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纸本文献:中华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载体论文,文献论文,中华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手写纸本文献是指用软笔及硬笔书写在纸张上的古籍或文字资料。在宋代版刻流行以前,中华文明的传承曾长期依赖于手写纸本文献;宋代以后,手写纸本文献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近一个多世纪以来,随着以敦煌文献为代表的手写纸本文献的大量发现和刊布,手写纸本文献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与之相适应,一门崭新的学问——手写纸本文献学——也正在孕育和催生之中。 一、古代文献传播载体的演进 依据记录文字的方法及载体的进化,我国古代文献的传播大体可分为铭刻、写本、印本三个大的阶段。铭刻是指用刀凿或硬笔在甲骨、铜器、陶器、碑石上刻写,传世的文字资料包括甲骨文、金文、陶文及石刻文字等。写本是指用毛笔或硬笔蘸墨或朱砂在竹、木、帛、纸等材料上抄写的文献,按其载体不同,又可分为简帛和纸本两类(后者即本文讨论的手写纸本文献)。印本是指采用雕版印刷或活字印刷的文献。其中手写纸本文献承前启后,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商周前后,铭刻是古代文明书面传播的主要方式。但由于用作铭刻的材料或珍贵难得,或笨重不便,加之契刻费时,所以文字使用的范围非常有限。如甲骨文主要是商王朝的占卜记录,金文主要是作器者的族名、先人名号及史官的记事文字,陶文主要是工匠名号或题记,石刻文字主要是纪念性碑铭(东汉晚期起才有所谓石经)。这些文字资料的主要目的不在于流通、阅读,并非真正的书籍,所以铭刻还不能作为我国古代书籍流传的一个阶段。 春秋以后,竹简、木牍、缣帛逐渐取代铭刻成为书写材料的主体,写作方式也从契刻变为手写,毛笔成为主要的书写工具,书写较以前大为便利,文字使用的范围有所扩大,从而产生了真正意义的书籍。但“缣贵而简重”①,仍不便于普及使用。大约西汉时期,我们的祖先发明了造纸技术。东汉和帝永元、元兴年间(89-105年),蔡伦又对造纸术加以改进,“用树肤、麻头及敝布、渔网以为纸”,由于纸张薄软轻灵的特质,便于书写、携带和保存,而且原料易得、价格低廉,于是“莫不从用焉”。魏晋时期,纸书渐多,但官府公牍仍以简册为主。东晋安帝元兴元年(402年),桓玄下令“古无纸,故用简,非主于敬也。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②从此纸张取代其他文字载体,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于是书籍的流传从简帛时期迈向手写纸本时期。 纸墨的普及,促进了浮雕印章和石碑拓印的流行,也为雕版印刷术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敦煌文献中保存的唐咸通九年(868年)的《金刚经》刻本(S.P2号)是现存最早的有明确纪年的印刷品。雕刻版面需要大量的人工和材料,但雕版完成后一经开印,就显示出效率高、印刷量大的优越性,所以印刷术的发明对书籍传播而言是一场革命。但早期的印刷品主要用于雕刻历书、医书、韵书、佛经等实用图书。五代时期后唐宰相冯道受命印制“九经”,开大规范印刷儒家经典的先河。宋代以后,印本进一步取AI写作本成为古代文献传布的主流,书籍的装帧也从卷轴变为册叶,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二、手写纸本文献大观 如上所说,从东汉到五代,继简帛之后,手写纸本文献流行了一千多年,是这一时期中华文明传承的主要载体。但由于宋代以后印本流行,写本古书风光不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早期的古写本也日渐湮没无闻。正如池田温先生所说:“相对于写本,刊本的优势地位是决定性的。因此进入印刷时代后,写本书籍几乎全被废弃了。”③清末以来,国内外的科学家和探险者曾先后在甘肃、新疆、陕西一带发现了一些早期的手写纸本文献,包括西汉文、景时期(公元前179—前142年)的古地图、晋代的《战国策》《三国志》写本,等等④,但数量都很有限。1900年6月22日,敦煌藏经洞被打开,人们从中发现了大批唐代前后的手写纸本文献,震动了整个世界。民国以后,又有吐鲁番文书、黑水城文献、宋元以来契约文书、明清档案等众多手写纸本文献陆续公诸于世,辉耀世界,写本文献的数量一下充盈起来,手写纸本文献才又重新回到世人的视域之中。于是,写本文献开始和刻本文献比肩而立,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宝贵文化遗产的两翼,互相补充。下面我们拟按主体抄写时间的先后,把最为重要的手写纸本文献资料作一番梳理。 (一)吐鲁番文书 吐鲁番文书指19世纪末以来在新疆吐鲁番地区晋唐古墓葬群中所发现的手写纸本文献,分藏于中、德、英、俄、日、美等国的公私藏书机构,总数达5万号左右,但现已刊布的仅一万多件。吐鲁番文书的抄写时代主要为晋、前凉、北凉、高昌及唐西州时期,文书内容包括官府函件、簿籍、契约、案卷、衣物疏、墓志、四部古籍、佛经等,多姿多彩,数量庞大,是魏晋六朝纸本文献的主要实物遗存。其中旅顺博物馆藏西晋元康六年(296年)《诸佛要集经》残片,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有明确纪年的纸本文献。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为主编纂的《吐鲁番文书总目》已出版日本收藏卷(陈国灿、刘安志编)、欧美收藏卷(荣新江主编)。相关整理著作有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文物出版社1992-1996年版)、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陈国灿、刘永增编《日本宁乐美术馆藏吐鲁番文书》(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柳洪亮《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新疆吐鲁番学研究院和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吐鲁番柏孜克里克石窟出土汉文佛教典籍》(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荣新江等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年版)、小田义久主编《大谷文书集成》(日本法藏馆,1984-2010年版)等。 (二)敦煌文献 敦煌文献主要指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的唐代前后的手写本和少数刻本文献,现主要收藏在英国国家图书馆(总数17000馀号)、法国国家图书馆(总数7000馀号)、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总数19870号)、中国国家图书馆(总数16579号)及日本、印度、德国、美国等国家,总数接近七万号(其中7000多号为非汉文文献)。敦煌文献的抄写时代上起魏晋六朝,下迄宋初,前后跨越600多年,而以唐五代为主体,前承吐鲁番文书,后接宋元以后刻本及写本文献,是唐五代纸本文献的主要实物遗存。敦煌文献的内容几乎涉及到中国古代的所有学科,是当时社会的百科全书。已经刊布的图版本有:《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1995年版)、《俄藏敦煌文献》、《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上海图书馆藏敦煌文献》、《上海博物馆藏敦煌文献》、《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以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5年版)、《甘肃藏敦煌文献》(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2012年版),等等。 (三)黑水城文献 黑水城文献是指在内蒙古额济纳旗黑水城遗址发现的纸质写本、刻本文献,总数达2万号左右,主要收藏于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英国国家图书馆和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等单位。黑水城文献前承敦煌文献,其抄写、刻印年代为北宋、辽、金、西夏、元、北元时期,以西夏文和汉文文献为主,内容涉及传统四部书、佛经、道经以及契约文书、官方档案等,是研究中国五代、辽、宋、金、元时期特别是西夏王朝的珍贵资料。现已出版的图版本有《俄藏黑水城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开始出版,截至2012年底,已出版18册,其中1-6册汉文,7-18册西夏文)、《中国藏黑水城汉文文献》(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英藏黑水城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2010年版),以及沙知、吴思芳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等。 (四)宋元以来契约文书 宋元以来契约文书是指近一个世纪以来陆续发现的宋至民国时期的以手写为主的地方契约文书,包括土地文书、赋役文书、商业文书、社会文书、人身买卖与主仆关系文书、诉讼文书、教育文书及民俗文书等,是了解当时当地赋役、财产、婚姻、家庭、身份等社会经济情况的最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些文书大量散布于民间,仅有一小部分已被各地的图书馆、博物馆与研究机构所征集。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徽州契约文书,总数在50万件以上。⑤敦煌文献的抄写时代最晚至北宋初年,而宋元以来地方契约文书的抄写时代为宋、元、明、清、民国时期,二者时间先后相承,内容互补,反映了唐五代至民国以来手写纸本文献的完整序列。近年已影印或整理出版的主要有:王钰欣、周绍泉主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河北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刘伯山主编《徽州文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011年版)、黄山学院编《中国徽州文书(民国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周向华编《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徽州文书》(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田涛等主编《田藏契约文书粹编》(中华书局2001年版)、唐立等主编《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东京外国语大学2001-2003年版)、陈金全等编《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张应强、王宗勋主编《清水江文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11年版)、孙兆霞等编《吉昌契约文书汇编》(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蔡育天主编《上海道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陈支平主编《福建民间文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房地产契约契证》(2008年版)、曹树基等编《石仓契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2012年版),等等。 (五)明清档案 明清档案是指明清王宫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档案,包括内阁大库档案、军机处档案、内务府档案、宗人府档案、国史馆档案、清宫中各处档案、清各部院衙门档案及各地方衙门档案等。宋元以来契约文书主要属于私文书,明清档案则属于官文书,二者在内容上正好可以互补。据调查,现存的明清档案约有2000万件之巨,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就有1000万件,包括皇帝的诏令、臣下的奏章、各衙署来往的文移、各衙署的公务记载及汇编存查的档册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刑名、外交、民族、宗教、农业、商贸、交通、天文气象以及宫廷生活、皇族事务等,不仅是研究明清历史的可靠的原始史料,而且它的形式、文字、装潢等都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收藏价值,具有文献和文物的双重特性。现已影印出版的主要有: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中国明朝档案总汇》、《明清档案》、《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户科》、《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乾隆朝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乾隆帝起居注》、《乾隆朝上谕档》、《嘉庆帝起居注》、《嘉庆朝上谕档》、《道光朝上谕档》、《咸丰朝上谕档》、《同治朝上谕档》、《光绪帝起居注》、《光绪朝上谕档》、《宣统帝起居注》、《宣统朝上谕档》、《东北边疆档案选辑》(以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007年版)、包伟民主编《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1辑(中华书局2012年版),等等,数量浩博。 除了上述大宗的手写纸本文献外,国内外公私藏书机构还收藏有不少宋元以来的通俗小说、戏曲写本,如业已影印出版的《古本戏曲丛刊初集》(120册,收录元明杂剧、戏文、传奇101种,上海:商务印书馆1954年版)、《古本戏曲丛刊二集》(120册,收录明代传奇100种,上海:商务印书馆1955年版)、《古本戏曲丛刊三集》(120册,收录明末清初传奇100种,文学古籍刊印社1957年版)、《古本戏曲丛刊四集》(120册,收录元明杂剧376种,上海: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古本戏曲丛刊五集》(21册,收录明清传奇85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古本戏曲丛刊九集》(124册,收录清代宫廷大戏10种,中华书局1964年版)、《俗文学丛刊》1-5辑(影印明、清、民国时期戏曲、说唱文献,每辑100册,新文丰出版公司2001-2006年版)、《古本小说集成》1-5辑(693册,428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古本小说丛刊》1-41辑(204册,169种,中华书局1987年版)、《明清善本小说丛刊》1-19辑(56册,226种,台湾天一出版社1985年版)、《清蒙古车王府藏曲本》(315函1661册,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明清抄本孤本戏曲丛刊》(首都图书馆编,15册,线装书局1995年版)、《不登大雅文库珍本戏曲丛刊》(24册,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黄仕忠等编《日本所藏稀见中国戏曲文献丛刊》第1辑(1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昆剧手抄曲本一百册》(广陵书社2009年版)、《傅惜华藏古本戏曲珍本丛刊》(48册,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等等,其中所收原书颇多写本,也应该纳入手写纸本文献研究的序列。 此外,宋代以来留存著作的稿本、信札、日记,汉字文化圈内日本、韩国、越南等国保存的大量唐代以来的汉文写本文献,也都属于手写纸本文献的范围。保存至今的宋人著作稿本以司马光《资治通鉴》残稿⑥、欧阳修《集石录》残稿⑦、朱熹《论语集注》残稿⑧最为著名,只需将以上稿本与宋版书中的相应段落做一简单比较,就会发现二者面貌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司马光《资治通鉴》稿本,无论是形制、还是书风,反而更能体现出唐五代卷子本的遗意。明清以后的稿本数量则更为繁夥,如业已影印出版的《明清未刊稿汇编》初辑106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版)、《上海图书馆未刊古籍稿本》60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国家图书馆藏抄稿本乾嘉名人别集丛刊》38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稿抄本丛刊》46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版),等等,此不覼缕。宋以来名人信札、日记写本数量也不少,如已影印出版的《宋人佚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名家书札墨迹》24册(线装书局2007年版)、《明代名人尺牍选萃》12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清代名人手札汇编》10册(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历代日记丛钞》200册(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元郭畀撰《郭天锡手书日记》(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清曾国藩撰《曾文正公手书日记》12册(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清叶昌炽撰《缘督庐日记》1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等等。“汉字文化圈”的发轫可上溯至简帛时期,但其形成则主要是在纸本书写阶段。中华典籍通过抄写、传习等不同方式传播到异域,并成为周边国家文化记忆的共同组成部分。日本、韩国、越南等国保存的众多六朝以来纸质汉文写本文献,便是上述历史进程的最好见证(比如公元9世纪末藤原佐世所撰《本朝见在书目》,收集中土写本竟达1568部、17209卷之多⑨,令人叹为观止)。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以手写纸本文献为传播媒介的文化交流并非单向的。早在北宋元祐六年(1091年),宋朝政府就通过使节向高丽访求图书128种,称:“虽有卷第不足者,亦须传写附来。”其中不乏诸如南齐《文苑》一百卷、唐代《文馆词林》一千卷这样卷帙浩繁的佚著。⑩中土缺佚的《说苑》卷二十《反质》篇便是通过此种途径从高丽访求到的珍贵文献(11)(今人在敦煌遗书中发现有时代更早的《说苑·反质》唐写本,不仅证实了高丽传本的文献价值,也可对其作进一步校正(12))。有趣的是,与此同时,北宋官方颁赠给周边国家的书籍已经转变为以《开宝藏》、监本经疏等为代表的印本。 至于宋元以来一些据刻本影写或传抄的古书,版本学中称为抄本,如汲古阁毛氏影宋抄本、《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虽然也属手写纸本文献,但不少方面沿袭了刻本书的特点,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写本的风貌,而且讲版本的书往往会辟专章讨论,故此不详细介绍。 三、手写纸本文献的特点 根据以上论列,手写纸本文献数量浩博,即便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也不为过。这些文献无论内容还是形制方面都具有殊异于刻本的特色。这一节我们就打算通过与简帛、印本文献的比较,谈谈手写纸本文献的特点。 (一)内容方面 手写纸本文献与简帛同属写本,都用毛笔书写,但“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后汉书·蔡伦传》),使用者和记录的内容不能不受到局限,所以与简帛相关的文献主要是宗教文献和实用文书,如儒道、刑名、兵书、方术、簿籍以及遣册之属。简帛变为纸张,后者价廉易得,使用的范围大大扩大,人人都可以一试身手,所以手写纸本文献更为大众化,涉及的内容更为广泛,甚至可以说无所不包。 与印本相比,写本更多的是个人行为,以个人使用为最大诉求,抄写的内容往往带有个人色彩,更多地反映了普通百姓的生活面貌,包括大量的实用图书和私人文书,如往来的书信、收支的账单、借贷的契约、官司的案卷、社邑的通知,等等,是我们研究当时各阶层社会文化生活最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所抄文字大多没有经过加工改造,是原生态的,属于非定本;抄写格式千人千面,没有定式,即便是传抄古书,人们在传抄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当时抄书的惯例和抄手自己的理解加以改造,从而使古书的内容、用词、用字、抄写格式等都会或多或少发生一些变化,都会带上时代和抄者个人的烙印。而印本大抵以社会上层人士为中心,有较为浓烈的官方色彩,印什么不印什么是根据市场或政治需要确定的,是商业行为甚至政治行为,所以流传下来的往往是四部典籍及与政治、宗教有关的高文大典;刊印的内容往往是经过加工改造的,带有定本性质;而且古书一经刊刻,随即化身千百,既促进了书籍的普及,也使古书的内容、格式逐渐被定型化。 (二)形制方面 从简帛、手写纸本到印本,形成了我国书籍的三大形态:简册制度、卷轴制度、册叶制度。简册制度主要是对竹简书籍而言。《论衡·量知》云:“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为传记。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牒”即竹简之异称,狭长的竹片称“简”称“牒”,长方形的薄木片则称“板(版)”称“牍”。简、牍的长度约五寸至二尺四寸不等(汉尺每尺23.1厘米),因其用途和重要性而异,一般长者用于抄写“经”书等较为重要的典籍,短者用于抄写“传记”等次要之书,而以一尺左右最为常见。每简一般抄一行;牍通常比简宽,每牍可抄五至九行不等。竹简通常用丝绳、麻绳等编连成册,可以抄写长篇的古书;到了一定篇幅,则卷束为一,于是称为一卷。木牍则常常单用,所抄多为内容较短的文书。 帛书是从简册到纸书的过渡环节。《汉书·食货志下》云:“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马王堆发现的汉墓帛书分别抄写在宽48厘米和24厘米(半幅)的丝帛上,接近《汉书》布帛幅宽“二尺二寸”之数。至于帛的长度,则根据书写内容的长短裁截而成,所以长短并不固定。帛书一定篇幅后也需要折叠或卷束,但帛书质软,卷束时需要在中间置轴,这是卷轴式古书的开端。《汉书·艺文志》所载书目常称多少卷,这个卷正是得名于竹简或帛书的收卷。 纸张取代简帛,卷轴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成为手写纸本文献的主要装帧样式。写本用纸以张为单位,每纸的规格依仿于帛书的幅(敦煌写经用纸以26×48厘米最为常见,官府文书用纸则一般为30×45厘米),并且模仿简册上下画栏线(代替简册的编绳),行与行之间画界线(即下引程大昌所称的“边准”,一行相当于一简)。每纸行数字数因时因内容而异。宋程大昌《演蕃露》卷七“唐人行卷”条引《李义山集新书序》云:“治纸工率一幅以墨为边准,用十六行式;率一行不过十一字。”(13)又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云:“释氏写经,一行以十七字为准。国朝试童行诵经,计其纸数,以十七字为行,二十五行为一纸。”(14)就敦煌写本而言,标准的佛经写本是一纸28行,行17字(也有行34字的细字写经);儒家和道教文献每纸20至31行不等,正文一行写12至16字,注文则用小字双行。单页的纸抄好后,仿照简册之制按顺序把内容相关的若干张纸粘连为一,卷首加装护首和天杆(带丝带的细竹木条),卷尾加装滚轴,然后如帛书般卷起,就是所谓的卷轴式。敦煌写本之所以亦称为写卷,实即渊源于此。不过由于纸张来源、抄写内容及抄手个人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类型不同时期写本的形制并无绝对明确的定式。 雕版印刷术发明以后,书籍形制逐渐由卷轴向册叶过渡。晚唐五代的敦煌佛经写本,出现了梵夹装、经折装、粘叶装、缝缋装等装帧形式。(15)这些以折叠为特点的装帧式样,为册叶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五代宋初以后,人们把印好的一张张的散叶用蝴蝶装、包背装、线装等形式直接装订在一起,于是书籍的装帧就逐渐由卷子变为册叶,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三)校读符号 印本刻好板以后,如有校改,必须挖去错字,补上正确的板片;印好以后,白纸黑字,则无法校改。所以印本书籍一般没有刻者本身添加的校读符号。简帛写本和纸写本均用毛笔书写,如有需要,抄写者和传阅者都可以直接在上面加以修改或施加校读符号。《汉书·礼乐志》载刘向对汉成帝语:“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唐颜师古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之。”这种简册有误而用刀削去另写的情况当然不可能在帛书和纸写本中出现,但直接在上面增字补字的办法却是简帛写本和纸写本共通的。纸写本还有许多校读符号也是源出于简帛写本,如敦煌写本或以一横画作界隔符,而在长沙仰天湖战国竹简、包山楚简有同样作用的符号;敦煌写本在篇名或段落之上标注“△”、“○”、“·”形符号,而敦煌汉简、武威汉简同样的场合或作“▲”、“●”;敦煌写本字、词、句叠用,重出者或作“=”形符号省代,居延汉简、阜阳汉简有同样作用的符号,等等,皆前后相承。 也有的校读符号手写纸本文献与简牍帛书不同,或者各自所独有。如居延汉简、望山楚简表示句读或作“手写体文学:中华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_文献论文
手写体文学:中华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_文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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