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化、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所以我国房地产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房地产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信息时代给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信息安全带来了一定威胁,房地产档案管理中就面临着隐私权受到威胁的现状。本文根据笔者在禹城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工作经验,结合房地产档案管理的现实状况,分析了当前房地产对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中保护相关主体隐私权的对策和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隐私权;房地产档案管理;信息时代;法律
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商品房市场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以直管房、自管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为主保障房工作则相对滞后。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全面实现房地产管理信息化。要达成这一目标,首先要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开发完善的房地产信息档案管理系统。房产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共享档案信息业务管理与利用的信息;二是强大的检索、查询、排序;三是数字档案信息的浏览与下载;四是具备完善、科学的安全机制, 实现高度安全下的信息开放性;五是符合Internet/Intranet发展潮流,对档案信息的获取方式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能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可塑的管理平台。
一、隐私权的含义及特点
1、隐私权的含义。所谓隐私权,指的是自然人享有的支配其私人信息的权利,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一种,能够依法维护公民私人的正常生活和私人信息不受干扰和侵犯。需要注意的是,隐私权的客体是权力主体的私人信息。
2、隐私权的特点。隐私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是专属性,专属性是指隐私权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能够拥有隐私权,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并不享有隐私权;第二是保护范围应该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也就是说,当个人的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相冲突时,个人隐私权应该让步于公共利益;第三是隐私权的内容应该具备真实性和隐秘性,作为一种个人不愿公开或者不愿受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必然具有秘密性,其内容应该使客观真实的;第四是指隐私权应该具备可选择权,能在一定程度内进行自我选择。
二、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现状。当前,我国隐私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尚不全面。与房地产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档案法》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对房地产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这只是宏观性的,缺乏更加详尽的规定,出台相关细则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2、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房地产信息的半公开化。信息是到网络技术和信息分享都变得大众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隐私权保护的难度。由于房地产档案信息能够在小范围内得以传播,因此它实际上是出于半公开化的状态,这无疑是具有很大风险的。当前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系统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由于技术的原因,我国当前的房地产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很多漏洞,缺乏定期的更新和维护,黑客入侵等信息安全的威胁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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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保护隐私权的对策及建议
1、严格房地产档案收件和验收程序。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保护隐私权应该做到严格房地产档案收件和验收程序。档案管理人员在进行房地产档案移交时应该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核对,检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档案资料有错误时应该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救。另外,要及时补充、更新相关房地产信息,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禁止归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档案隐私权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2、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和制度。由于当前房地产档案普遍实行信息化管理,因此实物管理和电子管理同时进行,这对档案的保护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安装防火墙和专业杀毒软件的方式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做好档案备份;另外,要运用分级权限管理的方法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到相关档案,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在制度管理上,应该根据《档案法》、《保密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哲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3、提高房地产跟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房地产档案承载着权利人的隐私,是权利人隐私的重要载体,其特点是设计业务类型广、政策性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因此,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隐私权保护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技术,从而提高其综合管理水平。
4、严格房地产档案查询程序。房地产档案属于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但它同时也涉及到相关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因此房地产档案管理查询程序应该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度,不能无条件向全社会公开。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不能大意妄为。
四、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协同性处理
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工程,而是与其他的管理系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的,只有处理好众多相关系统之间的协调性,实现管理的有序化,才能保证在构建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失误越来越少,并且对于分散保存于各系统中的信息只有在共享中才能发挥各自的协调作用。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需要使其与房产登记审批软件、房产地理管理、自动计费制证、房改数据系统和网上抵押等系统紧密结合并兼容,只有使这些系统内的部分协调一致,才能使开发出的管理系统更好地发其挥应有的作用。
五、房地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化
网络化管理的主要改变表现在载体与服务方式方面,不会改变房地产档案的内容、性质。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化,一方面可以实现房地产档案信息日常管理的网络化,即通过利用网络技术,可使房地产档案一经确定在网上即可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该系统可全面实现档案服务的网络化,使查询者能较方便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查询到其所需信息和内容。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其进行网络化管理相对应之处的传统方式的管理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一切管理都使用网络技术进行控制。借助于网络平台可以实现其管理系统的功能,方便人们对于信息的查询、检索、浏览、下载等功能。
结语:
在信息时代,房地产档案管理中的隐私权保护必须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才能切实保护房地产档案管理中权利人的相关隐私,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参考文献:
[1]周江红.信息时代隐私权民法保护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03)
[2]高原.房产档案中隐私权保护[J].黑龙江史志,2015(4)
[3]胡艳.探讨房产档案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16)
论文作者:范成云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3
标签:房地产论文; 档案论文; 隐私权论文; 档案管理论文; 信息论文; 信息时代论文; 信息管理系统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