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与金钱:一个历史文化命题_中国犹太人论文

犹太人与金钱:一个历史文化命题_中国犹太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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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犹太人与钱似有不解之缘,西方人营造了关于“犹太人与钱”的种种神话。犹太人擅理财,在于犹太人对钱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认知,由于犹太人的历史境遇,钱在犹太生活中生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指令,从而影响和决定了犹太人对钱的实际行为。但在“犹太人与钱”的种种神话与客观事实之间存在着不容否认的距离。“犹太人与钱”的问题决非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蕴涵深厚的历史文化命题。

犹太人似乎生来就与钱联系在一起,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说过的一句名言——“有钱的地方就有犹太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西方人的一种普遍看法。在“犹太人与钱”的问题上,西方人营造了无数的“神话”,即使象莎士比亚这样杰出的人文主义者,也在《威尼斯商人》中不无偏见地塑造了著名的形象夏洛克,夏洛克及其“夏洛克效应”给犹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是难以估量的。诚然,在犹太人中的确涌现了无数巨贾富商,犹太人在挣钱方面也的确有其独到之处——历史学家汤因比称之为“获利的犹太艺术”,但历史地看,“犹太人与钱”的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钱的问题,在其背后蕴涵了极为深厚的历史文化内容,它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历史文化命题。

历史上的犹太人确以善经商、会挣钱而著称。其实,流散伊始时的犹太人并不十分长于经商,但在历史的沿革中犹太人学习并实践了经商获利的诸种技巧,成为商业活动方面的大师,商人和中介人甚至成了犹太人有代表性的职业身份。钱在犹太人这里不仅是犹太产业的第一目的,也常常是犹太产业的直接工具和手段,这便导致了犹太人以最迅捷的方式获得最大限度的货币增值的可能。当今流行的诸多经济体制和手段,如股票交易、可转让票据、政府债券等都是由犹太人在商业活动中“熟能生巧”地发明或发展起来的。商业生产成为犹太人特别是现当代犹太人的一种传统,以致有人认为假如犹太人有某种普遍性特征的话,那便是犹太人做生意都非常精明。资本主义社会所发展起来的自由贸易、市场原理等其实早为犹太人所熟悉,马克斯·韦伯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一定程度地论述了摩西法典、犹太教对清教徒并进而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影响,所以,有人视犹太人为最初的资本家恐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仅在19世纪的欧洲, 就有亿万富翁莫里茨·赫希(1831—1896)以及不少名声显赫的大银行家及其大金融机构,譬如在布鲁塞尔有奥本海姆等创立的“布鲁塞尔银行”;在瑞士有伊·德莱福斯等创立的“巴塞尔商业银行”;在布达佩斯有“匈牙利信贷银行”、“匈牙利商业银行”等;在俄国圣彼得堡,则有冈茨伯格家族的“圣彼得堡银行”;在波兰华沙则有M·爱泼斯坦建立的“华沙贴现银行”等。 〔1〕特别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至当代在国际金融资本中一直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罗思柴尔德家族,往往更被视为犹太人经商成功的典型代表,在关于这个家族的诸多历史轶事中,常为人们乐道的是当年的莱昂内尔·罗思柴尔德曾以400 万英磅帮助英国人通过购买股份而获得了对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

在当代,生活在世界各地(以色列本土以外)的犹太人的收入往往远高于其居住地居民的平均收入,美国黑人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厄尔(Thomas Sowell)在1981 年出版的《美国的少数族类》一书中指出:“在美国所有大的族类群体中,犹太人的家庭收入最高——比全国平均高72%……在以受过4年或4年以上的大学教育、年龄在35岁至40岁之间的男子为户主的家庭中,犹太人家庭的收入也高出75%……今天犹太人家庭中有多人挣钱的比例少于美国一般家庭的实际比例。甚至无人工作的犹太人家庭的收入也高于其它同类家庭。”〔2〕据有关统计, 占美国人口约3%的犹太人掌握着远远超过这一比例的美国企业, 特别在有些犹太人擅长的行业中,这种情况就更为明显,比如犹太人控制着全美皮毛工业的90%、粮食加工业的60%,以及控制着全美钢铁工业的约25%等等。在以色列本土,自1948年建国以来,以色列的工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快的发展,以不变价格计算,其国民生产总值从1950年的22亿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350亿美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50年的1710 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7800美元,在数十年中以色列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度增长率约近8%,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度增长率约4%,〔3〕考虑到以色列自然条件极差,特别是近几次中东战争的爆发和不安定的国际环境,以色列能在数十年内保持如此高的国民经济增长率确实不易,难怪人们视以色列的经济成就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

历史地看,犹太人之所以成为特别善于赚钱的民族,仅仅从犹太人天生精明是无法解释的,其中蕴涵着更为深刻的犹太人对钱的独特观念,因为在犹太生活中,钱已生成和表现出一种特定的文化指令,并影响和决定了犹太人对钱的实际行为。由于特定的历史遭遇,犹太人生发了一种对钱的不同凡常的理解。通常情况下,钱被视为一种决定生活水平程度的物质力量,但在犹太人眼中,钱的意义不仅在于决定着生活水平的高低,而且常常更决定着生活的本质——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犹太人往往视钱为生命的一种根本性的保障力量。在漫长的流散过程中,犹太人作为外来客民,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和争取生存的权利——包括物质生活的权利和精神信仰的权利。在犹太人的营生之道和求生谋略中,中国人常说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得到了相当的共鸣。犹太人每每受到异族人的桎梏和胁迫时,惟有钱可以帮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释减这种外来的压力。犹太人以钱购买生活权利的事例,在罗马、西班牙及欧洲其他各地都有突出表现,官方在向犹太人收取这笔特殊的财政收入时,曾立以年保护金、税金等等名目繁多的称谓,能出得起大价钱的犹太人有时还能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成为能够出入宫廷的“特殊的犹太人”。人们常说钱在犹太生活中居于中心地位,便是强调了钱与犹太生活、犹太人生存的紧密联系,所以“犹太人视钱如命”之说就不应再被简单地理解为仅是一种贬义的嘲讽,因为对犹太人而言,视钱如命恰是一种真实和无奈。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在西方、在犹太人中都是一篇极有影响的论著,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曾说:“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4〕历史地看, 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相当深刻地揭示了犹太人对钱的特殊认知以及犹太人与钱的特殊关系。

由于犹太人对钱的特殊认知及其历史处境,犹太人必须不遗余力地去获取钱财并尽可能地想方设法成为富有之人,虽然历史上大部分犹太人不可能也并未做到这一点,但无论怎样,以“护身符”和生存权利为内核的钱的意味一旦形成并发出,便必定会在犹太生活中产生相应的现实效用。这种效用一旦实现,哪怕是部分实现以后,犹太人便又陷入了一种新的更加困难的处境:作为流浪客民,“犹太人”的本身已足以构成欧洲主民排斥的一个把柄和理由;而作为有钱的犹太人——从事着钱的事业和会挣钱,则又为欧洲主民提供了难以容纳的另一个有力的把柄和理由。在此双重的把柄与理由之下,对犹太人的诸种限制与重压便接踵而来,新的更重的苛捐杂税愈演愈烈,换句话说,犹太人生存的“费用”开始涨价,进入欧洲生活的“门票”价码越来越高。于是,犹太人必须加倍努力、加倍挣钱,方可支付购买生存权利的不断袭来的“通货膨胀”。这里,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循环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进一步丰富了钱在犹太生活中的意义,也由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促使货币增长的机制:犹太人须用钱去购买生存的权利,因而犹太人须努力挣钱;当犹太人有了这种购买生存权力的能力时,犹太人便又因为有了这种能力而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从而面临着更高的购买价码,因而犹太人又须从更高的起点向新的目标迈进,去获取新的购买能力。在此循环过程中,犹太人的获利意志和获利技巧都得到了突出的锤炼。

西方有句成语说:“犹太人进市场如鱼得水。”犹太人的获利艺术一方面如前所述是出于生存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由于欧洲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犹太人提供了这样一个可以施展才华的领地。基督教世界曾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里对经商、获利的行业采以鄙视的态度,“商人”与“小人”往往是同义语。直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因素普遍生长的时候,那种死抱着宗法风范的贵族迷仍然大有人在。所以犹太人海涅曾认为,是欧洲人自愿放弃商业领地并迫使犹太人走上商业之道的:“犹太人的这种经商奇才咄咄逼人地发展着,难道是他们的罪过吗?罪过完全在于中世纪人们的那种谬见,他们误解了实业的意义,把生意买卖看作某种下贱的事,甚至把放款取利看作某种可耻的事,所以才把这个实业部门最有利可图的一部分,即放款取利,交给犹太人之手;这样,犹太人便被排斥在其它一切行业之外,不得已才成为最会精打细算的商人和理财家了。人们迫使他们变得富有,然而又因此而仇恨他们;虽然现在基督教界已经放弃他们反对实业的成见,基督徒在商业活动中已经成为同样伟大的骗子手,变得和犹太人同样富有,但是传统的民族仇恨仍然笼罩在后者头上,人民仍然把他们看作财主的代表。并且仇恨他们。 ”〔5〕

即使把宗教和种族的因素降到最低限度,单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在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所形成的也是一种相互制约和复杂冲突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方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了犹太人在欧洲的历史演进,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犹太人在与欧洲非犹太人的经济关系上曾上演了一个三幕剧:“……在第一幕中,犹太人正象他们之不可或缺那样的不得人心,但是由于他们的非犹太人迫害者在经济上没有他们就过不去,他们所受的虐待是被保持在限度之内的。一旦新兴的非犹太人资产阶级获得了为自己所有的充分的经验、技能和资金,感到他自己能够取当地犹太人之位而代之的时候,第二幕就在一个接着一个的西方国家中拉开了。在这一阶段里——英国是在13世纪达到的,西班牙在15世纪,波兰和匈牙利则在20世纪——非犹太人的资产者运用他们的新到手的力量得以排除他们的犹太对手。在第三幕中,一个现已确立起来的非犹太人资产阶级已变成了这样的犹太人经济艺术的老手,以致他们的败于犹太人之竞争的传统恐惧已不再强制他们放弃重新使用犹太人的才能为他们的非犹太人的国家经济服务的这种经济利益了。本着这种精神,塔斯康政府在1593年及以后允许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暗奉犹太教的难民定居于勒革浑;荷兰从1593年起就向他们敞开了大门;而在1290年曾感到强大得足以排除犹太人的英国,在1655年感到更强大得足以再让他们进来了。”〔6〕

虽然由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犹太人在欧洲的生活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但“西欧犹太人与其非犹太邻居之间的距离在实践上并不如在理论上那样巨大和不可逾越”,特别在经济生活方面,“他们不可能完全脱离他们的邻居”〔7〕。 而这种联系又是一种时而容纳时而冲突的联系,犹太人在西方社会不断“排挤——接纳”的循环往复中,对钱的内涵也有了更为全面的理解,在犹太人看来,钱是其生存的必要保证,却不是其生存的必然的保证,对他们而言,没有钱万万不能,有了钱并非万能,因为在许多特定的复杂情形下,钱远不能解决一切问题,钱常常会失灵。有了这一层理悟,犹太人便会更加珍惜钱的作用。可以说,犹太人是在生存的磨难中铸就了对钱的深刻认知、铸就了非凡的经营之道和非凡才能的。

犹太人经商艺术的成功及其经济上所取得的成就,除了犹太人对钱的特殊认知以及犹太人的历史处境外,还取决于一个十分不容忽视的因素,这就是犹太人之间所固有的特殊的民族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使得散居欧美各国的犹太人能够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在人数、经济力量等方面化劣势为优势,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经济文化之争中站稳脚跟。犹太民族就其本身的气质而言,是一个复杂、多变、爱争论的民族,即使在其民族精神的核心部分——宗教意识上,自古而来也分化成多种教派、教义,有些矛盾冲突还相当尖锐。但在异邦居住地,犹太人往往能够自觉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一方面是其文化传统使然,另一方面又是其生存环境使然,特别是外族人的种族歧视使然。在世界任何一地,涉及到某一个犹太人的事情,往往也是涉及到整个犹太人的事情,就象在当今国际事务中,涉及到以色列,往往也就意味着涉及整个犹太世界。在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经济、文化斗争中,人们常形象化地用“油浓于水,但血浓于油”的说法来形容犹太人的团结,这种团结对犹太人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在犹太人的获利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若干具体的获利技巧和手段呢?这是一个难以回避也令人十分感兴趣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犹太人的获利艺术从根本上说是其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决定的,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在犹太人的经济行为中起到了一种潜在而又深刻、关键的作用,在犹太人千百年苦心经营的经济事业中无疑形成和铸就了一些具有犹太特质的实业道路及其富有启发性的获利技巧。这首先表现在犹太人对实业领地的选择上。犹太人由于诸种历史与现实、自身与外界的因素,特别注重并历史性地选择了商贸活动作为犹太实业的基本方面。如前所述,海涅曾分析自中世纪以来是欧洲人的谬见、偏见迫使犹太人从事商贸和金融事业的,此话不无道理,却又不尽然。在中世纪以前,犹太民族作为一个迁徙不定的游牧民族,特别是生活在欧、亚、非洲交通的咽喉要道之上,这些都在其民族心理的深层造就了强烈的中介意识,中东地区发达的商贸往来及商贸意识不仅对犹太人的生产劳作有影响,而且还影响了犹太人的思想观念,希伯来《圣经》中有关商贸活动和商贸思想的大量记载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所以犹太人的经商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其祖先传递下来的,它并非一种无源之水,也非一日之功。同时,还应看到犹太人特定的生活方式、历史程式也决定了他们千百年来必须选择商业、金融业这一“犹太式”的生产方式。纵观犹太历史,倘若将时间的纬度稍加浓缩以形成一种宏观的视野,眼前便会出现这样一种景观:稀稀拉拉、三五成群的犹太人肩背行囊,行色匆匆地从一地不停地辗转往另一地。犹太人的流浪生活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采取固定于某一地的生产方式,这也许是历史上极少有犹太人从事农业劳作的重要原因。这种传统直至今天都没有改变——在当今以色列,城市人口高达90%以上;在美国的约600万犹太人,约有50%集中在纽约、 洛杉矶、费城三大城市,其余也主要分布在芝加哥等城市而绝少生活在乡村。〔8〕象农耕之类周期长、见效慢的行业,犹太人即使偶有所为, 不是迫不得已,便是权作副业,不可能自愿视其为一种终生的理想职业。特别在排犹随时可能发生的岁月和环境里,犹太人决不可能将赌注押在携不走的农田之上。犹太人有了钱以后,也不会毫无后顾之忧地添置不动产,而是以握有黄金为最上策。如果说犹太人流离般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必然从事经商、金融行业,那么从事该项实业所带来的现实效益则使得犹太人不约而同地发现他们的确选择了一条获利的最佳途径。这种共识一旦形成,即使犹太人有可能在更广阔的领域发挥才能,他们也决不愿自动放弃这块领地。

因而犹太人在确定具体的经营方向时,有意识地选择那些对他们来说既驾轻就熟又十分有利可图的行业。犹太人的传统性行业有金融业、商业等,但在历史的发展中,犹太人的行业已有较大的改变和延展,当然这都是在获利原则下出现的变动。以美国犹太人为例,对他们的有关调查表明,犹太人在商业领域仍占有较高的比例,如美国销售业中30%的最高级职务由犹太人担任,纽约市3/4的零售商店由犹太人开办, 但在金融业中犹太人已不占高的比例。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犹太人的如下行业业已在美国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废旧物资利用业、轻纺业、家具制造业、烟酒制造业、裘皮业以及制衣业,其中尤以制衣业为甚。犹太人的制衣厂家生产了美国85%的男装和95%的女装。〔9〕犹太人行业的变化是耐人深思的,它表明美国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与历史上的传统方式相比已有很大不同,犹太移民在美国一般已生活了二至四代,美国多元文化的宽容已使得犹太人找到了自己的立足之地,甚至成为一定程度的美国人。在此情景下,犹太人有可能发现并从事那些对于他们的传统来说是十分崭新的行业,这些行业在其祖辈们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在犹太人最感兴趣的新行业中,仍不难发现犹太人“择业”的艺术和特点。具体来说,犹太人所看重和热衷的行业是那些与消费大众关系最为直接的行业,是那些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行业。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是,犹太人对教育事业表现出特殊的关注,在美国,约有20%的犹太人从事教育。

犹太人的经济成功,特别是那些经济巨人的成功,还离不开他们在营生过程中所具有的冒险、开拓精神。他们重视传统但又不囿于传统,而是审时度势、不断开辟新的领地,有时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中国的旧上海号称冒险家的乐园,一批犹太商人眼疾手快地进入这块富有刺激而又尚未开垦的新领地,当时名声显赫甚至不可一世的犹商巨贾就有沙逊、哈同、安诺德、卡道理等等。犹商在上海投资广泛、多方经营,从食品、纺织品的生产到鸦片、西药的进口,特别是对房地产业的操纵,使得他们在“炒地”中赚取了巨额利润。上海犹商中最富传奇色彩的是大冒险家哈同,1872年21岁的哈同从印度只身来到香港谋生,但未有成果,遂于1873年不名一文地来到上海滩。他最初只是在沙逊洋行做下等职员,但靠着他的聪明机智而渐得赏识,逐渐步入洋场上层。1886年他与聪慧异常的罗迦陵(一位法国人与中国女性所生的女儿)的结合,更使他如虎添翼,从而开始了这对夫妇在上海的飞黄腾达。使哈同暴富的是哈同洋行的房地产经营。哈同将他的全部机智融入房地产生意的操作中,他变戏法似地控驭、操纵上海房地产界的行情,在地产行情的潮起潮落中,无数财富滚入哈同的腰包。1931年6月27 日的《时报》曾有文载曰:“哈同以敏捷的手段,一忽儿卖,一忽儿买,一忽儿召租,一忽儿出典……先生专以地皮操奇取赢,则其价日涨,至有行无市。”〔10〕这相当逼真地写照了哈同发迹的一个侧面。值得指出的是,哈同在其发迹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是以损害民众利益为代价的,这特别集中体现在他发家致富的另一支柱产业——走私鸦片上。他不顾当时官方禁烟的行政命令,更不顾民众的身心健康,靠鸦片生意获取暴利,这是哈同发迹中极不光彩的一面。

导致犹太人在世界各地获得经济成功的因素往往是综合而复杂的。犹太人还十分强调市场预测,在开辟某一新的实业领域时,犹太人会三思而后行地去评估获利的可能与大小,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决策。他们特别重视一个好的获利策略,因为有了好的获利策略,便有了获利的最初保证,正所谓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犹太人往往还有一种强烈的超前意识,他们能从昨天的历史、今天的现实中去努力发现明天的未来,发现明天的发展趋势。同时,犹太人既十分注重经验,将经验本身视作一种宝贵的财富,又不被经验所限制,表现出随机应变的灵活精神和改革精神,譬如实业家布隆内尔蒙德在人们已习惯于日工作12小时的时候,首先实行了日工作8小时制,并创造了更高的工作效率。除此而外, 犹太人还格外强调勤奋敬业精神的重要,这是做成任何一项事业都必不可少的。归纳犹太人的各种营利技巧,如果说有一种技巧是有普遍性、代表性和本质性的话,那也许就是犹太成功者常说的:“在别人睡觉时,我们快步向前。”

那么,犹太人是否如人们一般想象的那样都很富有呢?在西方人业已制造出来的种种“犹太神话”与犹太现实之间究竟有无距离?不能回避的事实是,犹太人一方面的确是一个善于与钱打交道并获取钱的民族,但另一方面又绝不可一概而论地将犹太人与富翁划等号,因为犹太人本身无论在政治、信仰、思想还是在经济状况方面都是千差万别的。犹太人在进入流散时期以后,伴随着政治、信仰权利的被剥夺,其经济权利也遭到了最大限度的剥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衣衫褴褛、走家串户的流浪者形象更接近犹太人的典型身份。新大陆发现后,犹太移民特别是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在美国经历了一个十分艰难的创业过程。迈克尔·高尔德(Michael Gold,1894—1961)生在纽约东区,他对犹太移民的艰难生活有着深切感受,他在1930年出版的著名作品《没有钱的犹太人》(Jews Without Money)中令人触目惊心地反映了美国下层犹太人的贫困状况,在他的笔下既有惨淡经营的小商小贩,也有在贫穷线上苦苦挣扎的打杂工、街头卖身女。主人公汉门和麦克父子俩是来自东欧的移民,他们穷困潦倒的境况和心态在当时的犹太移民中非常有代表性。如果说犹太移民初期的艰苦生活在后来已有所改善的话,那么这种改善一方面是伴随着美国民众生活水准的普遍提高而得到的,另一方面改善的程度也是有限的,“没有钱的犹太人”并未消失。美国的有关调查显示,在近600万美国犹太人中,约有60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有人认为这还是相当保守的统计;布兰奇·伯恩斯坦(Blaunch Bernstein)等在1972年提出的题为《纽约的犹太穷人和犹太工人阶级》的报告中认为,有15%以上的纽约犹太人生活在贫困之中。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调查也表明,犹太人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例,高于爱尔兰人、英格兰人、德国人、意大利人、俄国人和波兰人。美国犹太人的经济状况发人深思:“犹太人在美国社会中既是最富的群体,同时又差不多是最穷的群体。”〔11〕至此,犹太人有钱的神话同现实之间的距离也就可见一斑了。

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文化命题,“犹太人与钱”的问题虽以经济的形式出现,但却蕴含了浓厚的宗教、社会、种族、历史等多种因素。犹太人由于特定的历史机制和文化背景,靠着百倍的努力创造了一种经济成就的“神话”;而西方人由于复杂的文化原因则演绎和生发了一种带有虚幻因素的“犹太神话”,——这两者之间一方面存有巨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又共同营造了一个深厚的文化密码,以此为窗口,可以从中窥视千百年来犹太人的生存史、发展史,窥视犹太民族与异族文化的深刻冲突与联系。

注释:

〔1〕查姆·伯曼特《犹太人》,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第48页。

〔2〕〔9〕〔11〕杰拉尔德·克雷夫茨《犹太人和钱》,顾骏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0—11页,第31页,第271—274页。

〔3〕综合《以色列统计摘要,1988》, 达洲等《中国人看以色列》,新华出版社,1990年,第63—71页。

〔4〕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46页。

〔5〕海涅《莎士比亚笔下的少女和妇人》,刘半九译, 《海涅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18—519页。

〔6〕汤因比《历史研究》(下),曹未风等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12—213页。

〔7〕Joseph L.Blau,Modern Varieties of Juda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6,P.3。

〔8〕Arthur A.Goren,The American Jew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P.91—92。

〔10〕1931年6月27日《明报》,引自唐培吉等著《上海犹太人》,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第5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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