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支持全球价值链升级的政策体系:进化经济学视角_全球价值链论文

发展中国家支持全球价值链升级的政策体系——基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视角论文,价值链论文,经济学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天,全球价值链(GVCs)影响国家竞争力、贸易和投资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潜在机遇,对增长和就业而言,“你做什么”(企业或国家参与的业务)比“你卖什么”(终端产品)重要。GVCs使得企业和经济体无需发展整个产业,运用来自于任何地方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从事其最擅长的过程部分成为可能。

      从GVCs中生产相互关联属性及国际竞争和开放需要出发,新古典经济学支持政策断言,要保证经济发展,各国政府应当采取的最合适的行动是,尽量降低关税和其他货物和服务的壁垒,这样,定位于或愿意定位于特定国家地域内的链的相关环节,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其进口投入,在全球市场(它们必须销售世界制造的终端产品)上赢得竞争力。因此,只要贸易壁垒增加了参与GVCs公司的投入成本,保护主义就是破坏主义①。而演化经济学支持政策从系统失灵出发,认为国际市场的成功取决于出口的能力,同样也取决于进口高质量投入的能力,经济体的日益相互关联创造了重要机遇。这样,从演化经济学出发,如何制定有利于GVCs升级的政策体系,成为了政策制定者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本文结合发展中国家面临的GVCs升级挑战,讨论了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制定演化经济学视角的GVCs升级政策体系。在论文的第二部分,我们分别从新古典经济学市场失灵和演化经济学的系统失灵出发,阐述了两种不同政策体系的理论根据;论文的第三部分我们简单地回顾了今天GVCs升级的基本特征及其所面临的挑战;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及其局限性;第五部分我们探讨了如何制定演化经济视角的政策体系,最后的第六部分是结论。

      一、新古典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政策体系的理论根据

      创新系统框架内②,政府政策分析的一般前提条件是,政府干预的标准的市场失灵合理性,并不足以促成新技术的发展和扩散;创新是一种复杂的演化过程——分散于多个社会经济主体的行为和相互作用,不仅由市场力量治理,而且更大程度上处于由非市场制度治理的系统之中③。这一系统的绩效重要地是取决于其主体的相互作用及治理主体的制度,作为创新复杂演化特征的结果之一,在这些相互作用行为协调中导致困难的,需要有政策行动影响创新绩效,因此,在创新系统框架中,政府干预的合理性超越了市场失灵的观点:政府必须处理的,不仅包括市场失灵,而且更重要的是系统失灵,如处理那些植根于系统和制度中驱动主体相互作用行为的问题④。

      采纳这一视角包含了政府政策设计的重大转变,并扩大了致力于支持创新过程和技术变化的政策工具范畴⑤。从系统的视角看,政府行动不仅赢得了保证市场有效运转的广泛支持作用,而且作为更好地鼓励更优的创新路径、有助于克服路径依赖和避免系统锁定行动的构建性非市场相互作用,是一种提升制度的背景和机遇。

      (一)新古典政策的本质特征——克服市场失灵

      作为一种理论概念,在新古典方法中,市场是信息协调系统,即作为由计算信息和激励的主体转化和交易运营层面上的沟通结构⑥。在新古典观点看来,关于创新方面市场的功能是信息协调及新知识生产和分布的资源配置。因此,在市场失灵方法作为创新政策的合理性中,在竞争市场不能完成这一功能的条件下,需要得到政府干预。新古典市场失灵合理性潜在的两个基本前提是,首先,知识作为一种经济货物,基于其生产和分布的市场功能运转中存在问题;其次,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基于市场作为信息协调系统,是给定不变的知识结构的基础。

      将知识作为一种经济商品,包含了将知识等同于信息。虽然新古典视角并没有提供关于知识概念的明晰定义,但它隐含着,知识与信息是同义词:它是普遍的、明示化的、独立于背景的,且被认为是可进入和可适应于市场主体特定条件⑦。知识作为信息是普遍的,因为它广泛地分布于主体之间;它是明示化的,例如,通过明示化过程,知识转化为了信息,所以能在主体之间流转和沟通,将知识作为一种可以在市场中互换的经济货物,这一明示化过程是必要的⑧;它是可以进入的,其传递成本是可以忽略的,或者在主体之间进入知识时并没有重要的差异成本;最后,它是背景独立的,意味着主体有着创造、获取、将知识转化为运营能力的相同能力⑨。

      这些知识的隐含假定的采纳包含了创新协调信息相关的新古典市场(作为投入)及给定的或静态的知识框架内生产新信息(作为产出)。事实上,只有在知识并不变化的分析框架中,知识和信息才是等同的概念。这就包含了在新古典视角中,市场行为和运营被认为是规模上存在差异,但得到了给定的不变化的知识系列的支持:一旦资源的初始模式得到决定,行为的相应模式将无限地重复自身⑩。在这一静态的知识视野中,技术市场中的主体有着给定的知识能力,只有以基于价格的竞争方式相互作用,且处理(互换)明晰的、完全可以进入的知识(信息)。

      在一个知识不发生变化的背景中,主体能做出最优选择,事实上,在市场的新古典视角中,主体被认为是在任何运营条件下,具有理性推理最优行为的能力,所以他们的战略行为只是由其激励所决定。如果知识是不变的,主体在其相互作用中,并不会面对真正的不确定性,只有风险才是不确定的运营特征(11):他们并不准确地知道其对手将要完成何种行为,但他们确实知道他们能做什么,其知识基础、其行动的期望结果。因为知识空间是给定的和知晓的,与这些选择信息和其他主体沟通程度相关的运营空间中,存在着风险,但这一空间并不包含不确定性(12)。

      除此之外,在知识是不变的背景中,从演化的观点看,主体并不学习(13),因为他们不能或要求创造新知识或开发新能力;通过新信息的处理,他们专门地改变或提炼其运营战略。

      事实上,如果知识是给定的,学习就只关乎信息,新古典主体就是信息处理的微观单元,具有与其运营环境相关的不变知识(信息)相容的类似知识基础。其战略行为的差异因此只是由于其信息处理能力不同而得到解释。信息处理能力使得主体归纳其从环境中接受的信息,根据期望发生可能性而计算概率成为可能,随后根据理性最优化标准,做出与概率相一致的决策。从其环境中接受的任何新信息,通过贝叶斯学习,即通过更新其现有的概率分布,而与主体结合。拥有给定的知识能力,新古典主体存在差异,因为他们具备“更好”的或“差劲”的信息处理能力:他们能对事件作出更多或更少的正确反应,但他们并不犯错、接受惊奇,或者在其决策中并不表现出任何不一致性,结果是,他们能作出与其运营战略相关的最优选择。

      因此,在新古典分析框架中,关注的焦点在于,在一个给定的和恒定的知识框架内,主体最优化信息运用的运营规则。新古典市场的功能是为了协调主体决策和行动、达到有效率的均衡,有效率地处理信息(根据帕累托最优标准)且以激励的形式承载指令。因此,在市场失灵合理性中,问题是资源是否正确地配置到新信息的生产和分布之中,例如,信息产生过程是否是最优的,如果不是,就应当得到政策手段的控制,以达到理想的均衡效率结果。从政策的观点看,创新的信息/新知识生产的市场失灵,是信息计算和风险衡量的问题。换言之,市场功能失调是信息及风险相关问题的结果:不完全或有限的信息、作为风险的不确定性、信息处理能力和学习中的局限、独占性问题,信息属性中的不可分割性及其作为公共经济货物的属性等。在新古典观点看来,正是知识简化为信息的特征和问题,才阻碍了市场以有效的方式实现其功能,例如,赢得有效率的最优结果,而创新政策专注于解决或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二)演化视角政策体系——克服系统失灵

      在演化背景中,市场事实上是知识及其载体的协调结构;或者,如同Metcalfe所认为的那样,市场是自发的自我组织结构——是在一个种群中知识及其载体协调的结果。从演化的视角看,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协调和促进知识的成长(14)。市场作为知识协调体系的演化概念,与新古典经济学标准的理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新古典的方法中,市场是通过在主体行为和行动的运营层面上计算信息和激励,而专门行动的协调系统,而在演化的框架内,分析的焦点在于构成在运营层面上完成市场运营基础的知识结构的协调,在于这一结构长期的演化。市场功能的形成并不只是包含交易和转化运营层面上的行为和行动的协调,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般层面(深层次和表面层次)的知识协调。因此,在演化系统框架内,市场完成其创新功能的有效性,不能从协调信息运营效率方面得到定义和评估,而是从协调和增长知识的演化效益方面得到定义和评估(15)。

      市场作为知识协调动态系统的演化概念与新古典主流市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在一个演化的视角内,创新市场的功能不仅是在运营层面行为和信息的协调,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般层面上知识增长的协调。演化市场是知识结构和知识增长体系,其受到限制功能或失灵的来源,与知识动态性作为一个比信息更广泛的概念相关。从演化视角看,市场是促成知识不可预期增长及通过创新和经济安排的自我转化的应用而设置的工具。

      从演化视角采纳的知识动态观点看来,构成市场运营基础的知识有一个结构,且其认知的内容及其变化的方式非常重要。伴随着知识的应用市场形成,在面对(外生和内生产生的)新奇,深层次和表层的协调过程创造了知识的秩序及结构。随着新知识和观念长期地得到创生、采纳和保持,通过这一结构中的变化或“褶皱”,市场演化了,开启了再构和自我组织过程的方式(熊彼特创造性破坏的概念)(16)。演化方法中创新政策的焦点在于解决市场中知识的一般协调问题或失败,在于促成知识增长的动态性及构成知识长期演化动力的新奇。

      从演化政策视角看,市场中的政府干预必须专注于解决主体能力中的限制(而不是其信息处理能力)、解决影响主体产生、采纳和保持新知识的适应性和学习过程中的问题。事实上,在演化背景中,市场中主体的行为和决策并不是信息更新和最优化过程,而是适应性学习和新奇创立动态过程的结果(17)。演化主体的战略不仅具有行为的和运营的属性,而且与为新知识的创立,增强和发展有效机制原则的选择和资源运用(动态和吸收能力)有关。

      在一个演化市场中,主体的激励不仅是其运营市场地位的改进,事实上,在一个演化环境中的竞争不只是价格的运营竞争,而且是产生于内生新奇创造过程的成本和质量优势的熊彼特式竞争;在演化观点看来,主体的激励关乎知识能力的构建——允许其适应和创新能力得到改进,进而长期生存的可能性更大。演化框架中的适应和学习是关于新能力的创造,而不是给定知识内的信息的更新。演化市场中的政策干预,是纠正知识创造、扩散和有效应用的构建动态能力(例如,机制规则)过程中的失灵——系统失灵。

      市场中的政策干预,没必要专注于解决信息相关的运营问题,相反,它必须致力于纠正知识协调过程中的失灵并促成知识的增长。换言之,创新政策必须以支持市场中产生运营结果的潜在知识结构演化和发展为中心,而不是以运营结果为中心。在一个演化的背景下,政府的作用是两方面的:它必须深层和表层地解决知识协调失灵问题,以至于能完成运营的市场结构得以形成;它必须通过保持协调结构对进一步的发展和变化开放,促成知识的未来增长。构成市场一般协调状态基础的知识结构的开放性,是知识增长的基础,演化框架中的政策干预必须通过资助和设定随着时间演化的协调结构机制,有利于知识创造过程。

      演化创新政策并不是关于保持市场封闭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以保持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而是保持市场开放于试验性的条件,开放于促成新奇创造的结构性变化。事实上,从演化的视角看,政府应该确信,市场永远都不是均衡的,而是持续地得到了来自于其内部的挑战。政策行动因此应当有利于市场知识结构,这一知识结构能包容和创造新奇产生的可能的进一步过程,例如,演化有效的(允许运营和价值创造)和足够开放的和适应未来新奇和变化的市场一般协调状态。

      未来能最大化呈开放状态的决定因素,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中的现有多样性。市场中知识多样性的赢得和保持程度越大,从这一组合中赢得的未来发展潜力就越大。在一个演化框架中,允许主体学习(创造、采纳和保持新知识)的动态能力,是一般协调赢得和市场中新奇内生创造的关键决定因素。因此,与其假定市场主体的适应和学习能力是给定的,且专注于控制这些方面的运营结果,倒不如政策的基本作用在于增强这些能力。从演化的视角看,创新政策的目标是增强主体动态能力及其学习过程,以至于新奇和多样性得到持续的创造。换言之,为了维持开放的创新条件,且保证知识的持续增长和创造,政府干预应专注于影响市场制度规则(创造市场运营的环境)、专注于允许主体适应和学习并最终知识再创造的机制规则。

      演化政策行动必须专注于促成能提升商业和企业家实验的制度安排的设计和形成;它必须保证一个足够的教育体系、提升公共研究、有利于知识明示化过程、通过雇佣高质量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提升主体的吸收能力、有利于有知识头脑的流动等;它应当鼓励创造性、探索性、实验和失败,提升(至少不是积极地阻碍)主体学习和成为一般多样性的过程。为了提供足够的潜在管制结构、金融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允许法律框架促成适应过程的灵活性,包容转化和交易的新奇形式,政策干预必须力图在制度规则层面上干预。

      总之,在这一理论视角内,只有致力于影响市场中知识协调和知识创造过程演化的一般政策才是合理的。新古典市场失灵方法所确定的运营不完美是知识创造和分配动态的必要方面,而不是需要得到政策清除的扭曲。主体的创造性构成了新奇创造的基础,它与主体发现和开发其知识组合的不确定的和不可预期的发现过程紧密相关。正是在其实验和学习过程中处理不确定性和不完美的非最优化适应性主体或企业家,才是打破现有结构并创造市场新知识的主体。在这一背景下,在新古典运营均衡视角是一个无效率的市场中,知识的增长是唯一的可能性。在一般市场层面上,只有力图资助协调及新知识创造的创新政策,而不是新古典运营政策,才是合理的和有效的。

      二、发展中国家在GVCs中的升级及其挑战

      今天,全球经济的特征是GVCs,其中,中间货物和服务以片段化的、国际分散生产过程的方式得到贸易。GVCs典型地得到了跨国公司的协调,投入和产出的跨边界贸易发生在其附属公司、合约伙伴及臂长供应商的网络之中,跨国公司协调的GVCs贸易占了全球贸易的80%左右。GVCs发展贡献非常重要,在发展中国家,在参与GVCs和人均GDP增速之间有着正的相关关系,GVCs对贸易增值、工作和收入有着直接的经济效应,同样是包括通过技术扩散和技巧构建在内的生产能力构建的重要来源。

      (一)发展中国家在GVCs中的创新和升级

      创新通过新的或取得重要改进的产品(货物或服务)、过程或方法的引入,是经济绩效和社会福利得以提升的中心环节。实证证据证实了创新、价值创造和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18)。在GVCs框架中,创新从经济升级、公司和国家(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提升其在GVCs业务中创造和获取价值的努力等方面得到了讨论。有四种不同类型的升级得到了确定(19):(1)过程升级。当企业以更有效率和更低的损坏率的方式、且比其竞争对手更复杂的规则加工完成任务时,企业就获得了过程升级。例如,世界最大的原始设备制造商鸿海精密,在短期限和严格规范条件下,更新了其为主要电子品牌苹果、戴尔、三星和索尼等完成大规模生产任务的能力,就是过程升级。(2)产品升级。在企业因为其高超的技术和质量能提供超越其对手的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同时比其竞争对手更快地引入新奇产品时,产品升级发生了。(3)功能升级。在企业能在GVC新的环节或业务中提供竞争性的、与高附加值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下,企业就赢得了功能升级;对于先前专业化于生产的企业而言,功能升级意味着在诸如设计或营销的上游或下游业务中,具有竞争力。(4)链的升级。当企业往往借力现有链中的知识和技巧,能参与新的能生产更高附加价值产品或服务的GVCs时,就赢得了链的升级。Fernandez-Stark等(20)辨别了包含步入新高附加值终端市场环节(地理区位或产业)的终端市场升级,除此之外,融入GVCs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升级的首要步骤。

      过程升级通常被认为是升级的第一阶段,因为它是基于干中学的(21),随后,随着企业构建了技术能力,它们在更复杂产品中有竞争力(产品升级);在企业能设计新产品或建立起自身品牌时,企业就实现了功能升级;最后,在企业有足够的技术背景和商业知识,拓展其业务到新的更多利润的产业的情况下,链的升级就发生了。成功的升级有赖于公司在每个价值链环节中,揭示新的原始属性和品种的开发和获取能力。当有诸多的国家的企业能实现升级时,整个国家经济同时升级了。新兴国家通常期待能实现价值链升级,通过其在GVCs中的业务,创造和获取更多的价值和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对于发达国家而言,问题是如何保持其竞争优势(发展新优势),特别是在高附加值业务中,并如何在全球经济中持续地展开竞争。随着诸如资本累积和技术模仿等增长的潜在源泉竭尽时,创新成为了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来源。

      过程、产品、功能和链的升级等都是从GVCs业务中创造和赢得更多价值而得以进行的,从国家出口国内价值增值成分看,国家层面升级路径和创新活力非常明显,这一指标提供了一个经济体从其出口中创造的价值,是处于其边界内企业不同升级路径的结果。

      功能升级作为GVCs中创造更多价值的新方式,特定产品(通常在电子产业中)的案例研究表明,GVCs中的价值创造通常是在不同的业务间不均衡分配的(22)。GVCs中的最大价值创造通常在诸如新概念开发、研发或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等上游业务中发现;或者在诸如营销、品牌化或客户服务等下游业务中发现;在企业创新地将其产品和服务区别于其竞争对手的情况下,特定的价值链业务创造更多附加值。最后的装配,通常都是离岸到新兴国家,只代表了价值产生的很小部分。通常情况下,那些能离岸的业务倾向于商品化、且创造相对较少的附加值;而且包含了明确标准和高模块化的业务,诸如电子或机械的最终装配,可以被许多竞争性的企业完成,降低成本,附加值低。这就是著名的微笑曲线。

      Baldwin认为,在OECD国家,微笑曲线深化,从相对较为平坦(价值沿着链均衡分配)走向U型,制造和装配占的价值增值份额更低,将劳动力密集型的业务(通常在制造和装配)离岸到低工资的经济体,事实上降低了这些阶段的成本;当离岸这些业务的公司在这些国家运用其先进技术时,这些业务的成本进一步下降。然而,附加值沿着价值链的分配并不必然遵循微笑曲线,例如,在精密金属产业中的诸多产品,制造业务依然获取了大部分的价值增值。

      而且在实践中,发达经济体依然在价值链的许多部分展开竞争,包括诸如农业、采矿和食品加工等资源密集的部门,以及在包括纺织在内的低端技术产业的环节。例如,意大利依然在纺织和服装生产中,保持了强大的显性比较优势;典型地,这反映了在狭分业务中的专业化,持续的创新、高生产率及高质量,使得发达经济体的企业能与更低成本的新兴经济体企业展开竞争,这里的价值创造有赖于提供复杂的、难以模仿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二)知识根基资本作为GVCs中创新和升级的驱动力

      高附加值业务通常集中在价值链的密集使用人力资本和知识根基资本(无形资产或知识根基资产而著称)的部分。在诸如研发、品牌、设计和软件与组织结构复杂融合等领域中,这些资产包含了意会性、非明示性知识。这些业务的意会性属性使得它们难以模仿或再生产。知识根基资本同样是更加成熟经济体制造业竞争力的核心,它是开发复杂产品所需要的高端知识和能力的来源;更高端的能力同时允许了更多产品升级的可能性(23);向更高附加值业务移动及进入GVCs更高价值环节,要求更多的知识根基资本。OECD及许多新兴经济体的政策制定者认识到,知识根基资本是GVCs中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

      知识根基资本,通常称为商业部门的无形资产,是知识根基资产的投资库存,虽然政策通常专注于研发、人力资本和软件,但其范围更加广泛,其三种主要类型是计算机化的信息、创新的产权和经济能力等三种(24)。

      投资于知识根基资本区别于物质资本投资在以下方面:(1)缺乏可见性,从定义看,知识根基资本缺乏物质体现,这使得难以基于过去的投资流,评估特定知识根基资本的存量。(2)非竞争性,许多知识根基资本能被许多用户同时使用,而不产生稀缺性或降低其基本用途,例证包括软件和新产品设计。(3)部分排他性,因为其虚拟的属性,一些类型知识资本的知识产权难以像有形资本那样得到清晰定义和执行,在它们不能排除他人享受这些资产利益的情况下,所有者可能不会完全占有其投资的回报。(4)不确定性及风险的认知,在创新过程中,发生了知识投资,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发明和实验的早期阶段,沉没成本可能非常庞大,而失败是经常性的。

      

      GVCs中的升级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类型的知识根基资本,例如,通过更高生产率和加工能力(过程升级)的价值创造,得到了计算机化信息(以能促成有效率管理和更精确生产的生产软件和系统为形式)的支持。过程升级也能基于诸如设计更有效率生产线知识的创新性的产权,或者基于诸如竞争性获取网络的经济能力。这些不同类型的知识根基资本有利于过程升级的互补形式。例如,Procter & Gamble以模型化和模拟程序的形式设计有效率的工厂和生产线排列,运用计算机化信息实现过程升级(25)。

      产品升级得到了以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增强设计能力为形式的计算机化信息的支持,或者得到了促成企业开发满足客户需求新产品或服务的客户偏好或产品销售数据库的支持。诸如Amazon、Tesco或Zara之类的大型零售企业,为了比其竞争对手更快地引入新产品,充分利用其供应链网络,收集消费者偏好(26)。提升质量及增加复杂功能的产品升级同样得到了诸如先进技术的创新产权的支持,特别是在成熟技术或企业依赖于类似技术的产业中,设计在产品升级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后,诸如营销技巧、销售网络和品牌形象等经济能力,对快速引进新产品而言,同样重要。

      (三)政策挑战

      虽然GVCs中升级的主要行为者是企业,政府也能以不同的方式支持GVCs中的升级。支持升级过程的政策类似于增强生产率的政策,因此,政府应加强产品市场竞争,为企业加强激励:增强生产率;培育一个能促成新创新企业出现、实验和成长的动态商业部门;投资于诸如教育、研究和基础设施之类的生产率增强的公共物品;提供支持这些领域商业投资的框架条件。设计良好的需求方面政策,诸如创新导向竞争公共采购,也能帮助增强创新系统,保证创新满足公众需要。

      企业的升级并不是自动的,它需要企业付诸于学习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受到了知识意会性、跨国公司和地方企业之间不对称关系的阻碍,因而企业自身的能力特别重要,即企业的升级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根基资本紧密相关,从这个意义上看,GVCs中升级的特别重要驱动力是知识根基资本的投资。知识根基资本的投资不仅驱动了生产率增长,也决定了价值链的终端产品在消费者市场上的差异化程度,这就最终决定了GVC能创造的总价值,知识根基资本的商业投资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而许多政策领域影响这些投资:框架条件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提供了知识根基资本投资的总体背景、新增长源泉(包括那些依赖于知识根基资产的)资源的有效率配置的框架。

      三、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及其缺憾

      在GVCs诸多研究中,WTO、OECD和UNCTAD所完成的分析最值得提及。在过去几年间,这些组织发表了与GVCs相关的几份文件,并建立了致力于度量世界贸易中GVCs重要性的数据库。这一部分我们将展现这些研究提出的主要观点及其围绕着贸易自由化提出的公共政策建议及其缺憾。

      (一)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

      OECD、WTO和UNCTAD提出的理论主张,依赖于二个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定,建立在这些假定之上,全球化、GVCs及其对经济发展效应的高度乐观的观点得以形成。

      首先,这一观点考虑的是,全球化对生产率有着正面的效应,因为如下几个因素:作为国际竞争的结果,效率得到了改进;有着进入技术和新知识渠道的可能性;专业化的更大空间及规模经济。而且,它假定参与价值链更能提升生产率,因为它能促成更便宜更高质量的投入渠道(27)。GVCs同样是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货物和服务市场的路径,通过专注于特定业务和过程,而不是建立完整的价值链(28)。

      其次,就其核心而言,根据这些组织的观点,融入GVCs将提供发展和工业化的快速车道。事实上,它们强调在GVCs参与水平和人均GDP增长速度之间有着正向相关关系,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然而,进入这一机遇的世界并不是自动的,为了全面地从参与GVCs中获得利益,中间投入和服务的成本需要降低,这样提升国际市场的出口竞争力。基于这些观点,OECD、WTO和UNCTAD得到了一系列的结论和政策建议,其中下边所述非常重要。

      1.需要货物贸易更大自由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仅对国外供应商有着负面的效应,而且对国内制造商有负面效应。特别地,中间投入进口的限制措施,将提升生产成本、降低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Baldwin指出,保护主义就是破坏主义,因为它将阻止GVCs中生产阶段的建立,如果没有保护主义,生产阶段将在这一国家落脚。结果是,在互惠的逻辑下,使进入一个国家市场的渠道成为必要必定发生的传统观念,将事与愿违:单边自由化将是对现有范式的最优回应。而且,那些完成了自由化倡议的先发国家(先行者)能获得额外的优势,因为它们能赢得更廉价国外投入的渠道,结果是它们能提升其国际市场的份额,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中获得利益,使得那些新参与者难以展开竞争。

      2.宽泛描述的贸易自由化。关税减让只是起点,贸易谈判应当包括服务、投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短期劳动力流动等领域的自由化。例如,因为GVCs的绩效有赖于物流链的良好运转,要求有有效的基础设施网络和互补的服务,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因而是合理的;关于投资自由化,因为投资限制被假定为阻碍了融入GVCs,对价值链不同环节有着负面的效应。而且,有必要保证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它们是保护公司能在全球市场创造价值和竞争的知识根基资本的重要方面,它们阻碍了竞争对手复制新的设计和技术。

      3.贸易便利化。最后,在提升融入GVCs利益的系列建议中,我们能提及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诸如致力于简化港口和海关程序、标准趋同和认证要求、相互认证协定的达成等,这些类型的措施将有助于加速GVCs要求的流的正规运营,进而吸引投资,促进贸易。

      国际经济组织所持的这些观点与Milberg(29)呼吁的在GVCs框架内产业政策“自由化”的观点相一致。总之,根据这一方法,价值链的存在,使得依赖于进口投入促进出口绩效成为必要,反过来,作为全面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的基础。与之相反,根据发展的方法,GVCs的存在促成了市场准入、价值增值提升以及区域能力、技术和网络等的构建,根据这一方法,以获得这些潜在的利益,产业政策和政府贸易干预是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将力图分析这一融入全球经济的另一选择性方法——与发展的方法紧密相关。

      (二)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的缺憾

      新古典经济学政策体系也承认,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单纯地融入GVCs,并不能自动保证经济发展。相反,这一战略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GVCs中那些公司所占据的位置,因为这将决定作为价值链一部分而获得的利益。因而,与价值链中端的一些业务——装配相比较,与价值链上游环节相对应的一些业务——设计、研发、高端零部件的生产,与价值链下游环节相对应的一些业务——营销和销售,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增值。事实上,现有的实证事实证明,劳动力密集业务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而知识密集型业务在发达经济体。因而发展中国家的挑战在于通过升级过程,确定其进入GVCs中高价值增值业务的方式,寻求能导致收入水平持续增长的参与GVCs的方式。

      事实上,这些远远超出了一个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议程,确定人为的和自然的壁垒的重要性在于,它们使得发展中国家公司难以实现GVCs环节升级到具有更高回报的业务之中;因此,只参与GVCs并不先验地意味着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为了使得这一参与更加有效,必须匹配的是使得国内企业沿着价值链升级的诸多因素,使得从融入GVCs中获得潜在利益更加容易。换言之,升级应当使得发展中国家能摆脱竞争力只依赖于成本及进入壁垒少的低附加价值业务。

      WTO、OECD和UNCTAD等国际机构确定的结论,是基于下述推理:进口投入的关税免除将导致经济体外在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这将导致出口和收入的增长。这一观点忽视了不同国家的生产结构的差异,只能在特定特殊案例中有效,并不是现实世界的客观实际,特别是外围国家的实际;它至少有赖于两个隐含的假定:

      首先,它假定出口的高价格弹性,出口能有力地对价格变化作出反应。对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可能并不是事实,特别是在那些出口由初级产品和自然资源根基制成品的国家,出口价格弹性很小。

      其次,它假定出口和GDP增长之间正向相关。然而,即使在出口有着高价格弹性的国家中,出口的增加并不必然意味着GDP的增长,事实上,如果投入的运用上有着高度的替代性,即在进口投入便宜的条件下,如果地方企业以国外的供应商替代了国内供应商,那么,中间投入的关税减让将导致GDP和就业的萎缩。如果国内中间货物生产的减少并没有得到出口更大增加或终端货物国内消费的更大增长的弥补,总体结果将是总经济收入的下降。结论是这些措施的收缩效应超过了扩张效应,即使在出口对生产成本极度敏感的条件下。

      WTO,OECD和UNCTAD所提出观点中,值得指出的缺陷还有“合成的谬误”:即使在发展中国家通过升级融入GVCs是可行的条件下,生产链一直包含了一个劳动力密集、低价值增值和价格竞争的环节,如果情况确实如此,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同时融入GVCs的高附加价值环节。因此,在价值链的复杂环节中,装配高附加值构成部分基本环节一直得到要求。换言之,国际经济组织给予融入GVCs鼓励,作为发展政策有其自然的局限:并不是每个国家都能从这一战略中获得相同程度的利益,且同时获得利益。

      四、演化视角的GVCs升级政策体系设计

      从公共政策设计方面看,从GVCs升级中得到的最相关的结论是,力图鼓励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考虑价值链内的权力关系、领袖企业及供应商网络的利益及战略(与地方企业要么合作,要么竞争),在这一背景下,演化视角的GVCs升级政策体系设计,应当从系统失灵的视角出发,资助协调及新知识创造的创新政策。

      政策可以区分为水平政策和特定于产业的政策。基于宽泛的或水平的政策目标在于根除无效率及重大损失,进而提升竞争力,这种政策可能包括精简管理程序、降低做生意的成本,加强制度、投资于人力资本、发展基础设施。水平政策的主要点在于,它们对整个经济体都有意义,而不是针对特定的部门、产业或企业;它们并不在于影响狭隘定义市场中的相对价格,相对更加针对市场的方法而言,这类政策争议少,就政策导向的相对价格关系的不可预见的结果而言,这类政策的风险要小。

      水平政策会影响运营环境的诸多不同方面,意味着它们或多或少地更加实惠,且能在不同的时间框架内导致有形的结果。管理或管制改革及贸易促进的不同措施相对成本低廉,且能有快速的结果;制度改革有更基本的特征,难以赢得且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取得效果,但有时,它又是紧迫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力资本投资及物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可能会花费较长时间赢得效果,但它是高回报的,且具有路径换挡的潜力。在现实中,由于资源限制和地理实际,即使是价格中性的干预,可能会在狭隘意义上影响资源的配置。

      特定于产业的政策,力图改变特定产业、部门或业务的激励结构或激励行为。这种行动的典型合理性是系统失灵导致资源错配,导致经济体走向次优未来。反对特定于产业政策的观点认为,相对于不是市场失灵的替代,政府失灵更加频繁。避免这种失灵的个体政府能力的局限性,成为合理化这一产业政策的关键。

      我们所考虑的政策体系需要从如下方面进行:首先,促进国内制造商直接参与GVCs的能力,为应对私人部门的需要,构建能力和技巧(30);其次,商业与学术机构之间形成网络化的关系,促成知识根基资本的形成;第三,制度层面上的政策,国家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完备的法律和管制框架,保证GVCs升级的完成;最后,基础设施领域的政策,关键是软件基础设施(融资和公共科学领域的基础)的完备,是GVCs升级的保证条件(具体如表2)。

      知识根基资本是GVCs中价值创造的源泉,对于提升从国际参与中利得的政策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认识到诸如数据、设计、品牌管理和组织安排等资产在GVCs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启了政策只指向技术和有形资本之外的政策思考空间。知识根基资本的宽度,需要有比由研发主导的常规创新视角更宽泛的创新概念,创新驱动更广泛的视角,要求有更长期创新项目的重新设计。例如,许多OECD政府运营了促成企业进入研究和技术相关建议和信息渠道(通常是从大学和公共研发机构)的项目,这些项目——诸如创新凭证、知识资助和技术拓展服务等,倾向于专注于技术信息,典型地通过创造与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学科之间的学术联系。知识根基资本意味着,只关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学科过于狭隘,不是为了技术发展的原因,商业同时要与学术机构相互作用。

      

      相对WTO和OECD所阐述的,这些升级过程不是线性的,也更不是自动的,它们随着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产业而存在着差异。升级的可能性有赖于对商业环境有影响的国家经济方面的几个因素:制度和宏观经济稳定性、公共政策、劳动力可获得性、公司的技术和吸收能力、基础设施量、创新系统等。然而,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努力必须同时考虑到以下两个因素:(1)关于不同业务的区位选择、价值链中的分工等价值链治理环节中所作出的决策,通常处于中心国家;(2)在允许发展中国家创立正确的价值链升级的适当激励存在的不同公共政策工具方面,国际经济原则(如WTO、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个方面的规则)存在着限制。

      五、结论及未来研究展望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将知识简化为信息,探讨的市场失灵是信息产生过程是否是最优的,如果不是,就应当得到政策手段的控制,以达到理想的均衡效率结果。市场功能失调是信息及风险相关问题的结果:不完全或有限的信息、作为风险的不确定性、信息处理能力和学习中的局限、独占性问题,信息属性中的不可分割性及其作为公共经济货物的属性等。因而其政策体系是保证市场正常运转,从GVCs的视角看,最优的政策体系是保证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然而,这种政策体系难以促成发展中国家的GVCs升级。

      演化经济学强调,主体学习(创造、采纳和保持新知识)的动态能力,是一般协调赢得和市场中新奇内生创造的关键决定因素。政策的基本作用在于增强动态能力;目标是增强主体动态能力及其学习过程,以至于新奇和多样性得到持续的创造。为了维持开放的创新条件,且保证知识的持续增长和创造,政府干预应专注于创造市场运营的环境、专注于允许主体适应和学习并最终知识再创造的机制规则。从GVCs的视角看,演化经济政策体系应该保证市场主体动态能力的创造,因而其政策体系应围绕这一主题而得到设计。

      GVCs研究赢得国际机构和论坛关注的声望,无疑将对将要实施的国际经济原则和政策产生影响。然而,就对发达国家利益紧密相关的智囊团WTO和OECD所作出的贡献而言,发展中国家所作出的努力,并不足以完成批判性分析。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如下问题:价值链治理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对发展中国家融入高附加价值业务的可能性产生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什么公共政策工具能吸引那些创造高回报的GVCs环节?为促成投资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原则,OECD和WTO和其他机构提出的建议在多大程度上减少了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空间?类似地,如果我们拒绝成功地融入GVCs道路有赖于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线性建议,我们就应当勾画出公共政策提出创造了国家公司有了升级的激励的具体例证,我们就应当决定在发展中国家财政预算限制了其操控空间的条件下,这些建议如何切实可行。不可能彻底地,上述问题的菜单只是力图表明我们急切要弥补的知识差距:批判性地分析GVCs现象的研究及其提出的公共政策建议;为发展中国家利益,提出GVCs研究的新议程。

      ①Baldwin,Richard,WTO 2.0:Global Governance of Supply Chain Trade,CEPR,Policy Insight No 64,December 2012.

      ②Freeman,C.,Technology Polic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Lessons from Japan.Pinter,London.1987.以及Edquist,C.,Systems of Innovation Approaches-Their Emergence and Characteristics,1997.In:Edquist,C.(Ed.),Systems of Innovation:Technologies,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Pinter Publishers,London.都有创新系统的相关阐述。

      ③Soete,L.,Verspagen,B.,Ter Weel,B.,Systems of Innovation,In:Hall,B.H.,Rosenberg,N.(Eds.),Handbook of the Economics of Innovation,Elsevier,Amsterdam,2010.pp.1160-1181.

      ④Metcalfe,J.S.,Systems Failure and the Case for Innovation Policy,In:Matt,M.,Llerena,P.,Avadikyan,A.(Eds.),Innovation Policy in a Knowledge Based Economy:Theories and Practices,Springer Verlag,Berlin,2005.

      ⑤EC,Making Public Support for Innovation in the EU More Effective European Commission Enterprise and Industry,paper n13,2009.

      ⑥Potts,J.,"Knowledge and Markets",Journal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 11,2001.pp.413-431.

      ⑦Chaminade,C.,Edquist,C.,From Theory to Practice; The Use of the Systems of Innovation Approach in Innovation Policy,In:Hage,J.,De Meeus,M.(Eds.),Innovation,Learning and Institutions,Oxford University Press,Oxford,2006.

      ⑧Cohendet,P.,Meyer-Krahmer,F.,"The Theoretical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of Knowledge Codification",Research Policy 30,2001.pp.1563-1591.

      ⑨Smith,K.,"Innovation as a Systemic Phenomenon:Rethinking the Role of Policy,Enterprise an Metcalfe",J.S.Innovation Policy,2000.In:Hanusch,H.,Pyka,A.(Eds.),The Elgar Companion to Neo-Schumpeterian Economics,Edward Elgar,Cheltenham,2007.pp.943-966.Innovation Management Studies,pp.1,73-102.

      ⑩Metcalfe,J.S.,Innovation Policy,In:Hanusch,H.,Pyka,A.(Eds.),The Elgar Companion to Neo-Schumpeterian Economics,Edward Elgar,Cheltenham,2007.pp.943-966.

      (11)Marengo,L.,"Structure,Competence,and Learning in an Adaptive Model of the Finn",Papers on Economics and Evolution,1992.WP 9203,European Study-Group for Evolutionary Economics,Feiburg,Germany.

      (12)Dopfer,K.,Potts,J.,The General Theory of Economic Evolution,Routledge,London,2008.

      (13)Dosi,G.,Marengo,L.,Fagiolo,G.,Learning in Evolutionary Environments,In:Dopfer,K.(Ed.),The Evolutionary Foundations of Econom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2005.pp.255-338.

      (14)Foster,J.,Metcalfe,J.S.(Eds.),Frontiers of Evolutionary Economics:Competition,Self-Organization and Innovation Policy,Edward Elgar,Cheltenham,2001.

      (15)Metcalfe,J.S.,Ramlogan,R.,"Innovation Systems and the Competitive Process in Developing Economies",The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48(2),2008.pp.433-446.

      (16)Metcalfe,J.S.,Evolutionary Economics and Creative Destruction,Routledge,London,1998.

      (17)Metcalfe,J.S.,"Technology Systems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 an Evolutionary Framework",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19,pp.25-47.

      (18)OECD.Intangible Assets,Resource Allocation and Growth;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OECD Economics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No.989,OECD Publishing,2012.

      (19)Kaplinsky,R.and Morris,M.,A Handbook for Value Chain Research,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IDRC),2002.

      (20)Fernandez-Stark,K.,Bamber,P.,& Gereffi,G.,"Upgrading in Global Value Chains:Addressing the Skills Challeng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OECD Background Paper,Paris:OECD,(2012).

      (21)Gereffi,Gary and Karina Fernández-Stark,Global Value Chain Analysis:A Primer,Center on Globalization,Governance & Competitiveness(CGGC),Duke University,2011.

      (22)Linden,G.,K.L.Kraemer and J.Dedrick,Who Captures Value in a Global Innovation Network? The Case of Apple's iPod,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Vol.52,No.3,2009.pp.140-144.

      (23)Hausmann,R.and C.A.Hidalgo,The Atlas of Complexity Mapping Paths to Prosperity,www.cid.harvard.edu:documents/complexityatlas.pdf.2011.

      (24)Corrado,Carol,Charles Hulten,and Daniel Sichel,Measuring Capital and Technology:An Expanded Framework,in C.Corrado,J.Haltwinger,and D.Sichel,eds.,Measuring Capital in the New Economy,Vol.65,2005.pp.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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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McKinsey,"Clouds,Big Data,and Smart Assets:Ten Tech-enabled Business Trends to Watch",McKinsey Quarterly,August,2010.

      (27)OECD,Trad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Global Value Chains; Contribution to the Report on Global Value Chains,Working Party of the Trade Committee,February,2013.

      (28)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Global Value Chains; Investment and Trade for Development,New York and Geneva,2013.

      (29)Milberg,William,Industrial Policy When Global Value Chains Matter,Paper presented in the Multi-year Expert Meeting on Enhancing the Enabling Economic Environment at All Levels in Support of Inclusiv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UNCTAD,April,2013.pp.16-17.

      (30)Gereffi,Gary and Timothy Sturgeon,Global Value Chain-oriented Industrial Policy:The Role of Emerging Economies,In Global Value Chains in a Changing World,Deborah K.Elms and Patrick Low(Eds.),2013.pp.329-360.Geneva: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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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支持全球价值链升级的政策体系:进化经济学视角_全球价值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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