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基于湖北洪湖和河南兰考两个村庄老年人协会发展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兰考论文,洪湖论文,老年人论文,协会论文,湖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476(2009)06-0017-04
修回日期:2009-07-15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1],而这还只是城乡平均水平。由于农村青年劳动力大量拥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农村老龄化现象表现更加突出,不仅老年人绝对人口的70%生活在农村,而且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青年劳动力流动会更加频繁,老龄化趋势会进一步加强。
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并多次阐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而以人为本不能忽略农村老年人的利益,必须考虑到他们的生活与发展要求。为了化解农村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迫切需要在新农村建设中进行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创新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在现有的体制内,以基层政权组织为主体展开;一是发育新的农民自治组织,包括合作经济组织、文艺组织与老年人组织等。以老年人协会①为例,从实践中已经产生的效果来看,老年人协会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个案介绍
这里,我们分别以湖北省洪湖市的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和河南省兰考县的大李西村老年人协会为例,作为我们进一步分析的实证基础。
案例一:洪湖渔场是一个行政村,原名挖沟子村,大概是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立起来的新村。全村实有村民1430多人,包括7个村民小组,村庄主要有肖、舒、熊三个大姓,兼有赵、李、胡等诸多小姓,是一个典型的杂姓混居村落。
2003年5月24日,在湖北人民出版社派往当地的驻村工作干部窦鸿潭以及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等人的帮助和支持下,当地村民组织成立了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村民加入老年人协会的基本资格是年龄超过60周岁。即使在这个硬性约束下,协会成员人数也从成立初期的137人,增加到现在的171人。从中可以看出,本村农民年龄结构已经进入绝对意义上的老龄化阶段。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成立初期就设置了比较合理的组织制度框架,进行了人员的职能分工。协会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在村支书的推荐下产生的,会长肖心广是以前的村支书,一家共有三个党员。此外,还有三个副会长、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以及13人组成的理事会。
自老年人协会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活动内容是:(1)协会不分节假日,每天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开放老年人活动室。活动室配备有VCD、彩电、桌子、板凳等,大家可以在里面看适宜老年人的碟片,可以打纸牌、下象棋……这项活动已经开展了三年多,据说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2)春节、重阳节举行大型老年人活动,协会还会为每个成员发放礼品,使大家都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3)春节组织玩龙灯,每次能够盈利几千元。(4)参加逝世会员的送别葬礼,体现组织关怀。(5)协调解决家庭矛盾、邻里纠纷。(6)组织老年人清扫村里垃圾。(7)不定期为贫困老人送温暖,每人每次100元。(8)成立了老年人腰鼓队……
案例二:阎楼乡大李西村隶属河南省兰考县,是一个比较富裕的村子。本村有三十多个木材加工厂,最大的年产值两千多万元。2004年7月2日,在何慧丽的帮助下,赵凤兰组织村中老人成立了大李西村老年人协会。赵凤兰是村中的老支书,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她从实际出发,对协会成员的资格要求不是很严,但主要还是以60岁以上的老人为主②。协会成立后,主要做了七件事情:第一件事情,维护老年人的一切合法权益,给老年人提供一个相互关心、交流的机会和场所。第二,开展了一系列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如看戏、唱戏(歌)、跳舞等。第三,关注并参与村里的红白喜事。第四,针对村里的一些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出现的矛盾,协助村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调解工作。第五,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性事务,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第六,尽可能开发一些能盈利的福利性事业,比如手工艺品等。第七,协助村里修订完善村志[2]。
三、老年人协会的内部效应:再造老年人的非物质福利
福利包括物质福利与非物质福利,非物质福利是人们对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是对自身所处的主客观环境的主体性评价。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迅速变迁,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同年龄阶段的人们追求着不同的生活方式,有着内容、侧重点不同的社会福利观。就农村的老年人群体来说,由于社会的迅速变化带来的人们观念的改变和社会经验知识的更替,使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面临着新的挑战。他们生育养育多年的儿女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许多人常年不在家,老年人生活在孤独寂寞中,被迫与孙儿辈的孩子相依为命。然而,他们大半辈子积累的生活经验却因为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所产生的“时间压缩效应”中落后于社会的需要而不能吸引孩子们的兴趣,这一方面造成了农村社会传统知识和经验的流失,另一方面使老年人更加滋生老来无用的想法,陷入生活的阴影之中。所以,对他们来说,在不愁吃穿的基础上渴望在精神文化层面上得到享受,使自己能够发挥出老年人所拥有的价值[3]。无疑,老年人协会承担了再造老年人非物质生活福利的功能,发挥出了极好的内部效应。
对于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年龄的增大同时也意味着劳动能力的下降、消失,这样,他们就逐渐退出了农业生产领域。由于大多数老年人能够获得的物质来源十分有限,现代意义上的消费模式自然不适合他们的生活,所以,他们生活内容的主题也从生产转向消遣。在农村调研时,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老人蹲坐在自家的柴火堆旁晒太阳,对于农村人主要的消遣方式看电视,他们大多因为爱好很难与晚辈们协调,自然也很少参与。而且,村庄的老人之间交往也很少,彼此之间不相往来的现象比较普遍。活动范围比较狭小,使老年人的心态趋向于郁闷、幽忧,这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们在农村的很多地方,都可能会发现当地老年人的自杀率相对比较高的现象。而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种状况。如上面的案例所述,老年人协会都有自己的活动场所,这就给老年人提供了交流的机会和平台。比如:湖北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室每天都有40人以上在打纸牌,下象棋,看碟片……这些活动因为适合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吸引了很多人的参与,甚至刮风下雪都不间断,可见它们深受老年人欢迎。
老年人协会的成立还给老年人创造了表现自我、展示自我,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使他们能够真正体会到“老有所用、老有所乐”的乐趣。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成立后,组织骨干成员对村庄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既美化了村庄环境,也在无形中起到了教育村民的作用。协会在春节来临的时候,组织村中的年轻人与老年人一起耍龙灯,不但丰富了农村的闲余文化生活,活跃了节日气氛,而且也实现了老年人的价值,对村庄文化的延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此外,协会还获得一定的活动资金,这基本能够满足协会一年的支出需要。河南省兰考县大李西村老年人协会组织成员编织汴梁针绣,并通过各种途径将这些传统的手工织品推向市场,一方面传播了当地的传统针绣文化,一方面也使老年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物质收入,贴补生活需要。同时,他们也参与组织了文艺队,每年接受邀请去外面演出的收入有两千多元,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组织的资金来源问题。对于协会开展的这些活动,许多老人都给予了比较高的评价,反映说:“日子没有白过。”
今天,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还处于市场化的边缘位置,农民无法平等地享有改革的物质成果,自身的发展严重受到区域位置、资源禀赋等的限制,但在现代传媒铺天盖地的强大的宣传攻势下,物质消费主义价值观逐步占据人们的头脑,传统道德受到严重的冲击。而且,伴随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农村的家庭规模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从传统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户平均人口不到3.5人。老年人与以前相比,处境显得更加不利,他们中的很多人都选择与儿女分开住,平时来往也很少。甚至有些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会因为感觉自己不能帮助儿女,且会在一些方面拖累儿女,而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年老无用的心理反应强烈,这也是形成当前局部农村地区老人自杀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与老人的情况相对应的是,由于村庄舆论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督促作用,一些年轻人敢于违背道德要求,不孝敬父母,特别是那些儿媳妇不讲理且很凶的家庭,老人的生活环境更糟糕。以前,村干部以及村里说话有分量的人都会出面帮助调解。如今,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农村都是典型的“缺乏记忆与缺乏分层”[4]的社会,原子化的农民之间已经没有很好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调解机制,所以村民对老年人的悲惨生活状态都比较漠视。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则可以逆转这个趋势,帮助协调家庭矛盾,为老年人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而且可以在村民中塑造一个孝敬老人的文化氛围,形成村民之间孝敬父母的风气。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成立后就多次帮助协调成员的家庭矛盾,抓住一切有利的机会,树立孝敬老人的典范,并在村民中加强宣传,影响村民的价值选择取向。2008年重阳节,我们去当地调研的时候正好碰到洪湖市组织本市老人去香港旅游。除洪湖市有关部门部分资助之外,参与老人还必须自己负担1800元。为了鼓励老人能够出去旅游,村委答应为每个去旅游的老人垫付300元,这样,每个去的老人只需要支付1500元。在这个过程中,一个老人的儿子和另外一个老人的儿媳就亲自把钱送到协会组织者手中,积极为老人争取名额。老年人协会迅速抓住这两个典型在村中大力宣传,最后协会共有10位老人在重阳节那天获得了去香港旅游的机会。我们去的时候,村中的人对此都津津乐道。
老年人协会作为一个组织载体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活动平台,给村中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显著的变化,改善了他们对老年生活的预期,使他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人人都能够体味到幸福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非物质福利,发挥出了巨大的内部正效益。
四、老年人协会的外部效应:打造新农村建设的村庄基础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不断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从当下各地轰轰烈烈的建设实践来看,成功的案例很少,能够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的方案还没有浮出水面。基于老年人协会的实践经验,我们觉得新农村建设完全可以以农村的文化组织、公益组织建设为切入点,逐步向社区发展的各个领域延伸,全方位打造长远建设与发展的村庄基础。这可以从老年人协会发展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外部溢出效应得到很好的事例证明。
老年人协会能够影响村庄舆论,形成村庄层面的群体压力,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上面的实例可以看到,老年人协会有利于协调家庭内部矛盾、邻里纠纷,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影响村庄的舆论方向,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的价值观念,使村庄呈现出良好的社会风气。
舆论机制与村民精神面貌的变化只是工作效果的第一步,深入的发展可以给村庄长远发展带来更好的契机。熟悉农村的人都知道,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由于配套措施的缺乏,使农民的村庄本位观念解体,人们开始放眼看世界。虽然这对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使农村大量的青年劳动力拥向城市,为城市工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却使村庄发展面临困境。原子化的理性农民“肆无忌惮”地抛弃传统,以家庭为单位形成的社会组织细胞,很难再从村庄整体发展来考虑问题,使村庄失去了共同价值的再生产功能,最明显的就是村庄公共事业的合作陷入“囚徒困境”。而如果老年人协会可以通过影响村庄舆论,与乡(镇)、村的基层政权、村民自治组织形成呼应,就可以促进村民对村庄的认同,使村庄的价值生产功能得到恢复,增强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关切度,使村民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村庄建设中去。
村庄自我价值生产功能的恢复是很重要的,是基于村庄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一般认为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的宗族、姻亲等传统因素的作用比较强大,村庄的自我价值生产能力也比较强,在村庄公共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上,村民之间联系纽带强大,村民对村庄长远发展比较关心。我们注意到在村庄自我价值生产能力强的地方,第三种力量的作用也比较强大。而第三种力量的强大之重要原因是外出精英对村庄有良好的预期,或者他们的父母仍在农村,并得到了村民的照顾,或者是希望将来年老的时候回到家乡养老。也有一些人发家不忘本,希望为家乡的发展作出一些贡献,为家族争得脸面等。然而,在中西部的很多地区,村庄的自我价值生产能力几乎丧失殆尽,村庄精英一旦流失就基本上与村庄失去了联系,不大可能再为村庄的发展作出任何努力。往往这样的村庄原子化现象表现得异常严重,村民之间相互不关心,有能力走出去的村民将自己成功的因素归于个人的努力,与村庄的其他人没有关系,自然也就没有可能为家乡的发展考虑。所以村庄自我价值生产能力的培养与再生产在新农村建设中是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的。新农村建设是以人为本、以农民为主体的,但是缺乏合作能力、对村庄没有认同的农民是不可能承担这个任务的,而这又必然需要村落共同体能够衍生出自身的价值生产能力。
此外,老年人协会的成功也能使村庄的青年人看到自己的未来,使大家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产生良好的预期,使大家能够树立村庄本位的发展意识,不管将来是到城市发展,还是留在农村都不至于对家乡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形成种种打死也要离开农村的叛逃性行为。村庄的发展需要人才,需要有村庄共同体意识的村民,只有他们才能够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为村庄的未来出谋划策。在这样的村落中,即使有能力的人定居城市了,也有很大可能充当村庄发展的第三种力量[5]。
正是基于在农村大量的调研及对老年人协会实验的考察,我们才认为:从中国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小农经济与市场改革之间的关系来讲,农民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收入缺乏现实的可能性。农民在整体上将在未来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处于“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状态。因此,为维持社会的稳定,就必须使农民树立新的福利观,倡导建立“高积累、低消费”的农民剩余分配观。新农村建设应该从建立老年人协会、文艺组织以及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出发,增强农民在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感,再造农民的非物质福利。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使离开农村,但是还没有取得城市生活资格的农民工能够实现顺利的回流,避免因农民流动受阻而带来的社会矛盾爆发;另一方面可以使滞留在农村的人能够过上有尊严的、高福利的生活。鉴于此,我们认为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发展与作用的发挥切实有利于为新农村建设打造稳固的村庄基础。
五、第三种力量与角色替代的可能性
第三种力量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罗兴佐教授最先提出来的,它主要是指那些从村庄走出去的各个行业的精英们。在这里,我们可以将之扩展一下,将对村庄发展做出努力的非政府、非村庄村民身份的人与组织都包括在内。从本文的两个案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些老年人协会的建立和发展都与以贺雪峰、何慧丽等为代表的第三种力量的参与是分不开的。正是他们的参与才形成了“外部资源介入与村庄内部资源带动”的互动型的发展模式。从调研中农民对他们的念叨就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没有他们的参与,农村社区一潭死水的局面就很难打开,农民自发成立老年人协会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对于这种诱导型的制度变迁,我们可以看到,第三种力量提供的资源还是比较有限的。洪湖渔场老年人协会得到的只是每年4000元左右的扶持资金与其他的一些非物质性帮助;大李西村老年人协会得到的则主要是何慧丽深入实地的动员、激励以及机会有限的协助推销手工艺品。应该说,他们所做的只是实验性、示范性的工作,中国数十万的村庄不能仅仅依靠这些人的努力。我们觉得政府应该有能力承担起这个职能。第三种力量的角色完全可以由乡镇基层政权与村民自治组织来承担。而老年人协会建设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可以由财政负担,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现。
具体而言,当前的乡镇机构改革应该从职能转变入手,加强而不是无限制地削弱政府的领导能力。在村庄的层面也应该在设法化解村庄债务的同时,逐步恢复或者强化村支部与村委会的权威,使这些组织能够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农村推广建立老年人协会,政府可以先让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制度组建协会的基本框架,然后由中央财政直接将扶持款项划拨到老年人协会的账户上,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流转中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寻租行为,使财政拨款能够落到实处。据估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每个村庄建立一个老年人协会,每年需要中央及各级地方财政转移支付35亿元就能满足基本需要[6]。可以说,成本还是比较小的,而收益却是巨大的。
注释:
①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主持在湖北的洪湖与荆门两市的四个村庄开展了老年人协会建设项目,中国农业大学的何慧丽副教授在河南省兰考县的三个村庄也组织农民建立了老年人协会。
②大李西村老年人协会里面有一个40多岁的妇女和一个30多岁的男性青年。赵凤兰认为这个妇女是村支书的老婆,她的加入对协会赢得村干部的支持很重要;而那个年轻人平时在村子里没有做什么事情,可以为协会跑跑腿,做一些力气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