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也是一部经济伦理著作_资本论论文

“资本论”也是一部经济伦理著作_资本论论文

《资本论》也是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论文,伦理学论文,著作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资本论》发表以来,理论界就从各个方面对它进行了分析研究,或将它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之作,或将它视为政治经济学的经典之作,或将它视为辩证逻辑学的经典运用,这些研究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是,迄今为止,很少有人从经济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这部伟大的著作,开发它的经济伦理思想。本文则试图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一、《资本论》在何种意义上是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

当我们提出“《资本论》也是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这样一个命题时,我们至少必须先回答两个问题:问题之一,《资本论》中既没有一处自称为“经济伦理学”,也没有成套的经济伦理学概念,我们何以能称之为“经济伦理学著作”?问题之二,众所周知,《资本论》是一部经济学著作,当我们将它称为经济伦理学著作时,是否意味着对它作为经济学著作的否认?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的确,《资本论》没有在任何地方自称为“经济伦理学著作”,也没有一套完整而明确的经济伦理学概念体系。在《资本论》中,称得上是经济伦理学概念的寥寥无几,仔细数来,也不过“异化”、“平等”、“自由”等三、四个概念。毫无疑问,单凭这三、四个概念,是难以建构起一个完整的经济伦理学体系的。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将《资本论》称为“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正如这一点并不妨碍列宁将《资本论》称为“逻辑学著作”一样。《资本论》中也没有完整的逻辑学概念体系,但列宁在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一书时却指出:“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57页)列宁之所以将《资本论》称为“逻辑学著作”,是因为《资本论》是完全按照资本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物的逻辑发展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的;而我们之所以能将《资本论》称为经济伦理学著作,则是因为《资本论》自始至终都贯穿了对资本主义经济生产过程的伦理分析和批判。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资本论》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页),这就决定了《资本论》正如它的名称所说的那样,首先不是别的著作,而是一部经济学著作,尤其是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但是,说《资本论》是一部“经济学著作”与说《资本论》是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之间并不矛盾,因为经济学著作与经济伦理学著作之间是相容的。而且,《资本论》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两条分析思路:一条思路是从客观上考察分析资本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程;一条思路是从主观上分析批判资本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和伦理关系。在考察分析资本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时,《资本论》是一部经济学著作,在分析批判资本所产生的伦理关系时,《资本论》是一部经济伦理学著作,二者是并行的。

二、《资本论》中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

《资本论》中的经济伦理思想,主要集中为三大部分:一是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经济伦理思想;二是从伦理的角度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的经济过程;三是展望未来社会的经济伦理状况。

古典经济学家,从配第到亚当·斯密,再到大卫·李嘉图,在阐述一个全新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学体系的同时,始终都肩负着另外一项重大任务,这就是为他们所阐述的经济学体系或者说是为他们所生存于其中的、现实的经济体制进行伦理合理性辩护。在其伦理辩护中,最根本的一条是资本主义制度是最能体现和保证自由、平等的制度。而这一点构成了《资本论》的重要批判对象。

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自由和平等,马克思一方面承认它的历史合理性和进步性。资本主义制度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和交往制度,它在交往过程中所产生和实现的是交换者之间的自由、平等的关系。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关系,在此前的社会中是没有也不可能出现的。马克思指出:“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古代的自由和平等恰恰不是以发展了的交换价值为基础,相反地是由于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毁灭。而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和自由所要求的生产关系,在古代世界还没有实现,在中世纪也没有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197页)

但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由与平等的历史局限性。其一,资本主义的自由和平等,只是存在于简单交换过程中,只是作为单纯交换者之间的自由和平等。但是,一个人不能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交换者而存在,他要作为交换者,首先必须是商品所有者,而对商品的最初占有过程,不是发生在流通过程之中,而是“发生在流通之外”的。在这一领域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再象在简单交换领域里那样,不再表现为自由和平等的关系。其二,即使是交换者之间的自由和平等,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过程中,也不是能够完全实现的。因为对于交换者来说,其自由与平等的实现取决于交换行为能否实现,而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交换行为不具有实现的必然性,交换行为能否实现是由商品自身的运动规律决定的,而不是由交换者决定的。其三,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和平等,仅仅只是简单流通过程的产物,而简单流通必然会向前发展,必然会走向资本流通。在资本流通中,自由和平等只是资本的自由和平等,是资本支配整个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对于劳动者来说,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交换既不是自由的,也是不平等的。因而,简单流通中的自由与平等在资本流通中变成了不自由和不平等,这就表明了简单流通的自由与平等不是真正的自由平等。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交换价值制度,或者更确切地说,货币制度,事实上是自由和平等的制度。但是,在更深入的发展中所出现的矛盾,是这种所有权、自由和平等本身的内在矛盾即混乱。它们有时转变为自己的对立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8页)

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经济伦理思想的同时,马克思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过程及其制度进行了伦理分析和批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在人类伦理发展历史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充分的肯定。这些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使人类支配和控制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创造了人与人之间全面而深刻的经济联系;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创造了人的丰富的需要、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以及普遍的勤劳。马克思有一段话正好可以说明这种伦理上的积极意义:“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8页)

当然,作为无产阶级思想的代言人,马克思更注重对资本主义经济过程及其制度进行伦理批判。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批判就是有名的异化理论。从《资本论》的分析来看,异化理论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从资本与作为劳动者的人类的关系来看,劳动是一种异化劳动;一是从资本与作为交换者的人类的关系来看,交换过程本身也呈现为一种异化现象。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在交换过程中,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力与资本相交换,从而成为资本的特殊存在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受资本运行规律的支配,是资本自行增殖的工具。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的经济过程中,劳动者不是自己支配自己,而由资本支配的,资本不是由劳动者支配的,而是呈现出一种在人的控制之外的独立性。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却发现,尽管在早期,资本的构成途径是各种各样的,但在再生产的过程中,起作用的不再是原来形成的资本,是由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创造的剩余价值构成的。也就是说,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形成了资本,而资本反过来又作为独立于劳动者之外的力量支配和控制着劳动者。马克思在《资本章》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关键不在于物化,而在于异化,外化,外在化,在于巨大的物的权力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这种物的权力把社会劳动本身当作自身的一个要素而置于同自己相对立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360页)这种异化劳动就是极度的反伦理。

从交换的角度来看,资本是商品和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是货币发展的高级形式。从表面上看,资本就体现为商品和货币,但是,资本决不是一种物,决不是作为产品的物本身,也是不作为金钱的金银或纸币本身,而是一种关系,是一种体现在商品和货币之中的劳动与劳动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又是人们在交换过程中实现的。商品、货币和资本只是交换的一种媒介,而它们和交换一起是人们用来满足自身需要的一种手段。但是资本出现之后,资本不再是一种交换的手段,不再是人类用来满足自身需要的媒介,它自身成了目的,交换成了资本自行增殖的手段。在这里,不是人统治着自己的产物,而是人的产物统治着人。马克思在分析即将转化为资本的货币时指出:“货币在这里首先表现为目的本身,商品交易和交换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51页)

马克思将未来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比较:在经济生产方面,异化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生产中具有其物质基础,而未来社会则从经济生产上消除了产生异化现象的物质基础。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生产是以交换价值为生产目的,以“单个人的独立生产”为前提,生产的社会性是通过交换才在事后确立下来,因而它就需要交换和等价物作为生产实现其社会性的媒介,这种起媒介作用的等价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获得一种虚假的独立性,并会反过来支配产生它的人类,这就产生了异化现象;而未来社会的生产是以使用价值为生产目的,以“共同生产”为前提,生产的社会性是在劳动一开始时就确立的,因而它根本就不需要以什么媒介来实现其生产的社会性,也就不会出现由媒介物独立而导致的异化现象。

经济生产上的不同必然会导致伦理关系上的不同。马克思从人的主体性的确立程度角度指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同上第104页)在未来社会中,人类建立了与自然界以及与其他人的良好和谐的关系,既不受外部自然力的控制和支配,也不受物化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控制和支配。人类进入了个性自由发展的阶段。在这里,劳动不再是异化劳动,不再是亚当·斯密所认为的“令人厌恶的事情”,而是“个人的自我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113页)。

三、《资本论》经济伦理分析的方法

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过程的伦理分析中,马克思成功地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方法,从而形成了其经济伦理分析的基本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和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

在《资本论》的经济伦理思想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从方法上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经济伦理思想。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经济伦理辩护就像他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一样,在方法上都是非历史主义的。在他们那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不是一个历史存在物,而是一个永恒的存在物,它绝对合理,永远也不会消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对此评论道:“只要政治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说,只要它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资本论》第1卷第16页)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经济伦理思想正是以此为前提,由他们确定为永恒的现实经济中抽取出它所体现出来的伦理关系——自由和平等,并断言这种自由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161页),再以这种伦理关系反过来来证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合伦理性。而马克思指出,人与人之间自由平等的关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存在的,它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即简单交换阶段,不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充分发展的阶段。而资本主义必然要从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向充分发展的阶段发展,在尚未充分发展阶段所产生的伦理关系必然向充分发展阶段所产生的伦理关系发展。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用前一阶段所产生的伦理关系为后一阶段辩护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否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及其伦理关系的历史发展。这就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做法。

《资本论》对资本的研究并不仅限于资本的现实存在,而是涉及了资本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对资本这一特殊社会的经济事物所体现出来的伦理关系的研究,《资本论》也不是仅限于它的现实存在,而是全面涉及它的历史过程。在为《资本论》而写作的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其三大社会形态正是以社会伦理关系为标准而区分的。而且,马克思还详细分析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关系是如何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关系,而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关系又是如何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伦理关系。这样一种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不仅能够从事实层面上揭示资本这种经济的、社会的物所创造和推动的伦理关系的本质,而且能够全面公正地评价资本所推动的伦理关系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马克思在运用历史主义分析方法的同时,还动用了整体主义分析的方法。任何一种事物,任何一个过程,它的本质都不会在它的单独存在中表现出来,只有将这个事物、这个过程纳入它所处的整体中,我们才能真正认清它的本质。如果我们只是孤立地去分析一个事物,或一个过程,我们得到的只能是表象。分析一个社会的伦理关系时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孤立地看一个事物或一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伦理关系,我们得到的就可能是假象,而不是本质的伦理关系。《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利润来源的分析中就运用了典型的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在资本运行的过程中,主要包括两大交换过程:一是资本与劳动力、原材料和工具的交换,一是劳动成品的交换。孤立来看,这两个交换过程都是等价交换,所体现出来的都是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那么,最终的利润从何而来?这是一个困扰所有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问题。在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非整体主义的方法。当马克思把两个过程与生产过程结合为一个整体时,利润就出来了,剩余价值就出来了。原先自由平等的关系变成了不自由、不平等的关系。

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思想中还包含着大量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唯物主义在经济伦理分析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任何一种现存的社会伦理关系,都不是观念的产物,而是经济的产物,也就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不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决定现实的伦理关系,而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决定一定的伦理关系。马克思在分析简单交换中的自由平等时就指出:“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97页)这一点要求我们在分析一定社会的伦理关系的时候,不能仅就伦理关系来看伦理关系,而必须从推动这种伦理关系的经济关系来看这种伦理关系。

另一方面,任何伦理关系的变化与进步,从根本上讲并不取决于思想认识的进步,而是取决于经济关系的进步。即使我们认识到某种伦理关系是如何地不合乎伦理,只要支撑这种伦理关系的经济关系不能被我们消灭,这种伦理关系就会继续存在下去。新的伦理关系只能建立在新的经济关系之上。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一段话最能说明这一问题。恩格斯说:“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正如其他一切社会进步一样,这种占有之所以能够实现,并不是由于人们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等相矛盾,也不是仅仅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9页)

四、如何理解《资本论》经济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资本论》是一百多年前的著作,它的主要分析对象是以充分发展的交换价值——资本——为基础的经济运行过程及其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它的主要倾向是批判的。而在今天,我们中国正在走向市场经济,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这就是说,《资本论》所批判的,正是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一部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资本论》的经济伦理思想对我们来说还具有现实意义吗?有。因为上述情况不是表明《资本论》没有现实意义,而是表明我们今天再也不能不加任何分析地简单搬用马克思的东西。我们要以《资本论》的经济伦理思想来指导今天的伦理道德建设,就必须以一定的分析为基础。

首先,要把经济伦理的批判性与建设性区分开来。在《资本论》中,批判的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所产生出来的经济关系与伦理关系,建设的是以共同生产为基础的生产所产生出来的经济关系与伦理关系。而在今天,我国还存在《资本论》所批判的东西,这是不是与马克思的思想相违背的呢?不是的。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一个社会的伦理关系,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它的经济关系;而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也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它自身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市场所发展出来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不合乎伦理就拒绝发展市场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11页)因此,在今天,我们不能不切现实地全面地批判市场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和伦理关系,而是必须批判妨碍市场发展的经济关系和伦理关系,以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其次,要注意经济伦理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在《资本论》的伦理分析中,马克思所实际使用的标准是“人的自由”。人的自由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自由而和谐的关系;二是人与社会的自由而和谐的关系;三是人的个性(包括人的需求、人的能力以及人的关系等等)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三者之中,人的个性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根本,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则是它的实现前提。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马克思又是从两个不同的层面来使用这些标准的:一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来使用这些标准的,从这一点来看,自然经济社会与市场经济社会都处于“自然王国”,而未来的社会则处于“自由王国”;一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使用这些标准的,从这一点来看,自然经济社会的人处于自由必然性之中,人依赖于自然关系,人支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很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对象和范围都非常狭窄;而市场经济社会的人处于经济必然性之中,人不再依赖于自然关系,而是依赖于社会关系。人支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与人之间的全面的依赖关系已经形成,但是人却不能控制自己所产生出来的社会关系。就第一个层面而言,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人类经济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就后一层面而言,市场经济所产生的伦理关系与自然经济相比是大为进步的。对我们来说,既要坚持以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作为远大的理想,但更重要的是坚持人类社会发展的相对进步,这样才能更合理地理解我们的现实。

第三,要把《资本论》经济伦理思想的结论与方法区分开来。在《资本论》中,既有伦理分析的方法,也有根据这些方法进行分析的具体结论。这些结论,如对资本和劳动的伦理分析,对于我们今天来说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资本论》中的许多结论是通过分析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为基础的社会而得出的,而在我国,市场经济才刚刚开始起步。因此,这些结论尽管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但在我国还不具备使它们成为真理的条件。而且,我国的现实情况非常复杂,有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并存,各种经济形式的发展程度也各不相同,这些都是《资本论》所未曾面临与分析的,因而需要我们去重新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资本论》中所运用的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我们只有运用《资本论》经济伦理分析的方法,来分析我国的经济伦理现状,才能真正把握和理解它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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