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瑞良福之死”看清华竹简中的“邓赋”诗歌及其文体特征_清华简论文

从清华简《芮良夫毖》看“毖”诗及其体式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式论文,清华论文,芮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芮良夫毖》是《诗经》类文献

       《芮良夫毖》是《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叁册中的一篇文献,根据清华简整理者的标点,全文约一百八十余句。起首7句,类似“序”,交代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创作原因:周王朝遭遇戎敌入侵,统治阶级只顾与民争利,不顾百姓疾苦,不以国家动乱为忧。面对岌岌可危的政治形势,芮良夫作“毖”两篇对统治阶级进行儆戒。接下来的内容以“曰”、“二启曰”为标识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大意是芮良夫以殷亡教训和先王德行劝诫当朝者任贤纳谏,戒贪渎,备法度,齐德行,以国家之忧为忧;第二部分指出德刑怠惰是人民暴动的原因,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法度秩序的齐备对于国家治理、统治维护的重要性。

       为叙述方便,现将简文前类似“序”的七句话过录于下,并依整理者注释译出大意:

       周邦骤有祸, 周王朝突然遭灾祸。

       寇戎方晋, 戎敌正在侵犯边境,

       厥辟、御事各营其身, 周厉王和他的执政

       卿士只顾自己聚敛

       财富,

       恒争于富, 长期与民争富,

       莫治庶难, 不顾百姓疾苦。

       莫卹邦之不宁。 不以国家动乱为忧。

       芮良夫乃作毖再终,曰:① 于是芮良夫作谏戒诗

       两首,说:

       “序”所提到的作者芮良夫及简文创作的历史背景,可以在传世先秦文献中找到对应②。《国语·周语上》“厉王说荣夷公”、《逸周书·芮良夫解》分别记载了芮良夫对周厉王及百官的儆戒之辞。当时周厉王任用荣夷公与民争利,芮良夫多次谏戒,均不被采纳。最终,导致国人起义,加之外敌交侵,朝政摇摇欲坠。而“序文”中的戎敌入侵史事,《后汉书·东夷传》、《古本竹书纪年》、《帝王世纪》都有记载③,《芮良夫毖》中的人物和内容与上述文献相吻合。另,《诗经·大雅》中还有一首芮良夫创作的《桑柔》诗④,与《芮良夫毖》的内容基本一致。据此可知《芮良夫毖》的创作时间是西周晚期周厉王时,其作者芮良夫就是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周厉王的大臣芮良夫。

       由于文献句式多为四字句,押韵,读起来与《诗经·大雅》的作品多有类似,也与《尚书》中的典谟训诰诸文篇章结构有共同之处,所以学界在对其性质进行判定时产生了分歧意见:赵平安《〈芮良夫

〉初读》一文认为“《芮良夫

》应属于《尚书》类文献”,原因是:“《芮良夫

》的结构和《周书》多篇相似,都是两段式,先交代背景,然后详载君臣之言。”⑤针对《芮良夫毖》正文是押韵的诗歌形式,他以《虞夏书》的《五子之歌》为例说明“《尚书》中的君臣之言是可以以韵文形式出现的”。⑥有学者不同意他的观点,认为《芮良夫毖》属于《诗经》类文献,李学勤和姚小鸥是这种意见的代表。李学勤在《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中介绍《芮良夫毖》是“类似于《大雅》”⑦的作品。姚小鸥坚持这种观点并进行了论证。他在《清华简·芮良夫毖·小序》研究一文中经过考证“芮良夫作毖再终”⑧之“终”字“出于音乐体制”、“意义相当于汉人以下所言《诗》之‘篇’或‘章’”⑨,从而得出“《芮良夫毖》必为‘歌’、‘诗’类文体,又其文势、内容与《诗经》之大小雅相仿,固当定为《诗经》类文献”⑩的结论。笔者认为很有道理,虽然《尚书》中也有韵文,但其风格与《芮良夫毖》还是有所区别的。以《芮良夫毖》结尾来看:

       呜虖畏哉!言深于渊,莫之能测;民多艰难,我心不快。戾之不□□。无父母能生,无君不能生。吾中心念絓,莫我或听,吾恐罪之□身,我之不□,□□是失,而邦受其不宁。吾用作毖再终,以寓命达听。(11)

       诗人竭力申说的逆耳忠言无人采纳,无可奈何愈加忧心,只能作诗寄托。这种展露个人内心的内容在《尚书》中难见到,在《诗经》作品中却常有,如《大雅·抑》:

       昊天孔昭,我生靡乐。视尔梦梦,我心惨惨。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匪用为教,覆用为虐。借曰未知,亦聿既耄。於乎小子,告尔旧止。听用我谋,庶无大悔。天方艰难,曰丧厥国。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回遹其德,俾民大棘。(12)

       诗人在告诫周王一系列治国道理之后,对君主浑噩愚昧的状态愤然直言,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焦忧与期待。与《芮良夫毖》篇末的抒怀文字相比,语言风格一为激烈直白,一为情深而笔长,但皆是诗人深怀忧虑的内心的表达,异曲同工。而《尚书》是君主言行及朝廷大事的记录,其典、谟、训、诰、誓、命诸文呈现的是“庄重典雅”的语言风格,少有像这样长段表达个人内心的语句。所以,将《芮良夫毖》划归《诗经》类文献更为符合历史实际。

       “毖”是一种诗歌体类名称

       《芮良夫毖》“序”中说“芮良夫乃作毖再终”,以“毖”来指称全文。那么“毖”的含义是什么,是否与正文内容一致呢?

       根据清华简整理者的隶定,“毖”在清华简《芮良夫毖》中有两种写法,均为左右结构,一为左“言”右“必”:一为左“言”右“比”。考其字义,在甲骨文中,“必”的本义是器具之柄的意思(13),引申为一切事物的关键。“必”与“比”古时互通。“比”,有辅佐的意思,《尔雅》释诂:“比,俌也。”“俌”即辅之本字,《说文》:“俌,辅也。”(14)甲骨文中“比”与“从”同字。“从,相听也,从二人。”(15)可见,“比”也有“相听”之意。

       又,考察“毖”在《尚书》中的用例,可以辅助我们理解“

”的含义。“毖”在《尚书》中共十见,且都在《周书》中:

       绥予曰:无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宁考图功。

       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

       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予曷敢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

       ——《大诰》

       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

       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酒诰》

       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

       ——《召诰》

       予冲子夙夜毖祀。

       考朕昭子刑,乃单文祖德,伻来毖殷,乃命宁。

       ——《洛诰》

       毖殷顽民,迁于洛邑,密迩王室,式化厥训。

       ——《毕命》(16)

       除《尚书》十例外,“毖”字用例在先秦古籍中并不常见,仅《诗经》中有两例(17):《诗经·大雅·桑柔》“为谋为毖”,《周颂·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清华简《耆夜·赑赑》还中有“毖精谋猷”一句。这些例子中“毖”有时作动词用,是“劳”、“谨慎”、“告诫”的意思;有时作名词用。动词“毖”的搭配,主语一般是“天”、王或官员,宾语是“成功”、“我民”、“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殷臣”、“祀”、“顽民”、“后患”,即百姓、官员、祭仪或是政治忧患。也可看出,“毖”的使用与祭礼和政事有密切的关系。

       考察“毖”字义及“毖”字的使用实例,我们大致推测出“

”的含义:即从辅佐的角度,进行规劝,希望对方能够听从。当然规劝的内容即遵圣贤之训,继先祖之功,以史为鉴,秉德修身,这些古人认为是治国之关键道理。申说这些道理,即当是“毖(

)”的应有之义,与《芮良夫毖》内容是一致的。

       清华简中被冠以“毖”名的诗作还有《周公之琴舞》,诗中两短序云:

       周公作多士敬怭,琴舞九絉(卒)。

       成王作敬怭,琴舞九絉(卒)。(18)

       “怭”在《周公之琴舞》中写作“

”和“

”,隶定为“怭”,清华简整理者同样将之对应为“毖”。“怭”虽与“

”偏旁不同,但意义应该差别不大,笔者理解为“言”旁的“

”是言语的训诫,而“忄”旁的“怭”,偏重于内心的儆戒。“敬怭”同样是随后韵文的称名。《周公之琴舞》是周公和成王在成王嗣位祭祖典礼上分别对群臣的告戒及成王的自我儆戒之辞,虽与《芮良夫毖》有场合和背景的不同,但训诫、警示的内容是类似的,都属于“毖(

)”诗。由此可见,在西周时期,儆戒类诗或许有一个统称的名字曰“毖”,也未可知。

       另外,清华简《耆夜》中有五首诗,是周武王与周公、毕公等大臣在庆功宴上的相互唱和之作,诗前分别有五句类似“序”的文字,其中“歌”与“祝诵”对比出现,也为“毖”可能是独立的诗类名称提供了参照。《耆夜》五句“序”为:

       王夜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乐乐旨酒》

       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终曰《輶乘》

       周公夜爵酬毕公,作歌一终曰《赑赑》

       周公或夜爵酬王,作祝诵一终曰《明明上帝》

       周公秉爵未饮,蟋蟀□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19)

       在这五句诗“序”中只有周公所作《明明上帝》序为“祝诵”,而其他均序为“歌”。“祝诵”是一种诗体,用于向神祈福(20),诗中“作兹祝诵,万寿亡疆”(21),是对周王的祝福。那么,与此“序”格式相仿的《芮良夫毖》“序”和《周公之琴舞》“序”,不以“歌”总称诗体,而特冠以“毖”名,可见“毖”应与“祝诵”一样,是西周有别于“歌”而具有特殊含义的诗歌体类名称。

       “毖”诗产生的文化土壤

       “毖”诗这个诗类名称听起来虽然陌生,但是它所蕴含的儆戒思想,却是西周政治文化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经》中多有体现。如:“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辑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周颂·敬之》),“予其惩而毖后患,莫予荓蜂,自求辛螫”(《周颂·小毖》),这两例是君主自儆,并主动向群臣表达寻求辅弼的意愿;“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大雅·思齐》),这一例是赞颂君王有德,但从中可以看出“儆戒”的作用;“曾是莫听,大命以倾”(《大雅·荡》)、“於乎小子,告尔旧止。听用我谋,庶无大悔”(《大雅·抑》)、“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凡百君子,莫肯用讯,听言则答,谮言则退”(《小雅·雨无正》),这两例责怨执政者不肯纳谏,导致国运濒危。更为典型的例子是《诗经·大雅·抑》,据说它是卫武公每天用来自儆的诗。《国语·楚语》左史倚相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褻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抑)诗以自儆也。及其殁也,谓之睿圣武公。”(22)这个例子说明诗与儆戒的关系以及执政者对于儆戒的态度,卫武公虽是西周末春秋初人,但他的儆戒思想应该是承西周而来。以上诸例显示,重视听言纳谏对治国安邦的作用,是西周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的一大特色。

       西周重视纳谏的文化特色直接外化在了祭祀仪式和国家的政治制度上。首先,儆戒内容与祭仪相结合。《周颂·烈文》是成王祭祀祖先时戒勉助祭诸侯的诗。《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四首诗,主要内容即是君王嗣位举行典礼仪式时的自戒及戒勉群臣之辞。由此可知,百官接受君王训诫或有威望的辅臣对君王进行告诫是重要典礼尤其是新君嗣位祭祖典礼中的重要环节。其次,西周时期形成了一套成熟谏戒制度。《国语·周语上》召公有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列士献诗,史献书,师箴,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3)这段文字是对西周政治文化中儆戒思想制度化的完整描述,从中可见,围绕天子听政,百官、士、平民都有谏戒的责任和具体分工,其分工之细,形式之多,俨然已形成周密体系。

       这种重视儆戒思想的政治文化是孕育并产生“毖”诗的土壤。“毖”诗应当就是在这样的政治文化思想氛围中,应礼仪和制度之需,被陆续创作出来的。

       “毖”诗的体式特点

       《诗经》中以儆戒为内容的作品,主要保存在《周颂》和《大雅》中,除了前引《周颂·烈文》、《周颂·敬之》、《周颂·闵予小子》、《周颂·访落》、《周颂·小毖》、《大雅·荡》、《大雅·抑》诗外,此类作品还有《大雅·板》、《大雅·桑柔》。历史上它们通常被描述为祭祀诗、讽谏诗,而讽谏诗又多被混同于怨刺诗,不作区分,这样的归类与这些诗的诗旨并不完全契合。古代学者曾做过争辩,以《周颂·烈文》为例,《毛诗序》认为它是祭祀诗:“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24)朱熹《诗集传》也这么认为:“此祭于宗庙,而献助祭诸侯之乐歌。”(25)北宋王安石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烈文》是先王告诫诸侯的诗。(26)方玉润解诗也认为这是君臣“相互敦勉”“君臣交儆”(27)之辞。又如《大雅·抑》,《毛诗序》解为:“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28)朱熹认为这一说法“有得有失”:“以诗考之,则其曰刺厉王者失之,而曰自警者得之。”(29)(《诗序辨说》)以上争论反映出了经学家对诗作所包含的不同于祭祀和怨刺的“儆戒”内容的辨识和区分,所以简单地以祭祀诗或怨刺诗来描述这些诗作是不妥当的。再有,需要说明的是,《诗经》中有许多政治怨刺诗如《小雅·节南山》、《小雅·正月》、《小雅·雨无正》、《小雅·十月之交》、《小雅·小旻》等,从创作意识上来讲,与“毖”诗是有区别的,“毖”诗体现的是忧患意识,而政治怨刺诗则是批判意识。“毖”常与“谋”搭配,如“为谋为毖”、“毖精谋猷”,是从辅佐的角度进行的警示和劝谏,与发泄不满、抒发怨气是有区别的。所以,像这样的诗是不适合归入“毖”诗一类的。

       基于此,笔者拟将如上所列《诗经》诸诗纳入“毖”诗名下,并以之为例,分析“毖”诗体式特征。

       “毖”诗的第一个体式特点是以说理见长。《新书·道德说篇》:“诗者,志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缘之以自戒也。”(30)闻一多解释“志德之理亦即记德之理”(31),这里是指诗有记理的功能。诗的这一功能在“毖”诗中发挥得很充分。说理是“毖”诗的主要内容。“毖”诗之理是天道威严、圣贤德行、先祖功绩、历史教训等,如《芮良夫毖》:“敬之哉君子!天猷畏矣。敬哉君子!寤败改繇,恭天之威。载听民之繇。”以天道威严警戒君子要醒悟,改变错误的做法,恭敬天道威严;《周公之琴舞》:“假哉古之人,夫明思慎,用仇其有辟,允丕承丕显,思攸亡斁。”称颂先祖德行,以之作为告诫之理;《芮良夫毖》“彼人不敬,不鉴于殷商”、《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这是以殷亡的历史教训为戒。无论是天道威严、先祖德行还是历史教训,这些“理”大多是先民思想的沉淀与积累或历史事件的反思结果,很多情况下并不针对具体的问题,只是强化“慎德明刑”、“敬天保民”的执政意识。但毖诗中也有治国谋略和具体谏戒的内容,这是因为“毖”与“谋”、“谏”经常联系在一起,“为谋为毖”(《大雅·桑柔》)、“毖精谋猷”(《清华简·耆夜》)、“犹之未远,是用大谏”(《大雅·板》),共同针对具体问题起作用,《芮良夫毖》中的“寇戎方晋,谋猷惟戒,和专同心,毋有相负,徇求有才,圣智用力”等即是这方面的例子,其大意是外敌正在入侵,应当谋划对策,齐心协力,寻求有才德的贤士为国效力,而谨慎小心的儆戒心态则是谋划的前提。

       《诗经》的抒情和记事作品,比较受人重视,而“说理”之作总是被人忽略。但如果我们翻看《诗经》中保存较早创作体式的《颂》和《大雅》可以发现其中的抒情成分确实不多。如果因此将这些“说理”的作品忽略,不仅不能完整了解“诗”的原初形态,也很难说能够深刻理解“诗”的涵义。闻一多在《歌与诗》一文中将诗的记物与记理统归于记事之中与抒情相对立,讨论由歌、诗合流过程中抒情与记事此消彼长的三个阶段,认为诗中原有记事(包括记理)部分被史和散文所取代,这大概是“毖”诗在“诗”这一文体中销声匿迹的一个原因吧。

       “毖”诗的第二个体式特点是多用“赋”的表现手法。前面所讲“毖”诗之理大多是圣贤德行、历史经验和前王功绩,这些在诗中被以敬畏的态度来敷述。时间比较早的《周公之琴舞》、《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等诗作和时间靠后的《民劳》纯用赋体。如:

       昔在先王, 先王的时候,

       既有众庸, 有众人的功劳,

       □□庶难,

       用建其邦, 因此建设邦家,

       平和庶民, 安抚百姓,

       莫敢

幢。(32) 没有人敢惊扰他们使他们感到不安定。

       敷陈先王任用贤人,安抚百姓之德行事迹来规谏执政者。

       赋的大量使用使得此类诗作读起来不像“兴味盎然”的“诗”作,可是,深究起来,它们才是最贴合汉儒所谓“主文而谲谏”、“温柔敦厚”诗教思想的诗歌作品。

       时间比较晚的《芮良夫毖》、《板》、《抑》、《桑柔》等诗中以赋为主,但逐渐穿插出现了比、兴。

       如《芮良夫毖》中的“比”的内容:

       君子而受柬万民之咎, 作为君子要接受百姓监督和责问,

       所而弗敬, 担任官职但不敬慎,

       譬之若重载以行崝险, 就好比是载着重物走陡峭的险路,

       莫之扶导, 不扶它,不引导它,

       其由不摄停。(33)

       就会失去控制无法停止。

       以载重走险路的车子会失控比喻官员对职位没有敬畏之心而造成的后果。

       约结绳断, 用法度决断争讼,

       民之关闭, 是治理百姓的关键,

       如关柭扃管, 就像大门上的关、柭、扃、管一样,

       绳断既政而互相柔比, 决断如果公正,人民就会相安相亲,

       曰其罚时偿, 应当惩罚的时候奖赏,

       其德刑宜利, 德行与刑法秉持和设置只为求利方便,

       如关柭不闭, 这就像关柭不能关闭一样,

       而绳断失楑。(34)

       刑事决断失去法度。

       以大门上的门闩是大门开闭的关键来喻指法度、德行是治理百姓的关键。“比”的运用使高高在上的“常理”生动形象,切合人事,也透露出劝诫者的一片苦心。

       “毖”诗中“兴”的内容比较少,且出现在创作时间较晚的《大雅·抑》、《大雅·桑柔》中:“荏染柔木,言缗之丝。温温恭人,维德之基”,“大风有隧,有空大谷。维此良人,作为式榖”等。这三个例子中,前两例仍然是说理,后一例是抒情,这表明后期发展的过程中“毖”诗表现主体情绪的内容开始逐渐增多,并且显示出由“说理”向“抒情”的过渡,这应该是西周晚期的诗人在创作时,受风诗影响的结果。

       “毖”诗第三个体式特点是形式上有明确的儆戒对象,多使用套语、格式化语言。

       首先,“毖”诗的儆戒对象很明确。“毖”诗的警戒对象是人,主要是执政者,且其指向既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自我。

       施诸于人的例子:《芮良夫毖》“敬之哉君子”、“凡百君子,及尔荩臣”,《周公之琴舞》“诸尔多子”,《烈文》“烈文辟公”,《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寮”,这些例子中的君子、多子、辟公、同寮都是儆毖的对象。

       自儆的例子:《周公之琴舞》“讫我夙夜不逸”、“严余不懈”,《闵予小子》“闵予小子,遭家不造”、“维予小子,夙夜敬止”,《访落》“访予落止,率时昭考。于乎悠哉,朕未有艾”,《敬之》“维予小子,不聪敬止”,这其中的“我”、“余”、“小子”、“朕”都是自称。

       在上述被笔者归为“毖”诗的《诗经》作品中有“王欲玉女,是用大谏”(《民劳》),“犹之未远,是用大谏”(《板》)等句子用“谏”来称呼全诗,与之同类内容的《芮良夫毖》却又称“毖”,似乎是冲突的。笔者以为“谏”与“毖”有重合交叉的部分,都含有向执政者提出谏诫的意思,所以在内容相同的不同诗作中可以混用。但二者也是有区别的,谏的双方一般是“同列”或下对上的关系,没有指向“自我”的情况,而“毖”不仅可以施诸于人,也可以是自儆。先秦关于体类的称名,尚不严谨,界限还不十分清晰,各种文体交叉重合是自然状态,《尚书》中典、谟、训、诰、誓、命诸体都有交叉,这也反过来说明各种文体尚处于草创时期。

       其次,“毖”诗中套语、格式化语言的运用。毖诗中的套语举例:

       繄先人有言,则威虐之,或因斩柯,不远其则。

       《芮良夫毖》

       民亦有言曰:谋无小大,而器不再利,屯可与忨,而鲜可与惟。 《芮良夫毖》

       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大雅·板》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大雅·荡》

       人亦有言:颠沛之揭,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 《大雅·荡》

       人亦有言:靡哲不愚。 《大雅·抑》

       人亦有言,进退维谷。 《大雅·桑柔》

       这些套语多数以“人亦有言”或类似的话引出,在《诗经》其他作品中非常少见,这些带有经验总结性质的话类似于今天的名言警句,是“毖”诗说理的有力辅助。

       《芮良夫毖》中还有一处引诗,为“天之所坏,莫之能支;天之所支,亦不可坏”,这是周朝的诗歌《支》,《国语》载《支》是武王克殷时候的诗,意思是教人敬畏天威,(35)与警戒的主题是一致的。除此之外,《芮良夫毖》和《周公之琴舞》中,“敬之”多次出现在诗首,偶尔也出现在诗中或句末。如:

       诗首:敬之哉君子!天猷畏矣。敬哉君子,寤败改繇,恭天之威。

       诗中:敬哉君子!恪哉毋荒,畏天之降灾,卹邦之不臧。

       《芮良夫毖》

       诗首:敬之敬之,天惟显思,文非易思。

       诗中:儆之,日就月将,教其光明。

       句末:在言惟克,敬之。

       《周公之琴舞》

       “敬之”反复出现在诗首,似乎不是偶然的现象。这种短促的语言,不仅十分醒目,给人以强烈警醒感,而且其意义也是诗篇主旨的展现,所以它应当是诗人在实际创作中惯于使用的带有格式化意味的语言。其诗中诗末重复出现主要起重复强调作用。

       以上所讨论的“毖”诗三大体式特点,无论是说理方式、表现手法还是创作对象、语言特点,都与其儆戒的内容和性质密切相关,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上古诗歌有哪些体类?这方面的直接材料很少,现在能依据的只有传世《诗经》文本。通常我们按照“风、雅、颂”的分类对它进行考察,但是这种根据音乐和地区进行的编辑分类,反映的是《诗经》文本结集时的搜集整理及使用情况,与早期诗歌根据一定的实用目的而创作的原初情况是有距离的。汉儒以美刺说诗,往往扭曲诗的本意,干扰了人们对诗歌创作本意的理解。近当代兴起新的分类,按内容性质分是一种普遍的分类方法,如洪湛侯《诗经学史》将《诗经》作品分为祭祀诗、颂祷诗等十类;赵沛霖《诗经研究反思》一书将《诗经》分为祭祀诗、宴饮诗等七类。这种分类方法与“风、雅、颂”和汉儒“美刺”说诗相比,更多地考虑了诗歌的作意,然而也终究是今人为古人作解,总隔一层,并不那么周全,如在《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等诗的归类问题上,就出现了问题。赵沛霖《诗经研究反思》一书在其所认可的狭义祭祀诗中不包括这四首诗。洪湛侯《诗经学史》在讨论祭祀诗研究时也没有提到它们,原因是这些诗可能应用于祭祀场合但其中没有直接的祭祀内容。再有,关于“怨刺诗”的分类也存在问题。也许是因为“怨”与“刺”本是一种情绪或是一种态度,可因各种事情产生,也可在各类人群中产生,所以导致这类诗歌囊括的内容显得驳杂混乱,既有雅诗也有邦风,既有朝谏也有民怨,讽刺、责怨等统统归入“怨刺”,往往与其他内容性质的诗歌产生交叉,很难说是合理的分类。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恐怕需要我们对《诗经》的文本创作和编辑进行更深入的追本溯源研究。清华简《芮良夫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早期诗类专名“毖”,及可供研究的完整文本,一来可以帮助我们深刻地认识分属不同类别的带有儆戒性质的诗歌之间的早期联系和这类诗歌不完全等同于所谓祭祀诗或怨刺诗的内容特质,二来提示我们《诗经》作品产生之初或在流传过程中可能存在按创作目的分类命名的现象。类似这样的体类名称,我们经常见到的有“祝”等,研究这些诗歌体类,有助于我们贴近诗歌发展的源头,了解早期诗歌形态,进而更为清晰地梳理古代诗歌发展进程。

       注释:

       ①⑧(11)(18)(19)(32)(33)(3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45~146、145、146、133、150、145、145、145页。

       ②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可见李学勤《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赵平安《〈芮良夫

〉初读》,《文物》2012年第8期。

       ③《后汉书·东夷传》:“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参见《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08页)《古本竹书纪年》:“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参见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全集》第5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72页)《今本竹书纪年》:“三年,淮夷侵洛,王命虢公长父征之,不克。”“十一年,西戎入于犬丘。”(参见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国维全集》第5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73页)《帝王世纪》:“自厉王失政,猃狁荆蛮,交侵中国,官政隳废,百姓离散。”(参见《帝王世纪》,丛书集成初编1936年版,第33页)

       ④赵逵夫:《西周诗人芮良夫与他的〈桑柔〉》,《贵州文史丛刊》1997年第5期。

       ⑤⑥赵平安:《〈芮良夫

〉初读》,《文物》2012年第8期。

       ⑦李学勤:《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⑨⑩姚小鸥:《〈清华简·芮良夫毖·小序〉研究》,载《〈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与先秦经学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96页。

       (12)(24)(28)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5~1176、1289、1162页。

       (13)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三编·释必》,载《古文字诂林》,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661页。

       (14)(15)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4、169页。

       (16)孔安国传、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分别见第512、514、514、549、559、562、583、602、608、751页。

       (17)还有一例,《邶风·泉水》:“毖彼泉水,亦流于淇”之“毖”为“泌”的假借字,非本文所论“毖”义。

       (20)关于祝文参见刘湘兰、周密《先秦祭祀与祝祷文体》,《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3期;吴承学、刘湘兰《祝祷类文体》,《古典文学知识》2009年第5期。

       (21)《明明上帝》明明上帝,临下之光;丕显来格,歆是禋盟。于……月有城(盛)(缺),岁有(歇)行,作兹祝诵,万寿亡疆。参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版。

       (22)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00~502页。

       (23)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1~12页。《史记·周本纪》中有类似的记载。“是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25)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99页。

       (26)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50页。

       (27)方玉润:《诗经原始》,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84页。

       (29)《朱子诗序辩说》,清·王鸿绪等撰《钦定诗经传说汇纂》,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41页。

       (30)贾谊:《新书校注》,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27页。

       (31)闻一多:《歌与诗》,载《神话与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3页。

       (35)《国语·周语下》:“敬王十年,刘文公与苌弘欲城成周,为之告晋,魏献子为政,说苌弘而与之,将合诸侯。卫彪傒适周,闻之,见单穆公曰:‘苌、刘其不殁乎?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人,使永监焉。”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29~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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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瑞良福之死”看清华竹简中的“邓赋”诗歌及其文体特征_清华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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