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长族——兼说鹿邑“长子口”大墓的墓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鹿邑论文,子口论文,商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甲骨文中有长字,作形,甲骨文中有关长的卜辞只见两条,都是第三期的:
其又(侑)(长)子:至,王受佑。(《合集》27641;《后上》19·6)
乙未……(长)……不……(《合集》28195;《后下》18·8+《龟》2·26·7)
两条卜辞只有一条较完整,而另一条卜辞十分残。两条卜辞中“长”字的下部左边都有表示手的一斜画似还拿着一件东西,或说是根手杖。
《合集》27641的“其又(侑)子”句,是称“长”为“子”。甲骨文中对“子”有三种表述:1.“子”字置于名词前,如“子某”,如子商(《合集》371)、子渔(《合集》164)、子画(〈合集〉3030)、子奠(《合集》3195甲)。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甲骨文中称“子某”有124位;2.“子”字置于名词后,如唐子(《合集》456)、邑子(合集)3280)、子(《合补》4231反)、单子(《合集》3271合文)等,见于甲骨文的有31位;3.某子某,如微子(《合集》926)、渊子白(《屯南》2650)、子(《合集》13727)、媚子(《合集》10405)等,在甲骨文中发现有5例①。“长子”属于第二类。
关于甲骨文中“子”的身份,甲骨学界有四种见解:爵称,即周时期五等爵的“子爵”②;王子,即时王的儿子③;姓,商人子姓;大臣、诸侯等贵族之子④。具体到某一位称子的人物,究属何种身份,就目前的甲骨文材料,还难于坐实为定论。但也并非是毫无可辨的,至少我们可以大致区别出甲骨文中的“子”是否是王室成员。这从他们参与对商王祖先的祭祀及是否受到祭祀情况,就可作出判断。凡参与对商先公、先王及先妣祭祀的和被商王祭祀的,就可基本上确定他是商王室的重要成员。
《合集》27641片甲骨卜辞中的长子是被祭祀的对象,即辞中“其又(侑)长子”,说明此人已死而且受到商王康丁的祭祀(该片甲骨属于第三期)。能受到商王的祭祀,就应是王室重要成员。
“长子”在商王室的地位应十分重要,他受到商王的祭祀就是很明显的反映,而在近年的考古发掘中,却意外地发现了“长”族人墓葬。2001年在安阳市花园庄54号墓内出土的青铜器上,多数有“亚长”二字铭文⑤。(图一)“长”字的构形与《合集》27641、28195片上的长字同,手上都有握的杖状物。(图二)54号墓主“亚长”与甲骨文中“长子”应是同一家族人。
花园庄54号墓其规模及随葬品,都是仅次于妇好墓的大墓。其墓室为竖穴土坑,口小底大。墓口长5.04米,宽3.23米~3.3米,墓底长6.03米,宽4.15米~4.44米。墓底四周有夯打的熟土二层台。墓内有一椁一棺,棺椁都髹漆,棺盖有精美的花纹,四周贴有金箔,棺内底部铺满朱砂。墓内有殉人15个,殉狗15条。随葬各种器物370多件(铜泡与铜镞以及贝大部分未计在内)。其中青铜器310多件,有分裆鼎4件、圆鼎2件、甗1件、方尊1件、方斝1件、觚9件、爵9件、编铙一组3件、钺7件、卷头刀3件、戈71件、矛76件、弓形器6件、其他100余件。玉器210多件,其中礼器有圭2件、璧1件、琮1件,兵器有戚7件、钺2件、戈7件、玉叶铜骹矛3件、刀2件等。随葬品中主要是礼器和兵器,墓主应当是地位很高的武职权贵,这与铜器上“亚长”的铭文所表示出的墓主的身份是相一致的。在甲骨文中反映出,“亚”是商代的武官。长子作为与王室有血缘关系的贵族,又担任国家的高级武职,掌握军权,其在王朝的地位自然是很高的,与甲骨文中称为“子”的“长子”的地位相当。
这座“亚长”墓的时代,从其墓中所出陶器看,“具有殷墟二期偏晚的特征”⑥。郑振香将殷墟文化分为四期:第一期:武丁早期及其以前;第二期:武丁晚期至祖庚、祖甲时代;第三期:廪辛——文丁时代;第四期:帝乙、帝辛时代⑦。此墓的时代就应是祖庚、祖甲时期,甲骨文五期分法的第二期,比甲骨卜辞中记载有“长子”的甲骨早一个时期。甲骨文里的“长子”在祖庚、祖甲的子辈时期即廪辛、康丁时期被祭祀,说不定甲骨文中的“长子”与54号墓主“亚长”就是同一人也未可知。从甲骨文和54号墓都说明,在商王朝鼎盛时期,“长”氏在商王朝中地位十分地重要。
祖庚、祖甲时期十分显赫,廪辛、康丁时期被祭祀的这位长子,在其后就似乎从商人的历史中蒸发了,商代的甲骨文及青铜器铭文中都不见踪迹。但是,长族并没有衰亡而是一直活跃在商代的一支贵族,这从1998年在河南鹿邑太清宫发现一座随葬品十分丰富、带有墓道、墓中出土青铜器上有“长子口”铭文的大墓而得到证实。(图三)廪康以后未见长族的踪迹,乃是在考古和甲骨卜辞中还未发现而已。埋藏在地下的墓葬和甲骨材料,不能说尽被发掘出来了,一定还有相当的材料(青铜器及甲骨文或其他有文字的材料)我们还没有发现。
鹿邑长子口墓有腰坑、殉人、殉狗和随葬品的组合、规格都同安阳花园庄54号墓有着紧密的关系⑧。青铜器铭文中字形同的“长”字,就从文字记录上证实商代长氏家族不但没有衰亡而且是在发展壮大着。花园庄54号墓的发掘简报写道:“54号墓墓主与‘长子口’可能系同一家族。‘长’姓大族从殷墟早期一直延续到商末周初。”这个意见无疑是可取的。
鹿邑太清宫发现的“长子口”墓,其时代已到西周初期,而且享受着诸侯首领的待遇,这与周人处理商贵族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尚书·多士》“王(周王)若曰:尔殷多士……惟我事不贰適(敌),惟尔王家我適(敌)……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孙),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此处的“士”指商朝的贵族。所以归顺周人的商贵族,在周天子的统治下,同样过着他们的贵族般生活,且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物质生活还会随着改善。
长氏族人在周政权下享受的待遇,“长子口”的墓葬就是明显的证据。杨肇清在《长国考》文中,揭示出周时的长国铜器,有康昭时的“长子狗”、穆王时的“长”⑨。在西周早期铜器中还有“长隹”作的尊和爵(见《殷周金文集成》5695、8817)。在上海博物馆藏有一件“长子沫臣簠”,此件青铜簠是长子沫臣为“其子孟妘之母(女)”作的媵器(《集成》4625),该器的时代为春秋晚期。春秋晚期楚国有长沮,与孔子同时,在古玺文中作为姓的“长”字常见(见《古玺文编》),可见商代长族延续的历史相当长。
鹿邑“长子口”墓发现后,有的研究者从其墓的规模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认为古文献中的“微子启”是“长子口”的误读。其致误的时间大致在战国秦汉时期。他们认为秦汉时期汉字由古文转写为今文隶书的时代,两字出现了混淆。首先提出将“长子口”读成“微子口”的是王恩田先生。王先生在《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文中说,古文字中长、微二字形近易混,其区别是“长”字的字形有“手杖”而“微”字没有。他认为湖北黄陂鲁台山M30出土的鼎铭,过去读作“长子狗”的“长”字没有“手杖”形符号,故应读作“微子狗”。同样,他说鹿邑大墓“‘长’字的写法比较复杂,但大多与‘长子狗’鼎的写法相同。与‘长子狗’鼎不同的写法中也鲜见从手杖形的写法。因此太清宫大墓铜器铭文中的国族名也应释‘微’”。古玺中过去被释作“长”字的也不从“杖”形,均是“微”字的误释⑩。王先生文大概写成于鹿邑大墓正式发掘报告《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出版前,未能读到此发掘报告,故对大墓出土的铜器铭文未能看全,所以对大墓铜器铭文的观察未能全面。鹿邑大墓正式发掘报告里所公布的铜器铭文拓本上,有的“长”字模糊,但还是有几张拓本上的“长”字的字迹笔画是清楚的。从字迹笔画清楚的铭文拓本上可以看见,长字有三种字形:
一是无“手杖”形符号的字,能辨认出的只一器:簋形觥盖(M1:92,见报告第107页图八八:1);
一是有所称的“手杖”符号,在公布的能辨认清楚字形的拓本中,此类字形的最多,有三器:方圆卣(M1:13,见报告第107页图八八:2)、椭圆卣(M1:129,见报告第107页图八八:3)、方罍内壁(M1:124,见报告第119页图九八:1);
一是从口,能辨认出字形的有二器:圆爵(M1:199,见报告第90页图七一:3)、方觥(M1:86,见报告第90页图七一:4)。(图三)这些字的下面都接“子口”二字,可见都是墓主人的族名,当然应是同一字的不同写法。
按照王先生说,有“手杖”形的字应释为“长”,既然如此,那么其余的两种字形的字也都应释为“长”。第三种从口形的“长”字,在战国时的秦系文字中还有这种写法,如《诅楚文》中的“长”和从长的“张”字都从口作,在玺印中,如《十钟山房印举》三·九印上的“张”字所从的“长”也是从口。
鹿邑大墓出土的铜器铭文证实,长、微二字的区别不是从手与否。从甲骨文及商周青铜器铭文考察,长、微二字的区别有二:一是字的上部表示头发的符号,长字只两根且一律作九十度磬折的发毛;微字则是三根作弧线形后倾而绝不作磬折。二是微字在金文中都有(攴即攵)偏旁符号而长字却没有(商代甲骨文中已出现带有[攴即攵]偏旁符号的微字)。长和微字的这两个区别是很明显的,只要查看高明先生所编著的《古文字类编》长、微两字就一目了然。(图四)王先生文中的“长、微二字比较表”中所举的“微”字,都没有偏旁,除表中的1、3号二字外,都应是对“长”字的误读(11)。(图五)可见“长”、“微”两字的混误,并不是汉时人而是我们今天的人。
其实,长、微二字不但在甲骨、金文及战国文字中区别是明显的,就是在汉代也是能区分的,如东汉许慎的《说文》书里,就有长、微二字,长字在卷九(下)的“长部”,除秦篆外还收录了两个“古文”;微字在卷八(上)的“人部”,作形,隶写作,即今微字。现今保存下来的先秦至秦汉时期的古籍,如《左传》、《国语》、《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它们都是在西汉时期用当时通行的文字隶书写定,但在这些古书里,长、微是两个较为常见的字,除今日有学者认为作为人名“微子”的“微”字是由“长”字误抄误读外,从文字训诂学上,还难确证这些古籍中“长”、“微”二字有互误的例子。如在《吕氏春秋·诚廉》篇,记周武王派召公与微子盟的故事,在这段不长文字叙述中,“微”、“长”两字都出现,说明《吕氏春秋》这部秦时书籍,在汉时将其转写成今隶时,时人对“长”、“微”二字是分得清楚的。这也证明从先秦古文转写成汉隶的过程中,“长”是“长”、“微”是“微”并不会弄混(12)。
退一步说,“长”、“微”二字因字形相近有抄误的可能存在,那抄写致误也只是个别的、少数的例外现象,而“微子”在先秦古籍中多次出现,为何在这样多的古文献中,“长子”的“长”字都书写草率而都被汉人“误抄”作“微子”的“微”字?更令人奇怪的是,这样普遍的错误竟未被汉代的读书人发现而使其一错到今天?还有,“微子启”若果为“长子口”的误读,周灭商,微子归周而被周人封于宋,是商周之际一大事,微子是当时政治舞台上一重要人物,是周人怀柔商贵族的典范,其故事、事迹不但有文字记载,还为其后的周人及商遗民所广泛传说。如此被先秦时期文化人及贵族间盛传的一件大事,到了汉时,因个别(或少数)地方的一个字辨认不清,竟致使其故事的主角都搞错了,有这个可能吗?这些都是主张“微”字是“长”字形近而误所不好讲通的地方。
在地理位置上,微子所封的宋,本名商丘,《左传》昭公元年郑国子产对叔向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沉,居于旷林,不相能也……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杜预《春秋释例》:“宋、商、商丘,三地一名,梁国睢阳县也。”《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微子“国于宋”,《集解》:“《世本》曰,宋更曰睢阳。”《汉书·地理志》“宋地”条下说:“宋地,房、心之分野也……周封微子于宋,今之睢阳也。”《水经·睢水注》:“睢水又迳(经)睢阳县故城南,周成王封微子启于宋,以嗣殷后,为宋都也。”汉时的睢阳县在今河南商丘县南一里,西汉初属梁国,汉文帝时为梁国国都。是汉时人还能清楚地指出微子的初封地在当时的睢阳县,即今商丘市南。鹿邑县太清宫在今商丘市西南,从地图上测量,其直线距离约为65千米。西周时期初封的诸侯国,其领土据《礼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宋国为西周初第一等诸侯,其国土面积为“方百里”,也就是一百平方华里,如此,西周初年宋国的国土绝对是到不了鹿邑大墓的所在地、今鹿邑县太清宫镇的。还有,据已经掌握的考古知识,一个国家国君的墓一般都是埋葬在国都附近,即或是西周初年微子所封的宋国其领土能达到今鹿邑县的太清宫镇,这里也已是宋国领土的边境地带。把一个开国之君的墓埋在国境线附近,这种事也是不合情理的。
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的规模看,此墓的墓主应是一位诸侯首领级人物,很有可能在商、西周初年时,这里一度曾是长国的领地,后为厉国(据陈盘考证,厉国又称赖国)。湖北黄陂县鲁台山的“长子狗”墓,为我们提供了“长”国去向的一些信息。这里后又成楚国的苦县,《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今鹿邑太清宫镇,被学者考证即是古时老子故里的楚国苦县厉乡。
其实,从考古发掘材料和商代甲骨金文文里,都反映出“长族”在商代的殷墟前期就是地位很显赫的王室贵族,其首领“长子”在第三期甲骨文中受到商王的祭祀。在殷墟后期没有发现长族的活动,有种种原因。商末周初鹿邑“长子口”墓的规格,同殷墟花园庄54号“亚长”墓的规格大体相当,所以鹿邑大墓主人“长子口”,应就是殷墟前期“长氏”家族的后代,而并非是周人封于今河南商丘地区的微子。
注释:
①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452页、45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②董作宾:《五等爵在殷商》,《史语所集刊》第六本第三分册,1936年。
③胡厚宣:《殷代婚姻家族宗法制度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④李学勤:《释多君、多子》,《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⑤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37~39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
⑧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编:《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
⑨杨肇清:《长国考》,《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
⑩王恩田:《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
(11)其3号字似是出自“墙盘”铭中的“在微灵处”、“微史烈祖”两“微”字的左半,或是“伐夷童”句中的字但也未摹全。字在古文字学界分歧大,有长、、微、徵等释读。徐中舒师主编《商周金文集录》释读作“长伐夷童”,李学勤及马承源隶写作,李先生在《论史墙盘及其意义》文中认为其字为微字所从,古代微、眉、麋音同通用,此处疑读为敉,《说文》:“敉,抚也。”马先生在《殷周青铜器铭文选》(三)(第155页)认为“伐”应读作“恺伐”,“恺,乐也。”《殷周金文集成释文》释作“徵伐”,读作“徵伐夷童”。张亚初释为“微”,读作“微伐尸(夷)童”(《〈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491页)。用一个释读未定的字为立论的根据欠妥。在《墙盘》铭文里已出现两个字形相同的微字,字在西周时期就不是微字了。
(12)《吕氏春秋·诚廉》载周武王使召公与微子开于共头山下相盟时的盟辞:“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有研究者以此佐证微子本应是“长子”。其实,这段盟辞里的“世为长侯”并不能证明微子就是“长子”。此“长侯”的“长”字是副词而不是名词。在古代文献里“长”有大、上、首、有德等义。《战国策·魏策》“(苏)代曰:勿忧也,梁王长主也,必不相张仪”。是说梁王是位有德才的国君。《尚书·益稷》“外薄四海,威建五长”,《释文》“五长,众官之长,首长也”。《吕氏春秋·贵公》“用管仲而为五伯之长”,高注:“长,上也。”《吕氏春秋·论大》“万夫之长”,高注:“长,大也。”周人与微子盟辞中的“世为长侯”,乃是周人认可微子所封的国,在周为诸侯之长或上等诸侯国、世代为大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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