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经济收入差距倒置U理论的探讨与验证(上)_经济论文

关于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讨论与验证(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差别论文,收入论文,理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在经济发展方式开始转换,逐步从增长型向分配型、从生产型向消费型、从建设型向民生型过渡的过程中,回顾和总结一下中国学术界关于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的讨论显然是必要的,其中围绕关于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讨论和检验就是一个重要线索。

20世纪8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推进十多年时,针对我国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别的变动,陈宗胜提出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陈宗胜,1991),有学者简称为“陈氏倒U”理论①。按照这一理论,在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收入差别关于经济发展二元转换的长期变动趋势,呈现为初期先上升、中后期转而逐步下降的大致的倒U形轨迹;制约其变动的因素,主要是与公有经济相联系的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剩余/生计比以及农村收入差别大于城镇差别的中国特有的二元结构转换等;针对中国正在推进的市场化改革,陈宗胜又将民营经济发展、资本积累及税收政策等引入分析,即将体制改革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因素考虑进来,进一步提出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存在“阶梯形”变异的理论假说(陈宗胜,1994)。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以中国的经验对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进行的实证检验表明,我国居民收入差别过去呈现出明显的阶梯形上升状,这表明体制改革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是显著存在的。由于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正在转换中,城市化、劳动力部门转换均在进行中,人均GDP刚达到4000美元左右,还处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因此,可以说,我国居民收入差别正在沿着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的前半段“阶梯形”上升。目前上升势头有所减缓,台阶的幅度有所变小,其中有些因素如城市化等导致的收入差别已出现下降趋势(陈宗胜,1999;陈宗胜、周云波,2002a;周云波,2009),这是发展与改革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可以说,“陈氏倒U”理论初步得到证明。

在经济学界,不论是对理解中国收入差别变动,还是对预测其未来走势,理论模型的构建都是非常重要的,但这恰恰是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的一个弱项(李实,2003),也恰好证明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模型的重要贡献。有关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发展经济学中的经典假说是由库兹涅茨(Kuznets,1955)提出的,他认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在他所考察的西方经济国家中,居民的收入差别会先扩大后缩小。后来有学者将其形象概括为“倒U形”变动假说。这一假说隐含着一个重要假定,就是以实行私有经济制度为前提,主要强调资本积累等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作为一个参照系,库兹涅茨倒U理论对于我们研究中国收入差别变动十分有益,但是绝不能将其简单套用到中国社会而直接加以应用。然而,在实行公有经济制度或者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收入分配差别有没有变动规律,如果有那是怎样的变动规律?特别是其原因是什么或者制约因素是什么?

正是在尝试回答这样一些疑问的前提下,依据中国的制度背景和经济现实,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从一开始就是基于完全不同于私有经济的假设条件,从最简单的公有制模型开始,逐步依次讨论了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剩余/生计比、两部门转换等经济发展因素以及体制改革等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在认真探索中构建了解释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变动的理论模型。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模型一经提出,即引起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本文围绕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提出后引起的广泛讨论、争论、疑问,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各界对中国收入分配领域的一些相关研究,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差别的变动趋势和影响因素,进行整体的综合述评和考察。

本文后面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简要介绍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核心内容;第三部分说明中国仍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即回答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理论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而比较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中影响收入分配的主要因素的区别;第四部分说明公有经济内部由劳动差别引致收入差别变动的趋势;第五部分考察有关两部门及其转换对收入差别影响的讨论;第六部分考察资本、政策和体制对收入差别影响的讨论;第七部分介绍在中国验证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的研究结果;最后一部分是简短的结论。

二、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核心内容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模型有独立的学术价值吗?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借用了“倒U”的术语,因此,在此理论提出之初,就曾有个别学者对其理论价值存在与否提出疑问,并望文生义地将其简单作为“库氏倒U”的翻版②。有比较才有鉴别。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假说。所以有必要简括地概述一下“陈氏倒U”理论的基本内容。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是严格依据中国公有经济现实提出来的。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在所有制上实行单一的公有经济,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农村和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非公有经济开始出现并且逐步发展壮大,市场因素在经济运行与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中国经济主体始终是公有经济,或者公有主导性经济。

基于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考虑存在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二元结构及其转换这一典型特征,陈宗胜(1991)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首先将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剩余/生计比③以及两部门转换等公有经济发展中的基本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进行讨论,提出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模型:

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劳动差别扩大,熟练和复杂劳动的供求缺口加大,剩余/生计比上升,人口非农化程度逐步提高,但农业人口仍占较大比重,这些因素都使收入差别扩大;在发展的较高阶段,劳动差别在新的水平上缩小,熟练与复杂劳动的供求趋于平衡,剩余/生计比由于生计收入的上升而下降,人口非农化持续上升到农业人口占较小比重,因而这些因素又都使收入差别缩小。因此,可以得出公有经济发展中收入差别的长期趋势呈倒U形趋势,即收入差别在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扩大,在发展的较高阶段又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表现在坐标系中就是倒U形曲线。

考虑到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背景,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从低收入国家转向中等收入国家;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模式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因此,除了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剩余/生计比以及两部门转换这些公有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因素之外,影响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差别的因素还应当包括体制改革、经济政策变动及民营经济资本积累等。首先,将民营资本积累和各种收入调节税等经济政策对收入差别的影响综合考虑在内,对式(1)做进一步的修正,得到:

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时,随着民营资本积累对收入差别的扩大作用日渐发挥,而各种收入调节税等经济政策尚未推出或者调节力度较小,收入差别会不断扩大;经济发展水平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后,尽管资本积累扩大收入差别的作用依然存在,但各种收入调节税等经济政策会相继出台,使得收入差别呈现缩小趋势。因此,根据式(2),我们可以进一步扩展式(1)得出的假说,即处于双重过渡经济背景下的经济体其收入差别长期趋势依然呈倒U形,只是比式(1)所得的倒U曲线位置可能更高,出现拐点的时间会更晚。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考察经济体制改革对收入差别时间轨迹的影响,将会发现,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体制改革的深化,收入差别呈“阶梯形”不断提高。具体而言,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整体性的和跳跃性的,会导致收入差别倒U曲线的位置上下移动;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则是逐渐的、光滑的,从而沿着原有经济体制所制约的倒U曲线前后或上下运动。而当经济发展因素和体制改革因素共同发生作用时,收入差别的变动轨迹必然呈现为“阶梯形”变异。

以上就是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核心内容的简括说明,可见除了“倒U”二字外,它是一个关于公有经济中居民收入分配的全新理论模型。

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及与私有制经济影响的区别

中国已经改革成为市场经济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还有应用价值吗?这是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市场化改革加深后,一些学者提出的新的疑问④。他们认为,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不是公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了,甚至也不是公有经济为主导的国家了。因此,可以直接应用库兹涅茨关于私有经济的倒U理论,而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可以被放弃了。虽然在语言表达上含糊其辞,但实质还是清晰的。

问题的核心是,中国今天到底还是不是公有经济为主体或者为主导的国家。如果不是,对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应用价值所提出的疑问就是对的。的确,按照某些学者设计的指标考察,似乎中国今天的经济制度的性质已经改变了。比如,倘若简单地只是比较经营领域里生产总值的比重,则公有经济企业的生产总值可能低于40%、其劳动就业比重也可能低于40%等(李成瑞,2006),似乎私有经济已经占据主体。然而这并不是事实。因为一个企业或者一个经济体的性质,是由其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及其比重决定的,不是由劳动力数量和生产产值比重所决定的。一个私有企业使用的劳动力再多,生产的产值再大,也不可能变为公有制企业;对一个独立经济体的性质来说,道理相同。美国的年度GDP至今大于中国,但它不会由此而成为公有经济体。这是常识,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经过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起公有制作为经济制度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宪法规定,我国将长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并且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由于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不完整、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因此,对于我国现阶段公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各自资产所占比重缺乏准确估计。如果以经营性企业所占有的资本而论,高寒松(2001)提供的数据表明,1999年公有制企业资产占社会总资产的比重为70.5%;李成瑞(2006)测算的数据表明,2001年公有制经济实收资本所占比重为66%,2004年下降到56%;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后,公有制经济实收资本所占比重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

但是,有学者认为,以上估计存在重大的缺陷:一是仅仅从狭义上考虑企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没有包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二是没有将国家的土地、矿产在内的资源性资产考虑在内,当然也忽略了数量众多的城乡个体经营户以及第一产业中广大农户的资产(谭劲松、王文焕,2010)。

因此,对社会总资产应当全面地考察,公有资产不应仅仅特指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而应同时考虑全民和集体拥有的社会财产,包括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等。这样计算则我国至今各类公有资产的比重大概在95%以上,仍占绝对优势。当然,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就全国而言的,不同地方、不同产业、不同资产会有所差别,并不要求在各种资产中都处于同样的优势地位。其中,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种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资产,绝大部分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如果这样看,则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或者主导地位,应当是没有含糊之处的,不会如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也不会得出只用几个经营指标所显示的片面性。

再则,应当准确地说明和理解,公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要体现在保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具体而言,国有经济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从196家调整到少于120家,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样看来,中国经济就仍然是公有主导性或者主体型的经济体,因而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模型也就有了基础性应用价值,即是中国现阶段唯一有效的收入差别模型。因而绝不能以“库氏倒U”理论取而代之,因为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⑤。库兹涅茨倒U曲线重点强调私人资本积累、具有私有特点的城市化、人口比重、行业结构以及政策措施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或者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紧密联系,或者只有在私有制经济中某个阶段才是影响收入差别的主要因素。与私有制经济条件下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不同,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基于公有制经济的基本事实,强调公有经济中发挥基础作用的因素如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剩余/生计比、公有资本积累、人口在部门间的转移等因素的影响。两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第一,劳动差别是公有制经济中影响收入差别的最重要因素、主体因素,是作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的主要依据,劳动收入差别是居民收入差别的主体部分;而在私有制经济中,尽管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和剩余/生计比也存在并且也会对收入差别产生影响,但相比于其资本积累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就太小了。

第二,资本积累为少数资本家占有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基础,是导致私有制经济收入差别扩大的根本因素,私有制经济中资本积累(扣除企业再生产积累)不断增加的过程也就是社会收入不断积聚于少数人的过程。但是,在公有制经济中,资本积累和资本收益由国家或集体进行和占有,积累率的高低并不直接影响社会财富在居民之间的分配,是通过影响积累与消费的比例间接影响收入差别,并且影响方向与私有制经济正好相反。而中国现在发展中的民营资本积累,相较于私有社会比如美国的资本积累,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显然要小。

第三,关于城市化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库兹涅茨的论证逻辑强调,在私有制经济中城市非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和收入差别都大于传统的农业、农村内部,随着城市非农业部门人口比重上升,总收入差别将首先上升然后主要是由于实施各种税收政策才转而下降。但是,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城市和农村所有制关系不同,城市主要是国家公有制,人均收入较高且分配更加平均,农村则是土地等生产条件及分配方式差异较大的集体经济,因而城市内部的收入差别反而小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别,与私有制经济中的情形正好相反。因此,如果按库兹涅茨的论证逻辑,收入差别会是先缩小后扩大的“正U型”。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合。

第四,行业结构的变动在私有制经济中会显著影响收入差别,因为私有制经济中的居民更多地依赖资本收益取得收入,随着行业结构的复杂化和高级化,投资于不同行业的资本所有者的资本积累和收益状况会发生变化,收入差别也会随之发生变动。但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要劳动者处在同一种所有制范围内,行业结构变动引起的收入差别变动,必会更多地反映为劳动差别和劳动供求对收入差别的影响,且这一影响并不会很大。

第五,为了缓和私有财产和资本积累导致收入差别过分悬殊,私有制经济在国家资本主义阶段或者福利国家阶段,都通过征收遗产税、财产税和累进所得税以及建立社保体系等政策调节收入差别。在公有制经济中,累进所得税以及建立社保体系等政策已经实施,遗产税等政策迟早也会实行。但一是已经实施的需要不断完善,增强调节力度;二是某些未实施的措施要在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才能实施;三是因为有公有经济主体的制约,这些政策的作用范围可能要比私有经济中小很多。

另外,关于人口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库兹涅茨曾作为重要因素专门进行了讨论。但是在我们国家可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因素。同样的生育决策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中是实行面向全民的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地区除外),但私有制经济中居民是自主进行生育决策,最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往往是最富裕阶层而不是穷人,从而不同收入的人口比重的变动,在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中对收入差别会产生很不同的影响。

因此,在公私制度不同的经济体中,影响居民收入差别的因素是根本不同的,不可混淆。

四、关于部门内部劳动及剩余/生计比对收入差别的影响

然而,即便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内部影响居民收入差别的主体因素一定是劳动差别吗?中国改革开放的事实似乎支持一些学者提出这样的疑问,其实质还是对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有效性提出质疑⑥。因为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认为,劳动差别是公有经济中占主体的影响因素。换言之,劳动要素是影响公有经济收入差别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劳动差别和劳动供求,这两个方面对收入差别的作用方向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是一致的,都使收入差别在长期中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由于剩余/生计比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先上升后下降,所以由此制约的收入差别也是先上升后下降的。下面,我们就学术界从劳动差别(A’f)、劳动供求(Lz)和剩余/生计比(r)等,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差别的影响的讨论,进行综述和分析。

(一)劳动差别占主体并且逐步扩大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认为,不论是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还是非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都主要受到劳动差别的影响,有dG/dA'f>0。劳动差别包括劳动时间差别和劳动效率差别,其中,劳动时间差别与经济发展阶段无关,是一个不变量;劳动效率差别受制于劳动者从事的产业、行业、专业和职业,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复杂化、多样化,因而劳动差别制约的收入差别,在经济发展中呈现先扩大后缩小的趋势,目前阶段即处于差别扩大时期。

劳动差别对收入差别的影响,首先体现的是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工资、奖金、补贴这些初次分配收入,相对于福利、社保、教育、转移支付等,相对于资本收益如利息、红利等,是中国居民收入的主体。比如,中国城镇居民劳动收入(包括工薪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占到总收入的75%,农村居民劳动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90%。这表明在中国劳动收入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居民总收入的变动趋势⑦。同时,劳动收入占主体的事实也证明了中国是公有经济占主体,是按劳分配占主导的。这与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假设完全一致。这同私有制经济的情况是有根本不同的。进一步地讲,劳动差别对收入差别的主体影响是通过作为收入主体的劳动收入的差别来体现的。统计分析表明,居民从国有和集体单位获得的工资、奖金占总收入的比重最大,其差别也是总收入差别的主体部分(陈宗胜、周云波,2001)。我国居民的劳动收入差别(包括工资、奖金等)的基尼系数由1995年的0.2964上升到2002年的0.3439,上升了16%(陈斌开、许伟,2009)。

劳动差别对收入差别的影响,也体现在不同产业、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之间。陈斌开等(2009)的实证研究发现,快速的产业结构变动和技术进步是城镇居民劳动收入差别扩大的重要原因。由于各行业人力资本水平、劳动生产率、竞争垄断程度差异较大,行业之间的职工工资差距明显,特别是造成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李晓宁、邱长溶,2007;陈钊等,2010)。喻美辞(2008)分析了制造业27个细分行业的相对工资差距,由于这些细分行业存在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行业特征,其相对工资差距显著不同。罗楚亮、李实(2007)表明,不同企业之间人均工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福利补贴分布比工资分布的不均等程度要更高,且垄断能力比盈利能力在工资和补贴的决定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影响。

劳动差别对收入差别的影响,还体现在不同行业部门之间。德缪杰(Démurger)等(2009)研究发现,1995~2002年间不同部门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变化很大,特别是竞争部门和寡头垄断、公共服务、政府机关等非竞争部门的收入差距明显扩大。陈斌开、许伟(2009)认为,工资决定机制显著不同,导致公有部门内部劳动收入差距扩大,却降低了整体劳动收入差距。他们的数值模拟表明,90%的城镇劳动收入差距归因于公私两部门的消长。此外,葛玉好(2007)对工资性别差距进行分解分析,发现部门内部的工资差异也是明显存在的。

(二)农村剩余劳动供过于求压低了劳动收入水平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认为,不论是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还是非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都受到劳动供求的影响,有dG/dLz>0。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经济中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随着经济发展对熟练劳动、复杂劳动的需求增加,收入差别因而趋于扩大;在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由于教育事业和技能培训的大力发展,熟练劳动、复杂劳动供给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减少使得劳动供求趋于平衡,收入差别因而趋于缩小。因此,劳动供求影响的收入差别也是先上升后下降的,而目前阶段应当明显处于扩大时期。

由于劳动差别是影响中国居民收入差别的主要因素,劳动供求关系必然是影响其变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二者的关系如同价值与价格的关系一样,或者直接就是劳动与其供求关系在价值与价格上的反映而已。现实情况的确如此。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劳动过剩二元经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和城市转移,启动并加剧了简单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很多资料表明,在全国各地各类企业生产线上工作超过12个小时的产业工人,其劳动收入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有时有的工厂略有增加,不过是由更多加班劳动时间换来的加班费而已,真正的小时工资没有多少变化(丁守海,2006;易露霞、黄蓉,2011)。这里的实质是劳动力市场供求调节的结果。

这同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假设完全一致,与二元经济理论的描述完全吻合:即工业经济及城市经济以稍高于农业生存收入的工资收入,就可以吸引几乎是无限供给的劳动力。其结果是,简单劳动力与相对严重稀缺的复杂和熟练劳动力的差别日益扩大,从而导致整体居民收入差别持续扩大,目前这一因素稍有变化(一线工人工资近几年有所增加)但仍在发生作用。这正是我国近三十年发展的实际经历。

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劳动力的教育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技能培训逐步得到加强,能够提供熟练劳动、复杂劳动的劳动力供给将逐步增加,从而通过劳动供求影响收入差别使其逐步转而下降。高梦滔、姚洋(2006)实证估计结果发现,教育和在职培训反映的人力资本是拉大农户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陈斌开等(2009)同样表明,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程度显著影响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劳动收入差距。姚洪心、王喜意(2009)发现,在贫困阶层向中低和中等收入类型过渡中,教育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农村中等收入和中高收入水平向富裕阶层的过渡中,技能培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分析表明,在未来的一定阶段由劳动供求所影响的收入差别转而下降是可能的。

(三)剩余/生计比的上升导致收入差别持续扩大

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认为,不论是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还是非农业部门内部收入差别,都受到剩余/生计比(r)的影响,有dG/dr>0。当仅考虑生计剩余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时,收入差别在经济发展中由上升渐趋不变;当仅考虑生计收入对收入差别的影响时,收入差别则由开始不变转而下降。将生计剩余和生计收入二者综合起来考虑,剩余/生计比上升,收入差别扩大;剩余/生计比下降,收入差别就缩小,由此制约的收入差别在经济发展中也将先扩大后缩小,而目前阶段显然仍在扩大,还没有引起收入差别降低的迹象。

社会某一时期的生计收入水平,由该社会中处于维持生存水平的人口或阶层的实际收入水平决定,而贫困线则是衡量生计收入的比较接近的指标(陈宗胜,1991c)。而生计剩余则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近些年有不少研究(李实,2002,2004;陈宗胜、周云波,2002)均表明,我国官方规定的绝对水平的贫困线几乎没有变化,少许的变动主要反映的是通货膨胀的影响。从理论上看,这同我国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是相适应的,因为初级阶段的平均收入水平与劳动供求关系都决定了这一状况,比如目前我国人均GDP不过4000美元左右,比如当前农村仍有大量相对剩余人口,有人只测算劳动力数量的减少是不恰当的和片面的,需要转移的实际上是传统部门的大部分人口。诚然,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很快,即生计剩余在快速增加。结果剩余/生计比就是快速上升的,因而整体的居民收入差别必然是持续扩大的。

1978年以来,我国在减贫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减贫趋势却出现放缓。胡鞍钢等(2006)认为,我国减贫放慢的主要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贫困人口受益比重下降以及获取收入机会减少。陈绍华(2001)对20世纪90年代贫困问题的研究也表明,不断增长的分配不均使得贫困率上升。薛进军(2004)的研究则发现,城市贫困问题日渐严重,逐步成为加剧城市收入不平等的原因之一。这正验证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预测的趋势。

当然,三十年来的发展使我国的总体水平已经开始由低收入阶段进入中等偏下收入阶段,虽然仍然较低,却终究上升了一个层次。而贫困线的设定,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在不同的制度中也是会有不同的,公有经济倾向于设定较高的贫困线),通常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负担得起较高的贫困线。因此,在我国扶贫开发实践中,贫困线的设定在城乡之间存在差异,并且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开始做出适当的调整⑧,或者还在考虑不断做出某些调整。但依据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期望有更大幅度的调整也是不现实的。因此,由剩余/生计比上升导致的收入差别扩大还会存在,转而下降的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才会出现。

课题组成员在讨论中对本文初稿提出多项修改意见,但文责自负。

注释:

①简称“陈氏倒U”的提法最初由耶鲁大学古斯塔夫·拉尼斯(Gustav Ranis)教授在讨论中提出,文字表述则首见胡鞍钢(1992)的研究,他指出:陈宗胜“独立地提出了公有经济发展条件下收入差别理论,深入地探讨了中国经济发展中收入分配差别变动的特点和趋势,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我把这一创造性理论成果称为‘陈氏倒U曲线’,以区别于私有经济发展的‘库氏倒U曲线’,并首肯陈博士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学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②除少数此类观点外,多数学者都肯定这一理论探索的价值。比如李森林(1995)认为,这一理论“对于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的研究具有开创性”。谷书堂(2003)强调,“这一研究的独立的学术价值颇值得重视”。李晓西、金三林(2004)认为,这是对收入差距研究领域的重大贡献,“具有高的学术价值”。

③剩余/生计比是指生计剩余与生计收入之比,其中生计收入由社会上仅能维持生存的那部分人或阶层的收入水平来衡量,生计剩余是总收入中超出生计收入的部分,构成可分配的基数。参见陈宗胜(1991)。

④的确,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们的研究中,就已经达到65%(陈宗胜等,2000),现在应当达到75%(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2008)。因此有人说,恰巧是你陈宗胜首先证明了中国经济已经是市场经济,因此也就证明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失去了应用价值。

⑤对公有制“倒U”理论和库兹涅茨“倒U”假说这两种收入差别理论进行比较,并对二者之间的区别进行详细的辨析,可参见陈宗胜(2008)。

⑥戴洁、李华燊(2011)认为,性别、家庭背景、户籍身份以及所处地区等先天性和制度性特征是影响收入分配的主要因素。陆铭、陈钊(2004)和曾小彬、刘凌娟(2008)强调,收入分配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主要受城市倾向经济政策、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的影响。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收制度、社会保障等在影响收入分配中占有主要地位(李绍荣、耿荣,2005;胡宝娣等,2011)。

⑦罗长远、张军(2009a; 2009b)从产业角度分析我国劳动收入占比的变动,并对变动的原因做了实证研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使用的劳动收入概念反映的是宏观上的生产要素分配(功能性分配),而本文此处关注的则是微观上的居民收入分配(规模性分配)。

⑧在本文写作期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于2011年11月29日召开,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农村扶贫标准,将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到扶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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