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对策_保险市场论文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对策_保险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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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增幅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水平。但由于中国保险发展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中国保险业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从中国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来看,中国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例如,2003年中国保险密度为287.4元人民币,保险深度为3.33%,而同期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469.6美元(约合3887.1元人民币),平均保险深度为8.06%。可见,在将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保险业仍会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

然而,中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明显、全国各地保险发展不均衡是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使中国保险业协调、健康发展,对于充分发挥保险业在中国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 中国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现状

从中国各地保险业发展的现状来看,中国各地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 保费收入差距较大

保费收入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指标。表1为2003年中国一些主要省(市)的保费收入情况表。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全国各地保费收入差距较大。整体来看,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保费收入远远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

1.2 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差异明显

中国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地区性差异主要表现在全国各地保险市场竞争主体数量和市场集中度的差异。总的来说,以东南沿海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保险市场竞争主体数量较多,竞争较激烈,市场集中度较低,而中西部内陆地区保险市场竞争主体数量较少,保险市场被少数市场主体所垄断,市场集中度高。例如,从保险市场竞争主体数量来看,截至2003年底,上海市共有保险公司40家,保险中介机构51家[1]。而在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很多中小城市中,保险市场仍由少数国有保险公司垄断。

综合来看,可以看出中国保险发展地区性差异主要表现在保险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竞争程度与当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开放程度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高、保险市场开放较早的地区保险发展水平明显高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保险市场开放较晚的地区。

2 中国保险发展地区差异的成因分析

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发展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中国保险发展的历史以及全国各地保险发展现状的差异来看,中国保险发展地区差异的成因可以分为一般因素与特殊因素两类。

一般因素主要是指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自然条件等。这些因素是影响一个地区保险发展的最基本因素。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不同,对保险产品数量、种类的需求也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例如,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发展速度越快,该地区企业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资料的增加,财产规模必然大幅度增长,客观上推动了企业对财产险需求的增长;一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越高,该地区居民对风险保障和投资的需求也将提高,对各类保险产品的需求也会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当地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因此,中国各地区保险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表现出很大的一致性,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高的地区保险发展明显领先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

特殊因素是指由于中国保险发展所经历的特有的路经所造成的政策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对中国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从中国保险发展历史来看,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保险业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国家对保险业实行严格的管制。在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成立以前,实际上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全垄断保险市场,其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也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立。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多元化竞争局面也逐步形成。在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形成的过程中,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成为众多保险公司争夺市场份额的主要目标,因而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此外,加入WTO时,中国对保险业开放的承诺中关于地域开放方面的内容,也对中国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产生了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较早的地区受外资保险公司影响更大,市场也更为成熟。

表1 2003年全国各省(市)保费收入情况

Tab.1 provincial insurance income of China in 2003

省份 保费收入/亿元

江苏

 383.24

广东

 299.47

上海

 289.90

山东

 283.81

北京

 282.54

浙江

 260.30

辽宁

 183.28

河北

 167.10

河南

 166.75

四川

 143.67

福建

 123.70

黑龙江

118.72

湖北

 106.26

湖南

 103.90

安徽

 103.52

山西

  90.51

深圳

  79.37

天津

  75.31

陕西

  74.89

云南

  73.75

江西

  69.77

吉林

  67.44

新疆

  62.18

重庆

  57.90

广西

  57.44

甘肃

  40.70

贵州

  29.81

海南

  13.53

宁夏

  10.71

资料来源:2004年《中国保险年鉴》

3 地区差异对保险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地区差异对中国保险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经济落后地区保险发展整体水平低,从而导致这些地区的保险产品与服务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影响了保险业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而这些地区一般来说自然条件较差、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因而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保险业发挥保障作用以保证社会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因此,中国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不利于中国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从中国西部开发的战略来看,也不利于中国宏观经济战略的实现。所以,必须加快落后地区保险业的发展。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调整监管方式

中国各地区保险发展差异较大,全国各地的具体保险市场结构、保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全国各地保险市场进行监管[2]。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保险市场最健全的国家,其监管模式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务州的保险监管、立法是由各州进行,通过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保持全国保险监管的协调。虽然这种监管模式也有一些弊端,例如存在一定的统一和协调的难度,但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和公众还是倾向于州的监管。其缘故是州监管能更好地了解本州的情况。中国各省份发展保险业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保险监管模式,在以《保险法》为基础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各地保险监管机关的权限,实行因地制宜的监管。

3.2 大力发展政策保险和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和社会保险是由政府资助,以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安定社会经济生活为目标而实施的保险,例如政策性农业保险、失业保险等。由于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保险意识等都有很大的差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保险意识也较强。而广大中西部内陆地区,自然条件较差,遭受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但经济发展水平低,保险市场不够健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导致风险承受能力弱。而随着中国开发西部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正处于一个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国家有必要适当提高这些保险发展落后省份的政策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比例,以确保这些省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稳定。

3.3 加快产品创新

由于中国保险业发展历史较短,并且多年来保险市场行政垄断严重,导致中国保险险种同构现象非常突出,国内险种相似率达到90%以上,许多公司都集中在数量非常有限的一些险种的经营上。这种现象制约了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也妨碍了保险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通过费率市场化的改革,使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各地需求结构的差异,针对消费者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层次、不同品种的险种以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发适应于当地的保险产品。

3.4 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信息化建设,对中国保险业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高效、完善的保险信息系统有利于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实施和监管能力的提高,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通过保险信息系统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全国各地的保险市场进行沟通、协调,能够通过相关信息、数据的共享,利用发达地区在险种设计、产品创新、精算技术方面的优势,带动落后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

3.5 进行人才战略

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中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但中国保险业的人才状况却令人担忧。中国具有国际标准的高级精算师不能满足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3]。并且,中国落后地区保险业的人才缺乏问题更加严重。因此,落后地区在精简队伍,尽可能提高专业保险人才的收入水平的同时,应加快本地保险人才业务水平的提升,并可以考虑在加强保险业监管的同时适当降低落后地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4 结论

针对中国保险发展存在的地区差异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战略实施的不利影响。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对策,通过调整监管方式,大力发展政策保险和社会保险,加快保险产品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实施科学的人才战略,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保障功能,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中国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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