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组织理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中小企业发展论文,理论论文,组织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02)02-0036-04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根据现有文献,关于产业组织理论是否应包括中小企业问题的研究,有以下几种观点。
中小企业问题不是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泰勒尔的《产业组织理论》[1]是西方国家在产业组织方面的权威著作。 该书采用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了具有垄断势力的企业可以采取哪些策略行为来实现利润最大化,除了在纵向控制和价格竞争等处间接涉及到中小企业之外,基本不谈中小企业。卡尔顿和佩罗夫的《现代产业组织》[2]是美国较流行的产业经济学教科书。 该书增加了对公共经济政策的讨论,但仍然没有提到中小企业。施马兰西和威利格主编的《产业组织手册》[3]也没有谈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丁炳休认为, 欧美的产业组织论大体包括:(1)独占与寡占理论,(2)经验的产业组织论,(3)限制经济学,(4)禁止独占经济学等[4]。
中小企业问题是我国产业经济学的重要领域。中小企业在每个国家的状况不同,但却都是许多业种产业构成的基础。从产品的使用上来说,产品可分为中间品、投资品、耐用品和非耐用品;从产品增加值中各种要素的份额来说,产品又可分为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对于不同的产品,其生产的最佳规模不同:有的产品适合大规模生产,有的产品则适合小规模生产。在我国,中小企业超过800万家, 占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中小企业的存在是重要的,因此中小企业问题被认定为产业经济学的重要领域。
我国产业组织理论与产业经济学的关系。目前,国内学者们的看法尚未统一,大体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产业组织”和“产业经济”是同义语,“产业经济学”也称“产业组织理论”,二者是一回事。“产业经济学”研究的是“如何通过某种组织机制,使各种生产活动与社会对各种商品(包括物品和劳务)的需求相协调”。产业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绩效和产业政策。持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汪祥春、于立。另一种观点认为,产业组织理论是产业经济学的核心部分。产业经济学的范围比产业组织理论要宽。除了产业组织理论以外,产业经济学还包括产业结构理论、产业联系理论、中小企业理论、技术经济理论等。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均持此观点。汪祥春和于立虽认为产业组织理论与产业经济学是一回事,但我国产业组织理论是否包括中小企业问题还不得而知。国内大多数学者都将中小企业问题排除在产业组织理论之外,影响了对中小企业问题的理论分析。
我国对中小企业问题的研究缺少理论分析。目前我国经济学界对中小企业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中小企业的社会作用来看待中小企业发展,诸如活跃市场、保持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县域财政收入等。第二,探讨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表现在产品同构化、低水平“过度竞争”、企业规模结构分散化、缺少资金、技术创新不足等方面。第三,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采取的政策措施,如金融支持、法律保障等问题。可见,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现象描述和政策分析上,缺少深入的理论分析。
二、中小企业问题是我国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
笔者认为,中小企业问题应成为我国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这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理由。
1.中小企业影响产业结构水平。产业集中率是被应用得最多的衡量市场结构的方法,最常见的变量是四厂商集中比率(CR4 )或八厂商集中比率(CR8),这是四家或八家最大厂商所占有的产业销售份额。 在某一产业,中小企业是否进入及进入的多少势必会影响该产业的最大几家厂商所占有的产业销售份额,进而影响产业结构水平。另一种衡量集中率的方法是使用所有个别厂商的市场份额的函数。最常见的函数是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 它等于产业中每一厂商市场份额平方后的加总。在某一产业中,随着厂商数目的增加,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呈下降趋势。我国目前的状况是,中小企业在许多产业都存在着过度进入现象,导致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普遍偏低。
2.中小企业影响在位大企业的行为。中小企业对大企业行为的影响既有现实的,又有潜在的。就其现实影响来说,在主导厂商模型里,大厂商在确定自己的最优价格时,必须考虑到其它厂商的产量是怎样取决于它所定的价格的;在卡特尔定价分析里,一个卡特尔能否取得成功的前提之一就是它必须控制所有的供给量或非卡特尔生产商的供给价格弹性足够小。即大企业必须考虑中小企业的行为。在一个中小企业大量存在的产业里,大企业基本不具备什么市场势力。就中小企业对在位大企业的潜在影响来看,中小企业进入的威胁会影响在位大企业的价值。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新厂商比老厂商多承担的成本[5]。 “可竞争市场”的理论家根据施蒂格勒的定义,认为既然新、老厂商成本和需求条件相同,新厂家可实行和老厂商争夺市场的战略,或实行“打了就跑”的战略。
3.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支撑。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已经不同于早期的单功能小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那时,每一产业中都活动着数目较多、平均规模偏小的原子型小企业,被动地接受价格信号的调节。它虽具有成本优化及供求适应性强等明显的静态效率,却与现代生产力的性质相冲突。钱德勒认为,凡是进行大批量生产和大批量分配相结合并在产品流程中可以协调的那些产业,必然会产生现代工商企业,因为管理协调的“看得见的手”比亚当·斯密所谓的市场协调的“看不见的手”更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更能增强资本家的竞争能力;现代工商企业的管理体制取代了市场机制而协调着货物从原料供应,经过生产和分配,直至最终消费的整个流程[6]。 由此形成的局面是每个产业中一批大公司进行着竞争,同时,在这些大公司之间存在着许多中小企业。但是,这些中小企业不是与大企业在最终产品市场上展开竞争,而是通过零部件与工艺的分包制同核心大企业相联系,接受大企业的指导。
4.我国产业组织问题的特殊性。上面的三点理由在西方国家也是成立的,但是为什么中小企业问题没成为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研究主题呢?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在产业组织方面面临的问题与西方国家并不一样。研究产业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即既要使产业具备竞争性又要有组织性。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出现在20世纪40和50年代,那时现代工商企业已经在欧美取得了支配地位。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在推行市场经济之前已经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政府主宰一切,企业缺乏自主性。针对计划经济的弊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始思路是:通过简政放权赋予企业自我发展的利益和权力,通过理顺市场关系造成企业之间平等竞争和正常经济活动的外部环境,从而使企业成为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商品生产者。此后,市场机制的作用虽日益增强,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对行政系统的依附关系和企业的行政等级划分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企业的活动存在着两大问题:第一,企业竞争行为的非正规化增大了经济生活的不稳定性;第二,由于企业自发投资总量大而平均规模小,而且相对集中于短期见效的项目,导致资源的结构性浪费,产业竞争力得不到提高。西方产业组织的重点是反垄断、增强竞争性。为了提高我国产业组织的效率,我国既要反对大企业的垄断,又要防止中小企业出现无序竞争。
目前我国产业组织领域的经济学家的研究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以西方的发达市场经济体系为出发点,对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某些方面进行研究。他们主要由海外华人经济学家做出,也包括在欧美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少壮派经济学者。他们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国外的学术杂志上,对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可能有所贡献,可是很难说这是对我国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第二种类型以我国产业组织方面的问题为对象,但该问题在西方产业组织领域也存在,例如,电力、电信等自然垄断产业的有效竞争问题。他们借鉴了西方的研究成果,对我国产业发展中的类似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了独创性的成果。例如,张维迎和盛洪认为[7],在市场经济国家, 反垄断的主要任务是反寡头企业的反竞争性行为;但对中国这个处于转轨中的国家来说,最为严重的反竞争行为似乎不来自企业本身,而是来自政府部门的政策,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合谋。第三种类型以中国产业组织方面的特有问题为研究对象,该问题在西方国家不存在或不严重,故而没有受到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家的重视。发掘和分析这些中国特有的问题,而且尽可能地提示政策处方的研究,不沿袭欧美的产业组织理论,必然对我国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和形成特色会发挥重大作用。
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组织思路
从产业组织角度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认为至少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研究。
1.中小企业发展与经济竞争性。中小企业在使我国经济保持竞争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的问题不是中小企业进入不足,而是进入过多。我国中小企业在进入某一产业后,不是寻求与在位企业进行分工协作,而是在“小企业要是不能成长为大企业就是失败的”的观念的影响下,建立起“小而全”的模式,与在位大企业在最终产品市场上展开正面的竞争。结果在许多产业都出现了过度竞争的局面。曹建海做过计算,在我国37个工业产业中,8家最大企业1995年的集中度超过40 %的行业只有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和石油加工及冶炼业,集中度在30%~40%之间的行业有6个,20%~30%之间的4个,10%~20%之间的6个, 其余行业的集中度均低于10%[8]。这个水平远远低于美国同期水平。 根据理查德·凯伍斯的研究,前10位的企业一定在行业或产品中处于非常突出的地位,其市场集中化指数一般应在40%以上。如果在一个行业中一半以上的企业未能达到起始规模和合理的经济规模,则这个行业肯定不存在有效的产业组织规模[9]。 这也进一步说明我国目前大部分产业属于集中度较低的寡头垄断或原子型的市场结构,属于贝恩所说的过度竞争的状况[10]。其后果是,一方面,中小企业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在大企业的策略行为面前步履艰难,行为更加趋于短期化,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过度进入降低了整个产业的集中度水平,使该产业的规模经济得不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过度进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鉴于目前经济壁垒失效而行政壁垒弊端过多,比较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勒令其停止生产。
2.中小企业发展与产业规模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产业组织方面的突出问题是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偏低。这严重制约了我国产业规模经济的发挥和竞争力的提高。针对这一现状,我国学者在研究企业组织结构时,比较重视规模经济问题,甚至提出要以规模经济为指导。在规模经济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上,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只有大企业有规模经济,小企业没有;如果某产业存在规模经济,则该产业就不允许中小企业存在和进入。其实,这种看法是欠妥当的。在一个产业中,规模经济的发挥不仅与企业规模有关,也与专业化分工的程度有关。一件最终产品往往是由几十个乃至更多的零部件组装而成的。如果一家企业生产所有零部件并组装成最终产品,则企业规模虽大,但每个零部件上的生产规模却较小;反之,如果一家企业只生产其中的一个零部件,则企业规模虽较小,但规模效应却较大。实现产业规模经济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产业中的现有企业合并,建立起紧密的一体化组织;另一种方式是现有企业实行分工协作,以承包的形式结成松散的企业群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选择的是前一种方式,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形成热潮。由于依靠市场完成需要很长的时间,我国的企业合并基本上又是以政府干预的形式进行的。这样,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某些产业的集中。但是,这些合并后的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企业规模扩大,产业类型和管理层次增多后,信息可能产生阻隔、传递速度衰减或内容失真,指令执行出现严重偏差以及组织机构官僚化,使企业响应市场的能力降低,逐步走向衰败;其次,集团员工是以行政手段捆绑在一起的,短期内无法实现有效的整合,难以形成凝聚力。相比较而言,现有企业在分工协作基础上以承包的形式结成松散的企业群体则有下列优势:其一,有利于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其二,大企业依靠竞争性中小企业提供其中某些产品的成本可能更低;其三,大企业将某些配套产品的生产剥离出去以后,既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集中力量抓好核心产品,而中小企业生产由自己监督,效率更高。这种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外围分包商的组织形式既可以实现规模生产和经营,又可以克服中小企业在最终产品上低水平竞争的弊端。值得注意的是,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只能依靠市场纽带来维系。