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改革开放的理论、政策与效果_越南共产党论文

越南改革开放的理论、政策与效果_越南共产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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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3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3)11-0037-04

越南革新开放所采取的政策与措施,既有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也有自己的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经济上推行农业革新和经济革新,实行对外开放。

越南的革新开放是从农业入手的,农业革新是改革的突破口。1988年4月,越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改进农业生产承包制的10号决议,把全部8个环节都承包给农民,承认每个农户是农村基本生产单位,拥有自主经营权,国家只收土地税,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15年,承包定额降低。1989年3月,越共中央决定放开粮食市场,农户在完成合同任务后,剩余产品可以自由出售。1993年7月,越南国会通过了《土地法》,规定农民可以长期使用土地,种植一年生作物的耕地使用期为20年,种植多年生作物的耕地使用期为50年,而且土地可以转让、交换、租赁、继承和抵押。根据这个法律,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有人认为越南《土地法》“无异欲土地的私有化”。同年,越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改革农产品的流通分配和价格政策,农户剩余农产品可以在自由市场上出售。此外,国家还对农业实行改革性倾斜,削减土地税,增加农业投入,实行农产品价格补贴制,大力发展创汇农业。这些改革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越南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耕种面积从1986年的681.3万公顷上升到1993年的761.68万公顷,粮食产量年均增长100万吨(折成稻谷)。1989年首次突破2,000万吨,2000年粮食产量达到3,564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1988年以前越南每年需要进口大米数十万吨,到1989年出口大米142万吨,一跃成为仅次于泰国、美国的世界第三大米出口国。此后大米出口逐年增加,1997年成为仅次于泰国的世界第二大米出口国。农产品出口创汇从1985年的2.355亿美元,上升至1992年的8.276亿美元,增加了3倍多。目前,越南正致力于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发展专业化的家庭农场,同时加强农业的技术改造与革新,致力于实现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

工业革新是越南经济改革的重点。工业革新的基本思路,是改革国营企业,发展私营经济。国有企业在越南工业中占绝对优势。国营企业原有1.3万家,它们垄断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即使在中小型制造业企业中,国营企业所占比重也高达60%。在旧的体制下,由于依靠行政命令管理国有企业,企业没有自主权,也不承担责任,形成了“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工人吃企业的大锅饭”现象。国营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40%国企亏损、30%盈亏相抵和30%盈利。为了尽快扭转这种局面,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越南从1986年越共六大后,开始对国营企业进行改革。核心是彻底破除“统包统管”,全面实行自主经营。首先,1987年,越南要求各级政府停止经营管理上的包办代替,强调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计划、组织生产和出售产品。1989年越南放开物价,把企业推向市场,迫使企业彻底转变经营机制。国家尽量减少指令性计划,企业有了更大的自主生产、定价和销售的权力。1991年6月,越共七大进一步强调要保证企业的自主权,一切企业都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此后,企业进一步走向市场。目前,越南企业的劳动工资、产品价格、市场销售、资金筹措、利润分配、工艺规程、计划指标以及与国外的技术交流等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均由企业自己决定,上级不予干涉。国家对企业只有两个权力:一是依法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国有资产使用税等税收;二是在必要时收回国有资产。其次,越南的国有企业规模小,资产也少。职工不足100人的占47.2%,1000人以上的只占3%,平均固定资产为500万美元左右。为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越南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改组、整顿。主要采取兼并的方式,即在全国推动国有企业联合,成立了各种形式的总公司。目的是将它们建成实力强、效益高、具有竞争力的经济集团,使之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1994年8月,政府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并在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成立了经济法庭。该法规定在企业经营中开始推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除关系国计民生的国营企业外,政府不再给企业补贴,实在经营不下去的企业可宣布破产或被兼并。经过几年的改组合并以及民营化,截至1994年8月,越南国有企业数目已从1991年时的12,300多家减少到5730家。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第三,从1989年开始,将商业、服务业和加工业中的小型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第四,1992年,在部属和省市属轻工业企业中推行股份化试点。把实行股份制视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途径。《试行条例》规定,被出售的股份将不得超过企业全部资产的50%。

在财政金融方面,面对急剧的通货膨胀,越南政府推行价格改革。这是越南经济革新中比较成功的领域。越共“六大”总结了历次价格改革失败的教训,认为原因是没能同时在财政、信贷、汇率和价格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采取相互制约的综合措施。在放开价格时,各种补贴没有减少,存贷利率没有提高,投资方面也还是“包给制”,造成需求过旺,通货膨胀居高不下。鉴此,越南决定采取新的方法,主要措施有:一是逐步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价格自由化。从1987年起,先放开农副产品价格和日用品零售价,后又放开大米价格。1989年以后,进一步放开工业生产资料和劳务的价格,除水电、石油、化肥和农药的价格仍由国家控制外,其他的完全靠市场定价。这样,基本上完成了价格并轨,使价格、利率和汇率三大经济要素全面市场化。二是取消票证和补贴。三是采取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措施。从1989年开始,不是根据政府收支的需要和财政赤字的需要,而是根据流通的需要发行货币。实行浮动利率,坚持利率高于通货膨胀率的原则。外汇汇率并轨,实行国家管理下的自由汇率政策。同时大幅度压缩政府开支,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四是健全金融体系。成立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有十几家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借贷,还可以经营外汇等业务,扩大了客户对象。还成立了一些信用基金会。通过这些措施,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

在对外政策上,推行全方位的开放政策,积极扩大对外开放。越南是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需要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了吸引外资,1987年,越南政府颁布《外国在越南投资法》,并在1988年制订了该法的实施细则;1990年和1992年又两度修改。根据该法律,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了除军工生产以外的一切经济部门;允许外国投资兴办合资与独资企业;在进口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机器设备,以及在利润汇出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均给予了优惠的课税待遇。1996年11月,一部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内容更加完善、条件更加优惠的新的外资法问世。在努力吸引外资的同时,越南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革新。降低国家在外贸经营中的垄断程度,扩大部门、地方和大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废除了对大部分商品的进出口限额,取消了对大部分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控制,简化了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手续等。由于采取上述改革措施,进出口贸易发展较快。据统计,从1988年—1998年,有64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家企业已在越南投资,投资额约321亿美元。新加坡、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香港是越南的最大投资者,占被批准总额的约70%。

2.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警惕西方国家的“西化”、“分化”政策。

越南在进行经济革新的同时,积极稳妥地逐步进行政治体制革新。首先,废除实际上的领导干部终身制,规定70岁以上的中央领导人都要退下来,60岁以上不得第一次当选为中央委员,65岁以上不得第二次当选中央委员,干部的新老交替步入正轨。而且,前越共中央总书记黎可漂在越共九大的政治报告中还宣布设立中央书记处,取消政治局常委;总书记任期不能超过两届;书记处的任务是领导党的日常工作,指导党建工作和群众工作,检查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其次,完善选举制度,推进社会政治生活民主化。选民们积极参与国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当选制,代表与选民交流频繁、关系密切,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受到尊重。越共九大政治报告把越南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概括为“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进一步突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第三,健全法制,依法治国。越共六大以来,越南修改了宪法,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国家行政机构改革,提出党的领导是要发挥政府的效率,而不是包办、代替;运用法律武器同贪污腐败及其他社会弊端作斗争,强调建设一个法制国家;注重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特别在依法惩治腐败问题上,越共中央和越南政府立场明确,态度坚决。1997年5月,越南国会通过修改后的《刑法》规定,骗取公款或社会主义财富5亿盾(约合人民币31.25万元)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受贿1亿盾(约合人民币6.25万元)以上者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1998年2月越南国会通过的《反贪污法》规定,贪污或利用职权骗取社会主义财富500万盾(约合人民币3,125元)以上者、受贿50万盾(约合人民币312.5元)以上者、行贿50万盾以上者,均追究刑事责任。1996年首次处决大贪污犯。反腐败斗争取得一定成效。

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方面,一方面,针对国际上敌对势力推行的“和平演变”战略,以及国内存在的自由化思潮,越共中央提出了有原则的改革思想。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使一部分群众和党员干部思想彷徨、方向迷失,进一步加剧了政治思想上的混乱,国内外敌对势力乘机从事反马列主义、反社会主义和反共产党的活动。有人警告说,“如果越共执迷不悟,旧习不改,不肯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肯定将会垮台,被历史咒骂万年”。这些人要求越共放弃领导权,其所谓理由是:马列主义已经过时,社会主义已经垮台;在发展多种成份经济的情况下,越共不应保持独尊的领导地位;越共追随一种分立的、过时的思想体系,不能集合成民族共同体,只会制造“猜疑、仇恨和分裂”。面对这种危险的谬论,在1989年3月召开的六届六中全会上,越共中央提出改革必须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爱国主义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相结合。1991年6月召开的越共七大,越共中央进一步重申在整个革新开放过程中必须坚持“五项基本原则”。此次大会认真总结了苏东剧变的原因和教训,认为:要用历史的观点评价苏联社会主义,不能片面地批评或者全盘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崩溃并不表明科学社会主义的失败;苏联模式的缺点和错误不是社会主义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对社会主义的教条观念所造成的。

另一方面,在2001年召开的越共九大上,还系统地阐述了胡志明思想。越南共产党一直坚持把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但对胡志明思想一直没有统一、明确的表述。九大的政治报告指出:“我们党和人民决心沿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路建设越南”,“胡志明思想是关于越南革命基本问题的一套全面、深刻的理论和政治观点体系;是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继承和发展优良民族传统价值观以及吸收人类文化精华的产物”。“胡志明思想包括关于民族解放、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思想;关于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紧密联系、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结合的思想;关于人民力量和民族大团结的综合力量的思想;关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真正属于人民、人民作主和为了人民的国家的思想;关于全民国防和建设人民武装力量的思想;关于经济和文化发展以及不断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思想;关于革命道德、勤奋、节俭、诚恳、正直、为公和无私的思想;关于培养未来革命接班人的思想;关于建设廉洁和强大的党以及把党的干部和党员锻炼成为既是领导者又是真正忠于人民的公仆的思想,等等。”报告还指出:“胡志明思想一直照亮着我国人民走向斗争胜利的道路;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伟大精神遗产。”[1]

3.在对外政策方面,越南奉行独立自主、多样化、多边化的外交政策。

越南推行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维护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为革新事业创造和平、有利的国际环境,同时争取必要的支持、援助和合作。越南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实行“一边倒”的外交路线,除与苏联东欧等“经互会”成员国有易货贸易外,基本上处于闭关锁国状态。越共六大之后,越南调整了对外关系战略,本着“多交友、少树敌”的思想,积极改善与各国的关系,尤其是重点改善与中国、美国、俄罗斯、法国、日本等几个大国和东盟国家的关系。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1995年越南与美国实现了关系正常化,正式加入了东盟,并与欧盟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2000年7月,越南与美国签署了两国贸易协定,为越南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大力发展同美国的经贸关系奠定了基础。迄今为止,越南已与168个国家正式建立或恢复了外交关系,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经贸关系,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越南有直接投资。

越南在革新开放过程中,取得重大成就。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越南经济发展速度逐年提高。1991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为6%,1992年为8.6%,1993年为8.1%,1994年为8.8%,1995年为9.5%,1996年为9.34%,1997年为9%。1997年之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越南GDP增长速度呈下降趋势,1998年为6%,1999年为4.8%,但2000年又回升到6.7%。

当然,越南的革新开放事业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从现状看,越南也存在一些影响长远发展的经济与社会问题。首先是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比较严重。越南农村与城市、平原与山区经济差距比较大,北部山区6个省份人均收入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之间、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距拉大,贫富差别明显,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的任务艰巨。在农村,存在数量较多的无地少地农民,越共中央政治局向八届四中全会写的一份报告说:湄公河平原农户中因环境困难被迫转让田地的占40%,被旧业主索回田地的占30%。由于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和效益不好,近年来越南失业率高达7%以上,失业人口为700万左右,更加剧了贫困问题。

其次,经济改革面临一些难题。工业基础薄弱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在基础设施方面,最突出的是交通、通信和电力问题。国有企业改革步履维艰。越南6,000多家国有企业有一半亏损,另一半不亏损但也无利润,或利润很低。国有企业设备陈旧,管理不善,竞争乏力,不仅面临体制更新的任务,而且面临繁重的技术更新的任务,改革任重道远。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办事效率低下,贪污腐败盛行,外商投资政策法规不配套,加之受东南亚金融风波的影响,出现了外商撤资和投资迟迟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人口增长过快与农村落后问题突出。越南人口在1960年有3,000万人,1985年有6,000万人,25年增长一倍。1999年又达到7,632万,位居世界第12位。目前,越南人口每年增长140万,每年有120万新的劳动力涌现。据联合国预测,到2025年,越南人口将达到1.58亿。人口数量的激增,使人地矛盾突出,农村不断涌现无地人口。目前每省约有3%—5%的农户无地耕种。仅湄公河平原无地农民就有1万多户。

第四,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腐败被视为越南的“国难”。尽管近年来越南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是,由于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不足,党政官僚权力缺乏有效制约与监督,所以,腐败问题远没有解决。新的社会问题也不断产生。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赌博、走私和其他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中小学生中有吸毒现象,艾滋病感染者人数直线上升。越南从1990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0年来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已经增加到2.63万人,其中艾滋病患者4,300人,已有2,200人死亡。

越南还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尽管全球化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加入全球化会给越南创造不少的发展机遇,所以越南主张推行“革新与融入”的路线,但对越南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全球化又带来不可避免的挑战与问题。总之,越南的革新开放还面临艰巨的任务。

越共在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认识,这是越共中央长期坚持理论探索的结果,反映了当代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些规律与基本特征。

——关于本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越共认为,越南仍将“坚持社会主义的目标”,但目前尚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级阶段”。由于越南是从小生产起步跨越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直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过渡时期必定是长期而充满困难的。“初级阶段”是整个过渡时期的小过渡,其主要任务是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为大规模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其间“要会使用资本主义的形式和方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来使用资本主义经济,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是走向社会主义过程中适合我国条件的过渡形式”。[2](P424)

——关于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问题。越南已从过去高度集中、绝对计划化及平均主义、包给制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社会主义定向的、有国家管理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宏观计划调节的并通过国家法律监督的新管理模式,即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模式。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管理和调控,是正确、稳固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发展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推动社会主义的物质和技术建设;利用市场机制,运用市场经济的各种经济形式和管理方式,刺激生产发展,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

——关于经济运行机制和政策问题。越共认为:(1)要发展多成分的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并非与社会主义相对立,而是人类文明的成就;商品生产是客观存在的,是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须的,即使是社会主义已经建成,也需要发展商品生产。(2)市场既是计划的根据,也是计划的对象。计划带有定向性,主要起决定方向的作用,在宏观方面特别重要,而市场具有直接引导经济单位选择活动领域和组织生产经营的功能。(3)逐步取消包给制,为确保国家利益,只在一些特定部门和领域维持国家的垄断经营。要确立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国家管理与实行企业自主权相结合,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工具实行有效管理。同时要区分国家资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并确定生产资料所有者和使用者在经济领域的权力。(4)由市场机制决定商品价格、汇率和利率,国家主要是利用经济办法引导市场的供求关系。(5)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实行统一管理。国家赋予农民长期土地使用权,允许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和转让。(6)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商品在全国自由流通,同时扩大对外经济联系,主动融入国际经济。

——关于所有制结构问题。越共主张实行多种经济所有制,“不以私有制为主导”。认为目前越南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国有经济、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个体和小业主经济以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并与合作经济一起,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一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限制垄断经营。合作社主要从事劳务生产,起互助和引导作用。发展多样性的合作经济形式,它们可以是或者不是法人实体。个体经济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既可自愿合作,也可作为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的“卫星”企业。私人资本经济是国民经济组成的一个部分,它能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允许在法律不予禁止的部门和领域不受限制地加以发展,并像其他经济成分一样受到投资的鼓励。可以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向国外投资,可以与国家经济实行联营,为其自身发展制造声势和积蓄力量。

——关于分配方式问题。越南主张现阶段要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并存,即以按劳动结果和经济效益分配为主,并结合劳动者对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和知识的贡献进行分配。国家资源和财政分配与使用要体现公平和效益原则。要承认各种形式雇佣劳动的长期存在,但强调不能使之变成统治关系,以致社会分化成为对立的两极。要合理地分配和再分配各种收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鼓励合法致富,同时积极进行扶贫工作,避免各地区发展水平和各阶层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过大,逐步实现公平。

收稿日期: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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