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与“交替”分析_成本推动通货膨胀论文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及“交替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货紧缩论文,通货膨胀论文,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它们在客观上都存在一个社会承受力所容许的“可容忍区间”。从理论上抽象分析,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是两个独立的区间,但不是截然分开、毫无关系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交替、互相转换的关系。无论是控制通货膨胀还是控制通货紧缩,都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个“可容忍区间”,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

一、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

从经济学角度看,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本身都有一个程度问题,它们本身都内含一种数量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通货膨胀率与通货紧缩率。关于通货膨胀的“数量界限”问题,经济学界对不少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讨,陈东琪同志提出了“可容忍区间”(1998),是很有科学价值的。我认为,通货紧缩也有一个“可容忍度”或“可容忍区间”,在这个限度内,它的积极效应存在并能得以发挥;通货紧缩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越过了“可容忍区间”,其积极效应完全丧失,而其负面效应即危害作用便上升为主导方面。这时,通货紧缩就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了,必须全力消除之。

由此可见,研究和掌握通货紧缩的“度”即其“可容忍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首先,它为国家决策层进行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依据。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一样都是国民经济运行失衡状态的一种表现。只要它是在“可容忍区间”运行,决策层就应采取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其积极效应,抑制其负面效应和危害作用的扩展与上升。这样,既可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可维持社会局势的基本稳定。通货紧缩一旦加剧,开始越过“可容忍区间”的警戒线,就向国家决策层亮起了“红灯”,国家决策层便应立即出台调控政策和措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其次,它也对国家决策层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水平及调控艺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国家决策层对通货紧缩是否发生要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要对通货紧缩的程度(百分比)要有科学准确的计算和衡量;要有对通货紧缩运行及其效应释放状态的有效跟踪与监测系统;要有对通货紧缩治理对策的充分思想准备与物质准备;要有治理通货紧缩政策措施得以充分有效贯彻实施的保障系统等。国家决策层如果不能在上述诸方面保证符合要求,通货紧缩一旦越过“可容忍区间”,达到不可控制的地步,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界定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

首先,必须明确:通货紧缩虽然与通货膨胀是对立、对应的,但二者并非是完全对称的,即具有非对称性。凯恩斯指出:“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显然不相对称:盖若把有效需求紧缩到充分就业所必需的水准以下,则就业量与物价都降低;但若把有效需求膨胀到这个水准以上,则只有物价受到影响;这一点也许令人不解。然而这种不对称,正是事实之反映。”(注: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1页。)这就是说,从后果上看,通货膨胀要比通货紧缩好一些。因为通货紧缩会使就业和物价二者都降低,而通货膨胀只会使物价水平上升,不会减少就业,从而可能会增加就业。这样,在确定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时,就不能机械地同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相对应或相对称。比如,通货膨胀率或物价水平上涨达7-8%,可视作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但物价下跌至0值以下的-7%至-8%却不能认为是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

其次,还应明确:通货膨胀时由于受需求扩张的拉动与物价上涨的刺激,生产往往呈增长趋势;而通货紧缩时由于受需求不足的限制与物价下跌的打击,生产往往呈下降趋势;前者基本不会出现负增长,而后者则基本上是负增长。在生产负增长的条件下确定通货紧缩的“可容忍区间”,不能同在生产正增长条件下确定通货膨胀“可容忍区间”,简单等同或简单相对应。生产负增长,就是明显的经济衰退了,而经济衰退是人们难以“容忍”的,因此,通货紧缩率决不可以太高。

第三,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中国经济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或转轨的时期,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仍是速度效益型的。美国的经济增长率一般达2%就算可以了,如达3%,就相当可观了;若超过3%以上,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就认为“经济过热”了,开始提高银行利率,以防止通货膨胀发生。这是因为美国经济是集约增长方式,是质量效益型经济。而中国经济仍停留在粗放增长方式上,是一种速度效益型经济,没有必要的增长速度,经济效益也几乎没有了。不要说0值以下的负增长,即使是较长时期在2-3%的增长速度上徘徊也是无法“容忍”的,甚至有的同志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率4-5%便进入低潮期了。考虑到上述实际情况,中国的通货紧缩“可容忍区间”切不可定得过大。我认为,物价水平在0-3%之间可视为通货紧缩“可容忍区间”,如下图。

如果市场物价总水平在-3%以内运行,可视为轻度通货紧缩,是“可容忍”的,那么它一旦超过-3%便进入严重通货紧缩,是人们“不可容忍”的,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否则,就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危机,破坏社会的稳定。

必须强调指出,物价总水平在0—-3%区间运行虽然是“可以忍受”的,但并非是无任何条件限制的可以永远“忍受”下去而是要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具体来说,市场物价总水平在0%—-3%区间运行达两年以上,就会使经济运行中的总量矛盾、结构矛盾、体制矛盾及各种利益冲突累积起来、激化起来,由“量变”引起部分“质变”,使轻度通货紧缩日渐加重,乃至演变为严重通货紧缩。所以,尽管是在“可容忍区间”,也绝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而要积极扩张社会总需求,以拉动物价总水平回升到零值以上,实现通货紧缩到“可容忍的通货膨胀”的转换。

二、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交替换位”

当今世界经济已经实现了由通货膨胀到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这恐怕是人所共知而又不争的事实。

二战结束到20世纪90年代,世界经济一直被通货膨胀所困扰,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把通货膨胀视作经济领域的头号敌人而与之作斗争。50-60年代,基本上是经济高增长伴随着高通货膨胀率;70-80年代基本上是经济停滞伴随高通货膨胀率,即陷于“滞胀”状态。这40多年里,无论是在高潮时期还是在低谷时期,无论是“繁荣”还是衰退,都明显存在通货膨胀,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货膨胀没有消失,通货紧缩没有发生,没有发生二者之间的交替转换。进入90年代以来,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生产过剩、物价下跌已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性趋势。大凡农产品、原材料产品、工业制成品,甚至钢铁、石油、矿石、橡胶、天然气之类的战略性物资,都已陷入全面过剩之中,价格一再走低。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敏锐地洞察到了世界经济的这个重大变化,他在1998年1月8日举行的美国经济协会年会上的报告中18次提到通货紧缩,并指出:“迅速和反复无常的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会导致恐惧和不确定性的局面,而该局面往往与风险成本的巨大增加和经济活动的相应下降联系在一起。”仅过了一周多时间,1月19日,美国著名经济评论家迈克尔·曼德尔在《商业周刊》上发表题为“零通货膨胀的经济”的文章,认为“零通货膨胀的经济也会带来新的危险,具体而言就是可能出现通货紧缩”。格林斯潘和曼德尔的文章,反映了世界经济运行中主要矛盾及主要危险已由通货膨胀转为通货紧缩的变化。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断定,1997-1998年,世界经济基本实现了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从此,在亚洲、欧洲以及拉美均出现程度不同的通货紧缩,各国政府开始了同新的敌人——通货紧缩作斗争。

对于这次世界经济的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交替换位”,美国最负盛名的投资家加利·西林博士在《通货紧缩》一书中进行了系统分析。他认为,当今世界经济的通货紧缩正是过去长期通货膨胀发展的直接结果。原因有许多,概括起来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先导致通货膨胀的一些因素,如今转而成为造成通货紧缩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自90年代以后产生了一些新的导致通货紧缩的力量或因素。在加利·西林博士看来,全球削减军费、政府支出和财政赤字下降、中央银行持续不断地进行反通货膨胀斗争、退休人员激增所导致的福利下降和收入与支出增长放慢、世界性结构调整与重组、高新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成本下降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信息化和网络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价格管制放松、资源在全球优化配置、亚洲金融危机,美国人从举债消费转为储蓄、全球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等,都是形成和引致通货紧缩的重要因素。从经济运行层面看,这种分析和看法是很有见地的,也是科学的。对世界各国政府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通货紧缩的政策及措施,是具有重要现实的参考和实用价值的。但是,必须看到,正如所有的资产阶级学者一样,他全然没有注意到资本主义制度因素的作用。这个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交替换位”,从理论上看,恰恰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科技进步推动下日益发展和尖锐化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高度社会化生产力尖锐矛盾的表现。具体来说,是战后反凯恩斯主义理论兴起乃至影响各国政府决策的直接后果。而通货紧缩对通货膨胀的取代与换位,预示着凯恩斯主义的“复兴”。

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经济几乎是同世界经济同步实现了由通货膨胀到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中国改革开放近20年,整个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大幅度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实际步骤基本完成,这说明中国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世界经济的任何重大变化都不可能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运行与发展。东南亚金融危机虽然没有使中国发生象泰国、韩国、日本等国那样严重的金融危机,但却使中国对外贸易遭受较严重的冲击,加剧了国内产品的过剩和市场物价的下跌。尽管中国实现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交替换位”的国内条件及原因有所不同,但同步实现了这个“交替换位”本身就说明其中存在着某种共同的规律性。

其实,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之间的“交替换位”,并非是什么罕见的新鲜事儿,只不过是在我国首次发生。在历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发生许多次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交替换位”。一般规律是:高通货膨胀之后往往是严重通货紧缩取而代之;严重的通货紧缩之后往往是高通货膨胀继其位置。例如,美国内战(1861-1865年)期间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后,紧接着便出现了1864-1897长达30多年之久的严重通货紧缩。这期间,消费物价指数下降了65%,黄金购买力上升40%,(注:钱小安:《通货紧缩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2页。)这是“先胀后缩”,通货紧缩取代通货膨胀。“先缩后胀”的典型事例是1929-1933年大危机。这个期间发生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金融通货大紧缩,几乎使所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系陷于崩溃。摆脱这场大危机之后,美、日、德、英、法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便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所以,从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看,自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以来,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往往在“长波”周期中呈现出来一种“交互换位”的运动,并且在各个国家的表现不同:有的通货膨胀持续时间较长,随后继之的通货紧缩持续的时间较短;有的通货紧缩持续时间较长,随后继之的通货膨胀持续的时间较短,等等。而在“中短波”周期中却往往表现为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单一作用并没发生二者的“交替换位”。例如美国在1864-1897年长达33年时间里,只是存在通货紧缩,没有出现通货膨胀。

从上可见,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并非是在世界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必然发生的,也不是每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发展阶段都会发生的。所以,认为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是一种客观必然,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客观规律,是不恰当的。因为这种观点把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都视为一种人们不可抗拒的东西,从根本上排斥了国家发挥经济职能,进行有效宏观调控,治理和克服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的必要性。

但是,我决不否认或者说应当承认: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交替换位”具有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内生于商品经济,在简单商品经济它就存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可能越来越大。认识这种可能性,有助于防止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交替发生,尤其是有助于目前我国避免在严重的通货紧缩后再陷入严重的通货膨胀。

在商品经济运动中,包含着商品与货币的对立和买与卖的对立,从而使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发生以及二者之间的“交替换位”有了现实的可能性。货币与商品的对立运动,形成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商品流与货币流,这两个流的脱节也有引发危机的可能。尤其是纸币的发行与流通更是加大了二者相脱节的可能性。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其运动轨迹为:

在这个资本运动轨迹中几乎处处蕴含危机的可能性,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到大机器工业阶段以后,更是使这种危机具有了周期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工厂制度的巨大的跳跃式的扩展能力和它对世界市场的依赖,必然造成热病似的生产,并随之造成市场商品充斥,而当市场收缩时,就出现瘫痪状态。工业的生命按照中常活跃、繁荣、生产过剩、危机、停滞这几个时期的顺序而不断地转换。”(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7页。)马克思这里讲的“热病似的生产”或“中常活跃、繁荣”时期,往往就伴随严重通货膨胀,“生产过剩、危机、停滞”时期往往伴随着严重的通货紧缩;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作为货币流通中的失常、失衡现象就是伴随马克思讲的上述“几个时期的顺序而不断地转换”。

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公有制占主体这一点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区别以外,在运行与体制层面上已经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多大的区别。中国的市场经济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其运行轨迹也是:

只不过这里的资本是国有资本、公有资本。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而除了公有资本以外,尚有许多私有资本(中国私有资本与外国私有资本)。这些私有资本在性质上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本已别无二致;所以,把公有资本的特定生产关系规定排除掉以后,我国现阶段的所有资本完全是依照运动轨迹运行。这样,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发生以及二者的“交替换位”就都是可能的。排除这种可能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有害的。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在一个国家中频繁不断地“交替换位”,必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莫里斯·阿莱指出:“过度的通货膨胀以及为了校正前一段时期货币超量发行而采取的通货紧缩政策这两者的不断交替发生,一般来说对经济增长都十分有害的。”(注:[法]莫里斯·阿莱:《无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它将使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的烂泥潭中,难以自拔。所以,应尽量避免之。

现在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交替换位”的可能性正在逐步加大。这不仅是由于资本运动中危机可能性在加大,还由于以下因素的作用:(1)目前,我国通货紧缩已持续了近4年。通货紧缩的构成要素及作用机理都得到了较充分的释放,市场物价下跌的势头已明显趋缓,并得到遏制。(2)近2年治理通货紧缩政策措施力度仍在逐渐加大,政策效果明显显现,具体表现是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都在扩大。(3)经过近3年的总量压缩与结构调整,生产过剩、供给大于需求的状况已明显改善,生产由“冷”趋“暖”,市场物价止跌回升。(4)我国周边国家经济开始复苏,我国对外贸易明显好转,且出现上升之势。(5)受国际市场竞争及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国的钢材、石油及基建材料价格已经上涨。所有这些表明,尽管目前通货紧缩症状远未消失,但通货膨胀的苗头与因素都在悄悄形成与生长,并且随着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的大力施行而不断扩大与发展。这是各级领导尤其是中央决策层必须清醒注意到并予以足够重视的。

目前我国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交替换位”的可能性在加大,但并不是说二者必然要换位,即是说,在我国走出通货紧缩困境后必然立即又陷入严重通货膨胀。这里起关键作用的因素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否正确,力度是否得当。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力度适当,通货紧缩就不会被严重的通货膨胀所取代,至多是出现轻微的通货膨胀;反之,如果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失误,或力度过大,则不可避免地引致通货膨胀的强劲反弹。可见,提高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水平极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能否避免大起大落,实现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所以,我国的宏观调控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关注日前我国的通货紧缩的现状及动态走向,适叫调节财政货币政策的力度,有效控制通货膨胀反弹因素的成长,以使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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