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遭遇反倾销现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并不断加强,反倾销已成大多数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工具,反倾销措施名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实则形成非关税壁垒。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实际上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近几年对中国反倾销案件涉及的商品之多,金额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
我国商品在国外遭到反倾销投诉的情况具有下列特点:
(1)对我国出口产品投诉反倾销的案件不断增加。从80年代初每年数起到90年代初的10余起到现在的几十起;
(2)对我国投诉反倾销的国家与地区增多。以前主要是欧美,后来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也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3)遭反倾销投诉的商品范围广泛。有农副产品、工业品、矿产品、日用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等。例如1992年国外对华立案调查的商品有29种,共9个国家和欧共体受理对华反倾销投诉。
(4)遭国外反倾销惩罚的幅度加大。1993年6月美国对中国8家出口企业的焊缝管件征收35.6%至182.9%的最终反倾销税,同年初欧共体先后对我国的自行车征收34.4%的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的金属硅在已征每吨198欧洲货币单位的基础上,再加征198欧洲货币单位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而今年韩国更是对中国大蒜征收315%的高额关税,有效期为3年。
(5)遭反倾销投诉的商品的出口金额增大。1992年美国立案调查和裁决的中国商品一般为几十万至几百万美元,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不大。而近年来欧共体反倾销涉及的出口商品金额一般为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一旦受限,涉及12国的大市场,对我国经济利益危害之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极大伤害了出口价格卖得好的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很多出口企业拒绝应诉抗辩,被迫放弃欧共体市场的严重后果。又如韩国拿中国大蒜开刀,大蒜是中国传统的大宗出口农产品,年出口额达1亿美元,数以百万计的农民以种植大蒜为生,有的蒜农数量能占到全县农业人口的90%以上。大蒜出口状况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与产蒜区的社会经济稳定。
(6)从遭投诉的商品结构看,多数是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加工产品,其中五矿化工产品占有很大比例,高技术等价值产品只有三资企业生产出口的屏幕彩电和电脑软盘等。
(7)遭到反倾销投诉的产品最后结果是败诉多,胜诉少。
(8)我国有些出口商品连续在几个主要贸易对象的主销市场上遭到投诉。
(9)国外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我国某一出口商品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倾销投诉后,其它国家担心这一中国商品会大量涌入其国家,因而也采取反倾销投诉进行预防。
(10)遭遇反倾销制裁也有发生在我国对对方贸易逆差的情况下,例如2000年6月韩国的单方面对我国大蒜的反倾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