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失忆:以北京胡同四合院的消失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北京论文,胡同论文,四合院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一部在各大电视台、比赛现场大屏幕,以及各种体育赛事转播前后滚动播出的北京城市形象官方宣传片《北京2008》①,仅慎重地选取了胡同和四合院作为北京居住文化的代表,展现给全世界。然而,与宣传片中的呈现形成对比的是,胡同、四合院,这些曾经在元、明、清甚至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主导北京民居的建筑形式,从1990年代起,在北京的城市风景中正在大面积地消失。根据2004年的数据,从1949年到1990年,北京老城区的胡同消失了800条;从1990年到2003年,消失了650条。也就是说,1990年代以来,北京每年胡同消失的速度是1990年之前30年的2.6倍。②同时,根据北京市政府1991年公布的危旧房改造计划,截至2000年,将改造老城区住宅645万平方米,影响人口60.11万人。③保守地估计,这些危旧房中有一半以上是四合院,而改造之后的住宅绝大多数不再可能为合院住宅。换句话说,在过去的20年中,胡同和四合院这些公认的北京居住文化的代表迅速地为高层建筑、豪华公寓、购物中心、商务大厦和交通干线所取代,而原来大多数位于市中心的四合院居民也被迫拆迁到近郊基础设施发展较为落后的社区。因此,胡同和四合院的消失是北京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议题。
在众多讨论北京居住空间及其改造的论文中,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的规划师魏科在他2004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分享了下面这样一段经历:
2002年下半年,我到危改区探访一位老友,居然找不到他家的胡同,而他也告诉我:“我们现在时常也找不到家。”我听后,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一位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居然找不到家。难道我们更新城市非此不行?一个人失去记忆是件不幸的事,何况一条胡同、一个街区、一个城市?可是,现在人们站在北京旧城内的许多地方,已经想不起它过去的风采,如果再继续拆下去,用不了多久,北京将成为一座失忆的城市!④
在魏科的文章中,他把胡同四合院的消失,放到了城市发展的成就与不足中去分析。他首先梳理了北京城市建设在观念上的误区,在区域控制上的趋势,以及在投资引导上的方向;其次,提出建立专门机构管理旧城,推进住房私有化等可行建议,从而疏解旧城的功能,对房屋、街道进行渐进式的改造,以纠正大拆大建带来的种种问题。在这样一篇专业的规划文章中,作者却在显著的位置描述了上面这样一段迷路的插曲,并且记录下这次迷路所带来的情感震撼。他所感受到的震撼,不仅来自一个城市设计者在自己参与设计的城市里迷失的吊诡,来自获悉一个城市的常住者亦时常在家园附近迷失的讶异,而且来源于一个更大的文化焦虑——城市失忆。
在魏科的上下文中,城市失忆这个喻说指在城市中由于旧城面貌的迅速改变而造成的城市记忆载体的消失,城市过去的淡忘,以及家园的迷失感。在本文中,笔者将从这个喻说出发,以北京旧城风貌的代表胡同和四合院为线索,通过分析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末的城市建筑话语,说明胡同和四合院所代表的建筑形式和观念如何被不断定义、阐释和评价,从而构成了城市失忆的话语前提。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本文所考察的40年的建筑设计话语中,胡同和四合院很少处于话语的中心,关于它们的论述只能在关于建筑形式,民间/地方建筑,以及城市住宅的讨论中搜得蛛丝马迹,然而,在魏科那里,胡同和四合院却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焦虑的来源。这其中的强烈对比,使胡同和四合院在建筑话语中被边缘化本身也成为一个问题。简而言之,本文所做的是透过在建筑话语中追溯“失忆”这个喻说意义生成的过程,揭示出城市失忆症的一种病理。
一 从适用经济论到建筑文化论
从1950年代到1990年代,中国现代建筑,从政治经济的角度看,经历了至少6个时期,即1949~1952年国民经济的恢复期,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0年“大跃进”和经济困难时期,1961~1964年经济调整时期,1965~1976年设计革命和“文化大革命”时期,1977~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⑤但就对建筑性质的认识而言,却只经历了一种认识里的两个变期,即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的适用经济论时期和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建筑文化论时期。
从1950年代起,建筑在中国便被认为是功能、技术和形象的结合体。其中功能指建筑需要满足的使用需求,技术指材料、结构等完成建筑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形式则指建筑的体型、平面、立面,内外的空间组织、装饰、色调等。在三者之中,功能是建筑的目的,对建筑的技术和形象起决定作用。由于建筑还存在一个美观与否的审美问题,所以在将建筑作为艺术看待时,也存在一个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内容一般认为就是建筑的功能与技术,而形式则同形象一样,是建筑外观表现的东西。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新内容一定要求新形式,但新形式不能一下子就形成,因此需要利用和改造旧形式以创造新形式。⑥对新旧内容与新旧形式的关系的这种认识,隐藏了一种建筑艺术进步论的观点。建筑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建筑的技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从单一走向多样,从手工生产走向工业化,这些新的进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建筑形式加以表达,而旧的形式将会在这种变动中遭到淘汰。
1950年代到1970年代,对建筑功能和技术的重视,使适用与经济成为评价建筑的主要标准。在这一时期,对胡同、四合院一类民间建筑的认识,尤其注意它们在功能、技术上有益于适用与经济的方面,而对于它们功能上不能与当代生活相适应的部分,以及技术上与工业生产不符合的方面,则认为应该加以改造或者彻底摒除。
在1980年代,建筑仍然被认为是功能、技术和形象的三元结合体,但对建筑功能的理解却出现了一些变动。建筑不仅具有物质功能,而且具有精神功能。⑦物质功能即建筑满足使用需求的方面,而精神功能是一个囊括许多要素的集合体。例如,建筑可以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产生影响:优秀的建筑让人愉悦,而低劣的建筑让人厌恶。这即是建筑精神功能的一种。⑧对建筑形式的理解亦细分出工程形式和艺术形式两种。其中工程形式是直接由建筑技术决定的部分,而艺术形式则是多变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对建筑功能的新理解扩充了建筑内容的文化意涵,而对建筑形式的细分让它不再绝对从属于建筑内容。这种诠释中,对建筑内容中精神、艺术和文化成分的挖掘开启了建筑文化论的时期。⑨在这个时期,像胡同、四合院一样的民间建筑,在艺术形式上和历史文化内涵上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借鉴它们形式的现代创作开始陆续出现。
以下以年代为区分,具体阐释各个时期,在同一种建筑认识论基础上,在有关建筑形式,民间/地方建筑,以及城市住宅的讨论中,胡同、四合院这样的传统民居所处的位置。
二 1950年代:民族形式初探
在1950年代探索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早期,胡同和四合院并不被认为是中国古典建筑的典范而需要加以保存和借鉴。虽然在1950年代中期,它们作为民间建筑传统的载体而得到了认可,但是它们主要的价值在于空间处理的抽象技法,劳动人民建筑经验的体现,以及就地取材的灵活的建材观,而不在于具体的建筑结构、立面和装饰。因为对这些建筑形式的追求,可能会受到形式主义、复古主义的批判。就居住属性而言,在1950年代,胡同和四合院在经济适用性方面是需要大规模改造的,甚至在社会文化意涵上,因为表达的是旧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和人剥削人的生产关系,所以也需要接受彻底的改造。
1950年代,建筑界的大目标是以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为原则,创造属于自己的民族形式,反映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内容。这样的建筑需要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前提下,学习苏联经验,吸收中国古建筑精华,结合普通工匠的实践,并且在反对资本主义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努力下获得。⑩
在对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初步探索中,梁思成基于对中国建筑发展历史阶段的研究提出了中国建筑文法说。(11)他认为中国建筑是一个历经千年形成的建筑体系,它具有三段构成(台基、屋身、屋顶),对称布局,木结构框架,斗栱、举架结构,屋顶形态宏伟,色彩艳丽,构件装饰精致,熟练使用有色琉璃瓦等特征。梁思成认为这些特征是中国民族形式的要件,只要掌握它们,像在学习语言中掌握了文法和词汇一样,就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思想内容。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即表达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内容。在梁思成观点的启发下,在1950年代中期,出现了三里河办公楼,北海办公大楼,地安门机关宿舍(参见图1)那样三段构成的高层建筑。这些建筑都在重点部分,例如主楼或者主要的入口,采用琉璃瓦屋顶,并且利用出檐、灵活的台基和墙面装饰来突出民族特色。(12)因为梁思成对中国建筑特征的认识,来源于对现存实物和文史资料中各历史阶段建筑的分析,而这些可能留存下来的建筑多属于皇家的宫殿,宗教的庙宇,以及彰显武功的军事建筑,(13)所以,在1950年代前半期,以梁思成为代表的对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探索中,像胡同、四合院一样的民间建筑一直处于缺失状态。然而,这种缺失很快在对民族形式中形式主义、复古主义以及浪费倾向的反思中被提了出来。
图1 地安门机关宿舍正面立面图
资料来源:陈登鳌《在民族形式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体会》,《建筑学报》1954年第2期。
从1955年起,建筑界在反思社会主义民族形式时,开始从各方面批评梁思成的古代建筑观。在建筑发展规律方面,梁思成将中国古典建筑看成一个积累的、连贯的体系的想法被认为割裂了建筑与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的关联,而把建筑认作一门独立的艺术,并且得出了将建筑形式要素比之于文法,要素的美学标准就像文法一样各地通用且永恒不变的错误结论。(14)在技术与建筑艺术的关系方面,三里河办公楼、北海办公楼以及地安门机关宿舍所体现的民族形式不得不以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去模拟木结构所自然展现的屋顶的轮廓线,屋檐下精巧的装饰。这一方面提高了装饰材料的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施工的工艺难度;既要求增加投资,又需要增加工时,造成了相当大的浪费。(15)在民族形式的来源方面,以三段构成,大屋顶和装饰细部为基础的建筑形式大多脱形于气势恢宏的宫殿、庙宇,却忽略了重要的民居建筑传统。这些民居建筑,就地取材,量材巧筑,以实用为主,是有别于宫殿、庙宇的另一个传统。(16)
经过了对形式主义、复古主义和浪费倾向的批判之后,建筑界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到设计适用和经济的建筑物上,而不去过分地强调美观。而在继续探索民族形式的道路上,向古典建筑和民居建筑学习的时候,眼光也主要放在“精神实质,经验教训,处理方法,构图技巧”(17)上,而不是硬搬表面形式。例如,在欣赏山西应县木塔这样的单体古代建筑时,建筑师意识到应该学习它与周遭环境的整体规划。(18)又如,关于古典建筑的特征,有的建筑师重新归纳出建筑构件与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从小型居住建筑到大型宫殿、庙宇在造型上的共同规律性,对称的内部空间与不对称的外部空间强烈巧妙的对比,化小空间为大空间的曲折手法,强烈对比色彩的运用等特色。(19)与此同时,在把民居作为民族形式可能来源的探索中,民居中空间处理的规律和对当地材料的利用成为主要的议题。例如,广东中部沿海地区的民居被认为为了追求实用,在造型上有一个由繁入简的演变趋势;(20)北京民居的大门和影壁虽然没有直接推广的价值,但是体现了可以借鉴的成套设计的理念。(21)在当地材料的利用方面,武汉的芦苇隔断墙和天棚,(22)西北的黄土墙,(23)以及江西的土木竹结构(24)等都被认为可以有效降低建材成本。
像胡同和四合院一样的民居建筑,虽然体现了历代工匠在空间处理和建材使用方面可资借鉴的智慧与经验,但是在1950年代对于经济适用的认识中却存在重大的局限。四合院建筑绝大多数以平房为主,并且集中在北京城的中心区域。在经济效益上,与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相比,平房不能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提供更多的使用面积,因此,不宜在用地紧张的大城市采用。(25)在适用性方面,以西单附近的胡同、四合院为例,虽然这里的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当时的计划标准,胡同和道路有比较明确的系统和分工,居民普遍反映生活上还比较方便,但是:
胡同过多,把居住区分割得很零碎,道路占地虽不少,但都很窄,对面走不过汽车,路面也都是土路,没有下水道,雨水都在地面排泄;在房屋居住方面是不公平的,极少数人住得很宽敞,而广大劳动人民则被迫住得拥挤不堪;在人民群众的生活福利设施方面,阶级社会中统治者是不可能关心的,居住区中根本没有如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供居民休憩游戏;在建筑布局方面,由于私有制经济基础,居住区的建筑绝大部分是那种“独善其身”的背后朝街的四合院形式,这种形式与解放后广大人民的生活不相适应;在建筑质量方面,这个居住区中大都是矮小的平房,设备条件很差,也不适合于今后安装煤气、暖气等近代设施。(26)
在这段1950年代中期关于北京旧居的分析中,胡同和四合院在近代化程度和适应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大众的生活方面都被认为是不适宜的。近代都市的道路应该适合汽车的通行,应该有地下排水排污设施,而近代的居住建筑也应该可以装配煤气、暖气等设备。然而,胡同和四合院由于年代悠远,反映的是“旧社会低下的生产力”,(27)基础设施落后,不能满足上述近代化的需求。除此之外,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居住面积分配上讲求公平,在居住质量上关心人民群众的休闲和娱乐,应当配套有集体活动的公共场所。所以,胡同和四合院里房屋分配不均,缺少绿地和广场,各家各户自成一体的格局反映的是旧社会“社会制度的局限性”。(28)要解决这些“根本性的缺陷”(29)就必须对作为北京旧居的胡同和四合院进行彻底的改造。
北京旧居必须进行彻底改造的观念是1950年代城区居住区规划的总方针,也是衡量城市建设发展的大标准。例如,在白纸坊、夕照街两个旧城居住区的规划中,新中国成立前修建的平房基本要拆除,在10年的远景规划中,所有的平房都要被楼房替代。(30)又如,在这一时期对新中国成立十年以来北京建筑的回顾中,被视为一项重大成就的是“旧社会遗留给我们的破烂房屋,正在成街成片地消失,逐步被新的、具有近代设备的楼房所代替”。具体而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三年,着手拆房改建,1956年以后开始成街成片地修建新建筑,在1958年、1959年“大跃进”的形势下,天安门广场两侧以及东西长安街上,则以更宏伟的工程来迎接新中国成立十周年。(31)
三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勤俭建设与建筑工业化
1960年代,在勤俭建国和尽可能降低非生产性建筑造价的大环境中,胡同和四合院作为民间建筑在功能实用性方面的价值得到了认可。然而,到了1970年代,在节约用地和工业化的要求下,胡同和四合院作为城市住宅的功能愈发与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但是,它们所表达的空间处理观念被抽象出来,它们在细部装饰上的审美成果被截取出来,与现代功能和现代造型的建筑相结合,以期创造一种具有时代感的民族风格。
1950年代末,以人民大会堂为代表的纪念性建筑物的落成,被认为成功地实践了用民族形式表达社会主义内容的设计理念,(32)加之在“大跃进”的氛围下,要求大搞群众运动,多、快、好、省地进行建设,(33)所以,对民族形式的关注转移到对建筑的社会主义风格的追求上。所谓社会主义的风格即既要满足前期提出的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又要反映“大跃进”的胜利和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同时,紧密结合民族的习惯和喜好,符合建筑技术发展的方向,并且具有大量生产的可能性,以体现建筑为全民服务的宗旨。(34)
为寻找符合人民群众生活习惯和喜好的建筑样本,在这一时期,大量的民居调研得以展开。例如对南方风格的探讨,(35)对浙江民居、(36)朝鲜族住宅、(37)维吾尔族建筑、(38)广西侗族麻栏建筑、(39)青海民居(40)以及云南傣族干栏建筑(41)的调查。这些民间建筑的共通特征表现为:(1)从实际生活出发合理安排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争取更多的使用空间;(2)注意内外空间的关系,按照地方气候条件设计施工;(3)巧妙利用地形,节约用地,降低建筑造价;(4)充分利用地方材料;(5)外观造型和内部装饰朴素、简洁、丰富、活泼。(42)在上述特征中,在利用地方材料,降低建筑造价方面,民间建筑被认为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从民间建筑中积累和改良的传统技术经验,例如,四川的五种民间墙体(43)和大庆的干打垒(44)在当时全国的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就甚为风行。
除了采用民间墙体降低造价以外,另外一条在非生产性建筑上勤俭建设的思路是,尽量维修和利用已有建筑,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节约人力物力,集中搞好生产性建设。在这一思路下,很多民间建筑在1960年代得以留存下来。
1970年代,勤俭建国仍然是建筑行业奉行的基本方针,因此,在住宅设计中节约用地是一个重要原则;与此同时,提高住宅建设的工业化水平也得到了相当的重视。(45)工业化指建筑设计标准化,制品生产工厂化以及施工操作机械化,从而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46)而节约用地指在有限的土地上,在满足日照和采光的条件下,尽量设计能容纳更多住户的住宅。(47)在住宅用地上尽量节俭被认为可以控制城市发展的规模,从而平衡城乡发展的关系。通行的节约用地的设计措施是缩小间距和增加层数。(48)在节约用地这一基本原则下,1977年发布的城市住宅调查显示,大中城市新建住宅的层数在4~6层为宜。建设这样的多层住宅优势在于:(1)有利于拆旧换新,改造城市;(2)能降低市政设施费用,减少道路管网的改建;(3)有利于节约工程材料,降低造价;(4)可适应居民生活的条件,减轻经济负担。基于上述优点,“在本世纪内,大中城市如能逐步拆除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旧有平房住宅的60%到70%(或一层40%,二层30%),改建为五、六层住宅,就可在原有用地的基础上,使城区住宅总量增加40%,再加上一些空地插建,就能增加住宅总量的一半以上”。(49)
在节约用地和工业化双重目标的指导下,1970年代末,北京出现的新的住宅设计方案一般为5~6层的多层建筑,层高2.7米,在节约用地和建设工业化方面都有相应的考量,以便于快速施工。(50)例如,团结湖小区的住宅为装配化大板式建筑,内外墙面、楼板和楼梯等构件全部由构件厂预制好后运至现场,由塔式起重机吊装施工,因此,住宅的布局呈一定间距的行列式,便于重型机械工作以及预制材料的装配。同时,这些住宅都提高了层数(从5层到6层),压缩了间距(从檐高的1.8倍到1.6倍),并且把公共建筑安排在东西向的位置上,进一步提高建筑密度。(51)又如,前三门(崇文门、前门、宣武门)地区的住宅建设和改造,这里的旧有建筑被认为“平房破旧,人口密集,生活设施短缺”,(52)而建成后的前三门全部由平房变成了10~12层的高层住宅。
在1970年代,对怎样创造民族风格仍然有所讨论,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是,新的民族风格不是模拟古代的东西,而是在现行材料、技术条件下,创造出有我国固有风格的新造型,要神似而非形似。(53)这样的民族风格要融合时代感,考虑地方性,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大屋顶。(54)例如,吸取南方民居经验而设计的内院式住宅(参见图2),进深大,以庭院为中心,利用厅廊,便于通风和散热,可以适应南方地区炎热的天气。(55)又如,广州白云宾馆。在室内装饰方面,采用了仿古的家具和门窗来增加建筑的民族色彩。(56)在庭院设计中,将门厅、大小餐厅从主楼分离出来,借鉴了我国传统庭院的布局方法——将不同功能的空间分成独立的建筑体量,再将这些分散独立的建筑体量组织起来,构成统一而又富于变化的群体轮廓。同时,它还运用了顶光棚、落地明格扇,实践了传统建筑中内外渗透的理念。(57)
图2 内院式住宅
资料来源:左肖思《内院式住宅方案探讨》,《建筑学报》1979年第2期。
四 1980年代:传统还是现代?
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及第一批名单,作为历史文化代表的北京胡同和四合院被推到了保护古城风貌,旧城改造,以及新旧建筑协调等城市规划话语的中心。这些规划话语与本文讨论的城市建筑设计话语密切相关,但由于本文篇幅有限,拟另文讨论。与在城市规划话语中的中心位置不同,在1980年代的建筑设计话语中,胡同和四合院却被困在了民族形式与现代建筑、传统与现代的夹缝之中。
在1980年代,关于民族形式的争论重新出现。这一时期,反对民族形式的声音在很多方面都重申了在1950年代形成的对民族形式的批评。首先,盲目追求雄伟、对称和气派的民族形式,忽视了建筑的功能和经济因素,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58)并且中国官式建筑的形式仅是中国风格、民族特色和传统手法的一种,不能代表中国全部的民族风格。(59)其次,作为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民族形式,即使是1950年代后期受到较多肯定的革新式的民族形式,也渐渐成为公式化的呈现,妨碍了建筑设计的进一步创新。(60)而更激烈的批评则认为,对民族形式的追求无可例外地导致复古主义,加重了艺术的民族保守性,与当代社会、科技和工业生产的突飞猛进完全不相适应。(61)相较之下,肯定民族形式的声音则主张,民族形式是建筑作为一门艺术在历史发展中体现的客观规律。作为民族形式来源的中国传统建筑在融合多种艺术手段,空间分隔,以及对建筑构件的灵巧装饰方面都取得过重要的成就,(62)应当以取其神的方法加以继承和革新。(63)在对民族形式和传统建筑基本肯定的基础上,1980年代仍然在不断涌现对民居建筑和地方建筑的各种研究,例如对四川、(64)西藏、(65)甘肃、(66)贵州、(67)湘西(68)等地建筑的调查。
1980年代关于民族形式的争论,其实质在于传统与革新能不能相容,(69)即是说,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以进步论的观点来看,所谓民族形式即传统的代名词。它是在生产力低下,技术不发达,交通不畅的条件下,不得不选择当地材料,适应当地地形气候的结果。而随着建筑材料工业化,交通的便利,建筑结构已经摆脱了国界的限制。这样一来,新材料和新结构的运用必然改变建筑的形式,使国际化成为现代建筑的大趋势。(70)不仅建筑形式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前进,审美观念也应当随之而改变。(71)但审美观念往往具有惰性,过去的建筑形式所代表的审美观念还保留在人们的意识中,而这种建筑形式本身早就因时代的前进而被淘汰为历史的风格,不应该为后人所采用了。(72)与提倡现代建筑而抛弃传统建筑这种激进的进步论不同,革新传统的现代观则认为传统应当成为革新的基础,并且应当区分传统中的精华和糟粕,不能“把重视对遗产、传统的研究和继承,简单地说成是‘向后看’,而把学习外国建筑则说成是‘向前看’”。(73)它们主张继承传统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思路,例如,在功能许可的条件下,无论平面布局、空间处理或立面造型都尝试运用传统的手法,或者把传统的形式作为“符号”运用到建筑的局部,又或者把传统形式加以抽象和变形,用联想和隐喻的手法再现传统,也可以学习前人创造建筑形式的方法,即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而寻求今天的建筑形式。(74)
1980年代关于民族形式和传统、现代问题的讨论激发了民族化与现代化并重的建筑思想。代表这种思想的建筑实践在开展的过程中一般会考量时代的技术需求,民族和地方风格的适应,以及具体建筑的物质和精神功能。(75)香山饭店是公共建筑在这方面实践的一个例证。这个国际豪华级的旅馆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但是为尊重周围的山水风景,把建筑层数限制为四层,分散布局在景区之中。为了突出民族风格,建筑在立面处理上借鉴朴实典雅的唐宋风格和江南民居的灰瓦白墙,在群体上,运用院落组合,同时借鉴中国古典园林开敞与封闭搭配以及通过游廊借景的空间处理手法。(76)香山饭店的这些特征使它成为适当民族风格的国际式建筑的成功尝试(参见图3)。在住宅设计方面,对低层高密度住宅的探索是民族化与现代化的又一个例证。低层高密度理念的出现是为了克服正在出现的高层建筑可能存在的造价高昂,能源浪费,没有室外活动空间,生活与外界环境隔绝等弊端。低层高密度的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建筑在全国普遍存在的庭院式住宅,这些传统住宅具有自然环境好,安静,活动空间足等优点,但一个院落中通常有一些房间朝向、采光和通风不太良好,而且人口密度低,与多、高层建筑相比,用地不经济。革新后的庭院式低层高密度住宅通过向地上和地下发展层数来提高建筑密度,尽量改善采光和通风,使每户人家所使用的多个房间之间有一个良好的平衡。如果这个民族化和现代化的实践成功,它将可以被运用于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以及城郊和中小城镇。(77)这个设想可能是较早的基于四合院的现代合院式建筑的探讨之一。
图3 香山饭店的北、东立面
资料来源:王天锡《香山饭店设计对中国建筑创作民族化的探讨》,《建筑学报》1981年第6期。
五 1990年代:重返建筑传统
1990年代在建筑文化论兴起的浪潮中,建筑界对建筑传统与传统建筑重新进行了认识。虽然适用经济论和建筑进步论者仍然对像胡同、四合院一样的传统建筑、民居建筑采取严苛的批评态度,但它们所包含的文化价值已经成为创作新的建筑风格不可动摇的灵感源泉,它们甚至可能成为当代乡土建筑创作中的新主角。
在1990年代,对建筑传统和传统建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木结构、大屋顶、油漆彩画等传统建筑形式相区别,中国的建筑传统是一种联系过去和现在甚至包括未来的文化因素。(78)它是蕴于传统建筑形式之中的深层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就像生物的基因一样,通过一定的表达可以形成不同的个体特征,但是又必然区别于其他的物种。(79)对于这样的建筑传统,应该以抽象继承的态度来对待。即既发展传统建筑的设计原则和基本理论,又提取传统建筑形式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加以发挥,也就是说,在继承传统的时候既要神似,又不排斥某种程度某一细节的形似。(80)
区分建筑传统和传统建筑形式,有助于理清建筑设计中传统与现代技术的关系。虽然传统的建筑形式不适合现代的施工技术(例如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模拟木结构的大屋顶就会造成相当大的浪费),但是建筑传统的文化内涵却并不与现代技术相对立,即是说现代技术也可以用不同于传统建筑形式的形式来表达建筑传统(这方面在国际上成功的例子有赖特在威尼斯的玛西艾里纪念馆,爱德华·斯东的卡拉奇希尔顿酒店)。(81)
建筑传统这一概念的明晰也激发了对什么是中国建筑传统的探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的建筑传统体现在它的空间意识和景观意识上。中国建筑传统中的空间具有内外渗透、时空互函、空间无尽以及天人合一的特点。(82)在运用这些空间意识排布建筑的时候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景观意识。中国建筑传统中的景观往往由简洁的单体建筑通过灵活而丰富的组合形成,为了避免建筑群体组合的杂乱感,又往往在一定的节奏上用造型连贯的公共建筑来营造序列感。(83)在这样的景观中,单体建筑有自己的“势”,群体组合构成了“场”,而组合中呈现的空间变化则营造了“境”;(84)从单体到群体,从势到境,中国建筑传统中的景观,突出了以小见大,以景寓情的特点。(85)
对建筑传统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亦引发了对与之相区别的传统建筑形式的批判。在经济适用论和建筑进步论的立场上,传统建筑形式被否定为复古主义:(86)
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与风格是几千年来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反映封建时代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闭关自守、等级森严、节奏拖沓、发展迟缓。时代在前进,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旧的形式和风格,既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又不适应现代建筑技术的发展,更不能反映时代精神。(87)
与上述对传统建筑形式的激烈反对不同,也有比较温和的意见认为,不应该将传统形式作为束缚而全部抛弃,而应当融会贯通进行新的创造。在这一思路下,在古城西安出现了大量运用不同技法设计的仿古建筑。例如,西安唐代艺术博物馆,利用现代材料复制出传统建筑的法式;陕西历史博物馆在大轮廓上借鉴古代建筑,在细部却采用新材料和技术加以装饰。又如,秦都宾馆,它的立面造型借用了汉代画像砖中阙的造型;阿房宫宾馆在轮廓上仿照了传统建筑中垂脊、鸥尾和屋面的关系。(88)
西安仿古建筑的理念是“中而不古,新而不洋”,(89)这实际上回到了1950年代,梁思成提出的“新而中”的民族建筑的老问题上。(90)在1990年代的氛围中,“新而中”仍然被理解为一种把现代技术和中国建筑传统相结合的努力,但是更重视新,强调时代感。(91)在北京的住宅小区设计中,恩济里小区,兴涛园小区以及东花市北里东区都尝试了“新而中”的建筑风格。恩济里小区的住宅组团吸收了北京传统四合院的形态,发扬了内向、封闭、房子包围院子的优点,保持了邻里间互相可以交往的特点。(92)兴涛园小区也采用了小合院式结构并且与有规律的邻里设计相结合,其中,合院结构丰富了空间形态,而相连的邻里减少了住宅之间的消极空间(见图4)。(93)东花市的小楼则在屋顶和屋面的处理上融合了建筑传统。这些楼房的屋顶做红色的硬山双坡顶,墙面做成白色水泥抹面,山墙做出凸窗,楼梯间顶做成平顶,使四五个单元长的屋顶有连有断,长短相间,变化中透出强烈的北京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见图5)。(94)
图4 兴涛小区规划鸟瞰模型
资料来源:李兴钢《北京兴涛居住小区规划》,《建筑学报》1996年第10期。
图5 东花市小区
资料来源:沈聿之《中国传统建筑与北京当代建筑风潮》,《建筑学报》1995年第9期。
由于“新而中”的风格要求在设计中融会贯通建筑传统的理念和传统建筑的特定形式或变形,如果对两者的理解不足,就会出现拼凑古代建筑要素,无视设计需要,滥用缺口山花、马头山墙、大屋顶、小亭子的情况,不仅形成新的千篇一律,而且造成哗众取宠的低劣设计效果。(95)
除了在“新而中”建筑风格方面的实践之外,1990年代对建筑传统和传统建筑形式的理解同时也促进了对民居建筑与当代乡土建筑的认识。一方面,对不同地区民居的调查和研究,作为认识中国建筑传统的手段,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果。例如,对义乌(96)、侗族(97)、徽州(98)、福建土楼(99)、五邑侨乡(100)等地本地建筑的研究,以及建立在这些调研基础上的对全国传统民居的搜集和汇总。(101)这些民居作为中国建筑传统的载体之一,它们的文化价值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它们所体现出来的美感、地域性和丰富性被认为受到了工业化住宅的巨大冲击,承受着重大的损失,却是工业化住宅在这方面所不能替代的。(102)另一方面,民居建筑中的传统建筑形式在对当代生活的适应方面又存在着很多局限,例如,没有下水系统,建筑间距拥挤,道路狭窄,水源短缺,消防困难等,(103)因此,有的建筑师提议“民居作为社会的文化财富,应该使之延续,作为过时的商品应该让位给现代住宅”。(104)
对民居在地域优势方面的进一步理解,使很多建筑师意识到当代建筑设计中所面临的“特色危机”,即新建筑从南到北千篇一律,整体性缺乏特色。而一条可行的解决之路,就是像民居一样,走地方化的道路,增加住宅的多样性,树立适宜当代的场所精神。(105)在北京的住宅建设方面,在1990年代末,虽然已经兴起了高层建筑的风潮,但这些建筑已经不再被认为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绝对象征,而是在地域文化的适应性方面受到了诸多批评。(106)可以说,作为另一种“新而中”风格的尝试,创造当代乡土建筑的观念开始受到关注,即在民居的启发下,新的建筑应当有“一种自觉的追求,用以表现某一传统对场所和气候条件所作出的独特解答,并将这些合乎习俗和象征性的特征外化为创造性的新形式”,并且这些新形式应能反映“当今现实的价值观、文化和生活方式”。(107)
六 结语
城市通过它的建筑去记忆。(108)老建筑的消失使城市丧失了原有的形态,同时也使城市的居住者失去了熟悉的居住空间的标志,因此导致了城市记忆的消失。(109)在北京,规划师魏科所感受到的正是胡同和四合院大面积消失后,由于旧城面貌迅速变化所导致的城市记忆载体的消失,城市过去的淡忘,以及城市居住者所体验到的迷失家园的感觉。
虽然在魏科那里,北京城市记忆无所寄托的焦虑直接来源于1990年代以来胡同和四合院在物理意义上的消失,而本文通过追溯1950年代至1990年代胡同和四合院在建筑形式,民间/地方建筑,以及住宅设计讨论中的位置,发现在城市建筑话语中,对作为传统民居代表的胡同和四合院,记忆的断裂早在1990年代之前就在争论中成型,从而成为当代胡同和四合院大面积消失的话语前提。
在有关建筑形式的讨论中,以胡同和四合院为代表的传统民居经历了从被忽略到被认可再到尝试抽象继承的过程,而另一方面,在进步论立场上,对民居中的传统形式的批评却从未间断。1950年代初期,在刚刚兴起的对民族形式的探索中,以梁思成为代表的建筑文法派,只在宏伟的宫殿、庙宇、纪念性的军事建筑中吸取民族形式的灵感,却大大忽略了民族传统的另一个较为朴实的来源——像四合院一样的传统民居。直到1950年代中期,在对形式主义、复古主义以及浪费风潮进行反思的氛围下,这种忽视才得以纠正。作为民族建筑传统的载体之一,民居在空间处理上的普遍技法(也体现在宫殿、庙宇、园林等官式建筑中),例如空间的内外渗透、群体的灵活组合等,在一些公共建筑中开始得到尝试。例如1970年代末建成的广州白云宾馆,又如1980年代由国际设计师贝聿铭设计的北京香山饭店,还有1990年代在古城西安兴起的仿古的博物馆和旅店。与此同时,对民居所体现的传统建筑形式(布局、装饰、结构等)的批评却从未间断。在1950年代关于民族形式的讨论中,一部分建筑师就认为民居一类的传统建筑代表的是过去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到了1980年代,为了追求建筑的现代化,一些激进的声音则更加强烈地表达出对传统的否定:民族形式体现的是艺术的保守性,与发展了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是不相适应的,与现代社会的生活需求甚至时代精神也是相距甚远的;民居、民族形式都应当为现代的国际式的建筑所取代,这不仅是中国建筑发展的趋势,也是世界建筑的潮流。1990年代,虽然已经产生了以民居形式为蓝本,创造当代乡土建筑的思想萌芽,但对民居中的传统形式的批判却仍然与1980年代和1950年代如出一辙。
胡同和四合院一方面是中国建筑传统中的一脉,另一方面又是民间/地方建筑的典型代表。而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对民间/地方建筑的研究也同样深受上述建筑进步论的影响。在大批的对地方建筑和各少数民族建筑的调查中,对它们的认识集中于一般的空间处理技法,基本的居住功能,以及利用当地材料的方法(后两点在提倡勤俭建设的1960年代表现得尤为突出),并且一再强调调查和记录这些地方建筑是为了革新它们的功能和技术,为进步了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技术服务。在这种观念下,对民间建筑在屋顶、结构、平面、立面、装饰等形式美方面的详细介绍和总结,实际上是在把它们标本化和博物馆化;也就是说,这些基于过去的功能和技术的形式美已经被封存在了过去,成为仅供鉴赏和崇拜的对象,而不再与当下的建筑功能和技术发生联系。就胡同和四合院而言,无论它们的布局多么谨严,空间区隔多么巧妙,影壁、大门多么精致,也都不再可能成为大规模的现代住宅的样本(在尝试新的民族形式的时候,传统的空间技法和装饰多用于公共建筑而非住宅建筑,就是这种标本化的一个例证)。
进入住宅设计的话语,从1950年代开始,胡同和四合院就被认为是需要大力改造的对象。狭窄的胡同不适宜汽车的通行,老旧的四合院也缺乏排水、排污、供暖等设施,加之,在节约城市建设用地,满足大量市民住宅需求的条件下,纵横交错的胡同和平房的四合院就更加不适用也不经济了。自1950年代,城市新住宅设计的主流从来都不是胡同和四合院一样的民居,而是要用多层和高层建筑来取代它们,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居住面积。虽然在建筑文化论的启发下,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出现了融合合院布局的住宅小区(如北京兴涛园小区)和很大程度上借鉴合院建筑的低层高密度住宅,但这些案例毕竟是极少数的尝试,往往不能与胡同和四合院大规模的拆迁相平衡。
综上可知,胡同和四合院消失的话语前提是如何理解它们在当代的功能、技术和形象,如何评价它们的适用、经济、文化价值的一个变动的过程。在适用经济论和建筑进步论的主导下,对胡同和四合院等民间建筑的认识偏重于功能与技术,而冷落形式与艺术;在吸取它们适合本地气候,使用本地材料的经验后,胡同和四合院的形式终将为合乎当代功能与技术的马路与现代多、高层建筑所取代。直到1980年代,由于建筑文化论的出现,胡同和四合院的艺术与文化价值才可能受到重视。但即使是在这个时代,以及之后的1990年代,对传统建筑形式在当代条件下的适用性和经济性的批判仍然源源不绝。在这个意义上,围绕胡同、四合院的失忆,在建筑话语层面上实质上是关于它们的记忆的断裂。这个断裂出现在功能、技术、形象这决定建筑性质的三要素之间;即是说在评价建筑时,对各要素比重与作用的不同认识会给全面理解历史建筑造成障碍——对某一要素的偏重,或者对某一要素的忽视,都会割裂关于历史建筑的完整记忆。被割裂的记忆的载体将会加速衰退和消亡,与之相关的记忆亦会随之消逝,城市失忆的症状由此产生。
尽管建筑文化论的兴起,为弥合记忆的断裂提供了认识论条件。但如果只对胡同、四合院作形式上的理解,在建筑设计中将它们作为时髦的造型元素加以拼接,而忽略它们在功能与技术上对场所、气候以及习俗所作出的回应,那么这些琳琅满目的造型元素亦会淹没历史建筑诞生的文脉,从而造成新的记忆危机——一种因为造型元素过多,形象过于眼花缭乱而妨碍人们唤回内心的与这些元素相关的回忆的记忆危机。(110)这样的城市失忆,恐怕是和魏科一样的规划师们还未曾预见的。
注释:
①参见孙健君导演作品《北京2008》。
②《胡同是静脉,四合院是细胞——文物专家谈北京胡同保护》,《北京规划建设》2004年第6期。
③方可:《探索北京旧城居住区有机更新的适宜途径》,清华大学博士论文,2000,第24页。
④魏科:《保护北京旧城——路在何方?》,《北京规划建设》2004年第4期。
⑤参见龚德顺、邹德侬、窦以德《中国现代建筑历史(1949~1984)的分期及其他》,《建筑学报》1985年第10期。
⑥建筑三元论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参见翟立林《论建筑艺术与美及民族形式》,《建筑学报》1955年第1期。
⑦侯幼彬:《建筑内容散论》,《建筑学报》1981年第4期。
⑧郭恢扬:《建筑形式的识别功能和意境功能》,《建筑学报》1985年第1期。
⑨《为一九八九年世界建筑节中国建筑学会举行“建筑与文化”座谈会》,《建筑学报》1989年第8期。
⑩张稼夫:《在中国建筑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建筑学报》1954年第1期;王鹰:《继承和发展民族建筑的优秀传统》,《建筑学报》1954年第1期。
(11)梁思成:《中国建筑的特征》,《建筑学报》1954年第1期。
(12)张开济:《三里河办公大楼设计介绍》,《建筑学报》1954年第2期;陈登鰲:《在民族形式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体会》,《建筑学报》1954年第2期。
(13)梁思成、林徽因、莫宗江:《中国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筑学报》1954年第2期。
(14)刘敦桢:《批判梁思成先生的唯心主义建筑思想》,《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55年第1期;梁思成:《从“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谈到传统与革新》,《建筑学报》1959年第6期。
(15)重达:《从节约观点看“四部一会”的办公大楼》,《建筑学报》1955年第1期;《人民日报》社论:《反对建筑中的浪费现象》,《建筑学报》1955年第1期。
(16)陈干、高汉:《论梁思成关于祖国建筑的基本认识》,《建筑学报》1955年第1期。
(17)周卜颐:《从北京几座新建筑的分析谈我国的建筑创作》,《建筑学报》1957年第3期。
(18)杨鸿勋、傅熹年:《优秀的古典建筑之一——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建筑学报》1957年第1期。
(19)哈雄文:《对建筑创作的几点看法》,《建筑学报》1959年第6期。
(20)岑树桓:《广东中部沿海地区的民间建筑》,《建筑学报》1956年第2期。
(21)张驭寰:《北京住宅的大门和影壁》,《建筑学报》1957年第12期。
(22)《芦苇在民用建筑中的使用》,《建筑学报》1957年第6期。
(23)陈中枢、王福田:《西北黄土建筑调查》,《建筑学报》1957年第12期。
(24)丁家宝:《一种多快好省的土竹木结构》,《建筑学报》1958年第12期。
(25)汪骅:《低层住宅经济适用性的分析——附上海1958年自建公助设计实例》,《建筑学报》1958年第3期;《关于西德威勒·赫贝柏兰德教授的中国式住宅区设计方案的座谈讨论》,《建筑学报》1958年第8期。
(26)温梓森:《北京旧居住区典型调查》,《建筑学报》1956年第6期。
(27)温梓森:《北京旧居住区典型调查》,《建筑学报》1956年第6期。
(28)温梓森:《北京旧居住区典型调查》,《建筑学报》1956年第6期。
(29)温梓森:《北京旧居住区典型调查》,《建筑学报》1956年第6期。
(30)赵冬日、寿振华、冯颖:《北京市白纸坊居住小区改建规划方案》,《建筑学报》1958年第1期;傅守谦、罗栋、张国良:《北京市夕照寺居住小区规划方案介绍》,《建筑学报》1958年第1期。
(31)王栋岑:《北京建筑十年》,《建筑学报》1959年增刊。
(32)张开济:《通过首都几项重大工程设计试谈建筑创作问题》,《建筑学报》1959年第12期;赵冬日:《从人民大会堂的设计方案评选来谈新建筑风格的成长》,《建筑学报》1960年第2期。
(33)《向大跃进的标兵看齐——朱德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国群英会致祝词》,《建筑学报》1959年第11期。
(34)吴景祥:《建筑的历史发展和中国社会主义建筑新风格的成长》,《建筑学报》1961年第8期。
(35)林克明:《关于建筑风格的几个问题——在“南方建筑风格”座谈会上的综合发言》,《建筑学报》1961年第8期。
(36)汪之力:《浙江民居采风》,《建筑学报》1962年第7期。
(37)张芳远、卜毅、杜万香:《朝鲜族住宅的平面布置》,《建筑学报》1963年第1期。
(38)韩嘉桐、袁必堃:《新疆维吾尔族传统建筑的特色》,《建筑学报》1963年第1期。
(39)孙以泰:《广西僮族麻栏建筑简介》,《建筑学报》1963年第1期。
(40)崔树稼:《青海东部民居—庄窠》,《建筑学报》1963年第1期。
(41)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处少数民族建筑调查组:《云南边境上的傣族民居》,《建筑学报》1963年第11期。
(42)汪之力:《浙江民居采风》。
(43)五种墙体指胡豆渣墙、统沙墙、土坯墙、土筑墙、三合土墙,《四川民间五种墙体建筑技术的调查和应用》,《建筑学报》1966年第1期。
(44)干打垒即为土筑墙。《民用建筑实行“干打垒”是设计工作中的一场革命》,《建筑学报》1966年第2期;《“干打垒”房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学报》1966年增刊。
(45)《全国住宅设计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建筑学报》1974年第6期。
(46)柯明、许林:《关于加速实现建筑工业化的几点看法》,《建筑学报》1978年第1期。
(47)今兹:《在住宅建设中进一步节约用地的探讨(续)》,《建筑学报》1975年第4期。
(48)今兹:《在住宅建设中进一步节约用地的探讨》,《建筑学报》1975年第3期。
(49) 《关于城市住宅层数问题的调查和意见》,《建筑学报》1977年第3期;沈亚迪、陆仓贤:《北京住宅设计竞赛评述》,《建筑学报》1979年第4期。
(50)沈亚迪、陆仓贤:《北京住宅设计竞赛评述》。
(51)北京市规划局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团结湖规划组:《北京市团结湖居住区规划设计》,《建筑学报》1979年第1期。
(52)张敬淦、任朝钧、萧济元:《前三门住宅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建筑学报》1979年第5期。
(53)张镈等:《关于建筑现代化和建筑风格问题的一些意见》,《建筑学报》1979年第1期。
(54)龚德顺:《打碎精神枷锁 提高设计水平》,《建筑学报》1979年第6期。
(55)左肖思:《内院式住宅方案探讨》,《建筑学报》1979年第2期。
(56)冯钟平:《环境、空间与建筑风格的新探求》,《建筑学报》1979年第4期。
(57)莫伯治、林兆璋:《广州新建筑的地方风格》,《建筑学报》1979年第4期。
(58)吴永箴:《封建观念和旧的传统习惯在建筑中的反映》,《建筑学报》1980年第3期;程万里:《也谈“大屋顶”》,《建筑学报》1981年第3期。
(59)曹庆涵:《建筑创作理论中不宜用“民族形式”一词》,《建筑学报》1980年第5期。
(60)陈世民:《“民族形式”与建筑风格》,《建筑学报》1980年第2期。
(61)陈鲛:《评建筑的民族形式——兼论社会主义建筑》,《建筑学报》1981年第1期。
(62)王世仁:《民族形式再认识》,《建筑学报》1980年第3期。
(63)张绍桂:《提倡“形神兼备”》,《建筑学报》1981年第4期。
(64)成城、何干新:《民居——创作的泉源》,《建筑学报》1981年第2期;成城、何干新:《四川“天井”民居》,《建筑学报》1983年第1期;王寿龄:《成都传统建筑探讨》,《建筑学报》1981年第11期;黄忠恕:《成都的传统住宅及其他》,《建筑学报》1981年第11期。
(65)黄诚朴:《藏居方室初探》,《建筑学报》1981年第3期;屠舜耕:《西藏建筑艺术》,《建筑学报》1985年第8期。
(66)任致远:《甘肃藏居》,《建筑学报》1983年第7期。
(67)李先逵:《贵州的干栏式苗居》,《建筑学报》1983年第11期;罗德启:《石头·建筑·人——从贵州石建筑探讨山地建筑风格》,《建筑学报》1983年第11期。
(68)姚涛:《湘西民居赏析》,《建筑学报》1988年第12期。
(69)戴念慈:《现代建筑还是时髦建筑》,《建筑学报》1981年第1期。
(70)渠箴亮:《试论现代建筑与民族形式》,《建筑学报》1981年第1期;应若:《谈建筑中“社会主义内容,民族形式”的口号》,《建筑学报》1981年第2期。
(71)胡敦常:《建筑创作要厚今薄古》,《建筑学报》1981年第8期。
(72)戚浦:《掩卷有感——也谈时髦、时髦建筑及其他》,《建筑学报》1981年第8期。
(73)邓林翰、斯慎依、黄居祯:《也谈遗产、传统与革新》,《建筑学报》1981年第11期;戴念慈:《论建筑的风格、形式、内容及其他——在繁荣建筑创作学术座谈会上的讲话》,《建筑学报》1986年第2期。
(74)薛恩伦:《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我国现代建筑创作探讨》,《建筑学报》1986年第9期。
(75)徐尚志:《我国建筑现代化与建筑创作问题》,《建筑学报》1984年第9期。
(76)彭培根:《从贝聿铭的北京“香山饭店”设计谈现代中国建筑之路》,《建筑学报》1980年第4期;王天锡:《香山饭店设计对中国建筑创作民族化的探讨》,《建筑学报》1981年第6期。
(77)尚廓、杨玲玉:《传统庭院式住宅与低层高密度》,《建筑学报》1982年第5期。
(78)戴念慈:《在中国传统建筑及园林学术会议上的讲话 建筑传统的精神实质(开幕式上)中国建筑传统的生命力何在(讨论会上)》,《建筑学报》1991年第2期。
(79)梁雪:《传统建筑中深层结构探寻》,《建筑学报》1995年第8期。
(80)吴良镛:《关于中国古建筑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建筑学报》1999年第4期。
(81)戴念慈:《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亚洲建筑师所面临的问题之一》,《建筑学报》1990年第3期。
(82)艾定增:《中国建筑的“神”与“神似”》,《建筑学报》1990年第2期。
(83)梁雪:《传统建筑中深层结构探寻》;张祖刚:《中国文化是中国建筑的根》,《建筑学报》1993年第10期。
(84)南舜薰:《古典的尊严与现代的近逼——兼论传统建筑的“势”、“场”、“境”》,《建筑学报》1997年第10期。
(85)张锦秋:《传统空间意识与空间美——建筑创作中的思考》,《建筑学报》199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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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黎少平、和红星:《“中而不古,新而不洋”的求索——小析西安近年建筑仿古手法种种》,《建筑学报》1992年第7期。
(89)黎少平、和红星:《“中而不古,新而不洋”的求索——小析西安近年建筑仿古手法种种》,《建筑学报》1992年第7期。
(90)梁思成:《从“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谈到传统与革新》,《建筑学报》1959年第6期。
(91)陈谋德:《“中而新”、“新而中”辨——关于我国建筑创作方向的探讨》,《建筑学报》1994年第3期。
(92)《为实现小康居住水平而努力——北京恩济里小区规划设计实践》,《建筑学报》1994年第4期。
(93)李兴钢:《北京兴涛居住小区规划》,《建筑学报》1996年第10期。
(94)沈聿之:《中国传统建筑与北京当代建筑风潮》,《建筑学报》1995年第9期。
(95)顾盂潮:《后新时期中国建筑文化的特征》,《建筑学报》1994年第5期;布正伟:《高俗与亚雅——自在生成的两种文化走向》,《建筑学报》1994年第9期;潘祖尧:《建筑风格与古城风貌》,《建筑学报》1995年第2期。
(96)唐葆亨:《义乌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初议》,《建筑学报》1990年第5期;蒋明法等:《义乌市传统民居建筑》,《建筑学报》1990年第11期。
(97)李长杰、鲁愚力、张克俭:《侗族民间建筑文化探索》,《建筑学报》1990年第12期。
(98)单德启:《冲突与转化——文化变迁·文化圈与徽州传统民居试析》,《建筑学报》1991年第1期;邓晓红、李晓峰:《从生态适应性看徽州传统聚落》,《建筑学报》1999年第11期。
(99)王其钧:《民居研究的新发现》,《建筑学报》1991年第6期。
(100)汤腊芝、汤小樯:《析五邑侨乡传统建筑风貌与特色》,《建筑学报》1998年第7期。
(101)1994年在中国建筑学会组织下编纂的《中国传统民居建筑》,经过10年的筹备终于出版了。金瓯卜:《对传统民居建筑研究的回顾和建议》,《建筑学报》1998年第4期。
(102)聂兰生:《新居与旧舍——乡土建筑的现在与未来》,《建筑学报》1991年第2期。
(103)王文卿:《民居调查的启迪》,《建筑学报》1990年第4期。
(104)聂兰生:《新居与旧舍——乡土建筑的现在与未来》。
(105)石学海:《住宅多样化的途径》,《建筑学报》1990年第8期;黄汉民:《新建筑地方特色的表现》,《建筑学报》1990年第8期。
(106)张开济:《“香港模式”是北京住宅建设的发展方向吗?》,《建筑学报》1998年第9期;朱自煊:《也谈北京住宅建设不能套用香港模式》,《建筑学报》1998年第9期。
(107)姚红梅:《关于“当代乡土”的几点思考》,《建筑学报》1999年第11期。
(108)Aldo Rossi,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Cambridge:MIT Press,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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