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与差异:生命价值的辩证法_人生价值论文

平等与差异:生命价值的辩证法_人生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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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25;B8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132(2014)05-0001-05

       人类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的生活和存在并不是简单的物理性事实,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性存在,自觉不自觉总是趋向一种“意义”,总在生命过程中“发问”,面临社会巨变、个人转折、他人影响,就会重新思考、调整、选择自己的人生。对人生意义的发问,必然形成一定的人生态度,进而做出相应的人生选择,它关系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影响到社会整体的发展动向。当今世界日益复杂、科技发展迅猛、网络化愈加细密、生活节奏加快、种种诱惑压力等等,对人心的触动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人生价值和意义问题更趋凸显。

       对于人的价值问题,我们可能都有这样的经验,有时觉得清楚,有时深感困惑迷糊;有时体验到拥有的幸福,有时又觉得那么虚幻而无从把握,真切感受到内心的煎熬痛苦。在人类漫漫历史过程中,多少思想家苦苦思索,以期破解。某个时期,人们被某种或某些思想所照亮,内心充实而安宁,方向明确而坚定,目的清晰而美好——人们认为已经弄清了,也知道该如何去追求了。可是,人们终会发现,随着历史脚步的前进,曾经坚信的观念松动了,曾经清晰的目标迷茫了,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不得不经受新一轮的精神折磨。这是为什么呢?在价值上的困惑,或者说人的价值观念的反复变动,应该在于两大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人自身,是人自身内在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又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有着重大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是多种属性和矛盾的统一体。总体看,人是生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生物性构成人的存在的前提和条件,是人的自然生命的依托,遵循着制约生命物质的自然法则,如新陈代谢、遗传和变异、同化和异化等;社会性构成人的基本生存结构和基础,确立与动物不同的独特存在,也区分开人与人的现实关系,凸显人的差异性,生成人的现实存在,把人自然的生物性生命纳入并转化为社会生命,主要由社会法则规制,例如生产方式、制度、法律、规定、规则、习俗等;精神性是人最为神奇的特性,使人成为超拔万物的存在者,它奠基于自然性和社会性,又极大地规约着自然性和社会性,其复杂的结构和层次,强大难测的功能和作用,使人处于无止无息的生成之中。这三种属性的共存以及相互之间的冲突、交织、互渗、促动,既不断地影响和改变着它们各自的状况,也使作为三属性统一的人无时不在变动之中。人的生理和心理、物质和精神、理性与非理性、现实和理想、有限和无限等等矛盾都源自和生发于此。因此,我们关于自身的理解和定位,对自身的取向和展望,永远不可能完成,故而基于一定阶段和条件的对人的价值的观念,哪怕当时看起来多么透彻完美,实际上都不可能得出终结性的结论。

       而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恰恰力图达到对人及其价值的终极性理解和把握,期望给人们提供一个确定无疑彻底解决的方案、基础和目标。它相信有一种普遍的、永恒的、绝对的价值存在着,如柏拉图的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老子的道、朱熹的理、基督教的上帝等等。它认为只要我们认识了并抓住了,也就拥有了价值、获得了人生的意义。由于这种价值的普遍性、绝对性和永恒性,所以就不可能存在于有限的暂时的个体及其生命中,也不可能存在于变动不安的现实活动中,而只能存在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之外、之上。这种传统的思维方式“以形而上的世界为价值的根据,其前提是‘真实世界’与非真实的世界之分;同样,将目的规定为外在的赋予,也以设定人自身之外的超验世界或超越世界为出发点。不难看到,两个世界的根本之点,在于现实的世界与‘另一个世界’之分。”“目的和价值的根据不是内在于现实的存在而是被置于‘另一个世界’”[1],于是,现实人的价值,就只能是否定现实人之后才能具有的东西。寻求价值,是为了充实人生,让人生有所归依,而这种绝对永恒的价值结果却最终造成了对人生的否定和虚无。追寻终极价值的实际结果却是丧失了人生的价值。尼采认为这种观念的实质是:“谴责整个世界都是假的,并构想出一个位于此世彼岸的世界为真实世界的替身,然而,一旦人们明白了,臆造这个世界仅仅是为了心理上的需要,明白了人根本不应该这样做的时候,就变成了虚无主义的最后形式。”[2](页425)这种适得其反和悖论,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深层的形而上学方式及其元意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及其‘元意识’把人当成‘现成存在者’,实质上就是一种把人物化的‘物种思维方式’,即它在理解人时,在根本上坚持的就是一种认识物的思维模式,贯彻的就是一种把握物的思想逻辑”[3](页74)。“在追求人的解放、憧憬‘人的成熟状态’的过程中,只要运用和贯彻的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及其元意识,那么,就必然导致一种自我否定的虚无结局”[3](页76)。

       把人物化为“现成存在者”,无视人的真实性、复杂性、矛盾性、生成性,就无法真正理解人及其价值。走出传统观念藩篱,克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立足于人的现实生成中理解人的价值,才有可能消除僵化的独断论以及价值虚无主义,也才有可能使人的价值上的困惑逐渐得以澄清。

       一旦不再囿于在抽象概念王国中编织完美理论,返身融入现实生活去思考和探寻,将会看到,现实的人,既以个体形式存在,又以社会联系的形式而存在,即生存于不同的群体之中,是共在。就是马克思所讲的,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我们理解的人,是有个体生命和自由的独特的人,但又不是离开他人与他人毫无共通性的孤立的个人,是在社会性联系的背景和框架下对人独特性的观照和把握。所以,思考人的价值就要以人的生成性存在和其丰富性出发来进行。

       价值或人的价值是切合于人内在需求的问题,是人所具有的精神性的最深刻最核心的体现。回顾价值学研究在我国已有30年之久,但时至今日,我们仍没有形成关于价值或人的价值概念的统一性认识。实际上,基于以上的分析,根据人自身的矛盾性和生成性,不可能形成固定而单一的认识,我们不要企求这样的认识,我们能够做的也许只是随着历史进程持续不断地获得合乎人的一定存在状态的阶段性理解。正如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揭示的,理解或解释是一种“视域融合”,意义形成于文本、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理解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是在不断地对话中呈现的,具有历史性和创造性。因此,我们是否可以做出这样的理解:价值或人的价值概念,是以人生存的维度和视野,对人生的根据、肯定、关切、旨归的概括和涵盖,是对人生的根本关怀,以求解决人生存的依据、自我善待、定位、目的、心灵安顿等问题。梅洛-庞蒂说:“任何哲学都不能无视有限性的问题。”[4](页65)哲学总是努力去穷究问题的,但人都是有限性的存在,只能进行有限性的认识;关于人的价值的理解,应基于一定历史时期形成基本的开放式洞察,它提供了一种视野,随着人们实践的发展仍要进行不断的探索。

       人人都想人生出彩。无论是谁,几乎没有人不想过得有尊严、活得有滋味。这是对什么的追求?就是对意义和价值的追求。“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人要脸,树要皮”,这是普通人心底对人生意义诉求的最朴实表达。孔子所说的“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表明圣贤更是在乎人生能否具有价值。纵观历史,人的各种活动无不直接或间接地指向意义,意义或价值是人永恒追求的对象。因此,在人的价值问题上,首先就表现出一个共性的东西,即对人生价值的共同期盼。这是人不同于其他存在物的地方,又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特而又普遍的东西。一定意义上,它是人的一个根本标志,也是人与人之间能够相通、理解、共处、合作的重要基础。这里体现的人的价值,可以称之为人道价值,是一切人共有的价值,不因种族、民族、阶级、地位、工作、年龄或性别而改变,是一种普遍性和稳定的价值。从其核心内容看,人道价值表现为: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尊严、人格、自由、平等。由于它的普遍性和稳定性,可以将其视之为人的“绝对性价值”。

       我们认为人具有最基本、最普遍和最稳定的价值,人道价值就是这样的价值。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被奴役摧残的无情批判,要求改变资本主义社会以实现工人阶级彻底解放的不懈努力,对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憧憬和论证,表明马克思坚信每个人都有做人的基本权利以及具有作为人的共同的价值,任何人都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都不能无端地被剥夺;任何人在做人上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是自由的,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因此破坏人的基本价值的社会是不合理的也必将被新的社会所取代。我党确立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现实地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权力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肯定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具有共同的基本权利。享有普遍的人权,这已成为当今人类文明社会公认的一个原则,我国也加入了21个国际人权公约,并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的确,也只有确立和维护这样的价值,人与人才能相互把对方当人看,给予起码的尊重与善待,谁都不能凌驾于他人之上,才能相互理解与共处,每个人才能体会并能现实地作为人而存在。失去这一基础,如果总有一部分人不把另一部分人当人看,那么,不可避免地另一部分人也不可能把这一部分人当人看,结果就会是相互的仇视、敌对、非人化的对待,谁也难以作为人而存在。视人为敌,必将被视为敌。

       在人类历史的漫长过程中,确实有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一部分人是不被当作人看待的,比如奴隶,还有某些民族。因此相互的虐待、残杀就是不断进行的故事。这可说是一段野蛮的历史,是人的前史,而不是真正人的历史。在现代社会,情况发生了诸多根本性的改变,野蛮性虽然并没有完全消除,毕竟人类已经迈进了新的历史时期。人类之间理解增强了,合作扩大了,尊重广泛了,“人”的观念达到了新的水平。人的历史已经开始。当然,今天人类之间,仍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摩擦、冲突、对抗、不信任、不公、仇杀等等,但不容否认的是,共性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无论相互间问题有多大,都不再否认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人,不再否认对方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而且也越来越相信,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相通性,许多问题能够通过对话而逐渐解决。于是,“社会的普遍价值——具体表现为人们共通的价值理想和共同的道德规范——正是随着人们交往的扩大和深化及其群体性和公共性生活的形成而形成”[5]。

       人道价值得到肯定和认可,既标志着人类已迈入新的阶段,也进一步促进着人类的发展。它有力地扩大和加深国家、民族、人群、个人之间的交流、理解、互信、合作,化解和缓和相互间的冲突、矛盾、对抗、仇视,人类之间在很大程度上能坦诚和同心协力共担责任,努力应对休戚与共的问题——环境、资源、人口、饥饿等全球问题。现在,人们的全球视野、地球村观念、对话意识、合作愿望的增强,应该说是人道价值彰显的一个突出体现。

       毋庸回避,人类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多,问题依然相当严峻,但要承认毕竟不同于近代以前的分割、隔膜、排斥、仇视等状况。这也使我们愈加懂得,人道价值不是现成自然不变的东西,而是需要人们为之不懈地奋斗和争取,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步相一致而生成的。正如民主社会人们的自由和平等,不论是在观念上,还是法律上,或是在现实中的获取,都离不开为之而进行的艰苦努力。即使拥有了,也不等于万事大吉,还需要持续不断地开拓和奋斗,如若不再努力地去维护和经营,也会丧失或变质。只有融入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得到保持、扩充和提升。我们既要有耐心和清醒的头脑,还应该抱有坚定的信心,像哈贝马斯、查尔·斯泰勒等人所深悟的:“他们不是把普遍主义看作是一个既成的事实,而是看作一个有待在交往和理解的实践中加以建构的东西。”[5]

       人的价值,有普遍性和平等性的一维,也有特殊性、差异性的一维。在日常生活中,人的价值的特殊性、差异性,也许更为人们所感受所认识。这种价值主要就是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所理解的人的价值,即作为客体的人对于作为主体的人具有的作用和意义,相当于人的功能价值。现实中,我们评价一个人有没有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就是从这种价值界说的。

       从功能上衡量人的价值,也就是作为手段、工具的人的价值。自从康德指出“人是目的”以来,人们对把人当作手段和工具的现象、观点持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这是人的异化,是对人的否定,必须予以纠正。认为“人是目的”,这对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意义重大。我们认为这主要是从人道价值的意义上讲的。然而,对于人的价值的工具性一面,不能一味地无视或抹杀。人的工具性价值不仅是存在的客观现象,也是人类存在不能或缺的,没有这种价值,人类及其社会就不可能延续和发展。我们反对把人当作纯粹的工具,特别是一部分人把另一部分人当作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但又承认人是实现人类自身一切的工具,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人自己,所有人都要承担起应有的一份责任。每个人都是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实现自我的生存和发展,离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任何人都将失去一切依托而丧失生存条件,所以,每个人都不能仅仅想着别人或社会应如何满足自己,而应同时不忘对别人或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诗人歌德曾说,你若要喜欢自己的价值,就要给世界创造价值。不去为他人和社会创造价值,就不可能获得自身价值,这就是人生价值的辩证法。爱因斯坦同样认为,每个人都是为别人而活,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这不是基于道德说教的结论,而是人的真实生活和实践活动现实展开的事实性描述,无论我们的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如果希望愉快幸福的话,就不能不在人与人及社会的互利互惠的共生中获取。这就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深刻指出的,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今天,为什么许多人感到困惑:现在比过去生活过得好多了,反而觉得没有过去快乐了,反而觉得人身乏味、空虚、无聊?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恐怕是责任感的减弱、担当意识的缺乏。许多人多抱怨社会的种种问题,而少有身体力行地去改变;许多人多念叨得到了什么,而鲜有反思为社会提供了什么。在许多事情上过于关注功利而忽视公益,过于计较个人得失而漠然大众利益。可以说许多人作为“目的”的意识强化了,而作为“工具”的意识淡漠了。也许有人会说,我当“工具”的意识强,而别人却当“目的”,我岂不是甘当别人的奴役,岂不是太傻?这种顾虑确有道理,但大多数人都这样想的话,后果岂不是十分可怕吗?我们又如何去改变不尽如人意的现状,又怎能让自己的人生变得充实而富有意义呢?的确,“你所抵达的地方,正是你的家园”,以怎样的状态去生活、去行动,不但影响社会的风貌,也将塑造出相应的人生。近几年,在社会上不断涌现的各类“最美”人物,他们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不仅为社会增加了“正能量”,也活出了风采,拥有了非凡价值。历史告诉我们,为他人和社会贡献才智和创造价值的人,才能创造和拥有自己人生的价值。

       有一种说法,“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做事总是期望得到某种结果,达到某种目的,但没有为此而努力的过程,就不可能有相应的结果;收获固然令人喜悦,奋斗的过程也让人难以忘怀,其中的酸甜苦辣,因使人生更为丰富多彩而成为人生的宝贵财富。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为了实现理想而拼搏、努力、付出的过程,有汗水,有泪水,有痛苦,有艰辛,但也使人生因之具有了活力、欢乐和意义,因之不再苍白,不再空虚!在这一过程中的人生闪耀着迷人的光彩、蕴含着无限的希望,它让人自尊、自豪,幸福感、意义感充溢心胸。理想实现之时,收获到手之日,实际上并不是像追求中所想象的那般美好,也许会萌发出“不过如此”的感慨。考学、建房、结婚、就业,甚至伟大的事业,都具有类似的情形。有人说,伟大事业完成之时,就是英雄消失的时候,确实包含着深刻的道理。这样说,并不是让人们“但问耕耘,不问收获”。没有收获、不能收获,“耕耘”也就失去了方向和动力,也就失去了必要和意义。“收获”(结果、目的)使“耕耘”(过程)的意义得以彰显和呈现。但不容否认的是,只盯着“收获”(结果、目的),而不愿认真去“耕耘”,妄想不劳而获,即使有了“收获”,也没有真正的人生意义。历史长河中,那些凭借父祖余荫享尽荣华富贵而无所作为的人,无异于被饲养的宠物,人们认可了他们哪些人生价值和意义?

       承认“过程”、“付出”、“耕耘”,肯定责任和义务对于人的不可或缺,就是强调人的“工具价值”。马克思指出,人是实践的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能动地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人的生成、社会的发展,都是通过人的能动实践而实现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不是自人有生命就直接达到的,它要靠人的实践活动去创造去争取。所以,人具有不可否认的工具价值。

       对于人的工具价值,是有高低之别、大小之分的。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具有不同的观念和人生选择,会有不同的实践活动和人生际遇,所以在人生价值上自然会千差万别。社会因素、自身因素都对人生价值有复杂的影响,孰轻孰重,在不同时候对于不同人各不相同,不可一概而论。但个人的态度和选择、具体的实践和努力程度等自身因素,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所能掌握和支配的力量来说,是人生价值的首要因素。正如萨特所言,一块巨石是拦路石还是垫脚石,一种风是逆风还是顺风,关键在于人做出怎样的选择;英雄是自己使自己成为英雄的,懦夫也是自己使自己成为懦夫的。的确,顺境还是逆境,优势还是劣势,并非直接呈现的那种性质,你如何对待,如何选择,如何行动,它们便会显现出不同的作用和意义。一些人凭借良好的条件而成功,一些人因条件优越而不思进取;一些人在困境中奋起而大有作为,一些人则在困境中悲观沉沦。使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是否有较大的人生价值,虽然有着无法预料甚至无可奈何的诸多因素,但不容否认的是最终取决于自己。孔子因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和坚韧,虽没有得到所谓的“成功”,但却实现了“成人”,成就了一个富有价值和意义的人生。

       同时还应看到,人的工具价值,并非在人生过程中只具有“工具”的意义,在一定的阶段和过程也具有“目的”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对于学生而言,成才是目的,学习是手段。但就学习过程而言,学习就是目的;在此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怎样提高和完成学习而进行的。科学家的科研目的是把科研成果造福社会,而对于其科研过程来说,科研直接就是目的。“工具”和“目的”是相对而言的,不能截然和僵化地对立,尤其对于人而言,人的生命、生活过程本身就是宝贵而美好的,是有意义的。传统的观念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为人设定一个永恒、绝对的价值,要人们抓住这种外在于人生的价值以求得到人生意义,实际上内含着对人真实生命和生活的否定。威尔·杜兰特思索着“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他想通过请教世界上各种名人以求得解答。回信的人来自四面八方,回信的内容也是各种各样。如国际电影公司的创始人、德国裔美国制片人卡尔·莱姆勒回信说:“我发现很多人出现问题大都是因为自省过多。你问我是什么支撑了我,我的回答会被所有的聪明人嘲笑:是工作。……但是支撑我不断工作的是工作本身及带来的成就感。”[6](页83)曾任达特茅斯大学校长的厄恩斯特·M.霍普金斯在回信中说,人类生命之所以可贵在于它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机会,当你感受着蓝天白云、宜人天气、青翠草木、盛开百花、鸟儿鸣唱时,怎么还会质疑人生的意义?“这些都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体验,但是它们足以让任何正常的人感到活着本身都是了不得的特权。因此对我来说,我的存在以及伴随它的感觉能力、思考能力和做事的能力都是无法估价的生命的恩赐,而不是意味着生命需要我们去承受……”[6](页85-86)印度独立后首任总理尼赫鲁的回信说:“我是在行动中找到的,在追求伟大事业的过程中找到的。……想到我可以为一个伟大事业做一点贡献,我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就平衡了,就有了力量和灵感。当然,我的努力得有结果,我得尽快达成自己的目标。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即使行动的结果我也不关心,行动本身,只要是正确的行动,就会带给我满足感。”[6](页91-92)这些说法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内含于人的生活和生命活动过程,不是游离于人生之外或之上的东西。只有在真实生动的人生中才能求解和实现人生价值。当前,一些人期求拥有现成的幸福,而想省略掉奋斗的艰辛过程,无疑是错误的有害的观念,极有可能换来的是痛苦或不幸。从这个角度说,人生的价值就在于珍惜和善待生命、积极有为地生活。如此,我们才能对人生感恩和热爱,也才能创造和享受人生的价值。

       从功用价值角度来说,人的价值,不能通过一次实现和获得而终身享有,不是一劳永逸的。的确,从它曾经现实地存在而言,任何人都无法抹杀,它将为实现者所永久拥有(历史人物总是与特定的历史事件及其业绩相连,那些事件和业绩已固化为历史人物的内在标记);而从实现了它并仍在展开而继续延长的人生而言,它只是过去,不能代表现在,也无法承载人生的将来。人的价值是不断地随着人生过程而生成变化的,生命和生活的过程就是塑造和生成人生的过程,同时也是显现和创造人生价值的过程。怎样生活,就会有怎样的人生,就会有怎样的人生价值;想要改变人生价值,就要改变生活。躺在功劳簿上索要酬赏将丧失人生价值甚至落得可悲的结局。过往的人生弯路和缺憾无法阻挡人生的新的脚步,虽然“人生没有回头箭”,但还有“浪子回头金不换”,在人生新的征途上,人们总能做出新的选择,仍可创造崭新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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