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亚文化论——以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实证调查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务犯罪论文,实证论文,视角论文,经济犯罪论文,医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44(2009)05-0091-04
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表明,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达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1]医疗药品、医用耗材经销商等用回扣、出国旅游、给赞助费等多种方式腐化和侵蚀着医疗队伍。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不仅破坏医疗工作者在人民群众中的白衣天使形象,还造成了当前医疗行业药价普遍虚高,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有鉴于此,南京大学犯罪预防和控制研究所联合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大医院集中、近年职务犯罪发案较多的情况,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处理,对南京市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个案进行了深入调查,企图通过分析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探讨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以期堵塞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漏洞。
在进行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实证调查中,我们发现医疗卫生系统范围内存在不同程度的犯罪亚文化现象。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犯罪分子的作案信念,并增加了侦查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难度。为了彻底有效的惩治和预防医疗系统职务范围内的经济犯罪,就必须对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的犯罪亚文化进行调查,积极查找其成因,并归纳出特点及危害性,最终为消解医疗系统的犯罪亚文化和预防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犯罪亚文化的概念及其危害性
从文化角度来对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并解释犯罪出现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文化性犯罪学主要注重对犯罪文化本身的研究,希望通过对犯罪群体文化中不同于主流文化的异常价值观体系的形成、思想观念的异变以及亚文化的生成等具体内容的考察来探求犯罪的根本原因。亚文化,又称副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一般包含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一个社会当中的那些共同享有违反社会主文化某些重要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即亚文化群。另一种理解则指在社会的某些群体中存在的有别于主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2]亚文化与社会的主文化共同组成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尽管亚文化不同于主文化,但就其性质而言,不一定都是消极的、落后的,亚文化的积极、进步的方面往往孕育着创新和创造。但相对于主流文化而言,亚文化是一种对立文化或反文化,往往会导致违法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以致有了“犯罪亚文化”的概念。1960年,理查德·克洛沃德(Richard A.Cloward)和劳埃德·奥林(Lloyd E.Ohlin)进一步将亚文化区分为犯罪亚文化、冲突亚文化和逃避亚文化三种。而犯罪亚文化,主要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一体信奉和遵循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3]
医疗卫生系统范围内的犯罪亚文化,给医务工作者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表现在部分医务工作者对亚文化具有强烈的认同功能。犯罪亚文化,作为犯罪亚文化群独特的生活式样,是他们在医院生活环境下的需要和由这种需要引发的各种复杂心态和行为的反映。由于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导致医务工作者经济诉求得不到正常满足,于是对犯罪亚文化产生一些共鸣。也正是犯罪亚文化对犯罪分子所具有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才使得罪犯在领悟和接受罪犯亚文化并加入罪犯亚群体的过程中获得一种归属感、安全感和认同感。”[4]亚文化的存在进一步促使医务工作者义利观错位,荣誉感下降。相对其他行业,医疗系统是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德教育历来是医学教育的重点。然而,医疗卫生系统作为给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却越来越像企业,强烈的逐利亚文化倾向,不仅使高素质的医务工作者义利观严重错位,而且使得医生的荣誉感逐渐丧失,导致医院如企业一样追求利益最大化。
其次,经济犯罪亚文化群的存在并通过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易导致集体无意识,形成“传帮带文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给医疗行业单位、个人回扣,以达到占领、扩大和巩固市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回扣充斥着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几乎成了“无贿不成交”。甚至一种新药进入药房都要“新药开发费”,如南京市某医院姜某在案发后交代,医药代表通常给医院科室1000~2000元左右的所谓“开发费”,或者医药代表安排宴请科室所有医生,并负责给每人50~100元的费用或礼品,经过这样的程序后,才表示可以在科室内使用这类新药。当收受药商回扣和病人的红包等成惯例时,所有医疗系统人员都见惯不怪了。某医院赵某在共同犯罪案发后说,明知道行为违法,家人也提醒可能被抓,她也曾向有关领导反映过,但医院领导却说,“别人都在继续(收受回扣),(她)不能挡了大家的财路。”这样科室主任和科室成员一帮带一帮,上任领导和继任领导之间传帮带等现象加剧了医德滑坡,导致了腐败恶性循环。
二、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表现及其特点
在调查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系列个案中,我们发现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犯罪亚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亚文化使得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隐蔽性更强。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经常会侦办到医院某一个科室集体参与收受贿赂情况。当行贿人藉以各种“劳务费”、“酬劳费”、“介绍费”、“好处费”、“赞助费”、“会诊费”、“药品开发费”的名义支付给医务工作者个人或医院科室,包括现金回扣、实物回扣、提供高级招待及其他报酬或服务,如出国旅游、提供装修等,医院及其科室则统一将所收回扣或以科室名义乱发奖金;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从中进行私分,如南京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就是明显的例子,该科从科主任到一般医务人员分工协作,按比例分成,互相隐瞒,分工明确,既有专门收受回扣登记的,也有专门分发回扣的。该院神经内科将所收回扣款设立小金库,然后按照主任1.5,组长1.3,主治医师1.2,住院医师0.9比例系数进行发放奖金,而后者不签字。收受贿赂等案件更是幕后交易,隐蔽性更强。
第二,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已成集体无意识,潜规则难打破。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商向医疗系统人员行贿,受贿人则在帮助推销药品,用药量等方面给予照顾,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商相应的增长了公司营业量,增大了销售额和利润,对其公司资金的周转等各方面都有好处,他们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如某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赵某曾说,在试剂采购过程中,他们科室先是压价,然后再私下抬价12%,抬价12%中的5%返还给本科室,药品供货商陈某则得7%,这种利益共同体关系很难打破(抬价12%后的价格总额是医院支付给药品供货商陈某,而陈某返还总额的5%是给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科室)。);又一名受贿人涉及的行贿人可能会有十余人,而一名行贿人则也有可能向医院多人行贿,由于每个药商都以行贿医院有关人员作为促进销售的主要手段,各种药品的回扣在各医院普遍存在。医生开方获取回扣几乎涉及所有临床医生和科室主任,并且往往是上下交织。所以在医疗系统,收受药品回扣已成为一种公开的潜规则。正如一位医院院长在被抓后还理直气壮地说:“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指收受回扣),所以臧某(药品供货商)跟我讲妥要给我钱时,我也没当回事,就答应了。”
第三,行贿之风猖獗,并长时间得不到应有的抑制,以致在医疗系统形成诸多潜规则,如收受药商的回扣,收取病人的红包等。这些潜规则又进一步摧毁医务工作者长期形成的道德防线,并抵消着法治进程中法律对个人行为的规范作用。面对医疗系统日趋严重的受贿之风,不少医务工作者也曾予以抵制,一些受贿人在开始受贿时也曾担心害怕过,甚至准备主动放弃,但在“不要断了大家财路”,“其他科室都在收受回扣,没有关系”的群体亚文化的压力下,腐败从随波逐流到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有的医生抱着“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的思想,多次长时间的收受回扣。如某医院内科医师赵某案发后透露说,姜某(科室主任)让其统计医药代表的用药量等时,开始心中曾害怕过,家人也劝其别做替罪羊,但姜某却说没问题,并告知说其他医生也都或明或暗的拿着回扣,这是医疗系统的潜规则,就这样她违心的跟着干了,于是一个科室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收受药品回扣就高达38万余元。
通过对医疗卫生系统范围内的职务犯罪进行实证调查,发现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功利性。医务工作者多是白领阶层,他们文化素质相对于社会上其他阶层来说较高,而且劳动强度也比较大,呈现出“三高一低”特点,即高风险、高脑力、高技术和低收入,于是他们为了获得额外经济利益而进行犯罪活动,所以犯罪活动本身仅仅是获得收益的一种手段。第二,否定性。国家针对医疗系统所规定的主流文化是尽心尽责救死扶伤的重任,医务人员在人民心目中是“白衣天使”,在建国初,曾有白衣天使在数九寒冬为把病人脚抱进怀中的感人事迹。然而现在亚文化的出现则否定了医疗系统内部的主流文化。第三,恶意性。犯罪人明知道有些病人的家庭境况不好,但为了多获利,仍然为病人做过度检查等,说明其为了贪图享受,主观恶性较重。第四,在调查医疗卫生系统个案中犯罪分子都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有的认为收受贿赂只是私下里的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就不会被司法部门查到,于是多次长时间的收受贿赂而心安理得。但更多认为大家都在收,“法不责众”,不会有事。然而,他们忘记了陈毅元帅曾说过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忠告,终于走上了不归路。
三、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形成原因探析
医疗卫生系统的犯罪亚文化的产生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它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为了更好地说明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的成因,我们可以援引自谢勇法官在《职务犯罪亚文化理论及其对职务犯罪防控的意义》一文中的图表来简单表示[5]:
图1 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第一,国家政策投入不足,导致医务人员的相对剥夺感明显。激化创收与治病救人矛盾。由于各级政府财政经费紧张,对公立医院投入普遍不足。据估计,我国政府针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投入只占公立医院整个支出的4%,其余的96%要靠医院自负盈亏,这直接导致医疗资源更加短缺,加剧了患者之间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产生。这也间接导致了医务工作者主要精力都放在抓创收上面,而不是放在改善医疗质量上面。虽总体上收入有所进步,但相对于其他行业和阶层感觉收入总体上在减少,是经济犯罪亚文化产生的诱因之一。目前,国有医院的主要经费来源是政府投入、医疗技术劳务收入和药品收入。由于各级政府财政经费紧张,对国有医院投入普遍不足,于是医院为了增加创收,就会与每个医生签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所谓的“经济指标”,并切实与医生的工资奖金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就扣减医务人员的工资。为了能够多创收,许多医生只得给病人多开药、开贵药。本来可以用7角钱1支的青霉素,却给开3.3元1支的先锋Ⅶ;能用几元钱的胃舒平,却用几十元的斯达舒;病人一住院,就给开全套化验,不管得的是什么病,径直给开96元1瓶的诺美沙星(一种抗生素),先用了再说,这些行为都严重背离了医生救死扶伤的宗旨。
第二,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医疗改革,在社会结构的转型中,不同利益群体的心理失衡与同一利益群体的心理互动,为亚文化的产生和传播提供心理基础。[6]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文化领域出现了强烈的冲突,即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互相浸染、消融、冲突、碰撞,对于人们的心理产生强烈的震撼和冲击,造成心理失衡,产生挫折感。我国医校培养学生的成本很高,一般五年才能本科毕业,培养成本远远大于一般本科院的培养成本。而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必须首先做三年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工资却和其他院校毕业生一样多,付出与收入绝对不平等。医院专家一般早上八点上班看病,有时竟要工作到下午一点多,平均每五分钟看一个病人,劳动强度很大,导致医生的投入与产出严重不对等。
第三,由于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不能够通过制度化手段达到自己所想达到的成功目标,于是就会选择非制度化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愿望。他们就会使用社会不允许的、新的有效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标,例如商人试验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对此创新形式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须一分为二辩证分析。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触犯法律,但也不排除可能导致改革的先声。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最初就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外的试验,最终成了适用于全国的模式),当单位里有较多个体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就会在单位内部产生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犯罪亚文化的存在有进一步促成了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
第四,针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亚文化的产生,我国医疗机构相关制度也没有及时予以跟进,导致犯罪亚文化在我国愈演愈烈。其一,我国选拔公立医院院长的机制就不甚合理。我国选拔医院院长一般以“是否具有正高职称,在医疗卫生系统是否具有一定知名度,年龄是否在40岁以下”为标准进行评选。按照现行院长选拔机制选拔出的院长基本上是医疗行业专家,没有太多管理医院的经验,导致有些医院院长在日常管理中,经常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缺陷,就是主要抓医疗业务,忽视抓职务犯罪,而且对预防职务犯罪业务也不精。而在西方国家医院院长很多都不是医疗行业专家,他们是职业院长,具有上岗证,专门负责管理医院。其二,目前政府对医院领导的考核体制存在着不足。传统的针对医院院长考核体制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只要发现医院有一例违法犯罪案件,那么该医院领导在考核上只能是不合格,导致医院里有的职工即使真的发生了职务犯罪案件,医院领导还千方百计对其予以包庇,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犯罪嫌疑人,使之在犯罪的深渊上越滑越远。这样也导致了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的职务犯罪亚文化很难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医疗卫生系统内部职务犯罪亚文化的预防
针对医务人员在职务犯罪中普遍存在的犯罪亚文化现象,政府首先应该加强医务人员的集体心理辅导,增强他们对心理的自我调节和控制,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和防腐拒变的能力。引导医务人员通过自我观察、评价,不断调控和强化自我控制,完善个人品格,形成正确、清晰、明智、成熟的自我意识,形成良好的内控机制,有效地对抗非法欲望和犯罪亚文化的诱惑,抵御犯罪动机的生成。坚持教育,惩防并举的方针,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教育全院职工,不断学习党的防腐倡廉工作内容。并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多次邀请检察机关等部门领导前来讲授法制课,观看警示片等。坚持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积极开展职工学习教育活动,评选行风建设先进个人,敬业奖,服务奖、学科建设奖等。
其次是建章立制。各医疗单位基本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层层签订行风责任书,如党委中心组—→监督总支部—→再监督护士。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落实领导责任。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廉洁从政等各项规定,深化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实施轮岗交流制度,保证干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两届的原则上要实行轮岗。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医德业绩电子档案”,将医德医风教育评比制度化、规范化。
再次,针对医疗系统可能出现的犯罪亚文化,各级医疗机构应该积极制定各项强化监督措施。诸如采取招标采购监督,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行为。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监察室、审计室全程参与大型仪器、设备、高值耗材招标,进行全程环节监督。并设立行风监督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让行风监督员暗中监督医院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从而能够真实反映医院相关情况;同时聘请社会观察员,跟班明察,监督医院的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诊疗中的不服务行为;成立院行风建设督查组,查找重点问题,诸如基建、设备、耗材、人、科研、物等重点检查。医疗单位要及时发现本单位职工涉嫌职务犯罪的苗头并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对轻微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必要时与检察机关联系,而检察机关则应根据案情、政策和行业需要,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协助医院把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并积极联合医疗单位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就可能遏制医疗卫生系统范围内犯罪亚文化的形成,就能够尽可能地减少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