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经济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股份制论文,形式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构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已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都可以大胆利用。”与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的股份经济,尽管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但它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股份经济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作为一种有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它不应被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在进一步深化公有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有必要将股份制经济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主流来发展。股份经济的这种主流地位,不仅体现为公有制经济中股份经济的比重大,而且也应反映在股份经济中公有制的比重大上。这是由股份经济本身的性质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要求相统一的结果。
一、选择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判定标准
在讨论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将所有制的根本属性与其在一定社会历史和一定经济体制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结构和所采用的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所有制是一种经济制度,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所有制实现形式则是生产资料占有制在出资关系、财产组合、经营管理方式等社会微观层次上的具体体现。具体到企业,是与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资本组合方式和资产的经营形式交织在一起的。任何一种所有制都必须寻找适合于自身发展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就是要探索和建立公有生产资料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更有效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所有制实现形式只有两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且这两种公有制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多年来也是一成不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阻碍,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现阶段出现了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资企业、承包租赁企业等不同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也可能出现新的实现形式。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上,可以说各种实现形式各有优劣,选择公有制实现形式有着其客观的判定标准:
一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有利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发展和壮大。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而生产资料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并不是所有制运动的终结,而仅仅是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优越的条件,它同样要为自己的发展找到一个有效的实现形式。如果公有制经济不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反而出现亏损或隐性亏损,那么不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会动摇,而且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会动摇。因此,我们不能从先验的公有制理论出发,把一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形式强加给社会主义而固守不变,而应对那些没有生命力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大胆抛弃,取而代之以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实现形式。
二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要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作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机制。它对微观经济主体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最根本的一点是要求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明晰,企业必须是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有着经营决策和投资的自主权,这样才能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传统的公有制模式明显与市场经济不相容,无法克服其与市场规律要求之间的矛盾。因此在寻求公有制实现形式上,不仅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要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一般规律。
二、从股份经济的历史发展分析,股份经济作为一种所有制实现形式,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股份经济具有悠久的历史。它的起源和发展从最初意义上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贸易的巨大发展;二是分散风险的要求。十八世纪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开始的社会化大生产向各个产业涉及,股份集资、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欧洲产业革命后,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大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小型的手工作坊,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规模的大型化使股份公司迅速发展。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它已经遍及资本主义各国。从历史的成因分析,资本主义早期私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单个资本家直接占有和经营资本为主要形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并导致了经常性的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股份公司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可以说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实现形式发展变化的产物。马克思认为,“股份公司是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不仅直接的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形式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概括地说,股份制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缓和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当今,现代股份经济体制已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成为现代公司的典型形式。目前,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 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的法人企业占企业总数不到15%,但却占资产总额的89%和销售总额的86%左右。 从这个数字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股份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股份经济的建立适应了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它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和结果。产业革命和资本积累的发展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大型企业,一方面创造了社会需要,另一方面也创造了技术手段。而股份经济的出现则创造了经济上的实现条件。由于个别资本家握有的资本数量有限,不足以创办规模巨大的企业,这就有必要组织股份公司,把许多个别资本联合起来。这种通过集中而在短时期内集合起来的资本量,会以更快的速度不断地扩大再生产,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正是由于股份公司的建立,资本主义的生产规模和企业的规模惊人地扩大了,它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促进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2.公司法人的财产权形成,使资本的所有者由原来的单个资本条件下承担无限责任转变为只承担以出资多少为限的有限责任。股份经济的股份有限责任制使资本集中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极大地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股份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只对自己出资部分负担有限债务责任。这一特点,充分地体现了投资者的自主和权益。在最坏的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每个投资者最大损失只是最先付出的股本,这样大大降低了投资者所承担的从事经济活动的风险。从宏观的角度看,股份公司的产权形式实现了资本的社会化和多元化,这既有利于资本的合理流动,又较为容易地将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吸引到生产上来,达到了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而在股份公司内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对企业的责任与风险也按照与股权一致的原则,既是对等的,又是共担的,这就使得股东与企业,经营者与投资者,股东之间的自身利益与共同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较好地统一起来。
3.股份制度在资本集中上的优势,使之成为垄断组织、跨国公司、金融财团发展手段和主要形式。股份公司之间通过参与制,控股,参股、合并等方式,进一步形成经济规模巨大,经济实力雄厚的托拉斯、康采恩财团。这些垄断组织进一步提高对某一行业和全社会的控制力。而跨国公司的出现则将其影响力扩大到全球范围。股份制还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起来,形成巨大的金融财团,成为控制整个国家经济命脉的决定性力量。
4.股份制经济使资本所有权与支配权发生了分离,一部分资本所有者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而另一部分职能资本家转变为经理阶层,专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实际的经营权落在具有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的经理阶层,而这些经理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马克思针对这一情况指出,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到今天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这里所指的“过渡点”当然是指通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也就是说,股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强化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因素,同时,为向新的生产方式过渡提供了物质基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股份公司取代其它性质的企业组织形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有着其历史必然性和客观现实性。股份经济作为一种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已从私有制的肌体上剥离出来,它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更应该用。
三、股份制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主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过程。从各个侧面进行的许多尝试——承包制、租赁制、厂长负责制、以及对企业放权让利等各种形式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的弊端。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政企不分、行业部门地区间的壁垒严重导致企业在参与国际和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下降,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国有资产亏损和流失严重等问题。当前,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便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1994年,国家确立了要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相应进行了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股份制经济代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从一开始就以其经营业绩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据国家体改委1996年提供的数据,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改建和新建的股份制企业已达9200家,其股本金额6000亿元,共向社会筹建资金1500亿元,向内部职工筹资约350 亿元,向外商筹资800亿元。这些股份制企业有107家进入了全国500 家最大的工业企业,有62家进入全国的500家最大的服务企业。 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他们对5049家实行股份制的工业企业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其多种股权并存,但公有股权仍占主导地位,资产负债率为55%,基本上不存在经营风险,其资金利税率、产值利税率、固定资产利税率、成本利税率分别是全部独立核算工业的2.01倍、 2.06倍、2.04倍、5.55倍。股份经济在我国的蓬勃发展进一步表明, 股份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它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我们应该大胆地用它来服务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股份制经济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主流形式有着以下几个优点:
一是股份制经济有利于壮大公有制,扩大公有制的控制力。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股份制经济可以容纳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如果国有股占多数,那基本上是国有企业;如果国家不控股,也不一定等同于私有企业,只有由外资和私人资本构成的股份公司,才是纯粹的私有企业。因此,股份化不会削弱公有制的地位,相反,由于股份经济独有的优点,它极有利于扩大公有制的控制力。这与十五大所提出的衡量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仅要有量的优势,而且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的要求是相符的,一致的,从发达资本主义的现状看,现代股份经济的发展使股权极度分散,大型股份公司只要控制近20%的股份,就可以掌握控制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既有利于吸收私人资本和海外资本,同时也可使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以两倍、三倍、乃至数倍的速度向外扩张。
二是股份经济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进行国有资产的重组和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符合抓大放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生产规模化。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里最根本的一点是“以资本为纽带”。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导致经济结构严重失调:一方面,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重复建设、重复引进、重复投资严重;另一方面,片面追求“大而全”、“小而全”,投资分散化,小型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优势,造成企业竞争能力下降、管理滑坡、企业亏损严重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主体地位不明,投资约束不力。实行股份制的优点在于,首先,股份制明确了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经济主体必须承担盈亏责任和市场竞争风险,这样就增强了投资约束。同时,产权的明晰有助于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的界限,为资产重组、出售、租赁及至组建企业集团扫清了障碍。其次,股份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资本的高度集中,将社会生产大规模化的技术优势变成现实优势。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大力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企业时期,在当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现代生产力条件下,随着国内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国际市场的日益衔接,今后市场竞争将集中在以产品为载体的科技竞争上。众所周知,当今科技的发展是以高投入为条件的。因此,国有企业的发展不能仅靠公有资本的积累,更重要的是要找到实现资本高度集中的有效方式。在这一方面,股份制经济无疑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三是股份制经济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形成生产要素市场,提高资本的集中率和使用率。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投资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形成长期重复建设,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沉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债务,备受三角债的困扰。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从原有的体制下的产业结构到具体的生产企业都很难按市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资本的正常流动如企业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出售、租赁等皆不能有成效地进行。股份制反映了资本的本性和特点,由于股份分割的标准性、流动的充分性,这就使企业的资产能够在产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合理的交易和流动,从而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四是股份制企业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个专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经理市场,提高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是管理科学。形象地说,企业管理就如同经营球队,教练的水平往往决定了它的命运。同样,如果离开了一支懂科学管理的管理队伍,科学管理就无从谈起。传统体制下的企业,一方面资本所有者的职能分散在有关职能部门,影响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任命权掌握在上级主管部门手中,管理水平难以保证。在股份制企业中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既可避免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又有助于形成一支具有专业管理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人员组成的经理市场,从而,企业随时可依据经营业绩来从经理市场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经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股份制经济较好地弥补了旧体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缺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理应成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主流。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份制经济就是一支灵丹妙药,对于当前国有企业的固疾一用就灵。我们对于股份经济发挥作用的条件应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即完善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法律体制。同时对于其局限性也应有一个充分的估计,使之既为我所用,亦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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