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北朝”与“北朝人”_宋朝论文

宋元时期的“北朝”与“北朝人”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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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末有一位名为不花帖木儿的诗人,元人杨维桢编《西湖竹枝集》所作小传有云:

      不花帖木儿,字德新。国族,居延王孙也。以华胄出入责游间,而无裘马声色之习。所为诗,落笔有奇语[1]。

      我们知道,蒙元时期,“国族”特指蒙古。据此,萧启庆教授将其列为现有作品存世、生活在元后期的蒙古诗人[2]。此外,现存不花帖木尔(儿)为《瑶池醉归图》题诗中,也有一条重要的线索,作者在此自署其贯“北庭”,钤印“惠新”,萧教授后来据此断定“可确认为畏兀儿人,而非蒙古人”[3]。

      对西域历史稍有了解的人,对于“北庭”一词都不会陌生。“北庭”故址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历史上又有“庭州”、“别失八里”(突厥语,意为“五城”)等称谓,是天山北麓的一座重镇,在古代西域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其中,唐朝设于此地的北庭都护府更为人们所熟知。公元九世纪中叶,建立在漠北草原的回鹘汗国崩溃之后,西迁的一支回鹘人以西州(今吐鲁番)、北庭(今吉木萨尔县)为中心,建立起高昌回鹘政权。从晚唐直至两宋,“北庭”一直是回鹘的主要据点。在元代,籍贯“北庭”之人,多有自称“北庭人”者,他们的族属则往往被视同于畏兀儿人。

      这是我们习知的“北庭”与“北庭人”。但是,《西湖竹枝集》小传与《瑶池醉归图》题诗中提到的这位来自“北庭”的“国族”不花帖木儿,其族属让人颇感疑惑。似乎这位“北庭人”还与“蒙古人”存在某种关系。那么,宋元时代的“北庭”与“北庭人”是否还有其他含义呢?笔者拟结合中韩相关文献对此作一初步考察。

      一 “北庭”与辽、金

      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是我们熟悉的一位人物。他毕生以北伐抗金、收复失地为理想,其《记九月三十日夜半梦》诗云:

      一梦邯郸亦壮哉!沙堤金辔络龙媒。两行画戟森朱户,十丈平桥夹绿槐。

      东阁群英鸣佩集,北庭大战捷旗来。太平事业方施设,谁遣晨鸡苦唤回?[4]

      在他心中,始终激荡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即便夜半做梦,也幻想着与“北庭”——金朝作战的捷报传来。但这毕竟只是梦中慰藉,惆怅的梦境只能以“谁遣晨鸡苦唤回”的无奈作结。

      在两宋时期,以“北庭”指称与其对峙的辽、金,并非个例。元朝官修史书《宋史》中多见这种事例。

      《宋史·白守素传》记,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白守素被选为李迪一行副使出使辽国。“守素居边岁久,名闻北庭,颇畏伏之。上虑其不欲行,密遣内侍询于守素,守素顿首感咽,即以崔可道代焉。再迁南作坊使。”[5]671北宋和辽国对峙,因称契丹朝廷为“北庭”。

      在此后两宋与金朝分踞对峙南北期间,宋朝频频遣使金朝,金廷依然被南宋朝野上下称作“北庭”。洪皓出使金朝,滞留北方。洪皓(1088-1155年),字光弼,番易(今属江西)人。建炎三年(1129年)五月,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为大金通问使出使金国,羁留北方多年。据称,“皓虽久在北庭,不堪其苦,然为金人所敬,所著诗文,争钞诵求锓梓。既归,后使者至,必问皓为何官、居何地。”[5]876乾道六年(1170年),范成大(1125-1193年)奉命出使金朝,不辱使命而归。《宋史》史臣“论曰”:“成大致书北庭,几于见杀,卒不辱命。”[5]886

      以“北庭”指称辽、金,也多出自宋人之口。

      据《宋史·宗泽传》,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大举攻宋,“中丞陈过庭等列荐,假宗正少卿,充和议使。”泽曰:“是行不生还矣。”人问其故,泽答:“敌能悔过退师固善,否则安能屈节北庭以辱君命乎!”议者认为宗泽刚方不屈,恐对和议不利,钦宗于是改任他为磁州知府[5]779。

      曾出使金朝的豫章人京镗(字仲远)亦称金廷为“北庭”。《宋史·京镗传》记载了京镗为免宴、撤乐而与金人力争的故事。高宗崩,金人遣使吊祭,随后,镗充报谢使使金,金朝惯例,“南使至汴京则赐宴”,京镗因金人遗使前来吊唁而代表南宋前往金朝报谢,面对金人的赐宴,京镗要求免宴,金人不从,于是退而要求撤乐,遗之书曰:

      镗闻邻丧者舂不相,里殡者不巷歌。今镗衔命而来,北朝之惠吊,是荷是谢。北朝勤其远而悯其劳,遣郊劳之使,蒇式宴之仪,德莫厚焉,外臣受赐,敢不重拜。若曰而必听乐,是于圣经为悖理,于臣节为悖义,岂惟贻本朝之羞,亦岂昭北朝之懿哉!

      双方相持甚久,结果撤乐要求仍遭拒绝。面对金人的胁迫,京镗不为所动,坚持力争,终于使金人屈服,

      金人知镗不可夺,驰白其主,主叹曰:“南朝直臣也。”特命免乐。自是恒去乐而后宴镗……

      使还,入见,上(孝宗)劳之曰:“卿能执礼为国家增气,朕将何以赏卿?”镗顿首曰:“北人畏陛下威德,非畏臣也。正使臣死于北庭,亦臣子之常分耳,敢言赏乎!”[5]1067

      这里,金主称南宋为“南朝”,京镗则称金朝为“北朝”,又称其“北庭”。

      绍兴年间,南宋国信使郑汝谐在使金途中,同样以“北庭”直称金廷。关于此事,南宋周密说,绍兴、淳熙年间,宋金双方“聘使往来,旁午于道”。过往使者凡经过盱眙,照例要游览第一山(都梁山),“酌玻瓈泉,题诗石壁,以记岁月,遂成故事,镌刻题名几满。”周密并录绍兴癸丑(绍兴三年,1133年),国信使郑汝谐于此地所作一诗:

      忍耻包羞事北庭,奚奴得意管逢迎,燕山有石无人勒,却向都梁记姓名[6]。

      来来往往的使臣忍耻含羞出使金廷,但来到盱眙,谁都不忘在都梁山题诗吟咏风情,却无一人会想到奋起驱逐金人,勒功燕然。郑氏此诗,愤激之情可谓溢于言表。

      除出使的使臣外,南宋的普通士人与当权者也多以此指称北方王朝。洪皓滞留金国期间,多所作诗。对此,其子洪迈称:

      先忠宣公好读书,北困松漠十五年,南谪岭表九年,重之以风淫末疾,而翻阅书策,早暮不置,尤熟于杜诗。……绍兴丁巳,所在始歌《江梅引》词,不知为谁人所作,己未、庚申年,北庭亦传之。至于壬戌,公在燕,赴张总侍御家宴,侍妾歌之,感其“念此情,家万里”之句,怆然曰:“此词殆为我作。”既归不寐,遂用韵赋四阕[7]。

      据此,绍兴七年(1137年),《江梅引》词在南宋兴起,绍兴九年(1139年)、十年(1140年)间,此词即流播“北庭”——金国燕京。绍兴十二年(1142年),洪皓在金燕京赴家宴期间,闻听此曲,倍感怆然,因“用韵赋四阕”以抒情怀。

      不惟如此,以“北庭”指称金朝,在南宋决策层中也人所共知。乾道六年(1170年)八月三日,虞允文与孝宗的一次对话中,提到与金在“北庭”的交涉:

      孝宗御垂拱殿,允文乞留班奏事。三省、枢密院进呈文字讫,执政下殿,允文方欲有所奏,孝宗宣谕云:“祈请陵寝使赴北,中已遣官来取接。近又报遣纥石烈志宁来汴京,此意如何?”允文奏云:“甲申江上之盟,志宁主之,彼以泛使来,未知为何事,不免疑我渝盟尔。若知我以陵寝为问,志宁必先回燕,盖待我使至,决大议当在北庭也。”[8]

      孝宗在位期间,励精图治,毅然发动了北伐战争。但种种原因,使得孝宗又重新回到议和的道路。允文奏文所述“甲申江上之盟”,即隆兴二年(1164年)宋金双方签订的“隆兴和议”。和议签订以后,宋金关系进入了一段新的和平发展时期,但孝宗对金朝仍然占据河南之地耿耿于怀,因此计划遣使金朝请求归还河南陵寝地,进而收回整个河南。此次即由范成大一行前往交涉。虽然如此,但其曾有的一番壮志已然不存,金人纥石烈志宁前往汴京的一次出使,便令南宋君臣上下紧张之至,因此便有了上述讨论金使意图的对话。虞允文此处所提到的“北庭”,显指金廷。

      二 “北庭”与蒙元

      蒙元崛起后,“北庭”则与蒙元有关。将蒙元都城称为“北庭”,宋元之际人文天祥算是较早的一例。南宋末年,文天祥起兵勤王,后兵败。其《使北》云:“北兵入城,既劫诏书布告天下州郡,各使归附,又逼天子拜表献土。左丞相吴坚、右丞相贾馀庆、枢密使谢堂、参政家铉翁、同知刘岊五人奉表北庭,号‘祈请使’。”吴坚与文天祥原本不在使者之列,“吴初以老病求免,且已许之,故表中所述贾、谢、家、刘四人,吴不与焉。二月初八日,四人登舟,忽伯颜趣予与吴丞相俱入北。……贾馀庆凶狡残忍,出于天性,密告伯颜,使启北庭,拘予于沙漠。”[9]571文天祥被俘后,身陷大都图圄,但他守节不屈,并在狱中写下千古流传的作品《正气歌》,其序有云,“予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广八尺,深可四寻,单扉低小,白间短窄,汗下而幽暗。”[9]575此时,蒙元刚刚平定南宋,虽然南宋已不复存在,但文天祥仍以“北庭”来称与南宋相对应的蒙元都城。

      不仅大都如此,日本学者安部健夫早已指出,“元朝时代的国都哈喇和林也称做‘北庭’”,并以《元朝名臣事略》、《中堂事记》等文献为证[10]。其中,元人苏天爵辑撰《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平章廉文正王》记,“宪宗南征,留季弟阿里不哥居守北庭”[11]。蒙哥南下攻宋,阿里不哥留守和林,因有此记。另一位元人王恽在其《中堂事记》中记载,中统二年(1261年)正月十日,“亲卫董文炳……来自北庭,知我军大捷,中外称庆。”[12]这里所说,是董文炳随忽必烈北征阿里不哥于和林之事。

      与前述大都被称作“北庭”不同的是,文天祥站在南宋立场上,将与南宋对立的蒙元政治中心大都称作“北庭”;而此处“和林”被称为“北庭”的说法,都出于元人笔下。实际上,蒙元时期,“北庭”更多的是作为地理方位偏北的蒙元政治中心的代称。

      这一时期,将“北庭”与蒙元都城等同,在高丽文献中也不乏其例。高丽士人李齐贤(1287-1367年)对元人虞集等撰《经世大典》所记元太宗时于高丽置达鲁花赤之事颇感疑惑,于是“窃求其所以然,是时天子在北庭,去我有万里之远,事之虚实,有不及知。撒(礼)塔拥兵辽左,与洪大宣贪其虏掠,掩我之功,诬我以罪,激怒朝廷,以肆侵伐耳。”[13]这里的“北庭”,也与地理方位有关。同样的例子,还可见宋元时高丽僧人释宓庵(1226-1292年)所作《贺大驾还朝表》:

      清跸带莺声而始动,行指北庭。彤轮将雁翅而齐飞,却回东土。照临所暨抃跃悉均。恭惟皇上陛下,天挺英姿,日新盛业。以舜德之升闻,荷尧恩于降嫔。恋积帝阍,爰举两宫而往觐。荣参戚里,岂同五服之例朝。既相接相爱之尽欢,乃言告言归而戒道[14]。

      贺表显示,高丽国王此次前往“北庭”蒙元朝觐,“荣参戚里,岂同五服之例朝”,所受待遇规格极高,“既相接相爱之尽欢,乃言告言归而戒道。”

      元朝统治者退居漠北后,北元政权与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大明政权互相抗衡。在经历过元明易代的高丽士人李穑笔下,“北庭”也往往与北元及此前的蒙元有关。

      李穑(1328-1396年),字颖叔,号牧隐。至正八年(1348年),李穀在元为中瑞司典簿,李穑“以朝官子,补国子监生员。在学三年,得受中国渊源之学。切磨涵渍,益大以进,尤邃于性理之书”[15]。年青时代在大都国子监求学,学识精进,后并在元为官多年。在元求学、任职期间,与元朝士人交往甚密,并结下深厚友情。

      明朝建立后,李穑依然对北元政权深怀眷恋,时刻不忘“北庭”故主。他有诗径以“北庭”为名:

      龙沙秋色雁声边,海岸参差路几千。最喜星轺通僻远,敢将壤奠效埃涓。

      辽前宋后交驰日,元北明南两立年。自古大臣多力量,病中深感向苍天[16]106。

      蒙元退出中原,避居漠北,南北分立,路途的阻隔与复杂的政治形势,使得高丽与北元人事交通不再顺畅,唯有每年南来的大雁尚能持续带来北方大漠的一丝气息。但诗人从中感受北方气息的同时,思恋之情更是不断涌上心头。他因此格外盼望着有朝一日出现转机,高丽派遣使臣执本国所产之物前往北元通好,而他则愿为通好以效绵薄之力,这便是他内心所希冀的。

      高丽与北元之间的官方交往一度多年断绝,但这并非造成李穑苦闷的唯一因素,此外,牵动李穑愁肠的更有在元期间的师友故交。本国李蒙达出使北元之际,李穑不忘托其转达对故元旧友的思念,《送李蒙达进表贺年》诗写得感情深挚,诗云:

      鼎重山难转,时危势自分。泪添东海水,梦绕北庭云。老马常思主,哀鸿久失群。朝廷音问绝,为我谢诸君[16]107。

      北元与明朝对峙,局势分明,难以扭转。而身处异方的自己,就像一匹脱离主人的“老马”,常常思念主人;又如一只“失群”的鸿雁,时时悲鸣不已。而令自己日思夜想的主人与雁群,正是眼下“北庭”的蒙元故主与友人。

      因“北庭”可指称蒙元都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北庭人”自然便指当时的国族——蒙古人。李穑便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例子。据其所撰《海平君谥忠简尹公墓志铭(并序)》记,高丽人尹硕(1310-1382年),“略通蒙古语,举止如北庭人。于政事务遵大体而不苛细,盖长者也。”[16]219既然“略通蒙古语,举止如北庭人”,显然,他所谓的“北庭人”当指蒙古人而言。而且,在熟悉元朝生活的李穑看来,从行为举止等方面看,尹硕俨然与蒙古人无太大差别。

      三 结语

      如前文所述,自晚唐直至两宋,“北庭”一直是回鹘的主要据点。因久在此地定居,到元代时期,籍贯“北庭”之人,多有自称“北庭人”者。而在多数研究者眼中,“北庭人”的族属便往往被视为畏兀儿人。

      与此同时,通过对正史、文集等资料的检视,可以发现,两宋时期,“北庭”与“北朝”等称谓一样,往往被用来指称南北对峙政权中的北方政权,这种用法一直沿用至宋元之交;而在蒙元时期,“北庭”又演变成为与地理方位相关的普遍称呼,因蒙元政治中心地处北方,所以当时被称为“北庭”,这种用法则沿用至元明之交。宋元时期,不仅宋人以此称呼辽、金以及蒙元,它还同时成为元人或者高丽人称呼辽金及蒙元、北元等北方政权的一种方式。

      最后,不妨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关于那位元人不花帖木儿的两处相关文献。细细读来,两则材料中,一处自署其贯为“北庭”,一处则被称为“国族”。究竟应该怎样去理解?如所周知,即便籍贯是在曾属高昌回鹘王国的“北庭”,也不能遽然断定便是畏兀儿人,因为在当地居民中,历来夹杂着不少来自中原及其他地区的汉人等民族人口。因此,“北庭”与“国族”的记载表面看似矛盾,但实际上并不矛盾。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北庭”只是不花帖木儿的籍贯所在,他的族属并非畏兀儿,而是蒙古,他是“世居北庭的蒙古王(居延王)后裔”。

      可见,历史上,“北庭人”除指畏兀儿人外,在蒙元时期,它还可指当时的“国族”——蒙古人,其中自然包括居住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北庭”(别失八里)的蒙古人。因此,在阅读文献过程中,面对“北庭”与“北庭人”的各类记载,必须加以辨别,否则很容易产生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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