“道—治”合一,以道统引导政治治理,最大程度获致拥戴和服从。
理学家所阐说的道德义理,关乎时政治道,为政治统治的正当性作了侧面的支撑。尤在政治合法性论述中,陶铸执政层的道德身范,型塑其内心价值观念的认同,为统治合法性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宋代政治合法性论证中强调政治效果依据之外的又一有力保证。在刘序中,秩序恰恰与理学所议“义理”相关,舍义理而谈治道,未及问题本质。所谓义理,实质就是理学家自儒经中挖掘出的治世安民之道统。宝祐元年(1253)姚勉就明确论及“道理最大”与儒家“道统”和“学统”的政治意涵:
(一)天本无私,冠三才而为号。道惟不宰,首四大以垂名。矧乃皇王受图,天人合契。应千载会昌之运,遂群生欣戴之心。[注] 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第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778页。
此“士论”与前“公议”呼应,显是发明师说。徐氏以诤臣自居,体现以道驭势的态度,这与他“身任道揆,扶翊纲常”的自我定位相关。此引“道揆”,见《孟子·离娄上》:“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道揆即法度、准则,关系政治实践所据知识和价值观念,“所谓道理之谈,孟子之仁义是也。”结合《离娄》强调“仁者宜在高位”,知执政者若不能执政以仁,坚守道理,便丧失掌政资格。如学者吴渊尝称太祖救五代之弊,“以‘道理最大’一语开国”“念厚苍生”,王朝乃能垂之百年。[注] 吴渊:《鹤山文集序》,见陈起编《江湖小集》(卷七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5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43页。 所言“念厚苍生”,确实看到“道理最大”的本质。士人坚信,自太祖开朝以来,“一以‘道理最大’为立治之本。”[注] 杨士奇等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3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38页。 秩序的表达是继续获取统治的依据,清初王船山指出宋祖所以能受命,在于“降德于民以靖祸乱”,即所谓“救弊”“念厚苍生”“立治”。考其临御致政之方,故“宜为天下君”。[注] 王夫之:《宋论》卷一,《船山全书》(第11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19—20页。 这是依据政治实践的价值设定和实际效果,论证政治统治的正当性。秩序为统治合法性基石,成为宋代知识人的一种共识,甚至扩至道家政治话语中的合法性阐释。[注] 道士杜道坚曾说:“天下通行之谓道,万古不易之谓理,故道理最大。自古有国家者,得道则昌,失理则亡。夫务高位地广而不务道德仁义,犹木之无根,槁仆可俟也 。”见《通玄真经缵义》,《道藏》(第16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08页。
(二)晚宋“道理最大”讨论之新动向
后来,理学为政治合法性论证注入新的内容,塑造新的范式。晚宋儒者刘实甫就基于时代语境和理学进展,发表了政治合法性的新意见:
既然太祖对此答“屡称善”,那么,满意到底指向何处?若“称善”毫无指涉,此番问答便仅是一次较量智计的机锋,落为闲谈逸闻。好在还有两条赵普论及“道”与“最大”的记录,有助我们理解“道理最大”的意涵。如下:
刘氏以“长”代“大”,语词虽微异,然宜究其用心。此“长”应与“国家延洪休”理解,阐明宋室所以延绵至今,正在于宋初“道理最大”之论为后嗣君臣承继。尧舜、稷契暗喻太祖、赵普,尧、舜之功,自不必赘言;稷、契教人稼穑、用力于治则表示宋代政教以三代之道为圭皋,国运“延洪休”便仰赖此道。讲求古之圣王、贤相所传之道在本朝的理学体现,与“道理最大”之间的勾连,是特宜留意一点新动向。邓小南教授就曾指出,“道理最大”在南宋后期以“天道”“天理”为统贯,[注] 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修订版),北京:三联书店,2014年,第506—522页。 与理学联系。
培养员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当今服务行业要求员工必备的职业素养之一。培训公寓是典型的服务性部门,员工每天都会遇到突发的、需要及时处理的疑难问题。这样员工会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导致心理承受力差,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针对这种情况,培养员工良好的心理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天开我朝,道统复续。艺祖皇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普对曰:“道理最大。”此言一立,气感类从;五星聚奎,异人间出:有濂溪周颐倡其始,有河南程颢、程颐衍其流,有关西张载翼其派;南渡以来,有朱熹以推广之,有张栻以讲明之。于是天下之士,亦略闻古圣人之所谓道矣。[注] 姚勉:《雪坡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本研究采用正交试验结合模糊数学综合评判法,研究了台式烤香肠的加工工艺,为台式烤香肠的产品开发与工艺改进提供参考。
所言“道统”,含有两义。一则为传道者的谱系;一则是传道者阐释的知识、价值、意识形态系统。此谓“天开我朝”,是指治统的开端,“道统复续”对应皇帝接续三代传心的道统而言。后续所列传道者,皆负责把“道”之“学”传之于君,以求道—势的合一。这种论析模式,与前论所强调政治治理实效的合法性论证区别开来。可以咸淳四年(1268)度宗亲发其旨为证。度宗认为,“治统”之接,依据在道统之传:
间接效益:(1)进行智能节电系统改造后,可节省管理人员约2人左右,今后15年时间,工资、社保等以10万/人年估算,共节省人力成本300万元。第二,空调系统在智能运行的同时,对运行状态有详细的数据记录,节省了运维人员的精力;系统依据环境需求而工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强度,间接的减少了故障率,延长空调使用寿命。与此同时每年可减少生产电力所发生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降低空调制冷设备消耗臭氧层的物质排放,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惟我艺祖,以“何物最大”,质之元臣,上接三圣传心之印;洞开诸门,“正如我心”,用肇造区夏,丕式于后之人。朕获承至尊休德,乃念为君之难,望道未见,顾惟万派一宗,异情同理,思与宇内,共臻斯治。[注] 佚名:《咸淳遗事》,王国平编《西湖文献集成》(第19册),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749页。
度宗追述,太祖所以能获承治统(“至尊休德”),倚赖文前所言“接三圣传心之印”之道统,由此才能“肇造区夏”(治统)。后文“为君之难”乃其自白,是就治统而言。为君难在何处?难在“望道未见”,即未得道统之心印,故治统推行不易。以尧、舜、禹三圣王以及太祖为言,暗示他有意治世,期待融治统和道统为一,而非君“势—道”二分。“道理最大”之议,与尧、舜、禹“传心”的理学表述联系,体现出政治合法性论证方式的新推进。
它是以哲学抽象概念涵摄儒家传统价值和治道理念的合法性论证。哲学的论证,是政治合法性的价值认同构建;治效的分析,侧重行动效果的肯定。二者是“学—政”的结合,“学”即“政”的政治理论建构,“政”即“学”的政治实践体现,以此解决士人与庶众的合法性需求。在理学层面,建构士人层对王朝的价值观念认同;在现实治效层面,解决民生发展所需安定和秩序,由此完成宋代执政者的政治合法性论证。
总之,南宋“道理最大”的阐述与时局结合,试图以“道理”求得秩序,期望在理论上为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提供一个既延续天命、血缘传统,又能疏导现实政治行动里不可回避的失序的理论建构。南宋政治治理之道,往往就成为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本内容。
三 中西政治合法性论证视域融合向度之补论
近代以来,中国进入世界历史的刻写序列之中,传统往往受到域外的拷问。因此,置身宏阔的视域审视古今中外,方能准确理解中国与世界,在双向的理解中,达至视域的融合。
“唐烈与唐殒一拍即合,二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除掉唐琮。师父熟悉唐门中所有的毒药毒虫,但对于蛊,却所知有限。他受到唐殒暗算,中了傀儡蛊,这也是一种人虫,钻入人的体内,能够影响人的心智,令人之言行完全听命于施蛊者。师父自知事态严重,趁清醒之际,将蛊虫逼入双腿,又将双腿截去……”
宋人已察知到,政治合法性论证中的天命依据并非不证自明的公理。尤其是,理性觉醒,“今自求所以解天意者,不过悦人心而已。百姓之心即天心也”(《宋史》卷四百二十五),天心与人心、天意与民意价值趋同,促使人们着意解决“天命”背后“民”的作用。但传统语境下的民心受制于历史情境,无法自行陈述,只得倚靠德化的官僚阶层和政治制度机制的自我约制。然而,德化政治需要道德长久内化而发挥作用。作为一种柔性约束,其得之极难、失之极易,需要将之上升至哲学的形上高度,形构成深植人内心的价值观念。晚宋“道理最大”与理学的合流,不仅仅是理论词汇趋近,更是体现学术理路发展的内在诉求。
国防动员理论研究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工作实践。推进国防动员理论创新发展,必须围绕国防动员使命任务,聚焦军事斗争准备,更加积极地做好研究成果向动员实践的转化工作。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学术创新观点进行认真梳理、深度挖掘、总结提炼,与权威报刊联合推广学术理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创新观点集萃”和“研究报告”,上升到工作指导层面,将理论优势转化为实践优势。
理学涵摄的道德形上学涉及价值观念和认同,认同即包含对政治组织的满意度。缺乏满意,民众便不会认同。作为合法性因素的价值观念的认同,源于价值观的作用[注] [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中文版序》,佟心平译,北京:中央编译版社,2002年,第2页。 。即是说,德化政治提供了政治统治合法与正当的舆论支持,“道理”不仅是强调民心的治国理政方式(Skills),也是型塑人们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Values)。
问题是,当政治主体的道德壅培与政治实效遭受挑战,而价值观念又尚未完全建立,政治合法性便陷入危机。合法性论证,必须从传统的自我辩护汇流到近现代政治语境,为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论述所重伦理与权威,注入法理、制度等因素。
德国哲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合法统治所含三种纯粹类型,其中“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力的合法性”,政治统治“经合法授命”的“合法型”统治,便对依靠“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传统型”统治,以及依靠“神圣性、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的“魅力型”统治,[注] [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41页。 具有某种程度的消解与启示作用。
2.检验假说2的模型。假说2以货币增长率MP替换式(2)中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建立式(3)。根据假说2,预期投资过度时,回归系数α1显著为正值;投资不足时,回归系数α1显著为负值;无论是投资过度还是投资不足的分组中,国有企业样本的回归系数α1的绝对值大于非国有企业样本回归系数α1的绝对值。
一方面,仰赖德化统治和政治实践效果近于“魅力型”统治[注] 如宋人释“皇极”:“皇者,君也;极者,至也。言人君之身,居极至之地,以为天下之标准,周公所谓以为民极者是也。”从皇极到民极,强调帝王身范榜样作用,引发民众内心的自然服从,此即是“以为民极”。见《道命录》卷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4页。 ,体现为自上而下的思维结构。尽管其价值设定指向“民”,但缺乏自下而上的、制度性设计的民之参与。依据传统论证模式,外部因素往往对统治正当构成挑战。外部现实秩序和治效受阻,不免导致政权丧失生机和活力。[注] 郭晓东:《重塑价值之维——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论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2页。 相比之下,“合法型”模式下,治效等外部因素对政权稳定影响较传统中国的模式而言较微,为稳定政局、走出治效困境留下了空间。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合法性论述重视治效,这是西方所不及的。传统型论证首以“天命”范式,这种论证超离现实,必然依托政治学理重视实践的特性,对支撑合法性的现实内容——政治治理“有效性”——极为留意。政治合法性要在实际政治行动中予以确定。而近代法制型论证,强调选民参与,通过选举赋予正当与合法;但时至今日,法制型的政治实体是否反映民意,尤其是西方世界的法制型政治,愈来愈受到现实的挑战[注] 这方面反思,参考加拿大学者贝淡宁(Daniel A. Bell)《贤能政治》,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 。根本上看,西方选举制度依据法定程序确定的政治合法性,首先考虑的是工具性的程序正义,而非“为民”的价值设定。这一点,中国传统的合法性辩护和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策略,均可以为之提供理论资源的支持。
因此,随着人文理性觉醒,驱使执政者超越外缘性论证,探寻激发认同的内在机制。激起民众内心对政权价值观念的认同,是情感上获致政治统治上的认同与服从。宋代的执政者孜孜不倦地阐发“道理”在政治合法性中的作用,意在为合法性论证的外缘性模式,挹入重民、为民、养民等“百姓为心”的理性因素。从哲学的涵容性,塑造人内心的价值观念,以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来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各种力量,为整体性的“中国”建构一种文化上高度认同的论证模式。[注] 美国学者戴仁柱(Richard L,Davis)发现南宋覆灭时,存在经过周密考虑的、普遍的殉节之风,这些殉节者愿意为“义理”而死,不为苟且而生。戴仁柱:《十三世纪中国政治与文化危机》,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年,第11—27页。按:这时的殉节行为,可以理解为价值观念表现出对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乃是理学勾连到人心深处的仁义礼智、忠孝节义的价值之维,如最知名的殉节者文天祥就以诗酬志曰:“以身殉道不苟生,道在光明照千古”。 在建构符合传统又切合时代语境的核心价值观体系,有其现实的意义。
罗爹爹急喊无用,转眼便不见他的人影。罗爹爹腿力不行,忙打电话给儿子罗四强。罗爹爹说:“四强,你赶紧过来。阿里跑不见了,我追不到他。”
四 结 语
传统与现代、古与今、中与西,不意味价值取舍的意思。因为任何在价值上提前设定的“现代性的”政治观念,都不能作为“以今准古”的工具,不回到特定的时代语境“还原”文本的价值,不仅难以真正理解“古”的意义,还不易体察“今”的需求。因为“现代性的”(或者说“今”)首先是基于时间意义上而言,经过淘洗拣择,才可能具有价值层面的意义。同样,“酌古准今”亦须检讨“古”的历史合理性,“古”并没有超越时空语境的限制,因而无法赋予其普适性。那么,对于“道理最大”这一政治合法性折射出的内涵,以今观之,在缺乏选举机制的传统中国,动用天命流动、血缘继承以及政治实践的实效来论证政治合法性,成为具体历史情境中的必然。再进一步看,近代以来的中西之争,亦涵容于古今之论。
“Reason is the Greatest ”and The Political Legitimacy in Song Dynasty
ZHANG Zi-jun
Abstract : The question and answer about “what-is-the-greatest-thing-in-the-world” and “reason-is-the-greatest” in Song Dynasty contained the discussion on “Confucian Orthodoxy” and “governance”, which was a joint expression of political legitimacy of Confucianism in Song Dynasty. The “reason-is-the-greates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political legitimacy besides fate and blood inheritance, which emphasizes the value setting and effectiveness of political governance.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it merged with the discourse of Neo-Confucianism philosophy, constructed a new model of ideological legitimacy argument, attempted to shape the value identity of scholars, and formed double criteria of legitimacy argument.The 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political legitimacy from the Western perspective plays a role of elimin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supports and supplements each other's lack of political legitimacy theory, and constructs a legitimacy exposition that conforms to eastern and Western cultural traditions and political contexts.
Keywords : “what is the greatest thing in the world”; “reason is the greatest”; political legitimacy; Confucian Orthodoxy; governance
作者简介: 张子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儒家政治哲学(360367334@qq.com;湖南 长沙410082)。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元代《礼记》学研究”(17CZX029)。
中图分类号: B244.99;D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1398(2019)02-0010-09
收稿日期: 2018-12-28
【责任编辑 龚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