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中贸易与环境的融合与冲突——兼论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论文,贸易论文,冲突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3)06-0115-03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各国经济的发展,日益扩大的非持续性的生产和消费活动逐渐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造成了自然环境的变化,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更加关心环境的质量,增加了人们对洁净环境的偏向,环境问题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环境政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境的保护和可利用资源的持续发展。但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考虑问题,两者之间难免有不协调之处,使得环境保护主义者对GATT/WTO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为了调节贸易与环境的主要矛盾,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994年夏,借即将成立WTO的机会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环境委员会负责开展有关改变贸易法规的谈判工作,环境问题第一次在GATT/WTO中与其他问题拥有同等地位,并具有组织机构的保证[1]。同时,建立WTO的协议将“与贸易有关的各个方面环境政策”明确地纳入WTO权限之内。协议的序言规定了其目标,即通过“扩大货物和服务方面的生产和贸易”,“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将通过“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寻求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关注不同层次经济发展相一致的方式保护与维持环境”途径取得。WTO为环境与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在可持续发展中寻求贸易与环境的平衡。
一、可持续发展中贸易与环境密不可分
1.发展贸易对保护环境的促进。从经济增长、环境问题、贸易三者的关系来看,许多国家环境保护行动滞后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收入水平低,有些国家是因为支付不起用于环境保护的费用而放弃对环境的保护。因此,如果贫穷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那么经济增长至少可以部分地解决环境问题[2]。而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能够增长世界财富,促进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减少资源的浪费。因此,在这一点上,发展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环境资源。从贸易政策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来看,尽管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优政策是针对污染源制定的环境政策,但有效的贸易措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的保护。例如,广义上的绿色贸易壁垒,它是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某些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其合法性已经得到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认可。合法的绿色贸易壁垒符合历史发展潮流,深得民心,能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不断提高产品的环境保护水平,保护本国的生态环境和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客观上促进了全世界环保水平的提高。
2.环境政策的制定对自由贸易内容和方向的影响。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自然资源,保证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都会制定许多环境保护政策,而这些环境保护政策又改变和凋整着自由贸易的内容和方式,即在贸易理论和实践中,各国都需要考虑环境的承受力和对环境的保护。例如,保护臭氧层的环境政策使含氟里昂的制冷设备的贸易量锐减;为保护大气层不受污染,各国都提倡无铅汽油的使用。保护环境带来了环保产品的贸易需求。
制定环境政策不仅对产品标准,而且对加工和生产方法(PPMs)都能产生一定影响。近几年,加工和生产方法(PPMs)问题已成为贸易与环境领域的一个焦点问题[3]。在GATT/WTO处理的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中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如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金枪鱼——海豚”争端案,泰国与美国之间的“虾和海龟”争端案。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针对最终产品的,而不管其生产和加工方法如何。但是,从环境保护、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产品的加工和生产过程与产品一样重要,即使是最终用途相同的产品因加工和生产方法不同而对环境有不同的影响,在国际贸易中应该区别对待。但这样做又违反了WTO非歧视原则。为了减少贸易与环境领域的争端,PPMs问题的解决势在必行。合理确定PPMs标准将限制那些由于生产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与跨境转移的污染产品。因此,PPMs对未来的贸易产品、贸易方向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3.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的日益重叠。从政策上说,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在冲突中不断地融合重叠。在环境领域,有140多个国际协议和文件。其中,大约有20个多边环境协议(MEAS)涉及到贸易条款。这些条款分三类:控制环境污染或保护全球共同利益的协议,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保护濒危动植物品种、候鸟、动物、鱼和海洋动物的协议,如《野生动植物濒危品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控制有害产品的生产和贸易的协议,如《控制跨境运输及其处置有害废料巴塞尔公约》。而GATT/WTO作为世界贸易的舞台,为了保护环境与促进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也出台了与环境相关的贸易规则,主要包括:1)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2)GATT中可以使用贸易限制手段的例外情况;3)GATT中有关产品的法规及相关领域的特殊规定,主要指TBT协议和SPS协议;4)GATT/WTO与国际环境协定。
二、可持续发展中贸易与环境存在的冲突
1.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传统贸易的不可持续性与环境保护的冲突。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从要素禀赋的角度解释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以资源禀赋理论为指导的国际贸易使得发展中国家通过出口自然资源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以获取自身发展必需的资本和技术,促进其自身的发展。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参加国际贸易活动,他们面临的贸易条件也越来越恶化。经过几十年的贸易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严重的资源短缺,环境破坏非常突出。例如,木材贸易引起热带雨林的过快消失、动物及其产品的贸易会引起野生动物的大量捕杀和草地减少,农产品贸易可能会带来土壤中化学物质增加的农业污染(例如,为出口目的而种植的棉花所消耗的杀虫剂占全世界的25%)。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环境标准。因为各国发展阶段不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也存在差异,因此各国的环境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普遍比较高,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则相对较低。首先,从环境标准与竞争力的关系上说,发达国家的企业主和产业工人认为,本国实施的严格的环境标准降低了其产品的竞争力,而环境标准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包含的环境成本低而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成本优势,构成“生态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应采取措施限制他们产品的进口。在近几年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经常为了实观公平竞争而使用环境贸易措施,包括贸易禁止和生态税、环境补贴、边境税收调整等。这些措施不但对GATT/WTO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而且也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反对。其次,从环境标准与污染企业转移的关系上说,环境标准高的国家(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工人担心由于污染产业转移到别的国家而丧失投资机会和就业机会,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降低环境标准,或向它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提高环境标准。环境标准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则担心污染企业转移到本国,会造成本国的进一步恶化,因此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污染产业转移到本国。
3.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冲突后的“文化”差异。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的冲突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不应该仅仅只看到其冲突的现象,而应该看到这两种政策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文化差异。由于环境团体总体上是开放的,他们习惯于要求公众参与决策,依靠公众享用政府信息,认为他们在使政府对其环保行为负责方面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像《清洁空气法案》、《纯净水法案》等国内的环境立法均赋予了公民控告政府,要求执行法律的权利。相比之下,贸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更为隐蔽。政府部门的贸易专家不习惯于在一举一动都受人注目的环境中制定和执行贸易政策。贸易法规也不赋予公民控告政府的权利,以迫使政府履行其法定义务。所以,这两种团体将不得不在彼此相互作用中开发出一种有效的运作方式,并为各自代表的文化所接受。
三、建立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机制
1.使环境要素成本内在化
环境与贸易之所以发生冲突,背后的经济原因就是环境成本外在化。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将资源、劳动力与土地纳入了一国的生产要素体系,而没有将环境要素纳入其中,价格信号没有正确反映出环境资源的价值而导致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指由于生产者或消费者可以自由地使用公共的环境资源而不需支付费用,因此以私人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制定的经济政策往往导致资源的过渡开发,造成“公地的悲剧”现象。
环境成本内在化是向经济运作者发出的“新的稀缺”信号,将环境成本作为厂商成本的一部分计入产品和服务之中,消除环境的外部性影响,使产品的价格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产品的全部成本。如果能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产品价格包含环境成本,贸易活动的开展不会带来任何环境问题。随着环境成本的逐步内在化,将对世界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引起世界经济结构的变化。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其过量消费就会得到抑制,世界贸易的发展会更加均衡,国际贸易的竞争会更趋向于高科技领域;另一方面,环境成本内在化也是解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的根本途径,实行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大量浪费,有利于促进环境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促进投资、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就投资来说,跨国经营要以减少贸易物流成本、提高东道国资源利用率为前提。投资者如果只是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进行跨国经营,而不是通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降耗节能来提高竞争力,甚至是通过发展中国家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来获得较高利润,促进可持续性贸易的动力机制就会弱化。从贸易上说,要通过贸易对消费的导向来促进可持续发展。引导适度消费,提高对资源的利用。引导绿色消费,商家要努力营造绿色消费的环境,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应该考虑到为回收和再生利用提供条件。大力开展服务贸易,促进贸易的可持续性[4]。服务贸易是低能低污染的贸易活动,可以减少物流成本,作为一种世界贸易的一大支柱,服务贸易给全球经济与环境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希望。
3.制定的贸易政策应能为环境政策提供充分余地
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是不可分的,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孤立对待贸易(例如认为运输、生产和消费与环境破坏毫不相关)的观点是行不通的[2]。国际贸易基本规则中包括了环境问题,运输、生产、消费各部门领域都必须考虑本领域行为所引起的广泛后果。因此,制定贸易法规必须考虑贸易法规对环境和环境政策的直接影响(即指对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影响)和间接影响(即指贸易协定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也就是说各国在合法引入绿色贸易壁垒的同时,又不得构成对GATT/WTO的违背,应当在一定的国际框架下寻求制定法规的尺度。当环境迅速恶化时,国家可以自行遏制破坏环境的货物贸易。
4.发展和加强国际合作
从理论上说,解决环境与贸易问题的最根本途径是使环境资源可持续化,具体措施就是环境成本内在化。但现实中各国发展阶段不同,人们对洁净环境的偏好不同以及某些环境资源本身的特殊性,确定环境资源的价格非常困难。有些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以及跨境转移的性质,在“本国利益至上”的情况下,各国存在“免费搭车”的动机,在环境政策的制定中容易出现“囚徒困境”局面,个体行动的理性导致集体行动的非理性结果,不利于全球环境保护。在国内的层面上,政策的制定又存在普遍的“政治失灵”现象,环境标准的提高受到各利益集团的阻扰。在这种情况下,协调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寻求国际合作,同时建立共同的征税和收费体系、协调国家转让、协调缺乏经济承担能力的国家环境对策。各国通过谈判,制定各方都必须遵守的多边环境协议,并对不遵守承诺义务的国家采取制裁措施。与以GATT/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体制机构和政策不完善以及多头管理的问题。现有的国际环境组织主要是从环境角度考虑问题,没有协调好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因此,应成立一个多边的世界环境组织(WEO),为在环境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协调各国环境政策、促进环境成本进一步内在化、全面解决环境问题提供组织基础,类似于GATT/WTO一起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解决贸易与环境方面的争端,使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在可持续发展的大前提下平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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