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往与教学交往的哲学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交往理论是本世纪国际上最具前沿性和交叉性的课题之一,目前已愈来愈引起国内理论界的广泛重视,成为“理论热点”之一。“交往”一词本身兼具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意义。其英文communication有通讯、信息、传播以及(意见等的)交流、交换、交往等多种含义。
系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交往理论的形成是在20世纪上半叶,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初的交往理论只是狭义的信息(传播)理论,作为一种数学理论由哈特在1928年第一次使用。1949年C·香农和W·韦弗在“交往(传播)的数学理论”一文中取得重大突破,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开始。此后随交往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交往理论也从单纯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扩展到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对语言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在交往的哲学研究方面取得了空前进展,成为众多学科共同研究的交叉课题之一。(注:范进:《现代西方交往概念研究》,《哲学动态》,1992年第6期。)
一、关于交往概念的不同界定
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审视交往,给交往赋予不同的含义。1.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交往是一个系统通过操作可选择的符号去影响另一个系统,这些符号通过连接它们的信道才能够得以传通。2.交往不只是单纯相关言谈的、阐述的、意向的讯息传播,交往将包括所有这些过程以及在这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3.交往是个人或团体主要通过符号向其他人或团体传递信息观念、态度及情感,亦可定义为通过讯息所进行的社会相互作用。4.交往理论是指那些试图寻求阐释的意义(尤其是构成人类文化的符号意义),描绘这些意义得以传播的管道,追溯社会群体对这些意义的依赖性,以及他们创造这些意义的能力的理论。
美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确定了以下几种交往概念:
1.交往是人们传递符号、信息、分享思想感情的过程。
2.交往是通过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的交流,进行相互影响的过程。
3.交往是根据预期目标的要求,利用语言或语言的交流方式,影响他人的行为。
4.交往是两个相互呼应的体系,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而达到预期结果的过程。
这四种交往概念,都是从信息传递的不同侧面来描述交往的。有的从传递者的角度,有的从接受者的角度,有的则从双方的角度——传达者和接受者的角度来描述交往。美国学者倾向于把交往定义为:传出和接受语言的和非语言的信息,并给予这些信息以意义的过程。
二、三种意义上的交往概念
第一种交往是狭义的,即信息科学和传播学的。这种理论把交往作为一种单一的对象,研究交往的图式、交往的系统管道及交往的技术手段等问题,研究信息(information)如何变成讯息(message),谁在发送讯息,发送哪些讯息,从讯息的发出到接受经过哪些信息,这些讯息的传播具有何种功能和效果等。这是一种技术科学意义上的交往理论,由哈特利最先提出,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香农和韦弗从数学角度提出一种直线式的单向信息传播的图式,描绘出信息从信源到信宿,从发送器到接受器,从讯源到信号、再还原为讯息的传播过程。近年来已将这种单向式的传播变成了一种双向式的,具有反馈功能的动态传播系统,并将语言氛围、传播环境和社会结构等一系列对信息传播产生影响的因素纳入系统中。
第二种交往是广义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学意义上的交往与狭义的交往不同在于,不是把交往看作单一的研究对象,而是把交往放到社会、文化和历史大背景中,研究交往与社会系统方面的关系;它不去对交往过程中纯技术性手段进行考察,而是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理性分析,着重分析交往的社会文化内涵。这种交往理论侧重于交往的社会本质,交往的个体性和社会性根源,交往的工具性和中介性结构,以及交往的社会功能和效益。
第三种是哲学意义上的交往理论。它承认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中介,更强调交往与人和社会的内在统一性,认为交往本身即人的生存方式,它涵盖了人的历史、文化、生活的一切领域,人类交往的范围和界限,也就是其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范围和界限。这些理论有代表性地体现在马克思的“社会关系”、狄尔泰的“生活关联体”、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准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海德格尔的“世界中的存在”、伽达默尔的“视野融合”等哲学概念中。哲学意义上的交往理论侧重在交往的哲学本质、基础和可能性的研究,研究交往过程中人的互主体性(inter-svbietivity),即交往过程中人与人关系的哲学特点;研究交往的中介即语言符号的结构和规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研究交往和语言问题构成了本世纪西方哲学的本质特征。
二、马克思主义的交往观
交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在他创建科学的实践观和唯物观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提出了一般和社会交往理论,表达了“社会交往”的一系列概念,如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内部交往与外部交往,个人交往与普通交往、地域交往与世界交往等。马克思和恩格斯将交往与生产力、交往与分工、交往与社会经济形态、交往与共产主义等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社会交往理论为线索,阐述了历史唯物论的一系列原理。
马克思主义是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上认识交往问题的。人类对于交往的理性认识是现代的事情,但是交往活动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事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人类生命活动或实践活动时,指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注:《马克思选集》第1卷(上),第34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9月版。)对这种双重“现实关系”,马克思又表达为“一个方面——人们对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1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这就是说人类就生存于两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马克思将“人对人的作用”也称作“人们的交互作用”或“个人的相互作用”,这显然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而生产是指人同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这两种相互作用关系,即生产和交往,构成了人类的普通存在方式,是构成人类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交往是生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因为生产从来就是社会性的生产,它必须以“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为必要条件,这只有通过个人之间的交往才能实现,离开了交往的生产只能是可能的生产,它“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5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交往的发展则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交往是一个历史性概念,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交往的范围和手段将发生变化。即随着生产力水平及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表现为由人类早期的物质交往到后来的精神交往,由个体间交往到群体间乃至民族、国家间的交往,最终到普遍性的世界交往的发展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交往活动可以分类如下:从大的方面分为两类,一是物质交往,一是精神交往。在物质交往中,又可分为自然物质交往和实践交往。实践交往再划分为生产交往、经济交往和狭义的社会交往。而精神交往则包括科学(工艺技能)信息交往、价值交往、艺术交往、文化交往和意识形态交往等。
人类交往的基始性活动首先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形成的物质交往。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物质生产可分为两种:其一是人自身的生产,其二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前一种生产中,人与人的交往主要是自然性的物质交往;而后一种生产中,人与人的交往则表现为客观实践交往。物质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以劳动资料、工具、产品及人自身等物质内容为中介的物质变换活动。它是人与人之间物质的和能量的相互作用过程。精神交往是人的精神生产活动及其能力产品等等的交换、交流,即人与人之间的感性的精神交换活动,精神交往不仅直接被物质交往所制约,而且归根结底,是由物质性生产特别是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所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宏观的角度考察了交往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历史,而且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5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马克思把人类交往的最初形态称为自然发生的“人的依赖关系”,维系这种交往关系的纽带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这种交往关系严重限制了人的发展。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业生产,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人类的交往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马克思把这一新的交往形态概括为“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并认为“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导致交往的物化,经济关系辐射至一切交往领域,造成了个体发展的片面性、畸形化。理想的交往形式应是以往全部交往形式的彻底扬弃,马克思把它概括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种真正的交往是人对交往关系的自由占有,“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7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以往迫于生存需要进行的交往变成人对自己生命本质的全面占有。在马克思所设想的交往形式中,自由交往甚至是人的个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的理想社会中,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对立和分裂将得到彻底的解决,人们将全面自由地占有社会关系,实现真正的自由交往。这种理想的交往形式是以往全部交往形式的彻底扬弃,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分工的克服是这一交往形式产生的根本前提。它有以下特点:(注:丁立群:《交往、实践与人的全面发展》,《哲学研究》1992年第7期。)
1.真正的交往体现为人对交往关系的自由占有。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交往关系中,人只是交往关系的形式主体,交往是人的被迫行为。因此,马克思十分强调消除旧的分工后,人类劳动成为创造性的自主活动与人类真正的自由交往的同一性。随着人类劳动实践由被迫的生存性活动转变为自由的创造性活动,由于消除了分工与个体和社会的尖锐对立,人们实现了对社会关系的自由占有,成为交往的真正主体,交往真正成为人类的自由自觉的行为,从而人类开始了真正的交往生活。
2.真正的交往是自由人的联合。在以往的社会里,由于个体与社会的尖锐对立,人的自由与交往总是以两歧的形式出现:交往是以否定自由为前提的,而自由则总是具有离散社会的倾向。马克思认为,这是以往不合理的社会制度造成的不正常状态。其实,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并不是不相容的,社会不是一种同个人相对立的一般享受和财富,而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自由发展的条件。然而,这只能在理想的社会关系和交往形式中才能实现。在理想的社会中,自由与交往不再是矛盾的,人类真正的交往只能是自由人的联合。
3.真正的交往是人对自己生命本质的全面占有。即交往成了人的内在需要。在理想的交往主体身上将产生一种新的需要,即真正交往的需要,这种需要不是对手段而是对目的的需要,换言之,交往本身就是目的。在那里,富有的人和富有的人的需要代替了富有和贫困,“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于是,“直接同别人交往的活动等等,成了我的生命表现的器官和对人的生命的一种占有方式。”(注:《马克思全集》第42卷,第129、125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4.真正的交往具有美的性质,是审美关系的普遍化。交往作为人丰富的本质力量的自我占有和展现,则达到了自由创造与人类和谐的统一。在以往社会中,个人往往出于生存需要而在手段和功利主义意义上看待交往,当交往真正成为人对自己生命本质的全面占有时,交往意味着人的需要和享受失去了其利己主义与单纯生存的生物的性质,真正成为人的需要和享受,从而使审美能力普遍化发展。
四、教学交往的概念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与人之间能够有意识地运用语言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感情,从而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毛泽东同志指出:“人的自觉能动性是人类的特点。”(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54页,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大约20年前,马克斯·缪勒曾写道:“我相信人们将会明白,人类学家自己如果不掌握语言的知识,就不能描述人类内心世界。语言最能如实表达内心活动。”(注:A.C.哈登:《人类学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版。)
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就是以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进行交往的能力为基础的。教育作为一种促进人的发展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更典型地体现了人类活动的这种特点。教学过程中的交往活动成为教育实践的基本形式,没有有效性的教学交往活动,就不可能有卓有成效的教学和学习质量。教学的发展更是离不开人的交往能力和进行交往所采用的手段的增加。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双边活动过程。教师受社会的委托,根据时代的要求,制定教学目标,采用适当的方式培养和教育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学生在教师引导下,通过教师的讲授、阅读书籍以及其他多种影响而获得发展,实现个体的社会化。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这种交往的最终目的就是传递信息、解决问题。
从交往的视角看教学,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教学即交往,没有交往就没有教学,我们对教育过程本质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认识过程上,而应该看到教学过程也是一种交往过程。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认为,教学交往就是在教学过程中,以具有一定意义的语言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活动。
五、教学交往的本质
(一)教学交往是教学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恩格斯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物体是相互联系的,这就是说,它们是相互作用着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4、409页,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马克思将“人对人的作用”,也称“人们的交互作用”或“个人的相互作用”,即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教学活动过程中,交往包括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切相互作用关系。我们通常所用的一系列表达教学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概念,诸如交谈、交流、交际、交换、竞争、冲突、对立等,仅仅反映了教学交往中的某些方面或某种形式。教学中的相互影响、相互合作、相互冲突、相互矛盾都是教学中人与人相互作用关系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二)教学交往是教学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体现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实践和认识中的基本矛盾关系。主客体关系包含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等多重关系。一般地说,交往活动也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它是由有自觉意识、有目的的人为主体的,以他人作为实现主体本质力量的客观对象,所展开的对象化活动。然而我们仅有这样一般性的认识还是不够的,还应该对教学交往所体现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的相对性和复杂性作具体的分析。
人与自然物质客体发生相互作用关系,始终是作为主体而作用于自然客体的,而当人作为主体与作为客体的他人发生交往时,则表现出他的特殊性。人是能思维、有意识、有目的的社会存在物,都想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中以他人为客体展现自己的主体力量。因此,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人不只是主体,也会是客体或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自身具有着主体、客体的两重属性。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有意识的、有目的、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在教学活动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复杂性,由于教育者、受教育者自身本质力量的差异性、以及他们的目的需要等的不同等等,从而使教学交往中的主体或客体地位、以及构成的主、客体关系,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1.共时性的互为主客体关系。这是指某甲与某乙在交往中同时都既为主体,又是客体,他们同时进行的活动发生在同一个交往的动态过程中,并同时在对方身上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在自由、平等、民主的教学交往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通过交往活动,他们都以对方为媒介实现自己的目的。
2.历时性的互为主客体关系。在教学交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交往的主客性会发生转化。比如,在交往中,某甲处在主体地位作用和支配着某乙,某乙尚没有交往的自觉的主体意识,只是在盲目状态下,处于被动的被支配的客体地位。随着交往关系的不断发展,随着某乙的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某乙在交往中自由发走向自觉,有了自觉作用于某甲的意识,这时某乙已不仅仅是某甲的客体了,也成为自觉作用于某甲的主体,而某甲也就自然地具有了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身份,从而使交往双方的关系成为互为主客体的关系。随着交往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主客体还会发生变化。因此,我们说历时性互为主客体是一个过程。
3.单向的主客体关系,在某种特定条件下的教学交往中,教师是教育和培养学生的主体,而学生则是受教育,被培养的客体对象。他们的交往表现为单向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种单向的主客关系主要是从教师教的角度看,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接受教育的客体。
4.双重性的互为主客体关系。即在教学交往中,某甲是主体,同时既以自身为客体,同时又以某乙为客体;而某乙是主体,也以自身为客体,同时,又以某甲为客体。这时,他们同时都是主体,又都是客体,因此,我们说他们之间的交往活动是双重性的互为主客体关系。
(三)教学交往是交往主客体本质力量的相互作用关系
人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都是自然力和社会力、体力和智力、物质力和精神力的有机统一体,这些力量的有机结合构成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都是人自身本质力量的相互作用。在交往中展现和确证着自己的本质力量,并不断发展着自身的本质力量。
教学交往的中介——知识、能力、语言、活动等都凝结着人的本质力量,同时也是交往活动的产物。所以说以此为中介的教学交往,其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直接交互作用。教学交往是人的交往,因此,它就直接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交往双方其有怎样的本质力量,就会决定交往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交往活动的质量。
人的本质力量在交往中得到确证,并体现其价值。以教师和学生的交往为例,教师在交往中通过自身本质力量的活动,变为学生实现学习和发展的目的的手段,这就确证了教师自身的本质力量及其价值;同时,学生又以自身的本质力量影响和作用于教师,成为教师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的手段,这也就确证了学生自身的本质力量及其价值。这是同一个活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师生的这种交往即教学相长。
六、教学交往的基本特征
(一)教师的自觉控制性
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或交往活动也像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活动一样,必然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即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觉地进行的。这一规定性把人作为主体的交往关系与生物的本能的自然关系区别开来。教学交往是在教师的控制下为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而有意识地自觉地进行的活动,交往是造就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所谓“社会的人”即是在参与到一定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并接受历史的和现实的他人实践成果,掌握一定社会行为规范,具有一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自我意识的人,人生来没有带镜子,他通过别人来反映自己,在人们之间的交往实践中把自身呈现给自己。个人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获得的自我意识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他人、集体对自己的直接评价;二是他人、集体对自己的间接评价;表现在个人活动及成果能否与他人的活动及成果相交换及交换中的比值关系;三是自己与他人的比较中对自己的评价。为了促进个体的社会化,教师必须根据社会的要求和个人的发展水平,自觉地有目的地控制教学交往,提高教学交往的有效性。
(二)语言文化中介性
交往总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来实现,交往者都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实现相互联系,并通过交往双方彼此理解和接受的信息载体来实现相互沟通和相互影响,作为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交往关系的生产关系,是直接以物质财富为交往中介的。而教学交往的中介则是观念形态的文化,特别是语言和非语言的媒介作用。
(三)教学交往的结果具有互补互惠性
交往双方总是希望通过交往而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从而完善自己、发展自己。这种交往双方的互补互惠性是建立在交往主体差异性基础上的。“如果个人A和个人B的需要相同,而且他们都把自己的劳动实现在同一个对象中,那么他们之间就不会有任何关系……不会使他们发生任何社会接触。……只有他们在需要上和生产上的差异,才会导致交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4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教学交往中交往双方都是以自身的本质力量,去影响和作用于对方,在影响和作用对方的同时,自己也必然受到影响。教师与学生间的交往而产生的“教学相长”就是教学交往互补互惠的最好证明。教师和每个学生的本质力量不同,需要不同,必然存在着交往双方的主体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为双方的交往提供了前提,从而形成了互补性、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将成为提高教学交往有效性的巨大力量。
(四)交往双方本质力量的互动性
交往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沟通,把行为导向他人,这些相互的社会行动就是互动。布鲁默说,个人“被卷入一个巨大的互动过程之中,在这里他们必然对不断变化的行动进行相互的调适。这一互运过程既要向人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又要对他人的行动进行解释”(H.Blnmer:Symbolic Interactionism,1969,P68)比如,在教学交往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人际间的心理互动,如模仿、暗示、感染以及从众等。在交往中他人的语言行动和思想对个体个性的发展一直具有或隐或现的刺激,从而导致被刺激者的行为、观念进行着适应和调整。在教学交往过程中,互动双方控制自己的形象以造成最有利于自己的情境,莎士比亚说“世界是一个舞台”,人们在“前台”和“后台”有着不同的表演。在公开场合,特别是有老师在场的情境下,学生则显得彬彬有礼、文明而大方,以获得最佳印象:而在“后台”、在“私下”,则放松自己,互动则显得随便而亲近。个人一旦为自己设计了一种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就需要把这种印象保持下去,这样才能使互动继续进行。然而这种表演很难长时间维持下去,它会随着情境的改变和学生社会化程度的增强,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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