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五十年择偶标准札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札记论文,五十年论文,我国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五十年来,我国大多数人的婚姻,在组建之初都遵循了当时公认的某种择偶标准。择偶标准本身又因时、因地、因人的不同,不断变迁。与其它一些社会时尚,如饮食习惯、衣着发饰、家具款式等相比,择偶标准的变迁似更颇繁,更能反映一段时间内社会潮流的本质,更能反映当时政府提倡什么、媒体倡导什么、人们追求什么。本文主要以笔者的见闻资料为基础写成,不当、不周之处,还望读者补充。
一、50年代
1949年新中国建立,建立在旧社会基础上的旧婚姻,趋向瓦解。但婚姻作为一种民俗,它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新老交替。传统婚姻并不是一下子就彻底改变了。事实上,整个50年代大体是新旧两种婚姻的过渡、交替时期。
50年代早中期,一直到1957年“反右”运动开展前,在知识份子圈子中的择偶,还保留了较多的感情色彩因素,属于“青梅竹马”者较多(这些在后来曾被划入“小资产阶级情调”范畴),受政治、经济因素干扰较少。
50年代早中期,在一般工人、技术业务人员当中,男选女时仍首选勤劳、朴素、忠厚者。在城镇中,虽当时许多女青年已有工作,但男青年一般并不在意这个问题。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仍起很大作用。
同在50年代早中期,一般城乡女青年选择男性的标准,其变化就较明显。这一时期,城镇中大规模新建工矿企业,农村进一步开展“清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的工作,政府给工矿劳模和农村民兵英雄较高地位。当时,城镇工矿女青年中,便流行择劳模,农村女青年中便流行择民兵英雄。
在50年代初,一大批未婚的中老年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担任领导,这批干部很快成为一些姑娘的追逐对象。当时流行的一首民谣,便反映了这一状况:“管他老不老,先要罗马表;存折抓到手,死了再重找。”这显然带有讥讽之意。在这之中,也有一些已婚干部抛弃在农村的前任老婆,在城里找年轻姑娘,品尝新式恋爱的味道,当时称此为“丢黄脸婆”。
在50年代初,女机关干部的择偶标准主要是向高级别看齐。有两首民谣反映了这一倾向。其一:“地专级干部——积极争取,县级干部——同意同意,区级干部——可以可以,一般干部——不理不理。”其二:“年轻漂亮资格老,手上戴的游泳表(可防水,在当时很高级),身上穿的呢子袄(当时县团级以上才发),性情温柔脾气好。”
在50年代中后期,在城镇姑娘的择偶标准中,较吃香的职业依次是:军官、铁路技术员及工人、国防工厂技术员及工人。
军队的待遇好,军官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好,军官便成为50年代各地姑娘们的首选。当时在许多地区都曾流传两首民谣。其一:“一个花花太小,两个花花赚少,四个花花太老,三个花花正好”;其二:“一个花花不理,两个花花稳起,三个花花可以,四个花花争取”。一般百姓俗称军人肩章上的星为“花花”。一个花花即一星,少尉;这里是嫌其年龄较小,如有少尉来追姑娘,应不理他。两个花花即中尉,这里嫌其军衔稍低。四个花花即大尉,这里前句是嫌其年龄太老,后一句则是不管年龄,作为首选。三个花花指上尉,为注重年龄的青年女子所首选。这种找军官的作法,当时一些城市女性将它简称为“按泡泡”,泡泡,也指军人肩章上的星。
50年代正是我国铁路建设大干快上的时候。当时铁路部门的待遇可以说是相当好,首先是工资大大高于地方同级别人员,其次是能尽快解决家属工作;此外,未工作的家属享受公费医疗,并能一年一次免费乘火车外出旅游,这自然要吸引很多姑娘的注意力。当时一些城市简称找铁道部门员工为“找铁路歪壳”。歪壳,指一些铁路工人歪戴在头上的盘盘帽(另一种说法是英语“worker”的汉语读法)。50年代也是我国许多国防工厂上马之时。国防工厂的待遇高于一般工厂,更高于地方厂矿,也很吸引人。
在50年代早、中期,还有两类受政治冲击严重影响的群体:一是各种有钱人的“小老婆”。解放后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凡过去娶的二房、三房,现在必须离婚。这些离了婚的“小老婆”,再加上当时还有一批被镇压了的“地、富、反、坏、特”的老婆,她们多失去了生活来源,急于“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解放初期,煤矿工人的待遇一下子提高了,许多工人的月工资达100多元(大学毕业生月工资40多元)。 当时在河南、河北、四川等大、中型煤矿附近,常有许多这类女人在转悠,寻机嫁给这些过去无法娶老婆的“煤黑子”。
第二,即地主、富农、资本家、伪军官等的儿女。这批人的父母当时都受到严重冲击,家产大部或全部被没收,失去了昔日的经济来源。其中许多姑娘,当时主要是迫于生机,主动选择一般农民或工人为对象。在最初,她们常有“下嫁”的委曲感,但当进入60年代后,社会中开始大讲“阶级斗争”、大搞“唯成份论”,进入“文革”后又经常性地批斗地、富及其子女时,她们又感到庆幸,感到了轻松。但她们的兄弟,在婚姻道路上则要坎坷得多,一般都较难找到匹配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人,只好长期当单身汉。
在50年代早、中期,还有一大批带有“组织决定”色彩的婚姻。当时,在新疆、内蒙、黑龙江、云南、海南等边疆地区新建的军垦农场、国营农场及内地的一些机构中有一大批未婚的老军人、老干部,有关部门便通过招工、招宣传队、征兵或自愿“开发边疆、建设边疆”等形式,吸收大批女青年到这些地区、这些部门,婚配给他们。此外,在边疆农场,给单身职工集体放假,集体到附近山寨寻偶,又集体结婚之事也屡见不鲜。
在50年代中晚期,城镇中已基本杜绝了过去那种仅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包办”的婚姻。在农村,旧的婚姻习俗在1956年“合作社”运动后,也大体消失。在城市附近、在平原,新婚姻普及快一些,在偏僻地区、在山区则相对慢一些。
二、受极左思潮严重干扰时期
60年代,最明显的变化莫过于极左思潮、极左路线对人们择偶、对个人婚姻的严重干预和支配。
约从1961、1962年开始,社会上诸如招工、招兵、升学、提干等开始讲究“成份”,且越演越烈。这也迅速表现到青年择偶标准上。当时,人们在择偶时,往往把对方的“家庭出身”、本人的“政治面貌”等看得很重。特别是进入“文革”后,随着极左思潮的日益猖獗,一些“成份不好”的子女,甚至包括“有海外关系者”的子女,尽管其本身条件不错,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
当时军队、公安系统对军官、警官的恋爱对象要“政审”;“国防”、“军工”、“保密”、“三线”、邮电等部门,对干部、职工的恋爱对象也要“政审”。凡在亲属中有“关、管、杀、右”和有“海外关系”的,一律“政审”不合格;这个对象不能谈,否则将受到处分,或被调离,军官则可能复员或转业。成千上万的恋人,便因“政审”不过关而告吹。
60年代初期,随着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男子们从教育子女与日常生活所需出发,普遍将女方的文化程度作为考虑的条件之一。在城镇中,一般要求女方具有初中文化;在农村,一般要求女方具有小学文化。
在60年代前半期,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的姑娘们,对“高干”家庭的种种优势越发羡慕起来,当时城市姑娘中一度掀起了追求高干子弟的热潮。
过去在一般“国营单位”工作的优势,一般说来并不是很突出。但至60年代早中期,城镇中兴起“街办工业”的高潮后,国营单位的优势即显现出来。“街办工业”属集体所有制,其工人的工资标准一般低于国营企业,其它各项福利待遇也较差。哪位姑娘要是一不小心,找了在街道工业工作的男人,就会被邻居、朋友、同学嘲笑,被看不起。在街道工业工作的小伙子,在婚姻上沦为最困境的一族,除非有其它巨大优势,否则很难在同一城镇中找到称心如意的姑娘。
政治环境、社会气氛足能改变、塑造一代人的择偶观。约从60年代开始,社会上教师的地位愈来愈低。在城镇和农村,小学教师的地位甚至低于一般工人或售货员。当时四处可见“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标语口号,在这口号声中,一些女教师、特别是小学女教师,往往选择了文化水平较自己低下的工人为对象。在“文革”中期,大批“工宣队”入驻大、中学校,并领导学校的“教育革命”。当时,许多“被领导”的年轻女教师,便选择了工宣队成员为对象。
进入60年代、特别是进入“文革”后,所谓“专政对象”的子女,其婚姻总的说来悲伤成份较多。其女青年,多年来已领略了“成份”、“政治面貌”对生活的深刻影响,纷纷寻找“成份好的”男士为偶。其男青年,或大大降低择偶条件,或干脆研究“独身主义”。当然,也有人在逆反心理支配下,自己“成份不好”还偏找“成份不好”者不过这只是很少数。
在这一时期,知青的婚姻也是引人注意的问题。我国的“知青”早在“文革”前已有多批,但这里重点谈“文革”中的知青。1969至1976年,知青总数可能超过一千万人。他们的恋爱、婚姻大体可分三大类。
一、知青间的恋爱。成功者约占一半左右,不少男女知青通过恋爱,最终结婚。失败者也占一半左右,这个比例在当时各类恋爱群体中是最高的。其原因主要是有“第三者”插足。当时,只要有城镇工人、驾驶员、警察等插足,女知青为了离开农村、农场,很可能会含泪告别男友,跟第三者远走高飞。当时有很多民歌在知青中流行。如“明天与工人要返城,今晚与知哥逛树林,不是知妹我心太狠,只怨知哥你实无能。”
二、知妹直接选择城镇男士的婚姻。女知青为了摆脱艰苦的农村生活,只要男士在城镇中有户口、有工作,其它条件差一些,也不再计较。或先装病办“病退”手续,然后再在城里找对象。“文革”后期,城镇中本有一大批“成份”不好、或在“街道工业”工作的大龄男青年,便在这一时期纷纷与知妹结了婚。他们往往找到了年龄比自己小七、八岁,又较能吃苦耐劳的好妻子。当时的一首打油诗反映了这一背景:“知妹今年二十五,挑粪打谷好辛苦,若想回城找工人,四十五十不择主。”对此,男知青只好望洋兴叹,戏称女知青的这种选择为“曲线回城”的“婚姻之路”。
三、知青与当地人的结合。这不仅男知青有,女知青也有。这是“过日子型”的选择。知青选当地人,主要是认为当地人更吃苦耐劳,且在困难时有其家人帮助。同时,这还与当时误认为会“一辈子扎根农村”、“一辈子扎根边疆”有关。当然,也有少数人是畏于当地人的权势、关系,搞政治联姻。这一类婚姻后来由于知青返城,失败比例特高,许多已婚者、甚至已有小孩者也离婚拜拜;仅有少数一直维持了下来。
70年代早期,“文革”造反的狂热已逐渐冷却。当时,城镇中的青工们开始注重物质享受。一段时期内,街道居民区、单位宿舍区、学校校园内打制家具成风。同时,“文革”把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基本摧毁,一些青年追求没有长辈约束、没有养老负担的核心小家庭生活。当时流行的一首民谣,便反映了城镇女青年们择偶标准的新变化:“一堂家具要新,二老去世要早,三转一响(指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要齐,四季服装要全,五官端正要俊,六亲不认要狠,七十元钱(六级工的工资,当时系月收入中上)要稳,八面玲珑要滑,九(酒)烟不沾要省,十分听话要乖。”
70年代中期,除政治面貌外,城镇女青年还普遍开始关注对象的“风度”问题。当时流行的两首女子择偶民谣,便反映了这一历史。其一说:“政治条件是党员,身体健康运动员,风度翩翩象演员,服务周到招待员,父母早死百把元。”其二说:“演员的形象,运动员的身体,毛泽东的思想,周恩来的风度。”
60、70年代,农村姑娘中普遍以能嫁工人为荣。当时在四川农村流行一首摇篮曲:“幺妹幺妹快快长,长大嫁进城里嫁进厂。半月吃回肉,一月关回饷,叫你做梦也要想。”当时城市里每月发一斤肉票,农村搞“人民公社”,无肉票可发。农民对城镇生活都很向往。
70年代中后期即“文革”后期,城镇中已普及高中教育,加之当时生活水平、物价有所提高,传统的男子养家糊口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城镇工薪男青年逐渐把“自带饭票”即女子也有工作,作为选对象的重要标准之一。当时流行的一首民谣是:“高中文化起点线,温柔体贴善计算,自带饭票有保证,贤妻良母又能干”。
由于传统贞操观念的影响,在50年代至70年代,男女青年在择偶时把彼此是否为处女童男看得很重。特别是对女性,若曾失去贞操,便难以找到与自己条件相配的男青年。当时,这类女士也普遍自感有愧于丈夫。当时社会,也普遍把婚前性行为视为严重错误。有此错误者,几乎都要受到处分:若是大、中学生,可能被开除学籍;若是机关干部职员,可能被调到基层;若是工人农民,则可能获得“警告”、“记大过”一类的处分。如是党、团员,还要同时受到党、团处分。这类“组织处分”,对传统的贞操观、对传统的择偶标准都有推波助澜之嫌。
在50至70年代,新闻媒体、文艺节目中曾将老夫少妻作为封建婚姻来批判。当时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城镇中一般婚姻的年龄差别都不大,男女同岁、或男子大两三岁的情况很普遍;在农村,男女年龄差别稍大,但一般也只有几岁之差。
从60年代中晚期开始,在经历了“人口生育高峰”后的大城市中,人们普遍感到了住房的紧张。上海、北京、广州、重庆、成都、武汉等大城市的一些姑娘在择偶时,率先把男方的住房条件作为参考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改革开放”以后
从70年代末开始,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人们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变化。
1977、1978年恢复高考后,报刊媒介上曾一度炒起尊重知识的热潮。许多女青年择偶时也开始注重文凭。大学生、研究生,一度成为女士们关注的对象。在农村,农技员、科技员成为姑娘们视角的热点。但两三年后,随着“穷教授,傻博士”之称的广泛流行,择偶热点也随之转移。
这一时期,报刊杂志、电视上开始刊登征婚启事,婚姻介绍所也出现在城乡各地,人们的择偶范围一下子大大拓宽了。这就使择偶者能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标准选择对象。
从70、80年代之交开始,城镇姑娘中曾一度流行过注重男子身高的择偶观。当时风行一种高论,认为“男子身高在1.7米以下, 即为半残废”。那一时期在报刊或婚姻介绍所征婚的女士,一般都要求男方身高起码在1.7米以上,这甚至具有“一票否决权”。当时的征婚启事, 几乎都对自己身高作了介绍,几乎都对对方身高作了严格要求。
1982年后,一大批率先致富的个体户、私营老板(称为“款爷”,简称“款”)冒了出来,立刻吸引了姑娘们的注意。此后,私营老板、有海外关系者、企业经理等先后成为一些女士关注的热点。进入80年代后,一些在前些年已与国企工人、或有文凭者、或身高够尺码者结婚的女士,纷纷倒戈离婚,投入了大款或中款的怀抱。
寻机出国或离开大陆,是“改革开放”后流行时间较长的择偶热点之一。或追求已取得出国资格的研究生,以求出去伴读;或直接嫁给外企老板、技术员或外籍学生,以求移居;或主动接近前来旅游的外国人,或直接在外国报刊、英特网上刊登征婚启示等,不一而足。
进入80年代后,男青年们越来越看重女子的形象美。女青年们也争相“为悦己者容”,把美容放在了日益重要的地位。
80年代中期后,男女择偶年龄差别很快拉大。一些在事业、经济上有所成就的中老年男人,往往能找到比自己小一、二十岁的女性。最初,人们对这种现象往往看不惯,慢慢便习惯成自然了。80年代后,离婚率大涨。女性再婚选择的对象,其年龄普遍大于前任丈夫;男性再婚的对象,年龄普遍小于前任妻子。男女年龄差重新拉大。
进入80年代后,由于经济文化的开放,由于沿海地区的示范,首先在城镇、其次在一部分农村,婚前性行为日益增多。人们在择偶时,也不再特别看重对方是否为处女童男。
进入90年代,“官本位”市场看涨,同时许多个体户、私营老板又在商海中不幸翻船,相当一部分姑娘择偶时,又把政府官员、行政干部放在了首位。一些姑娘的征婚启事,明确要求应征者必须是政府官员或行政干部。民谚:“50年代追军官,60年代找工人,70 年代又拥军, 80年代挽老板,90年代嫁公仆”,正反映了这一背景。
四、择偶标准中的地区差
我国客观存在着大城市与小城市、特区与一般城市、城镇与乡村、内地与边疆、近郊与远区、平坝与山区等差别。近50年来,这些差别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青年的择偶标准。
在大城市中,条件稍差一点的男士,可到小城镇中找到条件稍好的女士;城镇中条件较差的男青年,可在近郊农村找到较满意的姑娘。有很多城镇中的残疾男青年,在本城镇中难以找到合适的姑娘,却可从农村、从山区或从边远地区找到较满意的伴侣。在60年代至70年代,城镇中的一些劳改、劳教释放男青年,当时在城镇中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也从农村、山区找来了妻子。在近郊、平坝农村中,一些条件较差的男人,如“成份不好”者、如残疾者、如大龄者、如妻死再娶者,大体都可从偏远地区或山区姑娘中找到伴侣。这些姑娘一般都相对较仆实、勤劳;且往往嫁来一人,带来一群,能把山区的姐妹们不断地介绍给近郊、平坝的小伙子。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用在婚姻择偶上,更适合我国女性。
这种地区差的出现,与“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关。大、中城市的男子们似更愿选择比自己弱一点、差一点的女子为妻,似这样才能满足作“一家之主”的潜在意识。其次,近50年来,大中城市中的许多家庭对女孩(特别是独生子女)娇惯放纵多一些,对其怎样做人妇、人母、怎样操持家务等传统美德、传统文化的教育、训练,普遍很欠缺,这些姑娘在这些方面往往不敌来自“小地方”的竞争者。一些男士更乐意选择后者,也有从生活实际需要出发的因素。再次,当小两口发生矛盾时,同一城市的父母兄弟、亲属往往出来给女方“扎”起,令丈夫甚为难堪。故一些男子更愿选择外地女士。
近50年来,除了前文谈到的“成份”因素外,我国一般工人、农民、教师等在择偶时都不太注重对方的家庭背景。相对而言,在六、七十年代,一些老干部、一些高干家庭较注重门当户对,此或与政治联姻有关。其次,一些农村地区,流行在择偶时除考察女方的人品道德、是否勤劳能干外,还要考察岳母、舅子等的一些情况。
总的说来,我国男性的择偶较看重女性的体貌和年龄,较倾向于寻找比自己稍弱一点的女性为伴侣;女性择偶较看重男性的才能、地位、前途、财富,普遍希望与比自己强大、富有的男性为伴侣。男性的择偶标准中精神的成份更重一些。女性的择偶标准中,物质的因素更多一些,更务实一些。它还表明,我国的女性普遍比男性更识时务,对社会风气、时代潮流的变化更敏感、适应力更强。“男才(财)女貌”这一传统的择偶观,在这50年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基本精神仍未大变。其次,这50年择偶观的变迁,已初步表现出循环发展的特征。如男女年龄差,便经历了由大到小,再到大的过程。又如纳妾娶小,近年也在部分地区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但从目前来看,这些还只是螺旋式的发展,不是倒退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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