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摘要:同性恋现象一直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之中,并且经历了各种褒贬。现代社会思想越来越来开放,人们对自由的向往也越加强烈。当然同性恋者也是其中之一。本文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角度来论述社会和同性恋者对同性恋现象的正名之路以及中国同性恋关系将何去何从。
关键词:同性婚姻合法化、意义、障碍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意义
(一)、有利于社会稳定。家庭是一个国家的微观体现,同时是一个紧密的整体,家庭在中国人心里更是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统计,中国2015年的男女比例是105:100。全国男性比女性多了3376万,也就是说目前中国有3300多万男性找不到配偶。而另一方面的数据表明,男同性恋者的人数要高于女同性恋者,如果中国能实行同性婚姻作为异性恋婚姻的补充,就可能部分解决男性找不到配偶的情况,这样会减少社会的动荡因素,有利于稳定。不仅如此,同性婚姻应该是同性恋者的合理要求,同性恋可以通过婚姻来长时间的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那么同性恋者之间的冲突以及同性恋者与社会的冲突就会大幅度减少。
同性婚姻不能直接产生自己的后代,实践也表明有部分同性恋家庭是通过收养来得到后代,因此为解决孤儿问题上打开了另一扇门。这样孤儿这部分弱视人群能够得到更好的关心和成长环境(福利院等机构无法提供像家庭一样的感情投入),避免他们内心的情感无法满足而产生心理问题,可能发展成自暴自弃,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利于对人权的保障。人权,即人之为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它既是一种应有权利,也应当是一种实有权利。人权的保障能够部分的依靠社会道德,而更重要的一部分是依靠法律的强制规定。社会道德是中国漫长历史和丰富文化的体现,有其高明之处,但也难免有糟粕。例如,在古代中国一直存在的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荼毒中国女性。直到近代女性的思想解放和相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建立。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和保护妇女权益的问题类似,是对同性恋者权益的保障,是一种保障人权的行为。
(三)、对同性恋者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法律就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通过规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既是为同性恋关系提供了保障,也是对同性恋关系进行了限制。
一方面,同性婚姻合法化赋予同性恋者权利。同性婚姻是同性恋关系的一种合法形式,它不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同性婚姻的双方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性恋者就不会再以放弃一段同性关系或是以激进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一来,同性恋者以往关系不稳定和流血事件发生的情形就会大大减少。
另一方面,同性婚姻合法化必定会设置同性恋之间的义务。这些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今天《婚姻法》规定的义务一样,是为了维护婚姻的存续。
二、同性婚姻在中国合法化的障碍
(一)传统观念的障碍。同性婚姻合法化不符合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在传统观念中,婚姻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事情,它关乎整个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性恋者不应该只考虑到个人的感受,那是对家庭严重的不负责任。同性恋无法生育自己的后代,特别是在男同性恋当中。
除此之外,家庭道德伦常遭到破坏,传统的家庭关系难以界定,在一个同性家庭中谁是爸爸谁是妈妈,也成了难题,那么对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可能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法律上的障碍。一方面,法律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与社会物质发展水平是一致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作为最基本的受我国法律规范调整的婚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男女双方,即异性之间。那么,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将和现行《婚姻法》相矛盾。
另一方面,我国至今在同性恋婚姻方面呈现空白现象。如果当下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将会遇到很多后续的和辅助性的问题。比如,同性婚姻的财产问题,养育后代的问题等等。这些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最基本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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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性婚姻在中国合法化:时机与立法建议
(一)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相互作用
1、传统观念影响的减弱。我们已经了解到传统观念在中国对同性恋的冷漠甚至是偏见,但是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观念的形成除了自己的本性,更多的是来自家庭社会的侵染。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文化的交流,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在家庭中,子女不会被强行灌输传统思想,而是更注重沟通交流。在社会中,同性恋不再被视作“异端”。我们经常能够在新闻上看到明星爆出自己是同性恋的消息,虽然开始的时候舆论会一片哗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社会舆论也逐渐接受了明星中同性恋现象,并且有很多人对这些勇于公开自己性取向的明星们表达了自己的祝福。社会渐渐对同性恋打开大门,给与他们同样的发展机会。
《儿童科》在2010年发布了一项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女同性恋母亲们领养的孩子相较于异性恋夫妇的孩子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更强。同年7月的一项类似研究也表明,同性恋父亲们领养的孩子和异性夫妇的孩子一样健康。事实上,这些孩子更加善解人意,他们不会随意地评价他人的好坏,并且表现出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显然传统观念中,同性恋会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观点完全被否定了。基于此,传统观念的影响将减弱,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消除障碍。
2、同性恋维权意识的觉醒。二战后,美国的一些大城市就出现了同性恋活动。1950年洛杉矶率先成立第一个要求保护同性恋权利的组织“MattachineSociety”。1955年旧金山成立女同性恋者组织“DaughtersofBilitis”。1959年同性恋在洛杉矶抗议警察骚扰他们的Cooper′sDonut聚会,1964年在纽约抗议同性恋在美军中的待遇,进行了首次“GayPrideMatch”,但是,1969年6月27日夜晚,纽约警察袭击一家叫Stonewall的同性恋聚集的酒吧,亦称“石墙事件”。这次事件使同性恋解放运动(gayliberation)浮出水面,很多同性恋者加入同性恋组织,并且成立了激进的同性恋解放前线组织(gayliberationfront)。这个组织很快蔓延到世界各地。1970年6月27日,美国同性恋在纽约举行“石墙事件”周年纪念大游行,将6月27、28日定为GayPride[4]。
在中国,出现了同性恋者申请登记结婚的事例,并且为此将婚姻登记机关诉至法院,虽然最终以败诉告终,但是这也是中国同性恋者跨出的一大步。
(二)立法上的开拓
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并不就是终点,还要保障同性婚姻的正常运行。当然同性婚姻的定义已经很清晰了,而为这个概念服务的相关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需要大量的增加。
同性婚姻所涉及的人身关系。同性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修改,那么就可能没有原来那样严格的禁止血亲结婚的要求。对于同性婚姻孕育后代的问题就有较多的条款来规范。
同性婚姻只能通过收养和代孕的方式来获得后代。对于收养,那么我们就要在同性恋者和孩子之间建立收养关系,当然的,我们可以参考传统家庭收养孩子的模式。但是同性婚姻毕竟是属于少数,有其特殊性,立法应当充分考虑这方面的现实问题。对于代孕,现阶段我国是明文禁止的,这涉及传统观念和当事人权利,立法需要考虑诸多问题,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有这方面的动态。
同性婚姻所涉及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同性婚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同性婚姻共同财产的处分,婚姻解除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方死亡后财产的继承问题。这些都可以仿效异性婚姻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张敏.《论法的指引作用》.2009
[2]刘琬琳,浅谈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否可行,http://www.66law.cn/domainblog/111154.aspx,2015
[3]张琳戴卫平,《美国现代家庭婚姻裂变现象在美国英语中的反映》,《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7期
[4]兰冰,《从汉英"同性恋"词语看中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现象的态度》,《昆明学院学报》2010年4期
作者简介:夏威(1993年8月—),男,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
论文作者:夏威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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